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君王與門訓〈二〉(太10:24至33)

24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 25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 26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27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29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30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 31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32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33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太10:24至33)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1何謂別西卜(太10:25)? 2為何主耶穌如此說話呢(太10:27)? 3被人殺害也不懼怕,合理嗎(太10:28)? 2)「小心解釋 」“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天上的父(太10:32至33) 凡公開承認耶穌基督的,天父必確認其神兒女的名分。 使徒的身份(太10:24至25) 主的門生 學生之意 「學生」(原文編號3101),即門徒之意。 先生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