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君王的表白[1]

[1] 太21:23至22:46;可11:27至12:44;路20:1至44 1) 被祭司長及長老挑戰(太21:23至22:14;可11:27至12:12;路20:1至19) 馬太福音 21:23至22:14  馬可福音 11:27至12:12 路加福音 20:1至19  23耶穌進了殿,正教訓人的時候,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來問他說:“你仗著甚麼權柄做這些事?給你這權柄的是誰呢?”24耶穌回答說:“我也要問你們一句話,你們若告訴我,我就告訴你們我仗著甚麼權柄做這些事。25約翰的洗禮是從哪裡來的?是從天上來的?是從人間來的呢?”他們彼此商議說:“我們若說‘從天上來’,他必對我們說:‘這樣,你們為甚麼不信他呢?’26若說‘從人間來’,我們又怕百姓,因為他們都以約翰為先知。”27於是回答耶穌說:“我們不知道。”耶穌說:“我也不告訴你們我仗著甚麼權柄做這些事。”28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來對大兒子說:‘我兒,你今天到葡萄園裡去做工。’29他回答說:‘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30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他回答說:‘父啊,我去’,他卻不去。31你們想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遵行父命呢?”他們說:“大兒子。”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32因為約翰遵著義路到你們這裡來,你們卻不信他;稅吏和娼妓倒信他。你們看見了,後來還是不懊悔去信他。33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裡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34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35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36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37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38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佔他的產業!’39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40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41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42耶穌說:“經上寫著: ‘匠人所棄的石頭, 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這是主所做的, 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 ’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43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44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45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見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著他們說的。46他們想要捉拿他,只是怕眾人,因為眾人以他為先知。1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2“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3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4王又打發別的僕人,說:‘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5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裡去,一個做買賣去,6其餘的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7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8於是對僕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9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10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11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裡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12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13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14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27他們又來到耶路撒冷。耶穌在殿裡行走的時候,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進前來,28問他說:“你仗著甚麼權柄做這些事,給你這權柄的是誰呢?”29耶穌對他們說:“我要問你們一句話,你們回答我,我就告訴你們我仗著甚麼權柄做這些事。30約翰的洗禮是從天上來的,是從人間來的呢?你們可以回答我。”31他們彼此商議說:“我們若說‘從天上來’,他必說:‘這樣,你們為甚麼不信他呢?’32若說‘從人間來’,卻又怕百姓,因為眾人真以約翰為先知。”33於是回答耶穌說:“我們不知道。”耶穌說:“我也不告訴你們我仗著甚麼權柄做這些事。”1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2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裡,要從園戶收葡萄園的果子。3園戶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4再打發一個僕人到他們那裡,他們打傷他的頭,並且凌辱他。5又打發一個僕人去,他們就殺了他。後又打發好些僕人去,有被他們打的,有被他們殺的。6園主還有一位是他的愛子,末後又打發他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7不料,那些園戶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產業就歸我們了!’8於是拿住他,殺了他,把他丟在園外。9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樣辦呢?他要來除滅那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10經上寫著說: ‘匠人所棄的石頭, 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11這是主所作的, 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 ’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12他們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要捉拿他,只是懼怕百姓,於是離開他走了。 1有一天,耶穌在殿裡教訓百姓,講福音的時候,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上前來,2問他說:“你告訴我們,你仗著甚麼權柄做這些事?給你這權柄的是誰呢?”3耶穌回答說:“我也要問你們一句話,你們且告訴我,4約翰的洗禮是從天上來的,是從人間來的呢?”5他們彼此商議說:“我們若說‘從天上來’,他必說:‘你們為甚麼不信他呢?’6若說‘從人間來’,百姓都要用石頭打死我們,因為他們信約翰是先知。”7於是回答說:“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8耶穌說:“我也不告訴你們,我仗著甚麼權柄做這些事。”9耶穌就設比喻對百姓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住了許久。10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裡去,叫他們把園中當納的果子交給他。園戶竟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11又打發一個僕人去,他們也打了他,並且凌辱他,叫他空手回去。12又打發第三個僕人去,他們也打傷了他,把他推出去了。13園主說:‘我怎麼辦呢?我要打發我的愛子去,或者他們尊敬他。’14不料,園戶看見他,就彼此商量說:‘這是承受產業的,我們殺他吧,使產業歸於我們!’15於是把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樣處治他們呢?16他要來除滅這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聽見的人說:“這是萬不可的!”17耶穌看著他們說:“經上記著: ‘匠人所棄的石頭 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這是甚麼意思呢?18凡掉在那石頭上的,必要跌碎;那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19文士和祭司長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當時就想要下手拿他,只是懼怕百姓。 權柄之源 講道的權柄 祭司、文士及長老到前來,質問主講道的權柄從何而來(路20:1)。主耶穌十分智慧的,以反問的方式,設一條問題,回答他們的質詢。主深知宗教領袖中,對施浸約翰的為人有不同的見解,所以便反問他們,約翰的浸禮是從天上或是人間而來的呢?換句話說,他是從那裡支取權柄呢?因這問題,宗教領袖中起了爭論。他們知道主耶穌與施浸約翰有密切的關係,加上所傳講的真理是極其相似及一致的。若說約翰的權柄是源自天上的話,又怕主追問他們,為何竟不聽從約翰的教訓,這就等於自攪嘴巴!如果說施浸約翰的浸禮不是源自天上的話,又怕惹百姓的忿怒,使他們落在喪掉生命的危險裡(路20:6)。 權柄之源 由於領袖不能表明立場,故此不正面回答他們的問題,反以三個比喻來說明祂的權柄之源。 主的比喻 「兩個兒子」的比喻(太21:28至32) 不同的反應 父親吩咐大兒子及小兒子往葡萄園作工,兩人有不同的反應。大兒子起初不甘願聽從,但隨後竟懊悔過來,起來接受父親的任命。小兒子表面是十分順從父親,但骨子裡卻非如此。 比喻的教訓 通過這比喻,小兒子就好比作宗教領袖,外表上很願意跟從神,但在屬靈的實際裡,卻是違背了神的吩咐。大兒子就好像那些稅吏及娼妓,他們的生活是極其敗壞的,但當聽聞約翰的教訓時,卻生發懊悔的心來,專一接受神話語的指引。這比喻說明宗教領袖沒有真正懊悔的心,也表示施浸約翰的權柄是源自神的(太21:32),從而暗示自己的權柄也是來自神。 「葡萄園主」的比喻(太21:33至46;可12:1至12;路20:9至19) 父神為「家主」 主耶穌在這比喻中,以父神為「家主」(意即「地主」“Landowner”),視宗教領袖為「園戶」(可譯作「農夫」“Farmers”),稱「先知」(神的代言人)為僕人,把自己當作「家主的兒子」。 以色列國為「葡萄園」 神以以色列國為「葡萄園」(賽5:1至7),將它交由宗教領袖管理,但這些領導人沒有盡他們的本份,卻成了瞎子領瞎子走路,讓百姓落在屬靈黑暗中,叫神極度傷痛。在猶太人歷史中,主差派眾多的先知提醒及呼喚人民悔改歸正,宗教領袖及人民不但不理會,反凌辱他們,以兇殘的手段對付神的工人,最後甚至殺害這些神的代言人(太21:35;路20:10至12;來11:35至40)。在末後的日子裡,神差遣祂的愛子到以色列國,領袖及百姓最後竟被殺在城外(太21:39;來13:12)。 「房角的頭塊石頭」

4君王與門訓[1]

[1] 路14:25至35;19:1至28 1) 論作門徒的代價(路14:25至35) 路加福音 14:25至35 25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26“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27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28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29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30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31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32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33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34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35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意志的降服(14:26) 在主耶穌教導作門徒應付上的代價時,說了一句很奇特的話,就是「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許多未信主的朋友覺得主耶穌這樣的要求太高,是完全不合理的。不但非基督徒有這樣的感受,甚至許多神的兒女也覺得太嚴厲,不是一般信徒可滿足主的要求。當我們研究聖經時,發現「愛我勝過」,在希臘文是「恨」,意即作主門徒的條件,是要「恨」其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及自己的性命,這叫我們更難明白及接受,人怎可恨自己的親人呢?人愛惜自己的性命,豈不是正常嗎?從聖經的教導中,知道聖徒應愛人如己,若恨惡他們,便觸犯了律法。此外,若要正確解釋主的心意,一定要明白希伯來人的慣用語,原來「愛」與「恨」,在希伯來人中不單是指著人的情感,也是論到人意志的取向。舉個實例,神明說祂愛雅各,恨惡以掃(瑪1:2至3;羅9:13),如果以非希伯來文化的眼光來看,這是偏心、不公平的對待;但若我們明白猶太人怎樣用「愛」和「恨」時,便知道這不是情感的取向,乃是意志的取向,意即神沒有揀選以掃,卻選中了雅各。在主耶穌這番言論中,表明作為門徒,一個首要的條件,就是「意志的降服」,換句話說,跟從主的人,要放棄揀選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及個人的意思,要專心的揀選主的旨意。這是作門徒非常重要及首要的條件。許多基督徒因為遷就至親或個人的喜好,結果跟不上主的步伐,這是十分可惜的。 捨己的跟隨(14:27,33) 釘十架是羅馬人刑罰死囚一個極其殘酷的方法,並且許多時候,羅馬人更強迫死囚背負刑具,路經鬧市前往刑場,緘默地承認羅馬人的判決是對的,默認自己是犯錯的。通過背負自己的十架,表明自己是主耶穌的門徒,公開承認主是對的,跟從主至死也是明智之舉。公開否定自己,捨己的跟從主,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決定,也是跟隨主的實際行動。 先計算代價(14:28至32) 主耶穌以兩個實際例子說明,作門徒要預先計算代價,正如建造樓房,要先作好籌算,計算自己的能力,否則工程一定不會完工。同樣好比出兵征討別的國家,作為一國元首必預先考慮及作周詳的計劃,才派兵出征,若沒有可能戰勝敵國的話,便趁早與敵人談判,簽署和約。弟兄姊妹,你信主至今,知不知道限隨主要付上代價呢?若你向別人傳福音,或作初信的栽培,也要向對方說明跟從主的代價。 應有的本質(14:34至35) 鹽理應是鹹的,如果鹽失去這樣特徵的話,便毫無用處,最終便被人棄掉。同樣,主的門徒就應把自己的意志降服在主的跟前,並且公開捨己跟從主,也是一個正常的表徵,若失去這些特質,這人已失去一個基督徒應有的本質了。 2) 論神國的計劃(路19:1至28) 論神的心意(路19:1至10) 路加福音 19:1至10 1耶穌進了耶利哥,正經過的時候,2有一個人名叫撒該,作稅吏長,是個財主。3他要看看耶穌是怎樣的人;只因人多,他的身量又矮,所以不得看見,4就跑到前頭,爬上桑樹,要看耶穌,因為耶穌必從那裡經過。5耶穌到了那裡,抬頭一看,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裡。”6他就急忙下來,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7眾人看見,都私下議論說:“他竟到罪人家裡去住宿。”8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9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10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介紹撒該 耶利哥是一個讓旅客前往耶路撒冷竭息的中途站。旅客必須在耶利哥作好休息。耶利哥往耶路撒冷的旅程是十分艱辛,兩地相距的高度有二千四百尺,路途多石及險要,步行約需六小時,加上許多盜賊在一帶進行搶劫,因此人一定要養精蓄銳後才上路。 由於耶利哥是一個許多旅客必經的城市,故此許多稅吏也在這城中向過路客徵收稅款。同樣這是一個擁有許宗教領袖聚居的地方。 主耶穌快要上耶路撒冷了,很快便要騎著驢駒子進城,被世人釘在十字架上,未前往耶路撒冷前,祂先收納撒該,並將神國的要義向門徒講解(路19:11至28)。 撒該的身量 撒該的個子十分矮小,相信矮小的身量成了他的標記,故此路加才把他個人的特徵放在福音書內。 撒該的追尋 稅吏長撒該 撒該是稅吏長,是管轄眾多稅吏的頭目,稅吏為人民所憎惡,相信撒該被厭惡的程度,比其他稅吏有過之而無不及。從撒該的自我剖白中,看見他是擁有家財的。但似乎金錢不能使他滿足,以致他前來尋問主耶穌。

3君王被攔阻(三)[1]

[1] 路12:1至13:21 1) 論假冒為善(路12:1至12) 這次公開的聚會十分擠擁,有幾萬人一同聚集來聽主耶穌的教訓,場面也顯得頗為混亂,以致產生互相踐踏的情況。主耶穌在眾多的群眾中,沒有避諱,直接評擊當時的宗教領袖,指責他們是假冒為善。主這樣大膽指出當時的時弊,不怕得失人,發表忠言逆耳的話,勇於傳講神的說話及表達自己的感受,這是神代言人的模範。 主先對門徒講這些話,有學者認為這處不是指主的十二門徒,乃是那些願意聽從祂教訓的人。 責備法利賽人的罪(12:1至3) 主耶穌直接了當的指出法利賽人的軟弱乃是假冒為善,並且提醒會眾要提防這些毒素,免得他們跟風,學效這種敗壞的榜樣。法利賽人沒有自知,以為扮作敬虔,人家不可能知道他們真正的本相。主清楚揭示,讓群眾知道,在神面前人沒有任何秘密,人不可隱瞞天上全知的主。主用了一個很特別的比方,就是「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房上」,意即房頂,是公開演講一處極其理想的地點。主讓門徒知道一件事,法利賽人假冒為善的行為或許可以瞞過旁人,卻絕不可欺騙神。在審判的日子裡,人一切的善惡會完全在神面前被揭露出來。 應活在神的面光中(12:4至7) 不假冒為善 人怎樣才不會假冒為善呢?秘訣是要不斷的活在神的面光中;換句話說,人要認定神知道世人的心思意念,祂察透人行事背後的每一個動機。人總是懼怕死亡,但更可怕的是那有權把人永遠扔在火湖裡的神。肉體的死叫人害怕,但我們更應懼怕永遠的死亡。當人認識神鑒察人的一舉一動時,我們便不敢假冒為善。法利賽人的問題是不最認識神,以致他們的行為表裡不一,因為他們領悟不到神是看透人心的主宰。 神的關懷愛護 信徒應懼怕神,因為祂是全知的主,也是審判活人死人的主。主耶穌在此作一補充,認識神的威嚴是必須的,但我們也應知道,祂是關心愛護我們的主。麻雀是貧窮人的食物,五隻只賣二分銀子,即羅馬人貨幣的兩大錢(Assarius),一大錢大概是昔日十六分一的日薪。卑微的麻雀神也不忘記,表明祂愛顧牠們,何況是祂疼愛的世人,祂豈不更關懷嗎?主的第二個例子,是告訴聽眾一個寶貴的事實,就是神把我們的頭髮也數算過,顯出祂關懷愛護我們深入的程度。 應勇於公開承認主(12:8至12) 要公開的承認主 主提醒凡自稱為信徒的,要公開的承認主,這是必然的事。凡不敢公開的表明自己信仰立場的,基督也可在神面前不認他。主通過這例證說明公開承認基督的重要及必須性。為何干犯耶穌基督還可得赦免,但褻瀆聖靈就不可蒙赦免呢?聖靈的工作是叫人想起主耶穌的話(約14:26),祂是為基督作見證的(約15:26),乃是顯明主耶穌是基督。意即說,人若被聖靈光照,並藉此認識主乃是基督的話,如果惡意毀謗及褻瀆,就是犯了褻瀆聖靈的罪。反過來看,干犯人子還可有機會得神的赦免,這是因為人還未蒙神的靈開啟心靈的眼睛,以致敵擋基督。在新約也有這例子,就是使徒保羅,他未信之前逼迫基督徒,但蒙主光照後便轉過來,傳揚他先前所干犯的基督。 忠誠的為主作見證 一個公開承認主耶穌的人,不應向強權屈服,即使受到迫害,也要忠誠的為主作見證。在被人審詢的過程中,聖靈會指教信徒應說的話(參考徒4:1至21)。 2) 論貪念(路12:13至34) 求分家業的事件(12:13至15) 在主耶穌教訓眾人之際,有一個人來請求主,求主吩咐他的兄長和他分開家業。主不但沒有應允,更警戒這人,要除去貪念,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意即生命的質素,不在乎擁有多少的物質。 無知財主的比喻(12:16至21) 主藉著一個比喻教訓聽眾,提醒他們要免去心中的貪念。財主的無知是基於他只顧今生的富足,忘卻了靈魂永恆的真正歸宿。這人擁有地上物質暫時的富足,但在神面前卻沒有屬靈的富足。 切勿為衣食憂慮(12:22至32) 人的憂慮 人之所以貪心,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憂慮。為肉身的需要而憂慮,使人多求地上的財富,藉此換取安全感。一個缺乏心裡平安的人,尋找地上的穩妥是必然的路向。主耶穌沒有否定肉身的需要,祂只是提醒我們,要弄好在我們生命中的屬靈次序。 神的看顧及供應

2君王被攔阻(二)[1]

[1] 路10:25至37;路11:37至54 1) 律法師試探主(路10:25至37) 律法師的問題(路10:25) 不是一般的律法師 這裡提及的「律法師」,不是一般的律法師,有學者推測,他不是一般解釋及教導摩西律法的老師,乃是猶太人法典的專家,在所屬地區解釋及講授律法,是一個專業人士。 律法師的心態 這位律法師不是存著一個虛心受教的態度來到主的跟前,乃是存著一個不良的動機,為要試探主(10:25)。律法師的錯謬,正是昔日及現今猶太人誤解舊約聖經的地方,猶太人以為人是靠守律法得救,這是極其錯誤的,也是違反聖經一貫的真理。從舊約至新約,「因信稱義」的信息是極其鮮明的(創15:6;羅4:1至4)。神賜下律法,不是期望人藉遵行律法而得救,乃是藉律法表明神的標準是何等的高,人是無法完全遵守的;通過律法的光照叫人知罪(羅3:20,23),讓罪人發現自己的問題,在神面前降卑,求祂的赦免。可憐的是,一個以研究及講授律法的學者,也不明白神的救法。 主耶穌的反問(路10:26) 主沒有直接更正這人的錯謬,卻反問他一個問題。主的問題背後的意思,意即究竟律法的核心教訓是甚麼呢?主要求這人回答自己所發出的問題。 律法師的回覆(路10:27) 律法師引用申命記六章第五節及利未記十九章第十八節作為他的答案。主沒有說他答錯,更表明這是正確的答案,可見這律法師十分熟悉聖經,在研經上實在有心得;但可悲的是,這人一知半解,以為自己已得了得救的鑰匙,其實卻誤解了神話語的意思。 主論得救之法(路10:28) 主的回答:「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是否主也贊同人是靠行律法得救呢?當然不是!主意思的背後,引伸一個愛神愛人的信徒,是知行合一的,真正的信心是有行動的。稍後主所論及「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就正是用來強化這一點。換句話說,一個真心信主的人,是會流露愛神愛人的表現,愛神及愛人的行動,就是他擁有信心果子的明證。 律法師的自義(路10:29) 聽了主這樣說之後,這律法師不但沒有醒覺,反自覺有理,這是自義的表現。昔日許多宗教人士以自己為義,不以神為義,誤以為靠自己的行為可換取神的悅納,正如以賽亞先知所說,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64:6)。 主以比喻解答(路10:30至37) 由於知道律法師不明白律法的真義,主便以舉世馳名的「好撒瑪利亞人」比喻向他解釋真理了。一個人被強盜奪去財物,甚至連衣服也取去,更被打個半死,有一個祭司路經此地,看見無動于忠,見死不救。此外,有一個利未人路經案發現場,也是毫無反應,沿路離去了。祭司是宗教的領袖,是亞倫後裔,是神和人中間的中保,在神的聖殿中事奉神。利未人是祭司在神殿中的助手。他們即是事奉神的人,目睹同伴受害,應有憐憫別人的心。他們不是傷者的鄰舍,因為他們毫沒愛心的表現,這兩位宗教人士只顧自己,是極其自私自利的表現。根據肉體的生命,他們是祭司及利未人;但按神的標準,他們完全達不到神「愛人如己」的指標。兩人不是表裡一致,乃是假冒為善,顯出心中沒有真實的信心。撒瑪利亞人由於血統不純正,受到猶太人很大的歧視。但他遇見傷者時,反應卻十分不同,他甘願出錢出力,以實際的行動來關懷這傷者。當主耶穌講完這比喻後,便問誰是傷者的鄰舍。(“Which of these three do you think was a

1君王被攔阻(一)[1]

[1] 約8:21至10:21;路11:14至36 1) 質疑主的身份(約8:21至59) 約翰福音 8:21至59 21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22猶太人說:“他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他要自盡嗎?”23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24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25他們就問他說:“你是誰?”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起初所告訴你們的。26我有許多事講論你們,判斷你們;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在他那裡所聽見的,我就傳給世人。”27他們不明白耶穌是指著父說的。28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做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29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30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他。31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32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33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34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35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36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37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們卻想要殺我,因為你們心裡容不下我的道。38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裡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裡聽見的。”39他們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40我將在神那裡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41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他們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神。”42耶穌說:“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神,也是從神而來,並不是由著自己來,乃是他差我來。43你們為甚麼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44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45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就因此不信我。46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甚麼不信我呢?47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48猶太人回答說:“我們說你是撒馬利亞人,並且是鬼附著的,這話豈不正對嗎?”49耶穌說:“我不是鬼附著的,我尊敬我的父,你們倒輕慢我。50我不求自己的榮耀,有一位為我求榮耀、定是非的。51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52猶太人對他說:“現在我們知道你是鬼附著的。亞伯拉罕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還說‘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嘗死味’。53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嗎?他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將自己當作甚麼人呢?”54耶穌回答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甚麼;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神。55你們未曾認識他,我卻認識他。我若說不認識他,我就是說謊的,像你們一樣;但我認識他,也遵守他的道。56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57猶太人說:“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58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59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他,耶穌卻躲藏,從殿裡出去了。 淫婦 在約翰福音第八章內發生了一連串事件,首先有文士及法利賽人把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帶到主的面前,目的是要試探基督,為要找著告祂的把柄(8:5至6)。主臨危不亂,應變的手法十分機警及冷靜,藉著一句話:「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使會眾知罪,讓他們不再只注視人家的過犯,也想起自己的罪來,叫人認識自己的本相。 主的宣告 接著主便宣告自己是世界的光(8:12),這樣的言論叫法利賽人甚為不滿,使宗教領袖及百姓有很大的反應,加上他們質疑主真正的身份,便說出以下的一翻話:「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8:13)「你的父在那裏。」(8:19)「他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他要自盡麼。」(8:22)「你是誰。」(8:25)「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8:39)「我們說你是撒瑪利亞人、並且是鬼附著的、這話豈不正對麼。」(8:48)「現在我們知道你是鬼附著的。」(8:52)「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麼。他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將自己當作甚麼人呢。」(8:53)「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8:57) 在整個被質疑的過程中,主對群眾有以下的一些啟示: 祂是真光(8:12) 祂就是普世的光,讓人離開黑暗得著生命。 祂的見證人(8:14至19) 父神就是祂的見證人,連同自己在內,有兩個合法的見證人,滿足了律法基本的要求(8:17)。 祂是基督(8:23至29) 猶太人質疑主真正的身份,主沒有隱瞞事實,表明祂就是(基督)。 教訓之源(8:28至29) 主表明祂的教訓源自父神,因為祂常作父所喜悅的事。 何謂真門徒(8:31至32) 真正的門徒會「遵行主道」(8:31),也「曉得真理」,並且會「得享自由」(8:32)。 何謂奴僕(8:36) 猶太人聽見主說真理能使他們自由時,便認為主是指他們沒有自由,是別人的奴僕;故此,極力反對自己是任何人的奴僕。主直接指出他們乃是罪的奴僕(8:34),因為兒子與奴僕是有分別的(8:35)。主顯示他們沒有自由,唯有祂才叫他們得著自由(8:36)。 誰的子孫(8:37至40) 究竟這群猶太人是誰的子孫呢?猶太人強調自己乃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但主卻反過來說,若他們自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必定會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8:40)。他們也不是神的兒女,因為他們不愛基督(8:42)。藉此證明他們乃是魔鬼的兒女(8:44)。猶太人與主對話的過程中,各人反應不一,有的否定祂的見證(8:13),有些譏諷祂(8:22),有些追查祂真正的身份(8:25),有些辯駁爭論(8:39,41下),有人出言毀謗(8:48),也有人想拿石頭打祂(8:59);但也有一些表示願意相信主的(8:30)。 2) 質疑主能否治瞎眼(約9:1至41) 門徒的問題

13君王與門徒〈二〉[1]

[1] 太15:1至16:12;可7:1至8:26 1) 基督論何謂真污穢(太15:1至20;可7:1至23;約7:1) 馬太福音 15:1–20 馬可福音 7:1–23 約翰福音 7:1 1那時,有法利賽人和文士從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說:2“你的門徒為甚麼犯古人的遺傳呢?因為吃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3耶穌回答說:“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4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5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6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7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8‘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9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 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10耶穌就叫了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要聽,也要明白。11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12當時,門徒進前來對他說:“法利賽人聽見這話不服,你知道嗎?”13耶穌回答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14任憑他們吧!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15彼得對耶穌說:“請將這比喻講給我們聽。”16耶穌說:“你們到如今還不明白嗎?17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裡,又落在茅廁裡嗎?18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19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20這都是污穢人的。至於不洗手吃飯,那卻不污穢人。” 1有法利賽人和幾個文士從耶路撒冷來,到耶穌那裡聚集。2他們曾看見他的門徒中有人用俗手,就是沒有洗的手吃飯。3(原來法利賽人和猶太人都拘守古人的遺傳,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4從市上來,若不洗浴也不吃飯,還有好些別的規矩,他們歷代拘守,就是洗杯、罐、銅器等物。)5法利賽人和文士問他說:“你的門徒為甚麼不照古人的遺傳,用俗手吃飯呢?”6耶穌說:“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 心卻遠離我。7他們將人的吩咐當做道理教導人, 所以拜我也是枉然。’8你們是離棄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9又說:“你們誠然是廢棄神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10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11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12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13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神的道。你們還做許多這樣的事。”14耶穌又叫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聽我的話,也要明白:15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惟有從裡面出來的,乃能污穢人。”17耶穌離開眾人,進了屋子,門徒就問他這比喻的意思。18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嗎?豈不曉得凡從外面進入的,不能污穢人,19因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廁裡。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20又說:“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21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22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23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 1這事以後,耶穌在加利利遊行,不願在猶太遊行,因為猶太人想要殺他。  古人的遺傳 「古人的遺傳」(太15:2),不是摩西的教訓,乃是猶太人歷代所留下的傳統。拉比認為洗手十分重要,判定不洗手吃飯是足以被處死的嚴重過犯。宗教老師的教導:「寧願走四哩路尋找水源洗手,遠勝過忽略洗手而犯罪。」甚至有人認不洗手吃飯有如殺人犯那麼壞。在主耶穌降生前有兩位不同學派的拉比,他們皆是以色列人遺傳學的代表,雖然彼此經常排斥對方,但在洗手的見解上,卻有十八處共通的地方。其實這些條例是為要把以色列人及外邦人分隔。例如觸摸外邦人後,視之為不潔,當離開市集後,需要沐浴,把全身浸在水中。猶太人對洗手及洗濯器具十分小心,要把沾污了的瓷器摔碎,把污穢了的木器、角及銅器浸在水中,從外邦人買來的器具要經火,或最低限度把它擦乾淨為止。 惹主的責備 主嚴責這些宗教人士假冒為善,並且引用以賽亞先知的話來強化祂的嚴重性(太15:7;可7:6;賽29:13)。猶太人十分注重孝道,在摩西的時代裡,人可把不孝敬父母的人處死(太15:4;可7:10;出21:17;申5:16)。究竟猶太人假冒為善的罪在甚麼地方表現出來呢?若參考馬太15:5,「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馬可福音註解是:「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甚麼是「各耳板」呢?中文聖經的註解是「供奉」,這不能完全讓我們理解其原意。當參考新英王欽定本,它的翻譯是作,“But you say, ‘Whoever says to his father or mother, “Whatever profit you m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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