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你个人的见解,你认为教会应否设立行政及架构上的组织呢?
某些国家以基督教为「国教」,这有没有圣经的根据呢?
你认为有没有需要联合世上所有不同的宗派,归成同一个组织的名下呢?
1) 新约圣经的根据
据浸信会神家史特朗的研究,新约圣经多处记载了有关教会组织的细则。
教会定期设立聚会(徒20:7;来10:25)。
教会设立选举的制度(徒1:23至26)。
教会内设立有职员的制度(腓1:1)。
传道人有指定的责任(徒20:17,25)。
传道人及教会均有会众所承认的权柄(太18:17;彼前5:2)。
教会拥有督责别人的责任及权柄(林前5:4,5,13)。
教会设立捐献的制度(罗15:26;林前16:1,2)。
教会可发出举荐同工的信件(徒18:27;林后3:1)。
教会设有登记寡妇的名册(提前5:9;徒6:1)。
教会有一致的习俗(林前11:16)。
教会设立一致的礼仪(徒2:41;林前11:26)。
教会设立信徒应该遵守的秩序(林前14:40;加2:5)。
教会定下接纳会友的基本条件(太28:19;徒2:47)。
教会有全体信徒应从事的事奉(腓2:30)。
不同学派的见解
没有任何组织
有些宗派或信徒的组织认为教会只是属灵的团体;信徒彼此之联系,是基于个别归向基督的缘故。故此,教会应是没有任何组织的。
主要的教派有「公谊会」或「贵格会」Friends or Quakers及「普里芧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en。
没有指定模式
这个派别认为新约圣经根本没有明确介绍有关教会应有的组织,所以组织的方式,只是一种权宜的方法,各地教会信徒可以采纳最合适当地环境及条件的组织法。
以乎这样推论,乃是源自尼安德Neander。有些人视教会组织于历史里乃是在不断演变之中;故此,教会组织是不可绝对化的。
绝对指定模式
不少宗派强调他们教会所设立的组织或体系,乃是源自圣经的。换句话说,他们的宗派是合乎圣经的讲法。
众多宗派如长老宗、公理会、浸信会等,都认为其组织的架构及运作均可索源自圣经的教训。
3) 教会组织的本质
会友的条件
只有清楚得救的基督徒才可成为地方教会的会友(徒2:47;5:14;林前1:2)。
所有信徒享有同等的权利,各人在主里都是平等的(太23:8至10)。
基督徒应绝对效忠主耶稣,以衪为主为王(腓1:20;罗10:9)。
基督徒应爱教会,尽自己的能力来照顾神家的需要(徒2:44至45)。
教会的内政
各地方教会享有自治权,不能过问别教会的内政(太22:21)。
教会的内政,不应受到政权的干涉或管制,政教应是分离的(徒5:29)。
教会的目标
神设立教会,为要信徒一同参与敬拜事奉神,其中包括祷告及教导的事奉(来10:25)。
神设立教会,为要让基督徒一同学习彼此提醒及劝勉(帖前5:11;来3:13)。
神设立教会,为要信徒齐心努力地兴旺福音,引领人归向基督(太28:19;徒8:4;林后8:5;犹23)。
4) 教会组织的架构
民主教会的理论
教会有持守合一的责任(罗12:16;林前11:10;林后13:11;弗4:3;腓1:27;彼前3:8)。
教会有持守教义纯正及实践真理的责任(提前3:15;犹3;启2及3章)。
教会有责任去遵守主的吩咐及实践这些真理(太28:19至20;林前11:23至24)。
教会的职员均是由会众所选出,然后接受教会领袖(使徒)的按手礼(徒1:23,26;6:3,5;13:2,3;15:2,4,22,30)。
世界教会的理论
罗马天主教的主张
罗马天主教认为所有的地方教会也要奉罗马的主教为最高的权威,因为他才是彼得的承继人,也是耶稣基督无误的代表;此外,天主教认为各教会要如此合一才能组成基督于世上独一的教会。
反驳天主教的讲法
参照马太福音第十六章的上文下理,主耶稣并没有宣告彼得就是教皇。在这段经文里,天主教犯了解经上很大的错谬,曲解了圣经的原意。「彼得」Petros,意即「石块」,乃是男性的名词;而「磐石」Petra,却是属女性的名词。在福音派的教会里,他们断乎不会接受「彼得」就是那「磐石」;换句说话,从经文的上文下理中,断定「彼得」绝对不会是「教宗」,他们持有以下的解释:
有学者认为「磐石」乃是指到基督的神性而论的(太16:16)。
某学者认为「磐石」乃是指彼得所宣告的信念而言的(太16:16)。主耶稣没有说,借着彼得或其承继者来建造教会,乃是根据彼得所得着天上的启示,即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把其教会建造在这信念上,并且以此预告教会将于五旬节诞生(徒2)。
据天主教的传统,他们相信彼得是在主后42至67年在罗马作教皇,为期二十五年,直至在主后67年殉道为止,但他们没有足够的资料来证明这种理论。反之,有圣经学者认为保罗是在主后58年写信给罗马教会的,但在问安的内容里,竟然只字没有提及到使徒彼得;如果彼得是在罗马作教宗的话,使徒保罗绝对没有理由不问候他的。
在新约圣经内,我们找不到彼得宣告自己的权柄是凌驾于众使徒之上,也没有明说自己就是教宗的言论,却自称为教会长老之一,与其它长老无异(彼前1:1;5:1至3);此外,亦没有人指出彼得乃是拥有这样的特权。
在保罗的书信里,使徒曾以严厉的口吻责备彼得,指控他装假的错误(加2:11至14)。这显明彼得是有错误的,也指出教皇无误的见解乃属虚谎的道理。
国教教会的理论
这派的理论
接受这种理论的人士,认为任何一省或一国的教友,皆应在全省或全国的教会组织中合一,而这样的组织,是有权柄来支配各地方教会的。
基本来说,国教教会可以容许或不容许其它自由教会的存在,并且国教教会可以向人民征收十一税,支持个别教会之用。英国圣公会及德国的路德会乃属奉行国教的教会。
反对的理由
使徒行传所提及的「各处的教会」(徒9:31),是指着当时当地的各个教会而言,而绝对没有暗示教会乃是一个全国性的组织。此外,圣经内所提到教会时,也没有让我们看见教会应是一个全国的组织。
新约时代各地教会自由相交,其行政也是独立的,当时众教会所重视的合一,乃是信仰路线方面的合一,而不是组织上的合一。
以上的理论把教会变成一个组织,使其变得冰冷。神在各地设立地方的教会,个别教会应向耶稣基督直接负责,而不是向这人为的组织负责。
教会乃是一个属灵团体,绝对不应被形式及地理来规限着的。
如些推论,这类教会组织便会步罗马天主教的后尘,演变成以人为中心的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