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為何保羅在羅馬書的開首介紹自己的身份呢(羅1:1)?
使徒保羅對福音有甚麼認識呢(羅1:1)?
保羅寫信給羅馬基督徒有何目的呢(羅1:8至17)?
2)「小心解釋」“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神義的揭示(1至8章)
羅馬書一至八章,講述神是義者,並且外邦人及猶太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由於罪的功價就是永遠的死亡,但神深愛世人,不想人永遠沉淪,因此,神為人預備救法,叫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替世人受刑,滿足父神公義的要求,顯明這位至高主是公義者。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羅1:1)
福音的真義(羅1:1至17)
頭十七節是保羅書信的開場白,介紹自己獨特的身份及福音最基本的內涵。
1) 自我介紹(羅1:1)
保羅自稱為「耶穌基督的僕人」;為何他要這樣介紹自己呢?
「耶穌」(原文編號2424)
名字的出處
「耶穌」是希伯來文「約書亞」的希臘文譯法。
名字的名義
「耶和華是拯救」,意即自有永有者是拯救主。
普及的名字
「耶穌」是當時以色列人一個頗為普及的名字。在中文聖經和合本裡,這名字分別譯作「約書亞」(出17:9)或「耶數」(西4:11)。
人子的名稱
「耶穌」是神的兒子,「道」成了肉身後,在世上被人經常稱呼的一個名字。約瑟得到天上而來的啟示,順從天使的命令,而替他肉身的兒子起名的(太1:21)。
其它的稱呼
主經常被人稱為「耶穌」,但也有例外的地方,祂也曾被稱為「主耶穌」(徒8:16)或「主」(可16:19,20;路7:13;約4:1)。
「基督」(原文編號5547)
基督的名義
受膏者的意思。
基督的字源
基督是源自舊約聖經,在舊約是譯作「彌賽亞」 “Messiah” 。
被油膏的人
在舊約裡有三種人是被膏的,就是君王(撒上10:1)、先知(王上19:15)及祭司(利4:3,5,16)。被油所膏有特別的屬靈含意,顯示這人是被神分別為聖,是神所特選的。
「耶穌基督」
為何使徒保羅稱救主為「耶穌基督」而不是基督耶穌呢?
福音書
在四福音書內只出現了數次(太1:1;1:18;可1:1;約3:17;17:3)。
使徒行傳
在使徒行傳內,作者多稱主為「主耶穌」(徒8:16;19:5;19:17),但保羅卻多稱主為「耶穌基督」(徒10:36;16:18)。
雅各、彼得及約翰書信
他們均稱主為「耶穌基督」,根據學者的研究,耶穌是神子在肉身的名稱,而基督則代表神子在神性方面的表徵;這三位使徒,都是分別先認識主耶穌基督的人性,及後再了解祂是神的兒子,所以在書內他們稱主為耶穌基督。
保羅對主的認識
保羅與其他使徒對主的認識有所不同,他一開首便認識耶穌基督的神性。在大馬色路上保羅遇見從死裡復活並得著榮耀的主,保羅當日便知道耶穌就是基督(徒9:5)。從保羅書信內看他怎樣稱呼主,便知道他對主有深厚的體會及認識。
主是紓尊降貴的(提前1:1)
保羅作見證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基督是代表主神性的稱號,而耶穌卻是人世間一個普及的名字,他為要說明主是紓尊降貴,神的兒子要來到世間俯就卑微的罪人。
降卑後得榮耀(腓2:5,11)
在腓立比書第二章內,看見主是先降卑之後被父神升為至高的,在降卑的經節裡,保羅稱主為基督耶穌(羅2:5),被父神提升時,使徒稱主為耶穌基督,稱呼與經文本身是一致的。
「僕人」(原文編號1401)
原文的字義
含有被捆綁的意思;意即僕人是一個失去自由的人。在奴役層面方面,這是最低級的用人。
與別處對比
與約翰福音8:34之「奴僕」,在原文中是同一的字眼。保羅雖是奴僕,但他卻是主的奴僕,他是為主失去自由的。對比罪的奴僕,明顯分別是,罪的奴僕不可不犯罪。「耶穌基督的僕人」,當中有兩層非常重要的意義:
屬基督的人
他不是屬世界的,也不是屬世上任何人的,乃是單單屬乎主耶穌基督的。在舊約聖經內,摩西被稱為「耶和華的僕人」(申34:5)。對於猶太人來說,這是一種光榮及特權。可以成為神的僕人,這不但是一種尊稱,也說明他所擁有尊貴的地位。
真自由的人
似乎屬主的人沒有自由,但卻在主裡享有真正的自由。
「使徒」(原文編號652)
使徒的意義
原文有被差遣的意思 “one sent forth” 。
基督的學徒
主耶穌所挑選的十二個門徒,並且接受特殊的訓練(路6:13;9:10),主稱他們為使徒。
保羅的自稱
保羅自稱為「使徒」(林前9:1),卻認為自己不配作使徒(林前15:9)。
聖經的定義
在使徒行傳1:22,把補選使徒的條件清楚列舉出來。聖經在廣義上,稱許多人為使徒(徒14:4;羅16:7)。
「奉召為使徒」
一些有關「奉召」在新約的資料:一,是形容詞。二,在新約聖經出現了10次。在別處譯作「被召」或「蒙召」等(太22:14;羅1:6,7;林前1:1)。原文可有四種不同的意義:一,「呼喚」 “called” ;二,「邀請」“invited” ;三,「歡迎」 “welcomed” ;四,「委派」 “appointed” 。保羅對自己蒙召有以下的解釋:一,在加拉太書1:1,保羅對自己蒙召作使徒有這樣的見解:「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祂從死裡復活的父神。」根據羅馬書及其它經文的支持,保羅乃是神特別委派作使徒一職的。
「特派傳神的福音」
換句話說,保羅是一個特別蒙神選召作傳福音工作的人。「特派」(原文編號873):一,英王欽定本譯作「分別」 “separated” 。這字在新約聖經有不同的用途及譯法(太13:49;徒13:2;加1:15)。在希臘文裡,這字有「分別」或「分隔」的意思。神特意分別保羅,作傳福音的工作,藉此看見神的揀選,引伸到祂至高無上的權柄。
「福音」(原文編號2098)
原文的字義
起初是指「好消息的報酬」,後來這字的意思演變作「好消息」。
一貫的意思
在聖經內,其一貫的意思是:一,神國和基督救恩的好消息(太4:23;9:35;24:14;26:13;可1:14;8:35;10:29;13:10;14:9;16:15;徒15:7,20,24;彼前4:17。)二,在保羅書信裡常論及基督的死、埋葬及復活(林前15:1至3)。三,或是指對福音的解釋(羅2:16;加1:7,11;2:2)。
2) 何謂福音(羅1:2至4)
羅馬書 1:2–4 (繁體中文聖經和合本-神版)
2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3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4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羅1:2至4)
福音裡的應許(1:2)
「應許」的字義(原文編號4279)
一,有之前已經承諾或應允的意思。二,藉此看見神是信實的,沒有背棄祂的承諾。三,表明福音是神完備無缺的計劃。
神親自承諾
藉著舊約聖經
在舊約裡,神已應許了人救恩(基督或彌賽亞),並且向讀者預告有關彌賽亞的三件事情。一,基督的降生(賽9:6;彌5:2;路2:10至11)。二,基督的被害(民21:9;約3:14;賽53章)。三,基督的復活(詩16:10;徒2:31;13:33;詩110:1;徒2:34至35)。
藉著神的先知(來1:1)
一,神通過祂的僕人,把神的救贖計劃,清楚向人表明。二,自有永有者藉著祂的話及僕人,預告祂已為世人預備了基督。
福音裡的基督(羅1:3至4)
在福音裡,我們看見福音是介紹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中心,就是基督,換句話說,福音就是基督。
基督是神的兒子(羅1:3;約20:31)
原文的字義
「兒子」(原文編號5207),希臘文是 “huios” 。兩種主要含意:一,是指著神兒子與人的關係而論(路1:32,35;徒13:33)。二,按本質而言,主耶穌基督擁有神兒子的本質(太14:33;16:16;約1:49;太27:54)。
新約的註解
一,主耶穌自稱為神的兒子(約5:25;9:35;11:4),並且直接了當的表明自己有神的特性(約14:9)。二,使徒約翰對主的稱呼(約3:16至18;20:31;啟2:18)。三,希伯來書作者對主耶穌為神的兒子有清楚的描繪(來1:2;4:14;6:6),並且表明主就是神。四,通過聖經的介紹,神的兒子便是神自己。
基督的神人二性(羅1:3至4)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羅1:3)「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1:4)
基督的人性
「後裔」的字義
「後裔」是 “sperma” (原文編號4690),意即「種子」 或「後裔」等意思。
大衛的子孫
表明與大衛肉身上的關係(參9:3,5;11:14)。
舊約的預表
一,大衛的兒子是所羅門(撒下7:12至16)。二,所羅門是預表主耶穌基督為平安的王(參太9:27;約7:42;亞3:8;路2:11)。
基督的神性
保羅藉著兩方面的資料,來說明主為神的兒子。
父神的證明(徒2:32)
神以復活的大能,顯明主為神的兒子。
聖靈的證明(約15:26)
聖靈為主作見證,表明祂是神的兒子。「聖善的靈」(原文編號42),可譯作「聖潔的靈」或「使人成聖的靈」(請參考彼得前書1:2)。
3) 個人見證(1:5至6)
5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6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羅1:5至6)
蒙恩的見證
「恩惠」(原文編號5485) “charis” ,英文譯作「恩典」 “grace” (KJV)。保羅清楚表明,他是從神那裡得著恩典的。
屬靈的意義
一,神賜恩給人,但不期望蒙恩的人回報祂。二,神主動的賜恩給人。三,恩惠不是人可以靠功德或行為而賺取的。
蒙召的見證(羅1:5至6)
使徒保羅向羅馬教會見證說,他是從神那裡得著使徒的職分(參林前9:2;加2:8),並且向信徒表明作使徒應有的使命:一,把福音遍傳(「在萬國之中」)。二,叫人信服真道,意即叫人接受從神而來的真理。三,向羅馬教會作見證,聖徒也是同蒙神的恩召的(羅1:6)。
4) 寫信的對象(羅1:7)
7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羅1:7)
保羅寫信給羅馬的信徒,他們乃是蒙神所愛的人。在神的恩典裡,羅馬教會的信徒是因著福音的呼召,因而成為聖徒。
5) 保羅的祝禱(羅1:7下)
在祈求及祝福裡,保羅為信徒求恩惠及平安,顯出其牧者的心腸。
6) 寫信的目的(羅1:8至17)
稱讚教會(羅1:8)
8第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 (羅1:8)
「靠著耶穌基督」
「靠著」,英文譯作「藉著」或「通過」 “through” (KJV)。藉著主耶穌基督來感謝神,使徒指出主是神和人之間的中保,並且宣告恩惠與平安是從主耶穌而來的。一個屬靈人應藉著主耶穌來感謝神,意即不應自己誇耀。
「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羅1:8下)
「因」說明了感謝的原因。「信德」有信仰或信心的意思;在此應解作信仰。在此,保羅要指出羅馬教會為著信仰曾作了美好的見證。
個人心願(1:9至15)
9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
10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
11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
12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13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14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
15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羅馬書 1:8至15)
牧者的心聲(羅1:9至10)
經常記掛信徒
「不住的題到」,乃是經常、時常的記掛。「常常懇求」,這裡看見保羅經常的為信徒懇求主。保羅如此記掛聖徒,乃是有神為他作見證的(羅1:9至10)。
以神的事為念(羅1:9)
「用心靈所事奉的神」,英文聖經譯作 “God, whom I serve with my whole heart” (NIV),看見神的僕人全心全意事奉主。保羅打算前往羅馬決不是出於己意,乃是源自神的意思。在保羅的一生中,他以遵行神的旨意為首要的任務。
牧者的心願(羅1:10至15)
作為神的僕人,保羅有以下幾個不同的心願。
堅固神的聖徒(羅1:11)
他願意把屬靈的恩賜分給信徒(原文編號5486)。恩賜的功用,是為要堅固及建立信徒的靈命。
彼此得蒙建立(羅1:12)。英王欽定本含有「彼此得安慰」,新國際譯本則有「彼此得鼓勵」的意思。
結福音的果子(羅1:13)。
還福音的債項(羅1:14至15)。「希利尼人」,即希臘人。「化外人」,乃是「野蠻人」 “barbarians” (KJV)的意思。這裡的幾類人,乃是全人類的代表。使徒保羅如此說話,為要表示他欠下全人類福音的債,因而願意盡力把福音傳給他們。
解釋福音(羅1:16至17)
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7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1:16至17)
福音的本質(羅1:16至17)
是神的大能(羅1:16)
神藉著這奇妙的救恩拯救世上極硬心、非常敗壞的罪魁,福音顯出神是大能者。
顯出神的義(羅1:17)
犯罪應當接受刑罰,意即是永遠的死亡。神愛罪人,願意為他們開一條出路,竟叫祂的愛子耶穌基督替代罪人接受刑罰,死在殘酷的十架上,讓信靠基督是救贖主的人,可免去神的忿怒及刑罰,神這樣作,不單滿足了祂公義的要求,也顯出神是慈愛的,在成就這偉大救恩的過程裡,看見神的作為是對的,祂就是絕對的義者!
奇妙的救恩
有次序的救法(羅1:16)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在神永恆的計劃裡,祂是先揀選猶太人,換句話說,救恩是先臨到以色列家,在新約時代,神普救的方法便向所有的外邦人顯明(參考徒3:25至26;13:46至49)。
因信稱義的救法(羅1:17)
「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哈巴谷先知不明白神的作為,為何祂用殘暴的迦勒底人來刑罰百姓?神的回覆是,義人必因信得生,意思是被神算為義的人,必基於信靠祂而得拯救。保羅引述舊約哈巴谷書2:4的話,要表明救恩不是靠人的義行,乃是靠信心而得蒙神的拯救。
有根有據的救法(羅1:17下)
神的救法是根據祂的話,福音是有根有據的救法。
真神應許的救法(羅1:2至4;1:17)
十字架的救法,神早已在舊約預告給祂的子民,世人得蒙拯救,是根據祂不變的應許。
真神不變的救法(羅1:17)
在原文聖經裡,這是一句頗難翻譯的說話。大有可能,保羅以加強的語氣說:「純粹是信心的問題」或「由始至終是通過信心」。「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 “From faith to faith” (KJV),顯示神的救法一直沒有變更,在舊約人是靠信得救,在教會時代也是如此,神沒有改變祂拯救罪人的方法。
真神公平的救法(羅1: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神定規有罪的人必要死,並且要接受審判及刑罰,但神深愛世人,不想人面對永遠的刑罰,於是祂定意要祂的獨生愛子替人受苦受刑,凡信靠者可得赦免及得蒙拯救,通過十字架,我們看見神是公正嚴明的,祂的救法是公平的。
真神預定的救法(羅1:17)
「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神預定凡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必得到罪的赦免及得著永遠的救恩。
3)「盡心行道」“Exercis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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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勇敢見證」 “Proclaim” (P)
通過操練真理,信徒必然可經歷神。當研經者經歷到神及明白真理後,我們便應效法初期教會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見證。通過口傳的方式,向未認識耶穌基督的朋友見證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來建立主內信徒。iEXP查經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見證」 “Pro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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