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聖經視人為寶貴呢?
「神的形像」與「神的樣式」有何差異之處(創1:26)?
人的靈魂從何而來?
1) 形象與樣式
初期教父的見解
初期教會的希臘及拉丁教父,視「神的形像」”image”與「神的樣式」”likeness”為兩種截然不同的概念。他們認為「神的形象」與物質部分有關,而「神的樣式」則與道德部分有關。
愛任紐認為人所擁有之「神的形像」,使人享有自由及理解的能力;而擁有之「神的樣式」,則叫人可與神溝通,如此講法並沒有聖經的支持。反觀創世記的兩段經文,其前置詞 “preposition”是可以交替使用的(創1:26至27;5:1至3)。
聖經原文的字義
舊約的詞彙
「神的形像」”tselem”
可解作被塑造的肖像、一個被模造的形狀或一個具體的形像(王下11:18;結23:14;摩5:26)。
「神的樣式」”demuth”
「神的樣式」”demuth”與「神的形像」”tselem”有類同的概念,但其用法是比較抽象或理念性的。綜合以上兩個詞彙的意思,有學者便認為摩西五經的作者如此作,目的是要讓讀者知道一個非常難理解的觀念,但卻想人知道自己乃是神具體的反映,與此同時亦把它靈意化,以致把它傾向於抽象化。
新約的詞彙
歌羅西書三章十節及雅各書三章九節的「形像」,乃是兩個不同的詞彙 (“eikon” and “homoiosis”)。
雖然有學者試圖把兩者加以分別,但從文字的意義來說,沒有多大的分別。
最後的結論
在希伯來聖經裡的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原文是沒有使用「和」”waw”(Hebrew)”and”這個連接詞的。根據馬丁路德的研究,「形像」與「樣式」是沒有分別的,乃是希伯來人寫作所採用的「平行方式」”parallelism”。
在創世記一章二十七節及九章六節同樣只是使用「形像」”tselem”這個字眼,卻沒有提及到「樣式」。藉著一個詞彙,作者便能足夠帶出「神的形像」這概念;可見「神的形像」與「神的樣式」,乃同屬一類,兩者並沒有分別。
在創世記五章一節只提到神的「樣式」,而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的「形像」所使用之前置詞,讓我們看見兩者是指同屬一樣的東西。
歌羅西書三章十節論到「主的形像」”eikon”(參考西1:15;林後4:4),而雅各書論到人是照著「神形像」”homoiosis”而造的,兩者所採用的詞彙雖各有不同,但卻是含有同一的意思。而以上的兩個希臘文詞彙,乃是希伯來文「形像」及「樣式」的同義詞,可見「神的形像」與「神的樣式」是沒有分別的。
三類的學派
有形的觀念”The Corporeal View”
這派學者視人的肉身是「神的形象」之一部分,意即「神的形象」是包含物質部分的。這種講法是有問題的,因為不能解釋以下兩個難題:
第一,神是靈體,怎能說「神的形象」是包括人的肉身呢?
第二,動物雖然擁有身體,但卻不是以「神的形象」來造的,那麼人的肉身與動物的身體有何分野?
無形的觀念”The Non-corporeal View”
此派學者視「神的形象」與神的位格或本質有關,不少學者視「神的形象」與道德、主權、意志及智力上的運用有關。
混合的觀念”A Combination View”
雖然神沒有身體,但有神學家卻把以上兩個觀念放在一起。簡單來說,神以祂的形像來造始祖的物質及非物質的部分,即「神的形象」是包含在人的身軀內。
實際的應用
始祖犯罪後,卻沒有叫人失去「神的形像」或「神的樣式」。
殺人者死,這個刑罰是源自聖經的教訓,因為世人是照著神的形像而造的(創9:6)。
男人為女人的頭,乃是源自神以祂的形像來造的(林前11:7)。
為何雅各警戒信徒切勿咒詛別人呢?原因非常簡單,因為人是藉著神的形像來創造,意即人在神眼中確實是尊貴的受造物(雅3:9)。
藉著重生及成聖的過程,信徒按著基督的形象而更新,直至完全的那日(羅8:29;林後3:18)。
2) 人類的特質
神的反映
神以自己的形像來造亞當,把生氣吹進人的身體內,使人成為有靈的活人(創2:7)。人的身體與神的形像有別,而神是絕對不受物質所影響及支配的。藉著肉身,人卻把神的形像反照出來。
神人相交
在神一切所創造的萬物中,唯有人才有本能與祂溝通(創1:28,30;2:19,23)。藉著人的生命及所作的,可反照神的榮耀;並且站在受造之物的地位上,人應向造物主發出敬拜,亦應以全心全意來敬愛主(約4:24;太22:37)。
治理全地
人乃是神在地上的代表,神把品格及才能賦予人,以致他能管理大地(創1:26,28;詩8:4,8)。
自制能力
始祖不但可治理大地,並且他們可管治自己,擁有特殊的自制能力。起初他們的肉身與靈魂是彼此處於和階的境地裡,毫無衝突,即身體是受著靈魂的控制的。
3) 靈魂的源頭
「靈魂先存論」”Theory of Pre-existence”
贊成者
這種見解一直存在非基督教的圈子裡,而印度教就是其中一個表表者;此外,還有一些哲學家,如柏拉圖”Plato:”、斐羅”Philo”、騰理”F. R. Tennant”,也接受這種講法,甚至初期教父俄利根亦是這陣營的一分子。
其學說
這派學說認為神把靈魂放在人的肉身內,為要刑罰人,而靈魂在輪迴轉世中受著不同的苦楚。甚至有人指出,人肉身內的靈魂就是天使的靈體,因犯罪而受到刑罰及管教,故此被囚在身體內。
其錯謬
聖經從未提及有關輪迴轉世的問題,這絕對不是真理的教導;此外,也隻字沒有暗示或提到人肉身內的靈魂是墮落天使的靈體。可見這學說全是源自人的見解及迷信,完全違反聖經的教訓。
「靈魂創造論」”Creation Theory”
贊成者
羅馬天主教大多持這種見解,不少改革宗的學者亦接受這種理論,其中有著名改革宗神學家賀治”Charles Hodge” 倡導這論調。
其學說
簡單來說,這派學者認為人的靈魂是直接從神而來,即婦人所生嬰孩的靈魂是直接由神在天上創造的。這種見解,雖然不符合聖經的講法,但有兩點是值得注意的:
如此的見解,便可有效地維護耶穌基督的純潔,因為祂的靈魂絕對不是從母親馬利亞而來,那麼主的靈魂必定是聖潔的。
這樣的看法,可以讓人知道肉身與靈魂的分野:肉身是源自父母,是短暫、衰殘及必死的;而靈魂卻有所不同,它是源自神的,意即它是永遠不滅的。
其錯謬
然而,這個講法仍有不足的地方,其中它就不能解釋一件事,如果神所造的皆是完美的話,那麼為何人仍會犯罪呢?此外,如果人的靈魂是完美無瑕的話,是不是所有的人均要個別自行墮落一次呢?
「靈魂遺傳論」”Traducian Theory”
贊成者
贊成這種見解的有石威廉”William G. T. Shedd”,其鉅著為「教義神學」,合共有三冊。
其學說
石威廉說:「人是一個物種”species”,而物種這概念是說,整個人都是由此繁殖出來的………個人不是由不同部分衍生出來的。」
其強處
聖經的根據
利未乃是從其父母而出,表明靈魂是從遺傳而來的(來7:10)。
創世記第二章一至三節,明說神於六日創造後,便歇息過來,停止了一切的創造,那麼神便沒可能再在天上不斷的創造世人的靈魂;此外,除了亞當之外,神再沒有把生氣吹在人的鼻孔裡了(創2:7)。
還有兩處的新舊經文,讓我們看到罪性是怎樣傳給後人的(羅5:12;詩51:5)。
神學的理論
如果神所創造的靈魂皆是完美的話,那麼怎樣可解釋世人的墮落及罪性的遺傳呢?「靈魂遺傳論」”Traducian Theory”卻可提供較合理的解釋。
雖然贊成「靈魂創造論」”Creation Theory”的人,認為這個理論可解釋及證明耶穌基督的靈魂是聖潔及沒有瑕疵的,但這並不表示「靈魂遺傳論」”Traducian theory”不符合聖經的真理。主耶穌的生母是由聖靈感孕的,換句話說,基督的出生不單是超自然,也是非從人的情慾而生的;故此,「靈魂遺傳論」”Traducian Theory”並不適用在耶穌基督的身上。
這種學說解釋了人的敗壞,假若父母能把非物質傳給子女的話,那麼把罪性傳給下一代,是非常合理的講法。
遺傳的問題
這種理論可有效地解釋遺傳的問題,如孩童與父母在智能、個性、情緒上的相似等。
如果以上父母的特質會遺傳給其子女的話,那麼把其罪性傳給下一代,也是不難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