4蒙拣选的真理

什么是蒙神拣选? 是不是神预先知道某些人会相信衪,所以就拣选他们成为衪的子民呢? 神的拣选与「宿命论」有何分别? 神拣选人归向衪的过程,有没有干涉人的自由? 1) 主要的学派 具远见的拣选Foresight Election 某些神学家接受这种讲法,意即神预先知道谁会认罪悔改归向基督,于是便拣选他们。换句话说,这样的拣选是有附带条件的,如果人不肯接受救恩,神就不会拣选他们。此外,这种讲法,推断人是作主动的,不是至高的神。如此的理论及推断,是没有圣经的根据及不合理的。 组织性的拣选Corporate Election 著名新正统派的神学家巴特Karl Barth也是接受这种讲法的。他主张拣选是以基督为主的,然后才到群体性的拣选,最后才是个别的拣选。由于这种学说,有些人指控巴特为「普救论」Universalism的倡导者。 接受类似讲法的福音派学者,或许也受到巴特的影响。他们相信神首先在基督里拣选了一个群体,就是教会,随后个别以信心接受才成为这个群体的一分子。 个别性的拣选Individual, Pretemporal Election 根据某些神学家,认为这乃是神永恒的工作,神按照自己的主权,作衪所喜悦的,拣选一些人得着祂特殊的恩典及救赎,而完全不是基于这些人的先决条件。 这样的见解,说明神的救恩是没有附带条件,乃是在创世之前所决定,并且全是出自神的恩典。 2) 有关的词汇 拣选Election 神的拣选强调衪自由的选择,借此使人得着拯救。在圣经内,我们明显看见神自由的作决定,完全没有受到任何限制来拣选人(林前1:27至28;弗1:4)。此外,又看见神拣选个别的人(帖后2:13);让我们看见神的拣选是没有条件及属于个别性的。 在时间方面,神于创立世界之前就拣选得救的人(弗1:4),如此作是有神特别的用意,乃是让属祂的人活出圣洁(西3:12;彼后1:10)。 预定Predestination (proorizo) 在原文里,这个词汇乃是「预先定下划分出来」mark

3蒙救赎的果效

何谓「因信称义」? 律法与救赎有何关系呢? 成为神的后嗣有什么意义? 1) 被神称为义Justification 称义的定义 在希伯来文及希腊文里,「称义」皆有一个共同的意思,指到宣布一个和好的判决,意即宣告人为义。这个概念是被宣告为义,而不是成为义。虽然其字眼只是带出宣告为义,而不是成为义,但参照圣经的一贯意思,神不单称罪人为义,并且祂使我们成为义,以致罪人可蒙恩得拯救。 称义的难题 面对有罪的人,神可有三个不同的处理方法: 神定罪人有罪。 神作出妥协,放下自己义的标准来收纳如此样子的罪人。 神可以使他们成为义人。 若神是行使第三个方法时,那么人之所以被称为义,不是抽象的概念,乃是神实际的叫人成为义。 称义的方法 神使罪人成为义,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中包括以下五个非常基本的步骤: 称义的计划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罗3:21),让我们知道人不是靠行为来称义(徒13:39),在神的计划里已定下罪人可怎样被称为义的计划。 称义的条件 罪人可被怎样称为义?方法十分简单,就是以信心接受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救法(罗3:22)。神已将救赎的方法向世人显示,人没法靠自己来讨神的喜悦,进而得到神的称许。得救之法不是以行为来换取的,乃是以信心来接受神的礼物,因而被神称义。 称义的代价 耶稣基督以流血舍身为救赎罪人及称人为义之代价,如果没有基督的牺牲,人根本没法可救(罗3:24至25)。 称义的地位 当罪人愿意接受基督为救主时,他便被放置在基督里,如此就叫这人得著称义,站在被称为义的地位上(罗8:1)。 称义的宣告 借着耶稣基督在我们里面的义,不但满足神自己公义的要求,也叫神宣告我们为义(罗3:26)。神所视为义的,没有人可以挑战,也没有人可以不接受(罗8:31至34)。 称义的证明

2救赎论的导论

在新约圣经内,有什么词汇或观念是与「救赎」有关呢? 耶稣基督的救赎工作包括什么范围? 耶稣基督的救赎与时间有何关连呢? 1) 救赎的种类 肉身的救赎 这是指质方面或外在方面的救助,比如从仇敌的手中脱险(路1:67至75;16:14;撒下22),战胜仇敌(撒上11:13),脱离死亡(创50:20;太8:25;拿2:10),得蒙保守(出14:30),疾病痊愈(诗42:11;67:2),归回故土(诗56:6)等,这乃是旧约里有关拯救的类别及意义。 灵性的救赎 神的救赎乃是包括灵性方面的,意即神将人从罪恶黑暗的权势中救拔出来,让我们可进入祂爱子光明的国度里(西1:13;彼前2:9;太1:21)。 2) 有关的词汇 替代Substitution 拉丁文的字义 耶稣基督的死含有替代的成分,简单来说,衪替代罪人受刑罚,为罪人的罪死在十架上。「代替」Vicarious的拉丁文,含有「取代别人」One in place of another 的意味,那么基督的死就成为人的「替身」Substitute,最终被定罪及受刑(林后5:21;彼前2:24;来9:28;赛53:4至6)。 原文的前置词 有两个希腊的前置词preposition是用来强调基督死亡代赎的本质的:第一个与「为」有关,意即基督为罪人死(太20:28;可10:45);第二个则含有「取代」的意思(加3:13;提前2:6;林后5:21;彼前3:18)。 神公义的要求 借着基督替代罪人死,叫神公义的要求得着满足。祂对付世人犯罪的问题,成为解决罪恶的替身。 救赎Redemption 希腊文有三个主要的字眼是与「救赎」有关的,分别是: 第一个agorazo可解作「在市场上的购买」。许多时候,这个词汇与贩卖奴隶有关。而这个字则用来描述信徒怎样从罪恶的市场被买赎出来,借此得着释放及自由。基督徒得着罪的释放及赦罪的自由,乃是根据基督的死(林前6:20;7:23;启5:9;14:3;14:4)。 第二个词汇exagorazo,直接指出通过基督的死,救赎信徒脱离律法的捆绑及咒诅,而律法却只是定人有罪却没有拯救的。信徒不单在市场上被买赎,并且可完全离开奴隶的市场。耶稣基督救人脱离律法的捆绑及咒诅,使人得着自由(加3:12;4:5)。 第三个词汇lutroo,意即「以付上代价来得着释放」。以金钱作为赎金,借此换取自由;乃是这字眼的意思(路24:21)。信徒被基督的宝血所买赎,成为神所珍贵的(彼前1:18;多2:14)。

1救赎论的派别

什么是「赎价」? 耶稣基督为谁付上「赎价」呢? 1) 「赎价论」Ransom Theory or Ransom to Satan Theory 创始人 这个见解是由教父俄利根Origen(主后185-254年)所始创的,古教父奥古斯丁也接受这种讲法。由于初期教会不少教父也接受这学说,所以有学者称这为「教父论」Patristic Theory。 其理论 俄利根认为魔鬼于争战中把人掳掠作战利品,罪人便成为撒但的俘虏,必须向牠付上赎价。 其错谬 虽然圣经没有明说赎价是交给谁,但这说法是极不合理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始祖犯罪乃是直接的得罪神,意即达不到神圣洁的要求,惹动衪的怒气,而不是叫魔鬼生气。 魔鬼乃是被造之物,没有权力来释放罪人,唯有神才拥有这种至高无上的权力。 若基督的牺牲及救赎便叫撒但直接受惠,这样未免把恶者抬举得太高了。参照圣经的亮光,十字架乃是对魔鬼所施与的一种审判,而不是代赎。 2) 「重述要点论」 Recapitulation Theory 创始人 发明这学说的人是古教父爱任纽Irenaenus(主后130-202年),他是里昂 Lyons的主教。 其理论 爱任纽推断耶稣基督于世上生活时,如同亚当一样,经历他全世上各种不同的阶段,包括面对犯罪的经历,唯一不同的是基督没有犯罪。

8何謂神的福音

你認為在基督教圈子內有那些傳福音的方法是值得商榷的呢? 真心悔改信主的人應有何表現? 1) 錯誤的傳講福音 貶低除罪的必要 在傳福音的過程中,有些人強調福音可使人得著平安和喜樂。不錯,福音可使人得著從天而來的平安和喜樂,但最重要的是,耶穌基督為世人的救贖主,把信靠者的罪完全除掉。 如果太過標榜福音能叫人得平安和喜樂的話,無形中便把罪人得著赦免的需要貶低,這是不恰當的。難怪有神學家說,不是缺乏平安或喜樂攔阻人進天堂,乃是罪阻擋人進神的國。 乃是因人而異的 福音只有一個,不論甚麼年齡、背景、職業、文化或膚色,普世各族各方的人,他們的屬靈需要是一致的:乃是蒙神的赦免,得著永生的需要。 某些基督徒神學家或牧者,太過強化人個別的需要,因而貶低人類普世的需要。福音不是因人而異的,其本質及內容也一直沒有變更。 貶低聖經的地位 某些信徒太高舉自己信主的經歷,甚至凌駕於聖經之上,間接貶低或否定神話語的權威。在靈恩派圈子裡,有些人強調施行異能或說方言是得救的表徵,無形中以經歷取代了聖經的教訓。 有些學者高抬學術的權威,不知不覺地把科學、考古學、文學、地理、歷史等,變成解釋福音的喉舌,把福音的地位貶低了。 以聰明來說服人 人的聰明算不得甚麼,沒有人可單靠聰明來說服罪人信主。福音所宣講的十字架,對猶太人來說是絆腳石,於外邦人中為愚拙(林前1:23)。 唯有聖靈感化人,人才會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意即聖靈才會叫人知罪。沒有口才、技巧、智慧的信徒,不一定不會帶領人歸向救主,最要緊是有倚靠主的心,並且不折不扣的把福音傳講。 以外表來吸引人 有些教會以聚會的形式或內容來吸引人參加聚會,比如唱甚麼的詩歌、講道的方式、敬拜的方式、特別的樂器等。我們不可不承認,實在沒有一個絕對的路向來傳福音,但假若人是故意或過分標榜外表形態的話,這就偏離了聖經的真理,沒有高舉耶穌基督,而高抬人的方法了(約12:32)。 高舉方法來傳道 善用方法可有助福音的廣傳,但太過依賴,就無形中低估了福音的能力。福音滿有神的大能,叫罪人悔改歸信救主。佈道的方法不單幫助聽道者能更清楚明白福音的信息,也讓信徒知道怎樣可把福音向人講解。如果只強調人的方法而忽略聖靈的工作,這已偏離了福音的正軌。 2) 扭曲福音的內容 加上水禮 錯誤的見解 有人根據馬可福音第十六章十六節,認為人必須接受浸禮(水禮)才可得救。 贊成浸禮叫人重生“baptismal regenerationists”的人,以使徒行傳第二章三十八節為他們的根據地。

7救贖論的進程(三)

甚麼是成聖呢? 你認為信徒可以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嗎?請列舉一些贊成或反對的原因。 1) 成聖 成聖的定義 成聖乃是神在信徒身上不間斷的工作,使他們成為聖潔。對神來說,聖潔是指信徒擁有神真實的樣式“bearing an actual likeness to God”。成聖是一個過程,好讓自己的道德標準可達至神律法的要求。這個進程是由信徒重生得救開始,一生沒有間斷的。可以說,成聖於信徒的工作,乃是由耶穌基督開始,然後藉著聖靈來完成的。 此外,成聖可含有兩層不同的意義: 第一,含有分別出來,為神所屬的意思(出13:2;彼前2:9)。 第二,成聖可指道德的美善或屬靈的價值,這個意思不單指信徒是分別出來,是屬耶穌基督的,並且應好好的管理自己;意即活出純潔及美善來。 成聖的真理 成聖不是人的工作,乃是源自神的工作(帖前5:23)。 從多處經文裡,讓我們看見成聖乃是一種繼續不止息的過程(腓1:6,15;加3:9,10;徒2:47;林前1:18;林後2:15;帖後2:12)。 重生與成聖不同,猶如嬰孩的誕生與嬰孩成長的區別(帖前3:13;彼後3:18;彼前1:23;約壹3:9)。 基督徒在追求長進的過程裡,期望可治死罪的慾望,並且可全心全意的順從基督,依從祂的標準(約17:17;林後10:5;腓2:12,13;彼前2:2;約15:3;弗5:1)。 聖靈進入聖徒的內心,引發他們走上成聖的道路(約14:17,18;15:3至5;羅8:9,10;林前1:2,30;加5:16;弗5:18)。 成聖與稱義有關的地方乃是信心(徒15:9;羅1:17)。 信心的對象乃耶穌基督自己。祂是教會的元首,藉著與祂聯合信徒得著生命(林後3:18;弗4:13;約壹3:3)。 即使信心最微小的信徒也可蒙主稱義。成聖的程度則與信心成正比(參考太9:29;路17:15;羅12:2;13:14;弗4:24;提前4:7)。 成聖絕對不是依照一個指定的定律,不間斷的向前邁進的;並且聖徒沒法可於今生達至完全成聖的地步(參考帖前5:23)。 基督徒的成聖,是有先後之分的。靈魂的成聖,乃可在今生達成;而身體的成聖,則要留待於身體復活時才可成就(腓3:21;加3:4;來12:14,23;約壹3:2;猶24;啟14:5)。 錯謬的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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