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君王的印證[1]

[1] 約1:35至51;約2:1至11;約2:13至22;3:22至36 研究福音書的學者,認為在主的生平中,有些事件是特意記下的,為要向讀者表明主耶穌乃是神所立的君王。以下特選四件主要的事例: 1) 被門徒接納(約1:35至51) 被施浸約翰的兩個門徒接納(1:35至42) 在這段經文內,出現了三個括號(1:38,41,42),括號裡的內容是註解,因為約翰福音是寫給外邦人的,所以在猶太人的慣常用語上有所解釋。 計算時間的方式 有學者認為,在時間方面,馬太、馬可及路加福音是採用猶太人計算時間的方式,而約翰福音則以羅馬人計算時間的方法。參照約翰福音四處有關時間的經文(1:39;4:6;4:52;19:14),頭三處的經文,以猶太或羅馬人計算時間的方法,皆沒有甚麼矛盾或衝突,但最後一處與馬可福音十五章二十五節對比下,以羅馬人計算時間的方式,才沒有引致矛盾。若作者在約翰福音是運用同一計算時間的方法,那麼這處(1:39)應是指早上十時。 猶太人的方式 猶太人以日落至日出為一天,當中分為八個不同的更次。 現代時間 猶太人時間 宗教生活 晚間 晚間 晚間 晚上六時至九時 日落為第一更開始,這段時間稱之為亥初。   晚上九時至十二時 第二更稱為半夜。   午夜至凌晨三時 第三更為第一次雞啼。   凌晨三時至早上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