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正意分解聖經

解釋聖經可運用甚麼方法呢? 請分享你解釋聖經所採用的工具及原則。 甚麼是釋經學呢?你認為是否每一位基督徒都應學習釋經學呢? 1) 釋經神學的索源 「釋經學」英文是 “Hermeneutics” ,這詞彙源自古希臘神話中的一個神明「希耳米」 “Hermes” ,他乃是專門把諸神信息傳給世人,並且是司科學、發明、口才、寫作及藝術之神。 2) 釋經的不同定義 達理 學者達理 “M. S. Terry” 對釋經學有以下的見解:「釋經學是一門科學,同時亦是一門藝術。作為一門科學,它闡明原則,探索語言與思想的規律,並將分析出來的結果予以分類。作為一門藝術,它教導人如何應用這些原則,並且藉著解釋與比較艱澀的經文,建立這些原則的健全性與實用性。」 蘭姆 蘭姆 “Ramm” 在其著作「基督教釋經學」裡說:「釋經學是一門屬於神學的學問,是一種正確解釋聖經的科學。」此外他又說:「正確來說,釋經學 “Hermeneutics” 並不等於釋義(註:解經之意) “Exegesis” ,而釋義則是釋經學的運用。」 3) 釋經的各類系統 全寓意的釋經 “Allegorical Hermeneutics”  定義 以寓意釋經的人士相信,在經文可見的字面意義底下,還有一層真正的意義。 派別 寓言派可以分為:「希臘寓意派」、「猶太寓意派」、「基督教和教父寓意派」、「天主教寓意派」。 教父 在初期教父中,分別有革利免 “Clement” 、俄利根 “Origen” 、耶柔米 “Jerome” 及奧古斯丁 “Augustine” ,在解經上也採納了寓意派的方式。 亞歷山大的革利免認為,一段聖經可能有五種意思: 歷史的意思 簡單來說,他相信舊約事件的真確性。 教義的意思

8何謂聖經正典

為何基督徒接受新舊約聖經的六十六卷書是源自神呢? 基於甚麼緣故教會要把神向人默示的書卷收集成書呢? 何謂「正典」? 1) 正典的定義 名稱的溯源 「正典」 “Canon” 源自「蘆葦」一字,在古時人家以蘆葦來量度東西。「正典」的希伯來文“Kaneh”及希臘文“Kanono” 的字根同是「量度的竿」(結40:3;42:16)及「量度的杖」(啟11:1)。故此,它成為「標準」“Standard” 的代名詞。「正典」就是真理的準則或模範。一切真理也以聖經為準繩,並以此為量度而取捨。 教會的定義 信仰的準則 初期教父俄利根 “Origen” 以「正典」來代表「信仰的準則」 “Rule of Faith” 。 官方所接納的書卷 在教會歷史裡,「正典」則是聖經的代名詞,意即官方所接納的書卷。 學者的定義 「意指基督教的聖經各卷。基督教接受舊約卅九卷和新約廿七卷為神所默示,是信徒信仰與生活,唯一具有權威性的準則。天主教除接受正典外,也接受旁經。」(英漢神學名詞辭典新增訂版) 2) 正典的重要 準確的記錄 “Precision”  作者的見與聞不可單單停留在腦海中,更準確的方式是藉著文字的記錄。 準確的傳遞 “Propagation”  以口述的方法來傳遞,其準確性不最理想,取而代之的,可通過文字的記錄,藉此傳遞信息。 準確的保存 “Preservation”  對新約教會來說,把新約作者的書卷有系統地收集起來是非常重要的,最少有以下數個原因: 裝備信徒 初期教會的需要是信徒在真理方面的認識(帖前5:27;提前4:13;提後3:16,17)。 異端橫行

7沒有錯誤的書

普遍人認為聖經在那些範籌裡出現問題?換句話說,他們認為聖經在何處有錯誤呢? 甚麼是聖經無誤呢? 若基督徒不相信聖經是無誤的話,這會導致甚麼危機呢? 你認為聖經在西方國家有甚麼影響呢? 1) 反聖經無誤的理由 科學方面的錯誤 宇宙觀的見解 反對的人認為聖經作者對宇宙持有錯誤的觀念,推斷作者誤導人,使人相信地球乃是宇宙的中樞;其實科學已證明地球只不過是太陽系中的一個星球而已。 聖經為科學書 這派的學者視聖經為一本科學書,他們純綷以科學的眼光來剖釋聖經。聖經乃是一本講解救恩的書,並不是科學課本;此外,人之所以不接受聖經無誤,乃是基於在中古時代,天主教教皇公然引用傳統,並且毫不考慮的反對當時科學的證明。這並不是聖經的問題,乃是人為在解釋聖經的錯謬。 歷史方面的錯誤 不符合歷史事實 不少學者認為聖經的歷史記載有問題,意即不符合世界歷史的事實或本身的記載有矛盾的地方。 聖經學者的回應 其實古代的歷史記載是不完整的,即使歷史學家也無法找到有關的史實;此外,相對來說,古人以較粗略的方法來記敘歷史,不像現代人那麼精密。 引用經文的錯誤 錯誤引用舊約聖經 他們斷定新約作者斷章取義,錯誤的引用舊約聖經的經文,以求達到作者寫作的目的。 聖經學者的回應 相信聖經為無誤的基督徒,認定神的靈感動及引領作者,讓作者引經據典而絕對不是胡亂的引用經文。 聖經神蹟的錯誤 違反自然定律 這派人士認為在宇宙中有一個永不改變的定律,甚麼人也不可把它變易,萬物均要伏在其中,故此,神蹟是違反自然定律的。 聖經學者的回應 這類人不信神是超越萬有的主,亦不接受祂絕對有能力可施行奇事。神在救贖的工作裡,為要向人顯明及證實自己,有時會把自然律擱置一旁而使用其超自然的能力。

6何謂神的光照

甚麼是光照呢?試給它一個定義。 為何神要光照人呢? 蒙神光照的攔阻是甚麼呢? 神可以怎樣光照基督徒呢? 1) 光照的定義 定義一 「光照是聖靈的工作,照明那些與神關係正常的人,可以明白所寫下來的說話。」 定義二 「對所有閱讀聖經,一心尋求神的人,顯出神的亮光。光照是把書寫下來話語(聖經),向人的內心照明」。 2) 光照的要義 12 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或作不能領會〕 13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 14 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 15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16:12至15) 1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的。 2  我是用奶餧你們、沒有用飯餧你們.那時你們不能喫、就是如今還是不能。(林前3:1至2) 光照與聖經 神是藉著聖經的話來光照人的;故此,聖靈的光照與聖經是永不分開的。 光照的老師 聖靈是光照信徒的老師。在光照信徒生命裡,神的靈是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約16:13)。 一切的真理 聖靈能叫信徒明白「一切的真理」,這包括聖經所提及的預言(約16:13)。 基督得榮耀 聖靈光照信徒的目的,乃是要榮耀基督,而決不是自己(約16:14)。 信徒的靈性

5何謂神的默示

甚麼是默示呢? 試從提摩太後書三章十六節及其它有關經文,找出聖經乃是神所默示的線索。 聖經乃是神隻字不漏的叫作者默寫,這種講法對嗎?神把寫作聖經的概念賜給作者,而聖經作者就依據這個概念來寫聖經,這種講法合理嗎?以上兩種理論,你接受那一個講法呢? 1) 默示的定義 學者不同的見解 見解一 最簡單的定義就是聖靈感動人,將神要向人發出的啟示記錄下來。 見解二 聖經是唯一由神所默示的書籍,意即神親自的引導作者。默示乃是神引導聖經的作者,把祂與人聯繫的所有思想記錄下來,但在這過程裡,卻沒有破壞人的個性、文學風格或興趣。 2) 啟示與默示 主動與合作 啟示是由神作主動的,雖然藉著一些工具或媒介來發表其心意,但卻是祂獨自的工作。默示乃是神與人的合作,即人被聖靈感動,然後把這些啟示記錄下來。 傳遞與保全 啟示的目的是傳達知識,而默示的目的則是要保全教訓之無誤性。 不同的效用 啟示與默示的效用也不相同。啟示是要使領受啟示的人增進智慧,而默示卻要保守他在教訓之時免犯錯失。在異象中,神向摩西顯現,把拯救子民的計劃告訴他,並且向摩西啟示自己是「我是自有永有的」神(出3:14)。通過這次經歷,摩西不但認識神的計劃,亦認識祂的屬性。當人認識神及其作為時,便可得著屬靈的智慧。不但如此,神更要摩西把啟示正確地記錄下來,好叫他能準確的與同胞分享。 主權與恩賜 默示與啟示不一定要連在一起,在過去的歷史中,神往往對某人顯明祂的旨意,卻沒有把默示的恩賜交給他。簡單來說,神在人類歷史中,也許曾向不同人等揭示祂自己或有關祂的旨意,但不一定引導人把它記錄下來。 3) 啟示、默示與光照 神向人啟示祂的計劃及心意,讓人得以認識祂及其作為,並且把這些信息藉人完全的保留記錄下來,這就是默示了。簡言之,啟示、默示及光照是息息相關的,甚至有時是難以分割的,但不一定同時存在的。舉例說,在聖經內最少有以下幾個特殊的事例。 有默示但沒有啟示(路1:1至3)。 默示與啟示是聯繫在一起的(啟1:1,11)。 有默示而沒有光照(彼前1:11)。 在默示裡,聖經的作者亦得著光照(林前2:12)。 只有啟示,但沒有默示(出20:22)。學者推斷神與摩西在這裡對話的內容,乃是沒有記錄下來的。

4至高者的啟示

甚麼是啟示呢?請簡單說明之。 何謂「自然啟示」及「超自然啟示」呢?請列舉一些例子。 聖經內的啟示有甚麼特點呢? 1) 啟示的定義 定義一 聖經學者威明頓在其著作裡,對「啟示」 “Revelation” 、「默示」 “Inspiration” 及「光照」 “Illumination” ,有以下清楚及扼要的描寫: 「啟示」 “Revelation” 是神對人所做的工作(人聽到神要人寫下的說話)。簡言之,通過人的心靈、眼睛或耳朵,神向人揭示祂的說話或心意。 「默示」 “Inspiration” 是人在紙張上動筆(寫下神所要人寫下的說話)。 「光照」 “Illumination” 人讀了紙上所寫的,心裡受感動。簡言之,光照是由紙張到人心的,意即讀者從寫下來的東西得著亮光或啟發。 定義二 根據馬有藻牧師在其著作「基要信仰概論」中,他對啟示有以下的見解:「『啟示』最基本的定義就是神將人所不能知道的事情直接或間接地告訴人,故啟示便是關乎神對過去,現今或將來的作為,藉著不同的工具或媒介讓人知曉。」 2) 啟示的類別 普通的啟示 別名為「自然啟示」 “Natural Revelation” ,簡單來說,乃是神通過其創造的世界,向全人類說話,讓世人知道祂的存在及大能(羅1:20;徒14:13至17;詩19:1)。 特殊的啟示 另一名稱為「超自然啟示」 “Supernatural Revelation” ,意即神藉著特殊的方式或媒介,向人宣告祂的旨意及對人的期望。至高者藉此向祂所選召的人講話。 3) 啟示的源頭 普通啟示 神藉著所創造的宇宙萬物,向人顯示在宇宙中有神的存在,表明祂不單是萬有的造物主,也是萬有的管治者。 特殊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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