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补选使徒的事件(徒1:12至26)

使徒行 112–26

12有一座山,名叫橄榄山,离耶路撒冷不远,约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当下,门徒从那里回耶路撒冷去,

13进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间楼房。在那里有彼得、约翰、雅各、安得烈、腓力、多马、巴多罗买、马太、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奋锐党的西门和雅各的儿子犹大。

14这些人同着几个妇人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并耶稣的弟兄,都同心合意地恒切祷告。

15那时,有许多人聚会,约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

16说:“弟兄们,圣灵借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预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话是必须应验的。

17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使徒的职任上得了一分。

18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

19住在耶路撒冷的众人都知道这事,所以按着他们那里的话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

20因为诗篇上写着说: ‘愿他的住处变为荒场, 无人在内居住, ’又说: ‘愿别人得他的职分。’ 

21所以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

22就是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 

23于是选举两个人,就是那叫做巴撒巴,又称呼犹士都的约瑟和马提亚。(此包括徒 1:23–24)

25众人就祷告说:“主啊,你知道万人的心。求你从这两个人中,指明你所拣选的是谁,叫他得这使徒的位分。这位分犹大已经丢弃,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26于是众人为他们摇签,摇出马提亚来;他就和十一个使徒同列。

1)查看 “E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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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谓「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徒1:12)?

2 为何要补选使徒呢(徒1:22)?

3 选出马提亚为使徒,是否神的心意呢(徒1:26)?

4 为何他们要摇签来补选使徒呢(徒1:26)?

2)小心解“Expound”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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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上的告(徒11215上)

时间

主耶稣在橄榄山升天之前,嘱咐门徒必须留守在耶路撒冷等候圣灵的降临,使他们得着属天的大能(路24:49;徒1:4)。现今主耶稣升天后,他们便离开橄榄山,返回耶路撒冷去。

地理

橄榄山只不过是一个小山,其山峰是位于汲沦谷四百英呎之上,在地势方面,只比耶路撒冷高二百呎而已。

3

据拉比的条例,「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是人在安息日里可走路程的极限,即二千肘,约半英哩至四分三英哩。如此的用语,乃是代表短程之意。

一)房的特色

耶路撒冷的上城是较富裕的地区,楼房在那里是比较普遍及宽敞。虽然许多巴勒斯坦的楼房只不过是阁楼而已,但古代文献却记载许多哲士聚集在较宽敞的楼房里。在巴勒斯坦地,楼房是最好的房间,因为它们是在繁嚣的街道上,不易受到路人的滋扰。对富裕人家,楼房是起居室。有人把它租出去,但许多时它是集会、读书及祷告之处。

二)房的地

这楼房一定很大,因为它能容纳一百二十人。至于其确实的地点,则无法可知。有人认为这是举行「最后晚餐」及主耶稣复活后向门徒显现之处。有人则相信,这房子是属于称呼马可的约翰之母亲的(参考徒12:12),但皆没有确实的证据可支持。

人物

在一百二十人中,分别有十一位使徒、几位妇女、主的母亲及其弟兄(徒1:13至14)。值得留意的是,在基督还钉十架及复活前,祂肉身的兄弟还是非信徒(约7:5),但现今却归信了基督。

一)英文圣

「同心合意」,新美国标准译本是翻作「一个心意」,有学者则把它意译作「绝对一致同意的」。「恒切祷告」,新美国标准译本是译作「继续委身的祷告」,而有学者则意译作「持续专心的…祷告」。

二)原文意思

「同心合意」,即同一的思想或灵。「恒切」,可解作不止息的参与。

目的

某学者指出徒1:12至14,乃是描绘使徒在属灵方面作好预备,等候主耶稣应许圣灵降临在他们的身上。圣灵的降临并不在乎人的祷告,乃是源自神的应许。

使徒彼得的言(徒115下至20

通过大卫所写的诗篇,圣灵预告卖主的犹大的结局。这预言已经应验了(徒1:16;诗69:25;109:8)。犹大与其他十一位使徒一样,各人从主得着使徒的「职任」(徒1:17)。可是,犹大竟以三十块钱出卖了恩师(太26:15);所换来的金钱,彼得称之为「作恶的工价」(徒1:18)。「作恶」,即不正义或不义之意。英王钦定本把它翻作「罪孽的工价」,而英文标准译本则译作「邪恶的酬金」。最终,犹大把这「作恶的工价」归回给宗教领袖,他们议决不把它留在殿库里,却用来买地安葬异乡的人(太27:3至8;徒1:18)。至于这件恶事,于耶路撒冷的居民是众所皆知的。「亚革大马」乃是亚兰文,意即「血田」(徒1:19)。

大的死亡

「身子仆倒」,其字面的意思是「头先着地」。有学者指出,这不是「头先着地」,乃是「脸先着地」。明显地,犹大用来吊死自己的树,乃是位于硝壁之上。也许绳子或树枝被拆断,又或是绳索没法可支持其体重,因而掉在石头上,以致其死状是如此的可怕。

言的应验

彼得所引述诗篇69:25及109:8,指出犹大出卖主耶稣,决不是不可预料的惨剧,而是出自神的准许,并且早已记在旧约圣经内。「作恶的工价」换来的是一个没有人居住的坟地,并且必须有人来代替犹大使徒的职位(徒1:20)。

补选使徒的事件(徒12126

补选使徒的

一)曾伴陪主耶稣左右的跟随者。

二)曾目睹主耶稣是从死里复活的人(徒1:21至22)。

补选使徒的人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巴撒巴,另外一个是马提亚。这里的「选举」,乃是提议的意思。参照现今可靠的古卷,建议补选使徒乃是出自十一位使徒的意思。

一)巴撒巴

这位名叫约瑟的人,别名巴撒巴及犹士都。操亚兰文的犹太人称约瑟为巴撒巴,意即安息日之子,这是假设他是生在安息日之故。古罗马男公民通常有三个名字,而犹士都乃是这人的第三个名字。

二)

意即神的礼物。

补选使徒的方法

一)先作

大有可能,这个祷告是向已复活升天的耶稣基督发出的(徒1:24)。在补选使徒的事情上,信徒是绝不马虎的,他们先作祷告,为要求主显明祂的旨意(徒1:24至25)。

二)摇签选

有学者指出,以摇签来补选使徒,是没有违反道德守则的。以下是几个不同的原因:

第一原因

两位候选人皆拥有类同的资格。

第二原因

也许摇签之法是源自箴言16:33,借此来探索神的心意。

第三原因

以摇签来判别神的旨意,这是使徒行传唯一的一次及最后的一次,因为那时圣灵还未降临到世上。当真理的圣灵内住在信徒心中时,便直接向人显明神的旨意,以致属神的人不需再使用摇签的方法了。

补选使徒的

一)者的

摩根认为保罗才是第十二位使徒的正确人选,而马提亚绝对不应被列在其中的。反对以上讲法的有不少人,其中一位是司徒德。某学者指出保罗不应成为第十二位使徒的三大理由,详情可参考下面的注解。

二)

经过祷告后,他们便摇签选出马提亚来,因而路加宣告马提亚成为填补使徒空缺的合法继承人(徒1:26)。

亮光

察人心的主

在这个祷告里,他们假设神已作了决定。他们的心愿是认识神的旨意。由他们称神为「寻找心灵者」或「知道心灵者」,便可见他们认识神是全知的。(徒1:24)

定之

「雅各的儿子犹大」,原文是「雅各的犹大」。究竟是儿子或兄弟,实在是难以断定。加上「雅各的」,为要使他与「加略人犹大」分别出来。

3)心行道“Exercis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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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合意的

从这一百二十多位信徒的祷告中,让我们学习同心的功课。他们只有一个心意,便是求神的旨意得以成就(徒1:14)。

昔日信徒恒切的祷告,实在是我们现今基督徒的提醒(徒1:14)。

察人心的主宰

神是「寻找心灵者」或「知道心灵者」,祂深知人心底里的每一个意念或动机,没有人可隐瞒祂的(徒1:24)。

4)勇敢见证 “Proclaim” (P) 

通过操练真理,信徒必然可经历神。当研经者经历到神及明白真理后,我们便应效法初期教会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见证。通过口传的方式,向未认识耶稣基督的朋友见证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来建立主内信徒。iEXP查经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见证」 “Pro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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