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夏娃是否完美沒有瑕疵呢?如果他們是完全的話,為甚麼他們會犯罪呢? 始祖未墮落之前,享有甚麼的福分或特權呢? 1) 學者的見解 視始祖為神話人物 不少學者視亞當夏娃為神話人物,不相信聖經在字面上的意思。 視始祖為歷史人物 篤信聖經的學者以字面上的意思來接受始祖為歷史的人物,也這是使徒保羅的見解(林前15:21至22;提前2:14;羅5:12至21)。 2) 世人的墮落 原先的光景 沒有罪惡 神最初所創造的一切,祂均說「甚好」,意即沒有絲毫的邪惡及不義,一切皆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創1:31)。 與神相交 人還未犯罪前可享有與神甜蜜的交通,完全沒有阻隔,在樂園裡與神對話;可悲的是,自始祖犯罪後,人便失去這寶貴的福分及特權。 擁有自由 人與機器有別,因為人不單擁有情感,也擁有自由意志,按自己的意願作出判決,但神卻把人規限在真理管轄的範圍內,不容讓人任意妄為。原先人不是隨心所欲,乃是被真理或神的律法所管治,這是在真理內的自由,這才算為真自由。 不會死亡 犯罪後人類的肉身便會衰殘,並且進而老死,這是肉身的死亡;不但如此,人犯罪後,更叫人與神隔絕,步進「靈性」的死亡(來9:27;創2:17)。 乃是完全 既然神稱所創造之一切為「甚好」,意即所造的萬有是祂精心的傑作,是完美無瑕的產品。那麼人原先是完美的,在性格及品格上是良善及聖潔的。 地上的王 神把海、陸、空的管治權皆交給始祖,成為大地的主人翁(創1:28;詩8:6至8)。在詩篇第八章五節內,「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原文聖經是「你叫他比神微小一點」,帶出一個意思,就是人是極其尊貴的。 犯罪的過程 違抗神的命令 順服的功課 神造人的心意,就是期望人會站在受造之物的地位上來順服祂,這是應有的屬靈次序。神把海陸空的飛禽走獸交給人類管理,讓萬物伏在他們的權柄下,但在人之上,有神在其上管理他們。人需要順服造物主,這是非常合理的。
Category: Sin 罪
11個人的罪
罪惡有沒有輕重之分? 世人所犯的一切罪,是否故意的呢? 神視甚麼為不可赦免的罪呢?請舉例說明之。 1) 源自聖經的教訓 保羅於羅馬書第三章內清楚指出世人皆犯了罪(3:9至18)。世人的言行均達不到神的標準,因此被神定罪。 約翰壹書第一章告訴我們,世人都是說謊的(1:6);雅各書則告訴我們人皆是存偏心待人的(2:4);保羅於哥林多前書第三章裡,讓我們知道何謂屬肉體(3:1至4);於加拉太書內則告知信徒各項的罪行(5:19至21)。 2) 個人罪惡的特徵 普及性 除了嬰孩外,所有人皆犯了罪,我們於許多事上都有過失,這是雅各清楚指出的(3:2)。保羅也指出猶太人及外邦人均是罪人,犯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 明顯性 世人犯罪的實況是非常明顯的,在人的言行舉止裡皆可發現人的罪行,得罪神,也得罪人,叫神極其不喜悅。 其類別 不合聖經的類別 羅馬天主教把罪分為兩大類: 「輕微的罪」 “Venial Sin”,意即小罪,所以犯罪者很容易就可被赦免其罪,即使不前往辦告解也是可以的。 「致命的罪」 “Mortal Sin”,意即是大罪,乃是致命的,犯罪者要進行「懺悔禮」“Sacrament of Penance”才可把它除掉。這是完全沒有聖經根據的。天主教徒藉著不斷的唸經、自行刑罰、禁食、朝聖及向神父作「告解」,視這為懺悔的方法。 合乎聖經的類別 輕重之分 彼拉多把主耶穌交給羅馬兵丁責打及欺凌(約19:1至3),以殘暴的手法來對待神的兒子,這實在是罪大惡極,但與該亞法對比,主耶穌卻視該亞法,把神的兒子交給外邦人彼拉多,所犯的罪更大(約19:11)。 是否故意 故意犯罪
10罪的歸算
亞當夏娃犯罪對其後人有甚麼影響呢? 若人要為到始祖的罪過負責,你認為合理嗎? 1) 神學定義 英文「歸算」 “Imputation”的字眼,源自拉丁文 “Imputare”,可解作「計算」 “to reckon”或「歸在某人的帳目上」 “to charge to one’s account”。神學家把它應用在罪惡的觀念上。有關這個真理的主要經文為羅馬書5:12,論到罪乃是由亞當進入世界,但神學對這處的經文,均有不同的見解。 2) 不同學派 伯拉糾派 “Pelagian Theory” 始創人為英國僧人伯拉糾“Pelagius”,於主後409年倡導這學說。其學說乃是這樣:亞當的罪只禍害自己,卻沒有影響其子孫,把罪遺傳給他們。罪是屬個人的,意即自己犯的惡才屬罪惡,並且人是可藉著遵守律法而得救的。死亡乃是人生極限的終結,這與罪惡無關。這種學說於主後418年在迦太基會議裡被裁定為異端,隨後被「蘇仙尼派」“Socinianism”及「單神論」,即「神位一體論」“Unitarianism”所接受。 亞米紐論“Arminian Theory” 亞米紐“Arminius”是荷蘭的神學家(主後1560至1609年),他認為罪乃是世人於世上所遭不幸的事,這完全與亞當所犯的罪沒有關係;故此,有人稱之為半伯拉糾論。希臘東正教、循道宗及接受亞米紐主張的教會乃是接受這種學說的教派。 半遺傳論 “Mediate Imputation Theory” 這種學說由法國修模大學“Saumur”神學教授巴斯“Placeus”提倡,而這論理卻在主後1644年於法國砂蘭吞“Charenton”之改革教會大會內被判為異端。巴斯認為人是分為三個部分的:靈、魂、體。他相信神在人類出生時,每次創造個別的靈;故此,人的靈是潔淨的,沒有絲毫的沾污,後來才被肉體所敗壞。基本來說,人是沒有原罪的,卻只有敗壞的肉身,這就算為神咒詛亞當子孫的「原罪」,因此有人稱之為「間接歸罪論」。簡單來說,魂、靈與肉身結合時,三者才被圈在罪裡。 直接遺傳論 “Realistic View” 這種理論乃由伯拉糾的對頭人奧古斯丁所首創,因此有人稱之為「奧古斯丁論」“Augustine View”。他的理論為大多數改革家所接受。浸信會神學家史特朗“A. H.
9罪的遺傳
你認為人有原罪嗎? 甚麼是原罪? 你認為人是完全敗壞的麼? 1) 神學的定義 某些神學家稱之為「遺傳的罪惡」 “Inherited Sin”,意即人的罪惡狀態 “Sinful State” 是從父母及先祖而來,其源頭可追溯自始祖亞當及夏娃。 有些 學者稱之為「罪性」“Sin Nature”,其焦點放在罪惡的身上,意即它把全人類的本質敗壞。罪的本質與罪的果子皆有不同之處,前者是其根源,後者卻是其實際的犯罪行為。 有人稱這為「原罪」“Original Sin”,他們持這種見解,是基於亞當最先犯罪,敗壞其生命,藉著生命的傳遞,把敗壞的本性傳送給全人類。 2) 聖經的支持 保羅稱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心中所喜好的去行者為「可怒之子」(弗2:3),招惹神的忿怒。大衛在詩篇五十一篇內,提到他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母腹內的時候已有了罪。可見罪惡不是源自後天,乃是源自先天的。 聖經多處論到全人類皆是敗壞及不潔的,被其罪惡的本質所污染。其中可分為三點: 世人的心思已被敗壞(林後4:4;羅1:28;弗4:18)。 由於世人的罪性,使他們的情感也出現問題(羅1:21;1:24;1:26;多1:15)。 由於被罪惡所捆綁,世人被迫站在一個與神對立的地位上(羅6:20;7:20)。 3) 相關的真理 完全的敗壞 基本的定義 「完全的敗壞」 “Total Depravity”,意即人的天性是完全敗壞的。「邪僻」(原文編號96) “adokimos”,其原意是「經不起測試」 “not standing the test”(羅1:28)。藉此讓我們明白何謂「完全敗壞」,意即人通不過討神喜悅的測試,說明他在神面前是一無是處的。
8基督與罪
在四福音內主耶穌視甚麼為罪惡呢? 耶穌基督有沒有向人介紹有關罪惡的源頭呢? 究竟在主的言論中,有否提及有關罪的普及性? 耶穌基督在世上發表了許多言論,其中有不少是與罪有關的。神差派其獨生子到世上來,為要向世人作出啟示,叫人知道及認識其罪惡之大,無法自救,唯有單單接受基督在十架上的犧牲才可蒙救贖。 1) 特殊的罪 褻瀆聖物(可11:15至18) 主耶穌潔淨聖殿,把販賣牛羊鴿子及兌換銀錢的人趕出聖殿,指責他們把神的殿當作賊窩,犯了褻瀆聖物的罪。聖殿是為分別為聖的地方,乃是子民敬拜事奉的地方,商人卻以這處為謀利之處,不尊重代表神的所在地。 有些人在禮拜堂胡言亂語,講東講西;有些在聚會不打緊,東張西望,與人聊天談心,不尊重分別為聖歸神的地方。 假冒為善(太23:1至36) 主耶穌曾嚴責撒都該人、文士及法利賽人,指他們假冒為善,他們的罪行有以下幾方面: 他們教導別人,卻沒有遵守其教訓(太23:1至4)。 他們以行動高舉自己,期望獲取人家的稱許(太23:5至12)。 這些所謂宗教領袖,試圖把指著聖殿與指著聖殿的金子起誓作比較及分別,為要背棄所起的誓(太23:16至22)。 雖然他們遵行十一奉獻,卻不行公義、憐憫及信實(太23:23)。 表面來看,他們乃是正人君子,但實際上他們卻是假冒為善的人(太23:25)。 貪心(路12:15) 主耶穌藉著一個喻道故事教導人,以「無知財主」的比喻,提醒人切勿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錢財不是罪惡,貪財才是萬惡之根,這正是使徒保羅教導提摩太的真理(提前6:10)。 褻瀆(太12:22至37) 法利賽人認為主耶穌以撒但的力量來施行神蹟,這乃是莫大的褻瀆。 現今不少人扭曲耶穌基督的一生,不但把衪視作常人,還說衪與婦人有染,某些人則斷定衪為同性戀者,這皆是褻瀆神的罪。 觸犯律法(太15:3至6) 為了逃避照顧父母的責任,文士竟以詭詐取巧;先把金錢獻上,但最終這些金錢是歸還他們的。他們以此來推卸供養父母的責任,違反了不孝敬父母的律法。 十誡之一,就是要求屬神的子民孝敬父母,這是神的旨意。 驕傲(太20:20至28;路7:14)
人的毛病2.0
(简体:请继续向下看) Amazon Music https://music.amazon.com/podcasts/cc37ca77-9049-4a9b-bd84-e2697b06db4e Apple Podcasts Spotify 1你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因為近前聽,勝過愚昧人獻祭,他們本不知道所做的是惡。 2你在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 3事務多,就令人做夢;言語多,就顯出愚昧。 4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 5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 6不可任你的口使肉體犯罪,也不可在祭司面前說是錯許了。為何使神因你的聲音發怒,敗壞你手所做的呢? 7多夢和多言,其中多有虛幻。你只要敬畏神。 (傳5:1至7) 老師稱難以管教的學生為問題學生,可悲的是,不少家長發現自己的孩子是問題兒童。其實成人也有不少問題,我們在各處皆可以找到問題夫婦,在公司遇見問題老闆、同事及下屬。總言之,世上是充滿人的問題或毛病。 1) 腳步的毛病(傳5:1) 謹慎腳步 1你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因為近前聽,勝過愚昧人獻祭,他們本不知道所做的是惡。簡單來說,當進聖殿敬拜時,猶太人是應當要小心所作的事情的。 敬拜守則 對猶太人來說,聖殿是象徵神與他們同在的所在地;故此,當步入時要必恭必敬,也要留心所獻上的禮物。昔日猶太人一年最少有三次前往聖殿敬拜神,並且必須帶上祭物。神的子民把祭物交給祭司,好讓祭司替他們獻上祭物。所羅門提醒讀者,步入聖殿時要極其小心,切勿胡亂獻上祭物,因為聖殿是極其神聖的地方。通過這處經文,讓我們看見人是很容易有腳步的毛病。 交通意外 美國幽默大師奧格登拿殊Ogden Nash (1902–1971)寫了首詩,它是押韻及非常風趣的。“Beneath this sl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