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何謂神的默示

甚麼是默示呢?

試從提摩太後書三章十六節及其它有關經文,找出聖經乃是神所默示的線索。

聖經乃是神隻字不漏的叫作者默寫,這種講法對嗎?神把寫作聖經的概念賜給作者,而聖經作者就依據這個概念來寫聖經,這種講法合理嗎?以上兩種理論,你接受那一個講法呢?

1) 默示的定義

學者不同的見解

見解一

最簡單的定義就是聖靈感動人,將神要向人發出的啟示記錄下來。

見解二

聖經是唯一由神所默示的書籍,意即神親自的引導作者。默示乃是神引導聖經的作者,把祂與人聯繫的所有思想記錄下來,但在這過程裡,卻沒有破壞人的個性、文學風格或興趣。

2) 啟示與默示

主動與合作

啟示是由神作主動的,雖然藉著一些工具或媒介來發表其心意,但卻是祂獨自的工作。默示乃是神與人的合作,即人被聖靈感動,然後把這些啟示記錄下來。

傳遞與保全

啟示的目的是傳達知識,而默示的目的則是要保全教訓之無誤性。

不同的效用

啟示與默示的效用也不相同。啟示是要使領受啟示的人增進智慧,而默示卻要保守他在教訓之時免犯錯失。在異象中,神向摩西顯現,把拯救子民的計劃告訴他,並且向摩西啟示自己是「我是自有永有的」神(出3:14)。通過這次經歷,摩西不但認識神的計劃,亦認識祂的屬性。當人認識神及其作為時,便可得著屬靈的智慧。不但如此,神更要摩西把啟示正確地記錄下來,好叫他能準確的與同胞分享。

主權與恩賜

默示與啟示不一定要連在一起,在過去的歷史中,神往往對某人顯明祂的旨意,卻沒有把默示的恩賜交給他。簡單來說,神在人類歷史中,也許曾向不同人等揭示祂自己或有關祂的旨意,但不一定引導人把它記錄下來。

3) 啟示、默示與光照

神向人啟示祂的計劃及心意,讓人得以認識祂及其作為,並且把這些信息藉人完全的保留記錄下來,這就是默示了。簡言之,啟示、默示及光照是息息相關的,甚至有時是難以分割的,但不一定同時存在的。舉例說,在聖經內最少有以下幾個特殊的事例。

有默示但沒有啟示(路1:1至3)。

默示與啟示是聯繫在一起的(啟1:1,11)。

有默示而沒有光照(彼前1:11)。

在默示裡,聖經的作者亦得著光照(林前2:12)。

只有啟示,但沒有默示(出20:22)。學者推斷神與摩西在這裡對話的內容,乃是沒有記錄下來的。

只有光照,但沒有默示(參考弗20:22)。舉例說,這好比現今世代的傳道人,他們講解聖經的信息,叫聽眾得著光照,但神的靈卻沒有讓這些信息無誤的記錄及存留下來。

4) 聖經的根據

提摩太後書三章十六節

舊約聖經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呂振中譯本是翻作「每一部受神靈感的經典」。使徒保羅在這裡提及的聖經,乃是舊約聖經。簡言之,整本舊約的作者皆是受聖靈感動,把神的說話記錄下來的經典。

默示之意

在希臘文原文聖經內,「默示」 “Theopneustos” (θεοπνευστος) 是由兩個字眼組合而來,分別是「神」 “theos” (θεος) 及「吹氣」“pneustos” (πνευστος)。有聖經學者指出說,神把祂的特性吹入或注入聖經內,那麼它的源頭是從神而來的,並且其本質也是神聖的。

神人合作

「默示」的原意是「吹過」,其重點不單只是放在工具上 ─ 即人,同樣也放在作品上。同一字眼在使徒行傳內,路加醫生記載聖靈在五旬節降臨時,有如一陣大風吹過(徒2:2),及後被聖靈充滿的人便說起別國的話來,可見說方言不是源自人的本能。簡單來說,聖經乃是神所吹氣的,作者得著從神而來的負擔及感動,神卻暗中保守他的文筆,可完全毫無錯漏並準確地記下來。默示是神與人的結晶品。

新約聖經的支持

聖經的範圍

「聖經」在新約和合本內出現了二十二次,而「聖經」 “Scripture” 在某些英文新約譯本內則出現了五十一次之多。「聖經」有時可解作部分新舊約聖經,在某些環境裡則指整本舊約聖經(路24:45;約10:35),或舊約的某部分(路4:21),也許是指新約聖經的某部分內容(提前5:18),亦指大部分的新約聖經(彼後3:16)。

重要的論據

參照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及彼得在其後書內的說法(提前5:18;彼後3:16),兩處分別提供了重要的數據。保羅引用舊約的申命記及主耶穌的言論,並且顯示兩者均是聖經的內容(申25:4;路10:7)。彼得視保羅的言論為聖經的一部分(彼前3:16),顯出保羅的言論是帶有權威的,並且已一早被初期教會所承認。

彼得後書一章二十一節

「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聖經內的預言不是源自人的,乃是出自至高者的啟示,藉著人把它毫無錯誤的記錄下來,這就是默示的精義了。「感動」在原文的字義含有「背負」 “To bear” 的意思,用在這處經文內,其焦點不是落在人的身上,乃是人如同不能控制自己,而任憑聖靈工作。 總言之,預言絕對不是源自人的意志,而這些神代言人卻是被聖靈引導“carried along by the Holy Spirit” ,為神說話。

哥林多前書二章十三節

13     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或作將屬靈的事講與屬靈的人〕保羅從神領受話語,以此教導信徒。記在他書信內的言論,不是單單屬乎人思想的產品,乃是出自聖靈的指教。神使用人的思想及意志,並且在聖靈的感化下,把兩者匯合起來,這就是默示的真理了。

總結

來自真神

十誡的兩塊石版是由神親手所寫的,並且把它交給摩西,是直接源自這位自有永有者(申9:10)。聖經既然源自神,一定沒有錯誤及瑕疵,因為祂必保守整個的書寫過程。

經過研究

路加醫生是經過仔細及詳盡的研究才把其福音書編寫出來的(1:1至4),他的研究可分為五個不同的層面:

目擊證人

曾請教過目擊主耶穌生平的見證人。

參考資料

他參照當時記載有關基督的稿件。

篩選材料

經過仔細的研究,篩選合乎事實的材料。

系統編寫

計劃系統地把所得的資料書寫出來。

乎合事實

聖靈在其中指引及保守,讓他寫出基督的史實來。

預言部分

根據統計,聖經大概有四分一的內容為預言,不少預言已告應驗。沒有人可發出無誤的預言,神的話卻準確地預告將成的事,不少預言已一一應驗。

歷史部分

路加曾與保羅為伴,一同上路,為主宣揚真理,是歷史上最好的見證人(徒16:10至13;20:5至21:18;27:1至28:6)。

其它內容

聖經把撒但引誘始祖的過程記下,也記述魔鬼誘惑人的甜言蜜語,亦有世人說的話語(多1:12)。簡單來說,神把各類的事例及經歷放在聖經內,為要顯出某些真理來。

5) 默示的重要

有學者認為,雕塑聖經成為奇妙的書卷有三種獨特的工具或元素,他稱之為「三位一體的工具」,分別是啟示、默示及光照,並且他視默示為最重要的一環。原因有二:

作者的研究

聖經作者沒有得著啟示,卻仍可經過研究及探求,把神要人知道的事蹟記在新約聖經內。路加醫生所著的福音書就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了(路1:1至4)。

光照與默示

人可以沒有光照,卻把神的默示記載下來。在彼得前書內,彼得清楚指出舊約的先知也是如此,不最明白神的意思,卻把它記錄下來(彼前1:11)。篤信聖經的神學家認為默示即聖經作者毫無錯漏及準確地把神要向人發表的心意或事件記在新舊約聖經內,沒有默示,聖經就可以錯漏百出,失去其應有的效用。

6) 不同的學派

「默寫論」 “Dictation View”

論據

這學說也稱為「機械論」 “Mechanical View” ,他們認為聖經的作者乃是完全的被神控制及支配,機械地把神的說話記錄下來。回教徒持這樣的態度視可蘭經,也有一些極端的基督教學者接受這種理論,如約翰尼斯 “John R. Rice” 等。

反駁

自由意志

神是讓人享有自由意志的,我們的始祖亞當、夏娃絕不是機械人,他們是擁有自由意志的。

感情流露

神的僕人寫下聖經時,也流露個人的情感或顯出當時的情緒,這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絕對不是生硬如機械人的表現(出32:32;羅9:1至3)。從摩西及保羅的身上,看見他們何等的深愛同胞,寧可自己受莫大的虧損而讓別人得著神的赦免及救恩;發現他們不是沒有個人的意志,也不是機械化的記載這些事情。

「自然默示論」 “Natural Inspiration”

論據

這派學說又稱為「自然論」或「原知論」“Intuition View”,他們認為聖經作者乃是一代的偉人,擁有崇高的道德、倫理及宗教的思想。他們視作者與普通人一樣,神沒有向他們作任何感動或工作,在書寫過程中並沒有神的介入。許多新神學家鼓吹這種思想。總結這派的學說,他們有以下的見解:

源自人

寫作的靈感完全由聖經作者而出,絕不是由神而出(吹出)。

專利權

這種概念可引伸到別的書籍上,意即聖經沒有其專利權。

有錯誤

他們不相信聖經是無誤的。

反駁

人的說話

那麼說明作者只憑己意著書,神並沒有向人說話了。

貶低聖經

難道聖經與世上的著作一樣嗎?這種理論把聖經的價值貶低了。

天才作者

若聖經是由一班天才而寫的,為何現今世上有識之士不可再有如此的創作呢?

聖經無誤

這個學說否定了聖經為無誤的講法。

「動力默示論」或「神秘默示論」 “Dynamic Inspiration” or “Mystical Inspiration”

論據

又稱為「啟發論」或「光照論」 “Illumination View” ,這派人士主張聖經不是神的話,他們視作者有啟發讀者的本領,叫閱讀的人受感動。聖靈通過作者光照讀者,使他們的生命有改變,乃是聖靈奇妙的工作。新派及新正統派多接受這種學說。

持這種學說的人,最少有以下三點的看見:

地位

視其它基督教圈子內的著作與聖經有同樣的地位。

有誤

聖經不是沒有錯誤的。

權威

不少宗教的經典也有神的默示。

反駁

作者的能力

基督徒的作品也可與聖經同列一起,試問誰可作這樣的判別呢?此外,為何聖經作者有啟發讀者的本領,這種能力從何而來呢?

啟示的問題

這派學者的看法,乃是宣告神的啟示還未完畢,仍需藉歷世歷代的人來發表祂的心意。那麼,聖經就不是信徒在信仰及生活上唯一的基礎及標準了。

「程度默示論」 “Degree Inspiration” 

論據

這種學派的人,認為聖經有一些部分比別的地方更有默示,他們以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但程度略有不同。

反駁

不可分割

聖經內的不同部分或經卷,故然其重要性有所不同,但整本聖經絕不可被分割,否則就便會變得肢離破碎,因為聖經全書均是神的默示。舉個實例,記載有關主耶穌基督的經文比約伯記更為重要,因為從福音書讀者可認識及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可是,兩者是不可分割的,因為整本聖經的信息是連繋在一起的。

界線問題

誰可劃分這界線呢?簡單來說,這派學者以自己為權威,間接及直接地否定了聖經的權威。

無所適從

這種講法叫人無所適從。我們讀聖經時,應持有甚麼態度呢?假若傳道人也以這態度來看聖經的話,他所屬的教會必會變成甚麼也懷疑及甚麼均不相信。

「部分默示論」 “Partial Inspiration”

論據

這種學說與「程度默示論」不同的地方。

程度的分別

「程度默示論」 “Degree Inspiration” 視聖經內有不同程度的默示。

部分的默示

「部分默示論」 “Partial Inspiration” 則相信某些地方有神的默示,而別的地方卻沒有祂的默示。舉例說,他們認為人無法可確定創造事件及預言的真確性;此外,聖經的歷史事蹟,則可參照同時代的文獻,無須有神的默示。

只在乎目的

這種現代對聖經的見解,認為聖經的默示只在乎其目的。意即人可相信聖經有關救恩的講法,但問題是,人無法可肯定別處有沒有錯誤。

反駁

理性的產品

這完全是人理性的產品,此學說是難以自圓其說的。究竟憑甚麼我們可知道聖經所提及的救贖法及救贖主是神的默示呢?為何別的地方沒有神的默示呢?深信這些學者也難以提供一個合理的答案。

教義與歷史

這派學者試圖把教義及歷史分開,但救贖主的生平也是屬於聖經歷史的一部分,我們怎可分割教義與歷史呢?基督徒怎能知道有關救恩的內容是沒有錯誤呢?

「概念默示論」 “Concept Inspiration” 

論據

這類學說,指神只把概念賜給作者,其字句卻沒有祂自己的默示,即聖經作者所得的概念是默示,而所用的字句卻沒有默示。

反駁

字句與概念

字句與概念難以分開,因為概念也需要文字來表達。

概念的細節

若聖經作者所得的概念才是默示,那麼聖經便有錯誤的可能性。比方說,汽車的設計師不可只把概念交給廠房的工人,他必須把這輛汽車的所有設計圖及要求呈交,否則無法可把汽車生產出來。

「巴刻默示論」 “Barthian Inspiration”

論據

神學家巴刻 “Karl Barth” 1886-1968)

巴刻為瑞士人,其父親是一位瑞士改革宗的牧師,十八歲時前往德國研究神學,被當時著名的自由派神學家所影響。他為現代最具影響力的神學家,但其神學思想是有偏差的。這派人士與聖經批判的自由派同站在一個立場上。雖然他們像福音派般傳道,但其實他們是不信聖經是無誤的;故此,他們較新派神學家更危險。

巴刻的論據

整體的論據

正面的理據

回歸聖經

巴刻年少時被自由派深深的影響,但隨後拒絕再被它牢籠,承認有需要回歸研讀聖經,不再以哲學或自由神學的方式來評估。

尊重神

神在他心中擁有崇高的地位,強調祂的王權及其超然性,並且強調耶穌基督為聖經的中樞。

負面的論據

聖經有誤

他不接受聖經的默示及沒有錯誤的講法。

新派立場

在高等批判的立場上與新派一樣。

建議性的真理

不接受建議性的真理 “Propositional Truths” (表達一個判斷或意見的聲明)。

人的書卷

反對聖經乃是神的說話,認為它只是個人的書卷,意即重視讀經的客觀性。

普通啟示

不接受普通啟示的理論。

啟示與光照

把啟示與光照混為一談。

神的王權及揀選

對於神的王權及揀選與傳統的講法不同,最終他的理論是把人引進「普救主義」 “Universalism” 去。

默示的論據

對基要派的誤解

指控基要派人士接受「默寫論」的講法,其實普遍福音派學者絕對不贊成神是藉人默寫出祂的話來,只不過巴刻是誤解而已。

人為的產品

簡單來說,他認為聖經是人為的產品,充滿錯誤。

神性的經歷

這派學者視耶穌基督為神的話,當基督在書卷內對人說話,聖經便成為神的說話了。

反駁

錯謬與真理

既然聖經是充滿錯誤的話,那麼神怎能在錯謬裡向人說話呢?

基督與真理

巴刻認為聖經的中心是基督,而聖經是指向祂的,從表面來看,這論據是沒有問題的,但假若聖經不是無誤的,它怎能為基督作證呢?耶穌基督與聖經是彼此聯繫,不可分割的,如果聖經是有錯處的話,它對基督的描繪一定有偏差,試問怎能正確地與祂相遇,使聖經變成神的話呢?

「逐字默示論」 “Verbal, Plenary, Inspiration”

論據

這是普遍福音派神學家及牧者的見解。他們認為默示是每字每句及全部的,並非觀念或部份內容而已。神不會干預人的文學修養,只是暗中保守人寫作時在用字上毫無錯誤的成份;因此聖經可稱為神和人合作的文字結晶品,這樣天衣無縫的著作,神學家則稱之為「合體論」或「匯合論」 “Confluence Theory” 。

段落的問題

聖經不是每一段皆同樣重要,舉例說,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較士師記三章十六節更為重要。

原稿的問題

逐字默示論的準確性,只限於原文聖經,其它譯本,不論其學術之高或翻譯的準確,也不可算為無誤。

罪惡的問題

逐字默示論排除異端邪說的可能性,但聖經內也記載了虛謊及可怕的犯罪事例。聖經記了人的謊話、兇殺及多妻等事例,這並不表示神同意及準許。

歷史的問題

這種學說,支持聖經內的歷史、科學及預言是絲毫沒有錯誤的;這並不是說聖經是一本科學書,但其有關科學的部份卻合乎科學。

研究的問題

逐字的默示,並不禁止聖經作者先作研究,才把資料記錄下來(路1:1至3)。

文獻的問題

這種學說不會否定作者可引述世上的學說或言論,保羅最少曾引用別的作者有兩次之多(徒17:28;多1:12),猶大書的作者也引用古希伯來的文獻(14,15)。

個人的問題

它不會否定作者個人獨特的經歷及個性等(賽6:1至11;但12)。

文筆的問題

聖經內有許多圖畫式及象徵性的描寫(詩91:4),逐言默示論這種學說,並非指聖經的文筆是生硬及沒有活力的。

記載的問題

新舊約聖經內有些記載是不一致的,這不等於矛盾,乃是神藉著不同角度,讓我們來明白事件的真相及真理。在舊約的列王紀下第二十一章內,論及無惡不作的瑪拿西,但在歷代志下三十三章內,卻交待這人在神面前認罪悔改。列王紀下是以人的眼光來看瑪拿西,歷代志下的作者卻以神的眼光來看這位君王。

啟示的問題

神讓我們知道應知曉的事,沒有需要叫我們知道的卻把它藏起來,這是逐字論的概念(提後3:15至17)。

應用

聖經既是神的話語,藉著它向世人及基督徒說話,我們應珍惜這本神聖的書卷,多唸及思想,讓我們可更進深地明白神的心意,並且應把它傳揚,叫更多人可明白神的話語,叫他們可認識書中所介紹的救主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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