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會的行政

教會是否需要厘定組織及架構呢?請列舉一些原因。 浸信會是奉行甚麼體制的教會? 甚麼是「會友制」? 「會友制」有甚麼優點?有甚麼缺點? 你認為選舉制度有沒有聖經的根據呢? 在眾多宗派或教派中,他們均有不同的組織或架構,藉此處理教會的事務及行政,簡單來說,他們的行政組織可分為以下幾大類: 1) 監督制“Episcopalian Government” 歷史 監督制以主教為管理教會的主要人物。天主教的教皇制,是由監督制演變過來的,他們相信教皇的權柄源自使徒彼得。 於第十一世紀時,東歐與西歐教會一分為二,而東方教會則不肯接受羅馬教皇的管治權,並且另立教會,俗稱東正教。今日的希臘、俄國等地的教會,即屬於東正教。 聖公會也是奉行監督制的宗派,由於政治的因素,才從天主教的陣營分裂出來。 制度 這種制度導至嚴格的階級制度,在主教之上設有大主教的職位,一部分大主教被封立為樞機主教,而教皇則凌駕於他們之上,擁有信仰、崇拜及行政上的權威。 東正教也設有主教“bishop”及大主教“archbishop”,但個別團體則按照國界分別來管理。 英國聖公會內設有兩名大主教,其中一位,即坎特勃雷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同時亦被稱為全英總主教。由於政治的因素,時至今日,英王英后仍是英國聖公會的元首;此外,國會乃擁有選立大主教的權柄。 在這制度裡,他們以不同的按立禮來劃分事奉的等級。第一層乃是普通的牧師或祭司,有些教會則把它分為執事及長老。在這層次的神職人員,可講道及施聖禮。在這層次之上,意即第二層,把特殊的權柄賦給這些主教。 主教乃是維持教會運作的主要成員,甚至有些人認為教會沒有主教的話,就沒法存在。 奉行監督制的教派相信主教乃擁有超越普通牧師的權柄,這些主教可行使神所賜予的能力;此外,他們就是神的代表,負責監督一些地方教會。 主教擁有其中的一種能力,就是施行按立禮,他們可按立牧師或祭司,藉著按手禮把這職分裡的特權賜下。此外,主教可隨意調配牧師,把人送到不同的教區裡。 教派 羅馬教天主教、聖公會、循道會及希臘東正教“Greek Orthodox

4教會的組織

按你個人的見解,你認為教會應否設立行政及架構上的組織呢? 某些國家以基督教為「國教」,這有沒有聖經的根據呢? 你認為有沒有需要聯合世上所有不同的宗派,歸成同一個組織的名下呢? 1) 新約聖經的根據 據浸信會神家史特朗的研究,新約聖經多處記載了有關教會組織的細則。 教會定期設立聚會(徒20:7;來10:25)。 教會設立選舉的制度(徒1:23至26)。 教會內設立有職員的制度(腓1:1)。 傳道人有指定的責任(徒20:17,25)。 傳道人及教會均有會眾所承認的權柄(太18:17;彼前5:2)。 教會擁有督責別人的責任及權柄(林前5:4,5,13)。 教會設立捐獻的制度(羅15:26;林前16:1,2)。 教會可發出舉薦同工的信件(徒18:27;林後3:1)。 教會設有登記寡婦的名冊(提前5:9;徒6:1)。 教會有一致的習俗(林前11:16)。 教會設立一致的禮儀(徒2:41;林前11:26)。 教會設立信徒應該遵守的秩序(林前14:40;加2:5)。 教會定下接納會友的基本條件(太28:19;徒2:47)。 教會有全體信徒應從事的事奉(腓2:30)。 不同學派的見解 沒有任何組織 有些宗派或信徒的組織認為教會只是屬靈的團體;信徒彼此之聯繫,是基於個別歸向基督的緣故。故此,教會應是沒有任何組織的。 主要的教派有「公誼會」或「貴格會」“Friends” or “Quakers”及「普里芧斯弟兄會」“Plymouth

3教會的特色(二)

新約作者用了甚麼具圖像化的詞彙來形容教會呢? 何謂教會的合一? 1) 教會的肖像 子民(林後6:16) 保羅論到基督徒為神的子民,意即他們是屬於神,神也是屬於他們的。在舊約裡,神不是從現有的民族裡收納一族為衪的子民,卻是從選召一個人,藉著亞伯拉罕生出以色列國來。從信心之父的身上產生以色列國。教會與以色列國有相同的地方,就是他們皆蒙神的選召,成為神的子民。 成為神的子民,神會為其子民提供保護及照顧;此外,神對其子民也是有所要求的:第一,要求其子民絕對效忠於祂;第二,要求其子民聖潔過活。 身體(弗1:22至23) 藉著這個比方,保羅讓我們知道教會的合一性及普世性。在歷世歷代的基督徒中,各人靠主的恩典,成為一體,不可分割,以耶穌基督為其元首,依從祂的指令行事。 在這身體內,神讓各人得著恩賜,各盡其職,建立祂的身體,使其邁向成熟(西2:19;弗4:11至12,16)。 聖殿(弗2:21至22;林前3:16至17) 舊日的聖殿是代表神與人同在的表徵,藉著一座華美建築物的內外,以不同的擺設來說明這個真理。 新約聖經指出個別信徒為神的殿,有聖靈內住在其中(林前3:16至17);故此,信徒不可胡亂犯罪,這為神所厭惡的。 新婦(弗5:22至25) 藉著夫婦的比喻,使徒保羅讓以弗所教會知道,基督以祂的生命來買贖信徒,顯明祂的愛。此外,讓信徒知道自己乃是基督的新婦,所以要無條件地順服基督。再者,在保羅的言論中,提到新婦應是聖潔沒有瑕疵的,顯示聖潔乃為教會非常重要的本質。 蒙揀選的人(羅8:33;彼前1:2;2:9) 教會乃是一群蒙神選上的人,即神按著祂的意思,選召人成為教會的一分兒,這是完全出自祂的旨意,絕不是基於人有甚麼可取的條件。 葡萄樹的枝子(約15:1,5) 主耶穌說:「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種的人。」在這比喻內,主要是指到信徒是應結果子的。如果沒有果子的話,那是絕不正常。這是一種生命的聯繫,乃是基督徒生命應有的表現或流露。 這段聖經主要談論到信徒要時常與主保持密切的關係,信徒要常在主裡面,這樣才可多結果子。通過這段經文,提醒我們(信徒的組合)理應多結果子的。 羊群(約10:1至29) 彼得稱主為「牧長」(彼前5:4),約翰把主的自稱記下來,主耶穌說:「我是好牧人」。作為好牧人,主為羊群捨命(約10:11),把他們歸在自己的名下。 教會是主耶穌以重價買贖的群體,各信徒皆是主的羊。在教會裡,神把牧養的恩賜賜下(弗4:11),使他們成為牧師(牧者),按神的旨意牧養教會(彼前5:2)。 祭司(來9:24至28) 神揀選信徒,使他們成為祭司。作為祭司,附帶的條件是要聖潔(彼前2:9)。在舊約裡,神揀選以色列人為其子民,其中一個心意就是要他們成為祭司(出19:6)。 在以色列人的中間,唯有祭司才可在會幕裡的至聖所事奉神。藉此讓我們看見教會為祭司,說明神把事奉的職分交給信徒,說明全會眾可事奉神,這是我們的特權。

2教會的特色(一)

如果你要替教會安排生日會的話,你會選擇甚麼日子呢? 以色列與教會有何分別? 1) 教會的生辰 各種的見解 源自亞當 有神學家認為教會是源自亞當的,他們斷定於人類歷史一切相信神的人就自然成為教會的成員。 這種學說多為新神學家及新正統派人士所接納,其中代表人物為高柏“K. B. Kuiper”。 源自亞伯拉罕 贊同這種見解的學者,引述羅馬書及加拉太有關的經文,稱「教會」為「新以色列」(羅9:6;9:25至26;加3:7,29)。故此,他們斷言教會是源自亞伯拉罕。 接受這種講法多為改革宗背景的的神學家,其中分別有賀治“Charles Hodge”、巴刻“J. I. Packer”、艾力遜“M. J. Erickson”、班拿文“D. D. Bannerman”等。 源自耶穌基督 這派學者推斷教會乃是誕生於耶穌基督的時代,但究竟在甚麼時間,則有很大的分歧,主要可分為五種講法: 主耶穌最初呼召門徒時,教會便誕生。 在主耶穌選立使徒之際,教會便出現在世上了。 主耶穌對彼得宣告,教會乃是建在磐石上時(太16:18),此刻便是教會的誕生了。 耶穌基督與門徒共進最後晚餐時,教會便出現了。

1教會的真義

初期教會與現今教會有何最大的區別? 普遍人對教會有何認識?試指出其錯誤之處。 教會應有甚麼特質? 甚麼是教會?試給它一個簡單的定義。 1) 語彙的溯源 外國語文的溯源 英文「教會」“church”這個詞彙,與蘇格蘭文的「教會」“kirk”及德文的「教會」“kirche”有關,這三種語文的「教會」均從希臘文而來,意即「屬於主」“belonging to the Lord”。 新約聖經的溯源 希臘文「教會」“kuriokos”這個詞彙,在新約聖經出現了114次,其中有3次出現在福音書內(太16:18;18:17),而111次則出現在別的書卷內。 在馬太福音內,第十八章十七節的經文,乃是指到猶太人集會,完全與新約聖經所論到基督徒的教會無關。而馬太福音第十六章十八節的經文,乃是主耶穌預告教會的出現,基督的教會是衪戰勝死亡、復活升天後,於五旬節聖靈降臨時才被建立的(徒2:1至42)。 希臘文「教會」“ekklesia”這個字眼,由兩個眼睛組成,第一個是「出」“out”,第二個是「呼喚」“called”,直譯為「呼之出來」“called out of”。此字在新約共有兩個不同的基本用途,一是非專業用語,另一是專業用語。在非專業用語方面,這字可解作「群眾」(徒19:4,32;7:38)、「集會」(徒19:39),它分別可以用在政治性或宗教性的集會上。在專業用語方面,這字通常用來形容新約時代的基督徒集會,或用來形容普世性的教會(太16:18;弗1:22至23;西1:18)。 2) 教會的定義 普遍世人的定義 據中文百科大辭典的第一個解釋:「奉同一教義的信徒團體,為了參加神聖的祭祀儀式,常聚會於一公共神聖的建築物內。如羅馬教會、希臘教會。」 據中文百科大辭典的第二個解釋:「凡相信耶穌基督的信徒總稱,在《新約全書》中亦稱教會。」 神學學者的定義 據華人神學家任以撒牧師說:「『教會』是一個籠統的名詞,有時是指一群基督徒在某一地點的聚集,如家庭教會(羅16:5;西4:15);有時是指地方教會,如加拉太的教會,或哥林多的教會(加1:2;林後1:1);有時是指整個的教會,即當時在地上的全體教會(林前12:28;提前3:15至16;太16:18);而最廣泛的範圍則是包括一切過去、現在、和未來屬於神的信徒(弗1:22至23;3:21;西1:18)。」 3) 教會的形態 地方教會 強調其地方性

8何謂神的福音

你認為在基督教圈子內有那些傳福音的方法是值得商榷的呢? 真心悔改信主的人應有何表現? 1) 錯誤的傳講福音 貶低除罪的必要 在傳福音的過程中,有些人強調福音可使人得著平安和喜樂。不錯,福音可使人得著從天而來的平安和喜樂,但最重要的是,耶穌基督為世人的救贖主,把信靠者的罪完全除掉。 如果太過標榜福音能叫人得平安和喜樂的話,無形中便把罪人得著赦免的需要貶低,這是不恰當的。難怪有神學家說,不是缺乏平安或喜樂攔阻人進天堂,乃是罪阻擋人進神的國。 乃是因人而異的 福音只有一個,不論甚麼年齡、背景、職業、文化或膚色,普世各族各方的人,他們的屬靈需要是一致的:乃是蒙神的赦免,得著永生的需要。 某些基督徒神學家或牧者,太過強化人個別的需要,因而貶低人類普世的需要。福音不是因人而異的,其本質及內容也一直沒有變更。 貶低聖經的地位 某些信徒太高舉自己信主的經歷,甚至凌駕於聖經之上,間接貶低或否定神話語的權威。在靈恩派圈子裡,有些人強調施行異能或說方言是得救的表徵,無形中以經歷取代了聖經的教訓。 有些學者高抬學術的權威,不知不覺地把科學、考古學、文學、地理、歷史等,變成解釋福音的喉舌,把福音的地位貶低了。 以聰明來說服人 人的聰明算不得甚麼,沒有人可單靠聰明來說服罪人信主。福音所宣講的十字架,對猶太人來說是絆腳石,於外邦人中為愚拙(林前1:23)。 唯有聖靈感化人,人才會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意即聖靈才會叫人知罪。沒有口才、技巧、智慧的信徒,不一定不會帶領人歸向救主,最要緊是有倚靠主的心,並且不折不扣的把福音傳講。 以外表來吸引人 有些教會以聚會的形式或內容來吸引人參加聚會,比如唱甚麼的詩歌、講道的方式、敬拜的方式、特別的樂器等。我們不可不承認,實在沒有一個絕對的路向來傳福音,但假若人是故意或過分標榜外表形態的話,這就偏離了聖經的真理,沒有高舉耶穌基督,而高抬人的方法了(約12:32)。 高舉方法來傳道 善用方法可有助福音的廣傳,但太過依賴,就無形中低估了福音的能力。福音滿有神的大能,叫罪人悔改歸信救主。佈道的方法不單幫助聽道者能更清楚明白福音的信息,也讓信徒知道怎樣可把福音向人講解。如果只強調人的方法而忽略聖靈的工作,這已偏離了福音的正軌。 2) 扭曲福音的內容 加上水禮 錯誤的見解 有人根據馬可福音第十六章十六節,認為人必須接受浸禮(水禮)才可得救。 贊成浸禮叫人重生“baptismal regenerationists”的人,以使徒行傳第二章三十八節為他們的根據地。

1 17 18 19 20 21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