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處新約經文告訴我們主耶穌是無所不在的? 在福音書內那處提及有關主耶穌能叫死人復活的事蹟呢? 那裡論到主耶穌擁有審判的權柄呢?為何祂可以審判世人呢? 1) 基督完全的神性 擁有神的屬性 永存(約8:58;17:5) 耶穌基督自稱擁有神的屬性,就是未有世界之前,祂已存活在宇宙中,這是神的永存性。 無所不在(太18:20;28:20) 主耶穌教導門徒怎樣禱告的事件中,自稱擁有無處不在的能力(太18:20)。 向門徒宣告大使命之際,主耶穌同樣表明祂也是無在不在的(太28:20)。 能作神所作的 赦罪能力(可2:1至12) 在福音書內,有不少的地方告訴我們,主耶穌擁有赦罪的能力,如同神一般。 使人復活(約11:43) 主耶穌在世上時,使死了數天的拉撒路起死回生,證明祂擁有叫死人復活的能人,顯明祂就是神。 審判世人(約5:22;5:27) 世上沒有一個完全的審判官,因為人都是有瑕疵及罪性的。主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在祂裡內完全沒有罪污或不潔,唯有祂才是完美的審判官;故此,父神把審判的權柄賜給祂,與此同時亦顯示主的神性。 以上三點乃是耶穌基督親自表示的,並不是從別人口述而得的結論。換句話說,不是人家把神的本質加在主的身上,乃是祂親自宣告的。 擁有神的稱號 神的兒子 主自稱為神的兒子 耶穌基督公開自稱為神的兒子(約10:36),也從來沒有拒絕別人這樣稱呼祂(太26:63至64)。 猶太人的慣常用法 「某某的兒子」“son of”可解作「某某的後裔」“offspring
Category: Simplified Theology 簡易神學/简易神学
10道成肉身
為何耶穌基督要取上人的肉身,有何特別的用意呢? 基督徒可否不接受耶穌基督乃是從童貞女馬利亞而生呢? 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所記述的家譜有何分別呢?為何有這樣的分歧呢(太1:1至17;路3:23至38)? 1) 神學的定義 「道成肉身」“incarnation”,即「成為肉身」“in flesh”的意思,這乃是永恆神的兒子藉著童貞女降生,取上額外人性的本質。這樣卻沒改變或玷污神兒子的神性本質。 雖然「成為肉身」“incarnation”這神學的詞彙沒有出現於新約聖經內,但卻是聖經明確的教訓。使徒約翰說:「道成了肉身」(約1:14)及「成了肉身」(約壹4:2;約貳7)。「成為肉身」,即三一神的第二個位格,藉著降世,耶穌基督取了人的本性,但祂的人性是全無罪性的(羅8:3)。 2) 聖經的預告 神人的預告 「全能的神」(賽9:6),原文乃是由兩個字眼組成的:第一個是「神」“El”;第二個是「英雄」“gibbor”。第一個詞彙,明顯是指彌賽亞的神性而論的;第二個字眼則與人性有關。 「以馬內利」(賽7:14),不單是指神對百姓的看顧及保守,在上文下理更含有藉著這童貞女所生的孩子,把神帶到百姓的中間。 童貞女生子 被新派神學家反對 不少新派神學家極力反對這個聖經的真理,他們斷定「童女」“almah”(賽7:14),應解作生理成熟及適婚的少女,卻沒有童貞女的意思。他們認為假若以賽亞先知要帶出這個意思的話,便該使用「童貞女」“bethulah” 這個字眼。 雖然「童貞女」“bethulah”可指「分別」的婦人,但不一定是指貞潔的婦女(結23:3;珥1:8)。故此,可以說新派這些講法是極之錯謬的。 似乎「童女」“almah”不是用作形容貞潔婦人的專有名詞,但她們經常與貞潔扯上關係。那麼以賽亞所採用的詞彙是恰當的。 童貞女的幾種解釋 在解經學派中,對於這段經文有以下幾種主要的解釋: 第一種說法,他們不信這處是預告將來的彌賽亞的,推斷在當時代已有一位無名的婦人誕生嬰孩,也許祂是童女,亦可以不是貞潔的婦人,但絕不是指馬利亞而言。 第二種講法,相信這童女就是指馬利亞,但卻不接受在當時代有童貞女生子的過案。 第三種講法,他們不單相信這是彌賽亞的預言,也接受在亞哈斯時代確有童女生子的這回事。究竟誰是亞哈斯年代的童女呢?學者有以下三個建議: 亞哈斯的妻子。若這個答案是對的話,這孩子就是希西家。 一個不知其名的童女。那麼沒有人知道誰是這位孩子的真正身份了。 以賽亞的第二位妻子,但當發預言時,先知還未把她迎娶過來。如果這個推斷是對的話,這孩子可以是以賽亞先知的新迎娶妻子所生的「瑪黑珥沙拉勒哈斯罷斯」,或是別的兒子。這個講法假設以賽亞的第一任太太已離世(7:3)。 3) 使用的途徑
9子的先存
從那幾處的經文可以看到耶穌基督於創造萬有前已存在呢? 為何猶太人要用石頭來打主耶穌呢(約8:59)呢? 基督徒可否不相信耶穌基督的先存性? 1) 耶穌基督的先存性 神學上的定義 雖然主耶穌基督有自己的生母,但祂的出生卻絕對不是祂生命的起點。基督存在於創世之先及沒有時間之前,乃是一些學者的見解及定義。 教義的重要性 假若人否定基督的先存,就等於否定三位一體的真理。 如果人不接受耶穌基督的先存性,就等於否定祂的神性,不以祂為神了。 若人不肯接受耶穌基督為永恆主的話,就等於視祂為撒謊者,因為祂明說自己是神的兒子。 聖經裡的支持 直接的支持 新約的支持 太初有道(約1:1) 「太初有道」的「有」字,在希臘文是過去式。英文聖經把它翻作「太初已經有道」“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有」“hen”,在原文乃是未完成的過去式“imperfect tense”,一方面強調其歷史性,另一方面又強化事情還在進行中。意即耶穌基督於萬有之先已存在,並且祂以不止息的形態來存在萬有中。 自有永有(約8:58) 亞伯拉罕的年代與耶穌基督的年代相距最少二千多年,但主耶穌竟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before Abraham was
8至高父神
「眾光之父」出現在那一卷書內呢?這個詞彙有何含意呢? 為何父神要稱耶穌基督為祂的兒子呢? 世人可怎樣成為神的兒女呢? 試從新約聖經的亮光下,列舉作為神兒女的責任或學習。 1) 宇宙萬物的父 「萬靈的父」(來12:9) 靈魂是從神而來的,父神乃是生命的源頭;換句話說,人的生命是神聖及極其寶貴的。 「眾光之父」(雅1:17) 美善的恩賜是從神而來的,雅各稱祂為「眾光之父」,也許有雙重的意思:第一,父神乃是光的創造主;第二,祂乃是掌管「眾光之父」。在祂裡面沒有絲毫的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 天使的父(伯1:6;2:1) 天使乃是神受造之物,至高者稱天上的使者為祂的眾子。 亞當的父(路3:38) 通過追溯彌賽亞的出處,在耶穌基督的家譜內,發現路加稱始祖亞當為神的兒子,顯出神與亞當擁有父子的關係。 2) 以色列民的父 選民為神的長子(出4:22) 耶和華揀選以色列民,使他們得著長子的名分,完全出自祂至高的旨意。 所羅門王的父神(撒下7:14) 耶和華主動揀選作所羅門的父,以大衛 的兒子為祂的孩子。在此,我們清楚看見神的宣告,若其孩子犯罪的話,祂必管教,因為所羅門與祂擁有父子的特殊關係(參來12:5至13)。在所羅門一生中,曾經犯罪跌倒,遠離他的父神,但父神沒有棄絕他,卻藉著管教使他歸正。 以神為父的比方(詩103:13) 父神的期望 父神對其子民有特別的期望,盼望以色列人能敬畏祂(詩103:11,13),顯出神為父的心腸。 父神的憐恤 雖然神要求人對祂存敬畏的心,存這樣的心態來敬虔度日,但祂認識人的軟弱,深知道人的本體乃是塵土(詩103:14);故此,神赦免其子民的過犯(詩103:10,12),說明神是滿有憐恤及慈愛的父。 3) 耶穌基督的父 由父所生“begotten”
7三一神論
何處聖經有明說神乃是獨一無二的呢? 聖經有沒有「三位一體」這個詞彙呢? 為何「三位一體」的真理那麼重要呢? 1) 神學的定義 何謂位格“Personality” 杜永嘉“Alban Douglas”說:「位格是持有知識、感覺和自由意志的個性表現。偶像沒有位格,因它是無知、無感覺、也無反應。」 引用禮拿“Robert Lightner”對這方面的見解﹕「人格包括有自覺及自決的能力。自覺的人指他能在人中肯定自我;這不單是意識知覺,因為動物也能肯定四周的事物。然而,畜類卻不能自我客觀化。人與畜類不同,因為人同時擁有知覺及自我意識。自決能力能展視將來,又為將來準備一連串的智力行動。自決能力也包括選擇的能力。畜類也有選擇,不過,牠沒有自決能力—根據牠自由意志來決定行動的能力。一般認為人格有三種要素—智力、情感和意志。」 以簡單言詞來說,真神是有智力、情感和意志的。換句話 說,神以智慧創 造及統管萬有,祂看見罪人不斷犯罪時 會憂傷。至高之主有祂獨特不變的旨意。 三 位一體 「三位一體」“Trinity”不是最好的詞彙,因它只強調三個不同的位格,而忽略三者的合一性。德文的「三而 一」“Three-oneness”(Dreieinigkeit),比較合適。故此,有學者把它稱為「三而一」“Triunity”。有神學家給它一個定義:「三位一體是由三個聯合的位格組成,三者不是分開存在的,而是完全聯合成為一位的神。其神性的本質卻分別存於父、子及聖靈中。」 2) 獨特的地方 極其難明的真理 三位一體的真理絕對不容易理解及明白,也無法以人的智慧來列舉例子或比方作解釋之用。 不是自相矛盾的 有不少不信聖經的人,視三位一體為自相矛盾的的教訓,大多數認為這是不合邏輯的。 與其它真理有關 正確認識真神之途 聖經強調神只有一位,但祂卻是三而一的。這不是說有三位的神,乃是說神是擁有三個不同的位格的。 正確明白救恩之途 某些異端教派視耶穌基督為凡人,有些則視祂為被造的神,不是至高的主宰,這樣把救贖的真理扭曲,叫人錯失得蒙救贖的機會;故此,三一神論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它直接影響對救恩的認 識。 藉著救恩顯明神對人的愛情,耶穌基督為神的兒子,祂就是神本身,竟願意降卑,取了人的肉身,降世為人,最後走上十架的不歸路,為罪人流血捨身,顯明了神奇妙的恩情。假若人不相信耶穌基督為神的話,便視祂的死不足為怪,直接眨低了十架救贖的行動。 3) 錯謬的學派 撒伯流派“Sabellianism” 起緣
6神的名字
試從聖經內找出不同書卷的作者對神的稱呼。 新舊約聖經內有何處稱神為我們的「父」呢? 1) 「以羅欣」“Elohim” 詞彙的用途 中文聖經和合本把它譯作「神」。 在新舊約聖經內,首次出現在創世記的第一節裡。 在舊約裡出現了約2570次,大概有2310次是用來描述真神,其餘則是指外邦的假神(創35:2,4;出12:12;18:11;23:24等)。 詞彙的意義 其意義直接與字眼的源頭有關,學者有以下不同的見解: 有學者認為它是源自「懼怕」;故此,讓人知道神是使人懼怕、恭敬及配受敬拜的。 也有學者推斷這字眼與強壯有關,意即神就是大能者,滿有力量。 綜合以上兩種的講法,我們可以假設這詞彙若用來描述真神,便是宣告祂是強壯者“The Strong One”、大能的領袖“The Mighty Leader”及至高的神“The Supreme Deity”。 眾數的形態 「以羅欣」是眾數,在舊約的用途是極其獨特的;此外,在其它閃族的語系中也沒有這種的用法。 多神的眾數“Polytheistic Plural” 這詞本身最初是用來描述多神的,但後來卻用來談論獨一的真神。 三一神的眾數“Trinitarian Plu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