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列舉一些教會於世上的職責。
甚麼是教會最重要的職責呢?
1) 職責的焦點
福音不單超越民族、經濟、教育、文化的限制(羅1:16;加3:28),也超越時空及地理的限制。這顯出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羅1:16)。
教會的存在,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職責,也可算是最重要的職責,就是把基督的福音傳講。沒有福音的傳講,就沒有罪人歸向主,地上就沒有基督徒。地上沒有信徒,亦即沒有教會,這樣怎能發揮教會應有的功能呢?
職責的類別
佈道
在馬太福音的末後及使徒行傳的開始,主囑咐門徒要把福音傳開,直到地極。兩段經文都是清楚表明,傳講福音是教會的責任;換言之,沒有基督徒是被豁免的。
耶穌基督在地上設立教會,並且讓她存留至今,為的是叫教會作祂的見證,以言與行來見證福音的真確性。
造就
在以弗所書內,我們發現神把恩賜賜下,為要藉此造就信徒,使他們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1至13)。除了佈道之外,教會還有造就信徒的職責(參考哥林多後書第十四章)。
現今大部分教會設有主日學、團契及小組等,藉此叫信徒得造就。教會應看重主日講臺的信息,讓信徒得著真理的教導,使他們的靈命可進深。其它如專題講座及特別聚會,也是使信徒得造就的媒介。
崇拜
崇拜源自舊約聖經,乃是古聖徒至今一直持守的真理。崇拜至高的主,不單是信徒的職責,也是信徒的記號及見證。
聖徒藉著崇拜,站在受造的地位上向創造主發出感謝及讚美,把神配受的榮耀、尊貴、權柄,歸給那坐寶座的主(啟4:9至11)。
慈惠
照顧孤兒寡婦(提前5:4,8,16)
如果發現在教會內有一些果真沒有親屬照顧的寡婦,教會就應承擔起照顧她們的責任。此外,保羅還列舉了一些細則,作為年輕牧者提摩太牧養教會參考的原則(提前5:9至16)。
在現今的世代裡,某些國家已有頗為健全的保險、醫療及福利的制度,使孤兒寡婦得到保障;故此,如果教會居寡的信徒已得到外邊的經濟支援,這個重擔就不應只落在教會的身上。總言之,教會只應照顧那些無依無靠的貧弱者。
有需要的信徒(雅2:2至3;2:15至16;約壹3:17)
雅各書教導我們,不應以外藐取人,也不可輕看那些貧窮人。此外,也不應只有說華美的話,而完全沒有任何好行為,不願照顧有需要的信徒。
不少教會內有許多物質窮乏的人,作為屬神的教會,我們應承擔責任來照顧他們的需要,不單使他們得著溫飽,也叫他們體驗到主的愛。
有需要的教會(徒11:27至30)
在使徒行傳內,記載初期教會關懷別處信徒的需要,而保羅則花了不少精力及時間來關心有需要的耶路撒冷教會。
在處理這些慈惠的事宜上,我們不但發現眾多地方教會有所參與,並且委派專人負責這些救援的工作(林後8:18至22)。
懲治
懲治的目的
除去惡酵(林前5:6至8)
有些信徒誤解教會設立紀律懲治的原則,認為這是沒有愛心的表現。保羅把罪惡比喻作酵,提醒哥林多教會要懲治犯罪的信徒,否則罪惡會沾污教會。
保護別人(加6:1;提前5:20)
懲治犯罪者,不但對當事人產生應有的作用;此外,也讓別的信徒知道犯罪的惡果,產生警戒的效用,免得他們重蹈履轍,藉此保護其它的信徒。
持守真理(多1:13)
嚴責犯罪的人,為要叫他們歸回正途,使他們純全無疵。懲治教會內的惡人,乃是教會領袖必須履行及持守的真理。
挽回弟兄(林後2:5至11)
藉著懲治有關的人等,我們期望可挽回軟弱的信徒。
懲治的態度
溫柔的心(加6:1)
保羅提醒作紀律懲治的負責人,要存著溫柔的心來處理,讓我們知道,懲治的背後是要讓人有轉機,卻不是要定人的死罪。
絕不妥協(多1:13)
處理教會內的懲治工作,負責的人絕不應因懼怕得失人而作出讓步或妥協。
不存仇恨(帖後3:9至15)
我們應向犯罪者作出勸告,不應反目成仇,卻仍要以當事人為弟兄來看待。
寬恕接納(林後2:5至11)
在處理懲治的事情上,我們應存寬恕接納的態度。我們雖不接納這人的罪行敗德,但若這人願意悔改歸正的話,我們便應寬恕及接納他。
懲治的原則
不存偏見(提前5:21)
處理這些事宜,我們切勿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這乃是紀律懲治非常重要的原則。
切勿急促(太18:15至20)
主耶穌論到處理懲治的守則時,提供了一些寶貴的原則,其中切勿急促,要按步就班來處理。
為要挽回(林後2:6至8)
如果光只有刑罰,而沒有挽回的心,便失卻了懲治背後的用意,因為其目的乃是要挽回犯罪跌倒的人。
懲治的群體
被指控的長老(提前5:19至20)
人皆軟弱,連教會領袖也不幸免。教會的長老或監督是屬靈的領袖,遇到犯罪的帶領人,教會也不可姑息,要按真理來懲治他們。在此要留意的是,指控長老要有兩三個見證人,意即切勿隨便接受別人所提出的指控。
犯罪的信徒(太18:15至20)
我們應參照聖經的原則來處理教會內犯罪的信徒。
偶然被過犯所勝的人(加6:1)
有些人是慣性的犯罪,也有些是偶然被罪惡所勝。不論怎樣,我們要處理這些過案,切勿視而不理,讓它演變成毒瘤。
不按規矩而行的人(帖後3:6)
遇到有人在教會不按照規矩或真理而行,為著整體利益的緣故,我們必須要對症下藥,徹底地根治這個問題。
假師傅(多1:10至16)
如果有人起來傳講錯謬、異端的道,不但可叫人走迷,也會導致教會的分裂,其後果可以是非常嚴重的。對付假師傅,公開起來指責他們,宣告他們的錯謬,乃是必須的。
挑啟分爭的人(多3:8至11)
有些信徒喜歡挑啟分爭,叫全教會受損。如有證有據下,我們必須指出這些人的罪行,並且對他們施與合宜的刑罰。
淫亂的人(林前5章)
神視姦淫為大罪,那麼我們處理教會內部的姦淫事件,便應義不容辭了。
社關
爭拗的地方
在基督教圈子裡,對社會關懷的問題,皆有很不同的見解,產生不少的分歧。某些學者認為舊約先知阿摩司,奉召起來責備當時社會的不義,耶穌基督也關心貧苦有病的人,施行神蹟,把他們醫好,以此為他們贊成教會應作社會關懷的根據。有些基督徒則認為教會是屬靈的群體,不應以教會的名義來參與政治及社會的服務。兩派都堅持不下,認為自己的見解是最乎合聖經的講法。
歷史裡的見證
在世界各地,教會設立了不少學校、學院、醫院及服務社會的機構,對社會作出很大的供獻,更寶貴的是,不少人是藉著基督徒的愛心及見證歸信基督的。
社關的重點
基督徒關心社會,不是單為改良社會,乃是藉著這些福音的預工,預備及軟化人的心,並且把握機會向人傳福音。換句話說,推動社關的行動,其背後的目的應是為著見證福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