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君王被捉拿(太26:47至56;可14:43至52;路22:47至53;约18:2至12上) 被捉拿的地点 地点 福音书有不同的记述,路加是说,「到了那地方」(22:39);约翰记载说,「在那里有一个园子」(18:1);马太及马可却清楚说明,这园子「名叫客西马尼园」(太26:36;可14:32)。 灵训 从客西马尼园的事件中,发现其属灵的教训。这园子是主「被卖的地方」(约18:2;罗4:25),成为人类历史最大的转捩点,若主不肯顺服父神的旨意,不让自己交在世人的手中,被人钉死在十架上的话,世人绝无法可解决自己的罪行,也无法可得着神所赐丰盛的生命。这是一个「喝苦杯的地方」,主顺从父的旨意,把苦杯喝下,使人得着福杯,并且神所赐的福杯,满溢了主的恩惠(诗23:5)。伊甸园本是神为人所设立的乐园,但竟成了「悖逆的地方」。在历史中,客西马尼园留下了一幅美丽的图画,因为神的儿子拣选完全顺服天上的父神,以致这成了「顺服的地方」。 被捉拿的时间 主耶稣何时被人捉拿呢?马太的记载,是「说话之间」(太26:47);马可却更为详尽,他的记述是「说话之间,忽然」(可14:43);路加福音的记载,却是「祷告完了…说话之间」(路22:45,47)。「忽然」说出其突发性,似乎是在没有准备下,捉拿主的人要拘捕主耶稣了。路加福音对主的被捉拿,下了一个极其美好的注脚,「祷告完了」,表示主已作好准备,坚决的遵行父的旨意,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 捉拿基督的人 卖主的犹大 福音书称他为门徒(太26:47;可14:43;路22:47),其实他是门徒中的叛徒。他率领人来,自己却走在前头(约18:3),因为他认识这地方(约18:2)。约翰称他为「卖耶稣的犹大」(18:2,5)。为要让罗马知道谁是耶稣,犹大便想出一个方法,就是以亲嘴作为记号(太26:49,50;可14:44;路22:47)。亲嘴是中东人问安及亲热的表现,犹大却以亲嘴,作为卖主的记号。犹大嘱咐兵丁要「把祂拿住,牢牢靠靠的带去」(可14:44)and lead him away under guard (NIV)。犹大应知道他的老师是温文的人,未曾主张过任何激进或暴力的言论,也没有粗暴地对待过任何人,又怎会反抗呢?真的需要那么多的兵士把这位拉比押走吗?看见犹大毫无情分,完全忘却恩师的恩惠,这真是见利忘义的表现。 其他群众 在捉拿主的群众中,有祭司长(路22:52)、守殿官(路22:52)〈圣殿的警察长〉、长老(路22:52)、千夫长(约18:12)〈罗马兵丁的首领〉、一队兵(约18:3)〈罗马一队军兵有六百人〉及法利赛人的差役(约18:3,12)。捉拿一个手无寸铁,也没有暴力倾向的主耶稣,是否需小题大做?其实在这行动中,反映犹太人宗教领袖及罗马人志在必得,要把主耶稣捉拿及处决。由此看见世人坚决拒绝主的程度。 被捉拿的基督 在整个过程中,主竟然还称犹大为「朋友」(太26:50),这是在爱里的接纳,显示出主的胸襟及饶恕。主耶稣看透犹大的心,知道亲嘴是出卖祂的记号,便公开表示犹大就是叛徒(太26:50;路22:48)。被捉拿时,主没有隐瞒自己的身份。当表明身份时,捉拿主的人竟退后,甚至仆倒在地上,可见主的话满有能力(约18:4至6)。约翰福音所采用的「跌」字,是一个动词,可指到「人被强者在战争制服」(参考路加21:24),或可用作「向高位者或神明俯伏」的意思(太2:11;启5:14)。彼得起来反抗,竟把大祭司的仆人马勒古的右耳砍掉,主却治好这人的刀伤,免得彼得惹上官非(路22:51)。在这危急、千钧一发的一刻,主命令门徒收刀入鞘,任由人捉拿祂,因为这绝对不是动武或可以武力解决事情的时刻(太26:51至52)。主宣称这事必然成就,因为在旧约里早已预言了(太26:54,56;可14:49;参考以赛亚53:7至9)。从主的请求中,让门徒自由的离去,看见祂对门徒的爱护(约18:8至9)。「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18:11)表明主已坚决走上十字架牺牲的道路。主向群众宣告,昔日他们不捉拿祂,要等待现今的机会,这正是黑暗掌权的时间(路22:53)。若不是父神容许(约19:11),主耶稣绝对不会落在外邦人的手中。 众门徒的反应 彼得的反应 在逾越节中,以色列人会使用为这节日特备的小刀。相信彼得便以这种小刀伤人。以小刀可砍下别人的身朵,可见彼得出自血气之勇所带出惊人的杀伤力。从彼得的反应中,看出他冲动的本质,也显出他不顾安危,为要护卫老师,这是对主爱的表现。彼得曾声言,为主甘愿舍命,从砍人家的身尕的事件上,表明他曾说的话是出自真心的。众门徒看见老师既被人拘捕,便起来逃命(太26:56)。 少年的反应
Tag: 太26:47至27:30
10君王被棄絕(一)[1]
[1] 太26:47至27:30;可14:43至15:23;路22:47至23:33;約18:2至19:16 1) 君王被捉拿(太26:47至56;可14:43至52;路22:47至53;約18:2至12上) 被捉拿的地點 地點 福音書有不同的記述,路加是說,「到了那地方」(22:39);約翰記載說,「在那裡有一個園子」(18:1);馬太及馬可卻清楚說明,這園子「名叫客西馬尼園」(太26:36;可14:32)。 靈訓 從客西馬尼園的事件中,發現其屬靈的教訓。這園子是主「被賣的地方」(約18:2;羅4:25),成為人類歷史最大的轉捩點,若主不肯順服父神的旨意,不讓自己交在世人的手中,被人釘死在十架上的話,世人絕無法可解決自己的罪行,也無法可得著神所賜豐盛的生命。這是一個「喝苦杯的地方」,主順從父的旨意,把苦杯喝下,使人得著福杯,並且神所賜的福杯,滿溢了主的恩惠(詩23:5)。伊甸園本是神為人所設立的樂園,但竟成了「悖逆的地方」。在歷史中,客西馬尼園留下了一幅美麗的圖畫,因為神的兒子揀選完全順服天上的父神,以致這成了「順服的地方」。 被捉拿的時間 主耶穌何時被人捉拿呢?馬太的記載,是「說話之間」(太26:47);馬可卻更為詳盡,他的記述是「說話之間,忽然」(可14:43);路加福音的記載,卻是「禱告完了…說話之間」(路22:45,47)。「忽然」說出其突發性,似乎是在沒有準備下,捉拿主的人要拘捕主耶穌了。路加福音對主的被捉拿,下了一個極其美好的註腳,「禱告完了」,表示主已作好準備,堅決的遵行父的旨意,面對突如其來的打擊。 捉拿基督的人 賣主的猶大 福音書稱他為門徒(太26:47;可14:43;路22:47),其實他是門徒中的叛徒。他率領人來,自己卻走在前頭(約18:3),因為他認識這地方(約18:2)。約翰稱他為「賣耶穌的猶大」(18:2,5)。為要讓羅馬知道誰是耶穌,猶大便想出一個方法,就是以親嘴作為記號(太26:49,50;可14:44;路22:47)。親嘴是中東人問安及親熱的表現,猶大卻以親嘴,作為賣主的記號。猶大囑咐兵丁要「把祂拿住,牢牢靠靠的帶去」(可14:44)“and lead him away under guard”(NIV)。猶大應知道他的老師是溫文的人,未曾主張過任何激進或暴力的言論,也沒有粗暴地對待過任何人,又怎會反抗呢?真的需要那麼多的兵士把這位拉比押走嗎?看見猶大毫無情分,完全忘卻恩師的恩惠,這真是見利忘義的表現。 其他群眾 在捉拿主的群眾中,有祭司長(路22:52)、守殿官(路22:52)〈聖殿的警察長〉、長老(路22:52)、千夫長(約18:12)〈羅馬兵丁的首領〉、一隊兵(約18:3)〈羅馬一隊軍兵有六百人〉及法利賽人的差役(約18:3,12)。捉拿一個手無寸鐵,也沒有暴力傾向的主耶穌,是否需小題大做?其實在這行動中,反映猶太人宗教領袖及羅馬人志在必得,要把主耶穌捉拿及處決。由此看見世人堅決拒絕主的程度。 被捉拿的基督 在整個過程中,主竟然還稱猶大為「朋友」(太26:50),這是在愛裡的接納,顯示出主的胸襟及饒恕。主耶穌看透猶大的心,知道親嘴是出賣祂的記號,便公開表示猶大就是叛徒(太26:50;路22:48)。被捉拿時,主沒有隱瞞自己的身份。當表明身份時,捉拿主的人竟退後,甚至仆倒在地上,可見主的話滿有能力(約18:4至6)。約翰福音所採用的「跌」字,是一個動詞,可指到「人被強者在戰爭制服」(參考路加21:24),或可用作「向高位者或神明俯伏」的意思(太2:11;啟5:14)。彼得起來反抗,竟把大祭司的僕人馬勒古的右耳砍掉,主卻治好這人的刀傷,免得彼得惹上官非(路22:51)。在這危急、千鈞一發的一刻,主命令門徒收刀入鞘,任由人捉拿祂,因為這絕對不是動武或可以武力解決事情的時刻(太26:51至52)。主宣稱這事必然成就,因為在舊約裡早已預言了(太26:54,56;可14:49;參考以賽亞53:7至9)。從主的請求中,讓門徒自由的離去,看見祂對門徒的愛護(約18:8至9)。「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18:11)表明主已堅決走上十字架犧牲的道路。主向群眾宣告,昔日他們不捉拿祂,要等待現今的機會,這正是黑暗掌權的時間(路22:53)。若不是父神容許(約19:11),主耶穌絕對不會落在外邦人的手中。 眾門徒的反應 彼得的反應 在逾越節中,以色列人會使用為這節日特備的小刀。相信彼得便以這種小刀傷人。以小刀可砍下別人的身朵,可見彼得出自血氣之勇所帶出驚人的殺傷力。從彼得的反應中,看出他衝動的本質,也顯出他不顧安危,為要護衛老師,這是對主愛的表現。彼得曾聲言,為主甘願捨命,從砍人家的身尕的事件上,表明他曾說的話是出自真心的。眾門徒看見老師既被人拘捕,便起來逃命(太26:56)。 少年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