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教會的崇拜

甚麼是崇拜? 崇拜有甚麼地方藉得信徒留意呢? 普遍基督徒怎樣看主日崇拜? 1) 崇拜的意義 英文的古字 追溯英文「崇拜」的源頭,這個字眼本來是一個複合字,基本的意思是「有價值」,在演變的過程裡,才加上「區別」、「信譽」或「尊嚴」的意思,到十三世紀才被宗教的圈子所使用。 簡單來說,英文「崇拜」“Worship”這個字眼,意即「配受崇拜」“worthship”的意思。 基本的概念 雖然聖經沒有給崇拜一個非常清晰的定義,但從新舊約有關崇拜的片段,讓我們看見,個別信徒不但可隨時隨地的敬拜神,也應齊集在一起,把主日分別為聖的獻給主,全會眾集合在一起來崇拜神。換句話說,崇拜可在私下或公開的場合來進行。 重要的是,崇拜是發自聖徒的內心,對神的所是及所作,產生敬畏及感謝,存著愛主的心來敬拜主。崇拜應源自愛主的心,承認自己乃是受造之物,應將榮耀頌讚來歸給主,因為祂配受我們的敬拜。 原文的字義 在新約聖經內有多個字眼是與崇拜有關的,在此抽出兩個俱代表性的字眼,藉此了解崇拜的真義。 「敬拜」“proskuneo”(原文編號4352) 在和合本內,把它分別譯作「拜」、「下拜」、「禮拜」、「敬拜」等(太2:2;路4:7;約4:20;徒7:43)。希臘文這個字眼,由兩個字眼組合而成,第一個是「朝向」“pros”-“towards”,第二個是「吻」“kuneo”-“to kiss”,藉此表示敬禮或尊敬。有學者認為這種的「吻」,乃是指親吻地土,代表對神明的尊敬。 「禮拜」“latreuo”(原文編號3000) 中文聖經分別把它翻譯作「事奉」、「敬拜」、「供奉」、「禮拜」及「供職」等(太4:10;腓3:3;來8:5;來9:9;來13:10)。基本的意思,是「服事」、「給予宗教上的服事或尊敬」。 2) 崇拜的重點 以「靈」來崇拜 意即崇拜不應被時空及環境所局限,神的兒女可在不同時間或地點來敬拜無處不在的主。 崇拜應是發自內心,不應是形式化的(來4:12)。 崇拜是個人與神的接觸,因為神是靈體,可與每一個信徒相交。 以「誠實」來崇拜 神恨惡虛假的敬拜(賽1:10至17;瑪1:7至14;太15:8至9);故此,信徒應存真誠的心來敬拜事奉衪。 通過約翰福音第四章二十三節(原文編號225)的記載,讓基督徒看見敬拜是要用心靈和誠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