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教会的组织

按你个人的见解,你认为教会应否设立行政及架构上的组织呢? 某些国家以基督教为「国教」,这有没有圣经的根据呢? 你认为有没有需要联合世上所有不同的宗派,归成同一个组织的名下呢? 1) 新约圣经的根据 据浸信会神家史特朗的研究,新约圣经多处记载了有关教会组织的细则。 教会定期设立聚会(徒20:7;来10:25)。 教会设立选举的制度(徒1:23至26)。 教会内设立有职员的制度(腓1:1)。 传道人有指定的责任(徒20:17,25)。 传道人及教会均有会众所承认的权柄(太18:17;彼前5:2)。 教会拥有督责别人的责任及权柄(林前5:4,5,13)。 教会设立捐献的制度(罗15:26;林前16:1,2)。 教会可发出举荐同工的信件(徒18:27;林后3:1)。 教会设有登记寡妇的名册(提前5:9;徒6:1)。 教会有一致的习俗(林前11:16)。 教会设立一致的礼仪(徒2:41;林前11:26)。 教会设立信徒应该遵守的秩序(林前14:40;加2:5)。 教会定下接纳会友的基本条件(太28:19;徒2:47)。 教会有全体信徒应从事的事奉(腓2:30)。 不同学派的见解 没有任何组织 有些宗派或信徒的组织认为教会只是属灵的团体;信徒彼此之联系,是基于个别归向基督的缘故。故此,教会应是没有任何组织的。 主要的教派有「公谊会」或「贵格会」Friends or Quakers及「普里芧斯弟兄会」Plymou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