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神人二性

那一处新约经文告诉我们主耶稣是无所不在的? 在福音书内那处提及有关主耶稣能叫死人复活的事迹呢? 那里论到主耶稣拥有审判的权柄呢?为何祂可以审判世人呢? 1) 基督完全的神性 拥有神的属性 永存(约8:58;17:5) 耶稣基督自称拥有神的属性,就是未有世界之前,祂已存活在宇宙中,这是神的永存性。 无所不在(太18:20;28:20) 主耶稣教导门徒怎样祷告的事件中,自称拥有无处不在的能力(太18:20)。 向门徒宣告大使命之际,主耶稣同样表明祂也是无在不在的(太28:20)。 能作神所作的 赦罪能力(可2:1至12) 在福音书内,有不少的地方告诉我们,主耶稣拥有赦罪的能力,如同神一般。 使人复活(约11:43) 主耶稣在世上时,使死了数天的拉撒路起死回生,证明祂拥有叫死人复活的能人,显明祂就是神。 审判世人(约5:22;5:27) 世上没有一个完全的审判官,因为人都是有瑕疵及罪性的。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在祂里内完全没有罪污或不洁,唯有祂才是完美的审判官;故此,父神把审判的权柄赐给祂,与此同时亦显示主的神性。 以上三点乃是耶稣基督亲自表示的,并不是从别人口述而得的结论。换句话说,不是人家把神的本质加在主的身上,乃是祂亲自宣告的。 拥有神的称号 神的儿子 主自称为神的儿子 耶稣基督公开自称为神的儿子(约10:36),也从来没有拒绝别人这样称呼祂(太26:63至64)。 犹太人的惯常用法 「某某的儿子」son of可解作「某某的后裔」offspring

1神人二性

那一處新約經文告訴我們主耶穌是無所不在的? 在福音書內那處提及有關主耶穌能叫死人復活的事蹟呢? 那裡論到主耶穌擁有審判的權柄呢?為何祂可以審判世人呢? 1) 基督完全的神性 擁有神的屬性 永存(約8:58;17:5) 耶穌基督自稱擁有神的屬性,就是未有世界之前,祂已存活在宇宙中,這是神的永存性。 無所不在(太18:20;28:20) 主耶穌教導門徒怎樣禱告的事件中,自稱擁有無處不在的能力(太18:20)。 向門徒宣告大使命之際,主耶穌同樣表明祂也是無在不在的(太28:20)。 能作神所作的 赦罪能力(可2:1至12) 在福音書內,有不少的地方告訴我們,主耶穌擁有赦罪的能力,如同神一般。 使人復活(約11:43) 主耶穌在世上時,使死了數天的拉撒路起死回生,證明祂擁有叫死人復活的能人,顯明祂就是神。 審判世人(約5:22;5:27) 世上沒有一個完全的審判官,因為人都是有瑕疵及罪性的。主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在祂裡內完全沒有罪污或不潔,唯有祂才是完美的審判官;故此,父神把審判的權柄賜給祂,與此同時亦顯示主的神性。 以上三點乃是耶穌基督親自表示的,並不是從別人口述而得的結論。換句話說,不是人家把神的本質加在主的身上,乃是祂親自宣告的。 擁有神的稱號 神的兒子 主自稱為神的兒子 耶穌基督公開自稱為神的兒子(約10:36),也從來沒有拒絕別人這樣稱呼祂(太26:63至64)。 猶太人的慣常用法 「某某的兒子」“son of”可解作「某某的後裔」“offsp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