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律法师试探主(路10:25至37) 律法师的问题(路10:25) 不是一般的律法师 这里提及的「律法师」,不是一般的律法师,有学者推测,他不是一般解释及教导摩西律法的老师,乃是犹太人法典的专家,在所属地区解释及讲授律法,是一个专业人士。 律法师的心态 这位律法师不是存着一个虚心受教的态度来到主的跟前,乃是存着一个不良的动机,为要试探主(10:25)。律法师的错谬,正是昔日及现今犹太人误解旧约圣经的地方,犹太人以为人是靠守律法得救,这是极其错误的,也是违反圣经一贯的真理。从旧约至新约,「因信称义」的信息是极其鲜明的(创15:6;罗4:1至4)。神赐下律法,不是期望人借遵行律法而得救,乃是借律法表明神的标准是何等的高,人是无法完全遵守的;通过律法的光照叫人知罪(罗3:20,23),让罪人发现自己的问题,在神面前降卑,求祂的赦免。可怜的是,一个以研究及讲授律法的学者,也不明白神的救法。 主耶稣的反问(路10:26) 主没有直接更正这人的错谬,却反问他一个问题。主的问题背后的意思,意即究竟律法的核心教训是什么呢?主要求这人回答自己所发出的问题。 律法师的回覆(路10:27) 律法师引用申命记六章第五节及利未记十九章第十八节作为他的答案。主没有说他答错,更表明这是正确的答案,可见这律法师十分熟悉圣经,在研经上实在有心得;但可悲的是,这人一知半解,以为自己已得了得救的钥匙,其实却误解了神话语的意思。 主论得救之法(路10:28) 主的回答:「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是否主也赞同人是靠行律法得救呢?当然不是!主意思的背后,引伸一个爱神爱人的信徒,是知行合一的,真正的信心是有行动的。稍后主所论及「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就正是用来强化这一点。换句话说,一个真心信主的人,是会流露爱神爱人的表现,爱神及爱人的行动,就是他拥有信心果子的明证。 律法师的自义(路10:29) 听了主这样说之后,这律法师不但没有醒觉,反自觉有理,这是自义的表现。昔日许多宗教人士以自己为义,不以神为义,误以为靠自己的行为可换取神的悦纳,正如以赛亚先知所说,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64:6)。 主以比喻解答(路10:30至37) 由于知道律法师不明白律法的真义,主便以举世驰名的「好撒玛利亚人」比喻向他解释真理了。一个人被强盗夺去财物,甚至连衣服也取去,更被打个半死,有一个祭司路经此地,看见无动于忠,见死不救。此外,有一个利未人路经案发现场,也是毫无反应,沿路离去了。祭司是宗教的领袖,是亚伦后裔,是神和人中间的中保,在神的圣殿中事奉神。利未人是祭司在神殿中的助手。他们即是事奉神的人,目睹同伴受害,应有怜悯别人的心。他们不是伤者的邻舍,因为他们毫没爱心的表现,这两位宗教人士只顾自己,是极其自私自利的表现。根据肉体的生命,他们是祭司及利未人;但按神的标准,他们完全达不到神「爱人如己」的指标。两人不是表里一致,乃是假冒为善,显出心中没有真实的信心。撒玛利亚人由于血统不纯正,受到犹太人很大的歧视。但他遇见伤者时,反应却十分不同,他甘愿出钱出力,以实际的行动来关怀这伤者。当主耶稣讲完这比喻后,便问谁是伤者的邻舍。(“Which of these three do you think was a neighbor
Tag: 路11:37至54
2君王被攔阻(二)[1]
[1] 路10:25至37;路11:37至54 1) 律法師試探主(路10:25至37) 律法師的問題(路10:25) 不是一般的律法師 這裡提及的「律法師」,不是一般的律法師,有學者推測,他不是一般解釋及教導摩西律法的老師,乃是猶太人法典的專家,在所屬地區解釋及講授律法,是一個專業人士。 律法師的心態 這位律法師不是存著一個虛心受教的態度來到主的跟前,乃是存著一個不良的動機,為要試探主(10:25)。律法師的錯謬,正是昔日及現今猶太人誤解舊約聖經的地方,猶太人以為人是靠守律法得救,這是極其錯誤的,也是違反聖經一貫的真理。從舊約至新約,「因信稱義」的信息是極其鮮明的(創15:6;羅4:1至4)。神賜下律法,不是期望人藉遵行律法而得救,乃是藉律法表明神的標準是何等的高,人是無法完全遵守的;通過律法的光照叫人知罪(羅3:20,23),讓罪人發現自己的問題,在神面前降卑,求祂的赦免。可憐的是,一個以研究及講授律法的學者,也不明白神的救法。 主耶穌的反問(路10:26) 主沒有直接更正這人的錯謬,卻反問他一個問題。主的問題背後的意思,意即究竟律法的核心教訓是甚麼呢?主要求這人回答自己所發出的問題。 律法師的回覆(路10:27) 律法師引用申命記六章第五節及利未記十九章第十八節作為他的答案。主沒有說他答錯,更表明這是正確的答案,可見這律法師十分熟悉聖經,在研經上實在有心得;但可悲的是,這人一知半解,以為自己已得了得救的鑰匙,其實卻誤解了神話語的意思。 主論得救之法(路10:28) 主的回答:「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是否主也贊同人是靠行律法得救呢?當然不是!主意思的背後,引伸一個愛神愛人的信徒,是知行合一的,真正的信心是有行動的。稍後主所論及「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就正是用來強化這一點。換句話說,一個真心信主的人,是會流露愛神愛人的表現,愛神及愛人的行動,就是他擁有信心果子的明證。 律法師的自義(路10:29) 聽了主這樣說之後,這律法師不但沒有醒覺,反自覺有理,這是自義的表現。昔日許多宗教人士以自己為義,不以神為義,誤以為靠自己的行為可換取神的悅納,正如以賽亞先知所說,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64:6)。 主以比喻解答(路10:30至37) 由於知道律法師不明白律法的真義,主便以舉世馳名的「好撒瑪利亞人」比喻向他解釋真理了。一個人被強盜奪去財物,甚至連衣服也取去,更被打個半死,有一個祭司路經此地,看見無動于忠,見死不救。此外,有一個利未人路經案發現場,也是毫無反應,沿路離去了。祭司是宗教的領袖,是亞倫後裔,是神和人中間的中保,在神的聖殿中事奉神。利未人是祭司在神殿中的助手。他們即是事奉神的人,目睹同伴受害,應有憐憫別人的心。他們不是傷者的鄰舍,因為他們毫沒愛心的表現,這兩位宗教人士只顧自己,是極其自私自利的表現。根據肉體的生命,他們是祭司及利未人;但按神的標準,他們完全達不到神「愛人如己」的指標。兩人不是表裡一致,乃是假冒為善,顯出心中沒有真實的信心。撒瑪利亞人由於血統不純正,受到猶太人很大的歧視。但他遇見傷者時,反應卻十分不同,他甘願出錢出力,以實際的行動來關懷這傷者。當主耶穌講完這比喻後,便問誰是傷者的鄰舍。(“Which of these three do you think was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