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5:27–42
27帶到了,便叫使徒站在公會前。大祭司問他們說:
28“我們不是嚴嚴地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
29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30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他復活。
31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
32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
33公會的人聽見就極其惱怒,想要殺他們。
34但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眾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師,在公會中站起來,吩咐人把使徒暫且帶到外面去,
35就對眾人說:“以色列人哪,論到這些人,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辦理。
36從前丟大起來,自誇為大,附從他的人約有四百;他被殺後,附從他的全都散了,歸於無有。
37此後,報名上冊的時候,又有加利利的猶大起來,引誘些百姓跟從他;他也滅亡,附從他的人也都四散了。
38現在,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
39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
40公會的人聽從了他,便叫使徒來,把他們打了,又吩咐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講道,就把他們釋放了。
41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
42他們就每日在殿裡、在家不住地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1 迦瑪列所提及的丟大及猶大,他們是甚麼歷史人物呢(徒5:36至37)?
2 為何宗教領袖如此寬容使徒呢(徒5:40)?
2)「小心解釋」“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父神
父神不但叫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並且把祂高舉為君王及救主(徒5:30,31)。這裡的「君王」,意即先鋒、引領前路者、創始者。「君王」及「救主 」,第一個字眼,顯出王權,乃是全以色列國期望從彌賽亞身上找到的。第二個是救贖的角式,乃是他們完全忽視的。
基督
耶穌就是彌賽亞,這乃是使徒傳講信息的中心(徒5:42)。
再次被捕的事件(徒5:27至40)
1 公會的審問
一)了解抗命的原因
大祭司是公會的主席,乃是主持公會會議的負責人。使徒不單沒有聽從公會的話;反之,卻把福音更廣泛的傳開。現今通過審訊,大祭司要了解使徒違抗命令的真正因由(徒5:28)。
二)了解牽連的原因
大祭司不滿使徒們違抗了公會的命令,因為他們把處死耶穌的決定與公會扯上直接的關係。簡言之,大祭司不想受到牽連,也不願意叫公會與流人血的惡行有絲毫的瓜葛。
2 使徒的回應
一)回應抗命的原因
彼得及眾使徒的回應,不單顯出他們是何等的勇敢,也直接指出他們的行徑是源自神的;藉此暗示公會的決定是錯的(徒5:29)。
二)解釋耶穌的身份
從使徒的回答裡,清楚表明他們是從來沒有背棄過以色列列祖所信奉的耶和華,並且他們在短短三節的經文裡,把福音的真道簡單及扼要的勾劃出來(徒5:30至32):
(1) 主耶穌死在十架上。
(2) 主耶穌被神復活了。
(3) 現今主耶穌已被神高舉,使祂站在神的右邊。
(4) 主耶穌的死,為要叫人的罪惡可得著赦免。
(5) 如果以色列肯悔改的話,他們是可以得著赦免的。
(6) 所有蒙救贖的人便可得著聖靈。
3 公會的反應
「極其惱怒」(徒5:33),其字面的意思是鋸為一半,即狂怒之意。基於怒氣填胸之故,便動了殺人的念頭。
4 領袖的回應
一)迦瑪列的背景
法利賽人擁有很小的政治權力,並且不接受用政治的理由來處死人的。迦瑪列一世是法利賽人,乃是希路傑出的學生。
二)迦瑪列的策略
迦瑪列如此的處理,顯示出他是一位有名望的律法教師。
(1) 首先,他沒有在使徒面前,提出反對公會情緒的言論。
(2) 第二,打發使徒離開,他可以提供時間及環境來叫公會成員的情緒得以平靜起來。
(3) 第三,他把類同的個案放在公會面前,才開始自己的辯論。
(4) 第四,他的辯論盡量簡短,免得再次啟動先前人家不安的情緒。使用了實用心理學後,他便建議公會以觀望的態度來處理這件事宜。不管他採納了甚麼平亂的手段,但他的處理手法仍是錯誤的,因為他把主耶穌列在叛黨之中。
三)迦瑪列的言詞
(1) 引述歷史
1/ 歷史的疑團
迦瑪列這翻話大概是發生在主後三十五年左右。他所引述的丟大,其叛變是在主後四十四年或四十五年發生的。而猶大的叛變,則在主後六年發生的。在此,我們要回應兩個不同的疑難。第一,路加所引述的歷史,怎能發生在迦瑪列說話之後呢?第二,根據歷史的記載,丟大的叛變是於猶大的叛變之後發動的,為何路加把它巔倒了次序呢?這兩個問題的答案,列舉在下面。
2/ 丟大的歷史
* 約瑟夫的記載
約瑟夫所出版的著作,在主後123年時才出版,那麼路加是無法可引述其著作的。
* 另一個的丟大
由於丟大是一個普通的名字,那麼極有可能在此提及的,乃是另外的一個。希律在主前四年離世後,約瑟夫指出在猶太地有無數的擾亂及叛變,那麼大有可能某次的叛亂,乃是由一個不知名的丟大所發動的。
3/ 猶大的歷史
這個猶大是加利利人,在主後六年起來發動叛變。
(2) 善勸之言
迦瑪列提醒宗教領袖要以客觀及冷靜的態度來處理這件事情,因為不能確實知道這些被拘禁者的能力是源自人或神的。假若是出自神的手,宗教領袖便是攻擊神了(徒5:38至39)。
5 公會的決定
猶太人的鞭刑絕不是細小的刑罰,因為犯人要被鞭打三十九下。如此的嚴峻的刑罰可足以致命的。雖然公會聽從了迦瑪列的勸告,但卻不肯放過虐打使徒的機會。公會藉著如此的刑罰來威嚇使徒,為要叫他們不敢再次出來傳道(徒5:40)。
再次被捕的結果(徒5:41至42)
1 心存歡喜
雖然飽受皮肉之苦,但使徒的心靈是快樂的,因為為主名受苦是值得的(徒5:41)。
2 仍然傳道
不論在公開的場合(聖殿的範圍),或是在私人的地方(在家裡),使徒仍是如常不間斷的傳道(徒5:42)。
亮光
1 沒有聖靈的公會
聖靈沒有在猶太宗教領袖身上工作;反之,祂卻在一群無學問的小民身上大大的作工。
2 慘被鞭打的使徒
為主的緣故,使徒慘被宗教領袖鞭打;可是,他們仍心存喜樂,並且毫不後退的見證主道。
3)「盡心行道」“Exercis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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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瑪列的分析力
雖然迦瑪列這位宗教領袖極有分析的能力,但畢竟仍是存著不信的惡心來拒絕福音。世上有不少頭腦精密的人,他們能以邏輯推理來剖析基督教,但可悲的是,他們始終沒有相信福音。
為主受苦的心志
使徒擁有為主受苦的心志;我們又如何呢?
4)「勇敢見證」 “Proclaim” (P)
通過操練真理,信徒必然可經歷神。當研經者經歷到神及明白真理後,我們便應效法初期教會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見證。通過口傳的方式,向未認識耶穌基督的朋友見證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來建立主內信徒。iEXP查經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見證」 “Pro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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