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君王被弃绝(二)[1]

1) 往各各他(太27:31至34;可15:20至33;路23:26至33;约19:16下至17) 古利奈人西门 古利奈是北非的一个地方,居住了大数的犹太人。西门是亚历山大及鲁孚的父亲(可15:21)。或许西门是归依犹太教的外邦人,适逢前往耶路撒冷过节(太27:31)。 诚然为人受苦 「各各他」 「各各他」是希伯来文(约19:17),意即希腊文的「髑髅地」,由于从远望去,这地方好像人的头骨,故此称为「髑髅地」。 残酷的死刑 十字架是十分残酷的死刑,罗马人是从迦太基人学回来的。罗马人不会以这刑具对付其公民,乃是借此刑罚奴隶及外族人。犹太人刑罚死囚的方法,是用石头把罪犯处决。在历史中有五类不同的十架来刑罚犯人,钉主耶稣的类别,称之为「希腊式」(或称crux commissa)。在钉十架前,会把犯人的衣服脱光,然后把衣服瓜分。行刑的人会首先把直梁打稳在地,然后把死囚的双手以绳子捆着,随后把钉子钉穿犯人的手腕。之后才把死囚挂在直梁上,再以钉子分开或一同把脚钉上。这残酷的死刑,叫死囚慢慢受着痛苦才死亡,或许会维持两至三天的时间。 诚然担当我们的罪恶 被钉在十架前,兵丁给主耶稣送上「苦胆调和的酒」(太27:34),马可则称为「没药调和的酒」(可15:23)。有学者认为马太是根据诗篇69:21的预言,故此称之为「苦胆调和的酒」。没药是有止痛的功效,让被钉十架的死囚可减少痛苦。主耶稣只尝了一点的止痛剂,却没再继续喝下去,祂拣选在清醒的状态下接受十架的苦难,正如在旧约的预言,弥赛亚诚然担当我们的罪恶(赛53:4)。 应为圣城哀哭(路23:28至31) 妇女为祂号啕痛哭 有许多百姓跟随主前往刑场,其中有好些妇女为祂号啕痛哭。「号啕」(原文编号2875),意即「捶胸以表哀恸」。「痛哭」(原文编号2354),原文含有「悲痛」或「悲伤」的意思。 主耶稣的提醒 主耶稣看见妇女为祂哀恸的情景时,却提醒她们不用为祂悲哀,却要为圣城耶路撒冷哀哭,因为耶路撒冷将受刑罚,叫居民饱受战火的痛苦。在以色列人中,能生养孩子是蒙福的表征。日子将至,「不生育的」、「末曾怀胎的」、「末曾乳养婴孩的」,主称之为有福,可见这是反常的现象,却要带出将来的刑罚是何等可怕。这灾难或许有两重的意思。第一层的意思,是指到在主后七十年,罗马人大举攻击圣城,引致饥荒,甚至出现吃人肉的事件。加上在短短数日内,死伤无数,是极其可怕的情景。第二个的意思,是指到犹太人把他们的弥赛亚王交给外邦人,如同把青绿的树木烧毁;将来神的审判临到反叛及敌挡主的世代中,好像把枯干的树木烧毁,那情景会更为可怕。 主与罪犯同列(路23:32至33;太27:38;可15:27;约19:18) 主耶稣被钉在十架上,分别在左边及右边,有两个死囚与祂一同受刑。主耶稣与罪犯同列,应验了以赛亚书的预言(53:9)。 2) 君王被钉死 前三小时(太27:35至44;可15:24至32;路23:34至43;约19:18至27) 衣物瓜分(太27:35;可15:24;约19:23至24) 兵丁把主耶稣的衣物,或许包括了头巾、外衣、腰带及凉鞋,分为四分。这些物品在价钱上是大同小异的。由于主的里衣是没有缝儿的,故此兵丁以抽签的方法,夺取了主的里衣,应验了在旧约的预言(约19:23至24;诗22:18)。主耶稣在十架上,可能是一丝不挂,这是人世间极大的羞耻,何况是对这位住在高天之上的万王之王呢! 被钉的时间(可15:25) 主耶稣是在巳初被钉在十架上的,「巳初」在原文是「第三小时」。犹太人以日出日落为计算时间的方法,约在早上六时,就是日早的时间。那么主是在早上九时被挂在十架的。根据约翰福音19:14的记载,主耶稣是在「午正」被解到彼拉多处,接受这位巡抚的审查。和合本的译法是不最准确的,因为学者假设约翰福音是采取了犹太人计算时间的方法。原文是「第六小时间」,若以罗马人的时间计算法,极有可能主是在早上六时被彼拉多审询的。之后主被兵丁讥讽及虐待,及至早上九时就被人钉在十架上。 被判的罪状(太27:37;可15:26;路23:38;约19:19至22)

11君王被棄絕(二)[1]

[1] 太27:31至66;可15:20至47;路23:26至49;約19:16下至42 1) 往各各他(太27:31至34;可15:20至33;路23:26至33;約19:16下至17) 古利奈人西門 古利奈是北非的一個地方,居住了大數的猶太人。西門是亞歷山大及魯孚的父親(可15:21)。或許西門是歸依猶太教的外邦人,適逢前往耶路撒冷過節(太27:31)。 誠然為人受苦 「各各他」 「各各他」是希伯來文(約19:17),意即希臘文的「髑髏地」,由於從遠望去,這地方好像人的頭骨,故此稱為「髑髏地」。 殘酷的死刑 十字架是十分殘酷的死刑,羅馬人是從迦太基人學回來的。羅馬人不會以這刑具對付其公民,乃是藉此刑罰奴隸及外族人。猶太人刑罰死囚的方法,是用石頭把罪犯處決。在歷史中有五類不同的十架來刑罰犯人,釘主耶穌的類別,稱之為「希臘式」(或稱“crux commissa”)。在釘十架前,會把犯人的衣服脫光,然後把衣服瓜分。行刑的人會首先把直樑打穩在地,然後把死囚的雙手以繩子捆著,隨後把釘子釘穿犯人的手腕。之後才把死囚掛在直樑上,再以釘子分開或一同把腳釘上。這殘酷的死刑,叫死囚慢慢受著痛苦才死亡,或許會維持兩至三天的時間。 誠然擔當我們的罪惡 被釘在十架前,兵丁給主耶穌送上「苦膽調和的酒」(太27:34),馬可則稱為「沒藥調和的酒」(可15:23)。有學者認為馬太是根據詩篇69:21的預言,故此稱之為「苦膽調和的酒」。沒藥是有止痛的功效,讓被釘十架的死囚可減少痛苦。主耶穌只嘗了一點的止痛劑,卻沒再繼續喝下去,祂揀選在清醒的狀態下接受十架的苦難,正如在舊約的預言,彌賽亞誠然擔當我們的罪惡(賽53:4)。 應為聖城哀哭(路23:28至31) 婦女為祂號咷痛哭 有許多百姓跟隨主前往刑場,其中有好些婦女為祂號咷痛哭。「號咷」(原文編號2875),意即「捶胸以表哀慟」。「痛哭」(原文編號2354),原文含有「悲痛」或「悲傷」的意思。 主耶穌的提醒 主耶穌看見婦女為祂哀慟的情景時,卻提醒她們不用為祂悲哀,卻要為聖城耶路撒冷哀哭,因為耶路撒冷將受刑罰,叫居民飽受戰火的痛苦。在以色列人中,能生養孩子是蒙福的表徵。日子將至,「不生育的」、「末曾懷胎的」、「末曾乳養嬰孩的」,主稱之為有福,可見這是反常的現象,卻要帶出將來的刑罰是何等可怕。這災難或許有兩重的意思。第一層的意思,是指到在主後七十年,羅馬人大舉攻擊聖城,引致饑荒,甚至出現吃人肉的事件。加上在短短數日內,死傷無數,是極其可怕的情景。第二個的意思,是指到猶太人把他們的彌賽亞王交給外邦人,如同把青綠的樹木燒毀;將來神的審判臨到反叛及敵擋主的世代中,好像把枯乾的樹木燒毀,那情景會更為可怕。 主與罪犯同列(路23:32至33;太27:38;可15:27;約19:18) 主耶穌被釘在十架上,分別在左邊及右邊,有兩個死囚與祂一同受刑。主耶穌與罪犯同列,應驗了以賽亞書的預言(53:9)。 2) 君王被釘死 前三小時(太27:35至44;可15:24至32;路23:34至43;約19:18至27) 衣物瓜分(太27:35;可15:24;約19:23至24) 兵丁把主耶穌的衣物,或許包括了頭巾、外衣、腰帶及涼鞋,分為四分。這些物品在價錢上是大同小異的。由於主的裡衣是沒有縫兒的,故此兵丁以抽簽的方法,奪取了主的裡衣,應驗了在舊約的預言(約19:23至24;詩22:18)。主耶穌在十架上,可能是一絲不掛,這是人世間極大的羞恥,何況是對這位住在高天之上的萬王之王呢! 被釘的時間(可15:25) 主耶穌是在巳初被釘在十架上的,「巳初」在原文是「第三小時」。猶太人以日出日落為計算時間的方法,約在早上六時,就是日早的時間。那麼主是在早上九時被掛在十架的。根據約翰福音19:14的記載,主耶穌是在「午正」被解到彼拉多處,接受這位巡撫的審查。和合本的譯法是不最準確的,因為學者假設約翰福音是採取了猶太人計算時間的方法。原文是「第六小時間」,若以羅馬人的時間計算法,極有可能主是在早上六時被彼拉多審詢的。之後主被兵丁譏諷及虐待,及至早上九時就被人釘在十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