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聖徒的自由(羅14:1至15:13)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誰是「信心軟弱的」人(羅14:1)? 為甚麼保羅要用這樣長的篇幅來談論信徒飲食的自由呢(羅14:1至23)? 保羅為何提醒信徒要學效基督的榜樣呢(羅15:3至13)? 2)「小心解釋」“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神義的揭示(羅1至8章) 神義的辯證(羅9至11章) 神義的應用(羅12至16章) *聖徒的責任(羅12至13章) 保羅清楚向基督徒表明,作為神兒女者應有責任活出新生命的樣式,並且應了解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乃是信徒雖可享有自由,可作一些真理範圍內的事情,這是在真理內的自由;但仍需小心,有時為了別人的緣故,寧可放下自己應有的自由,免得叫信心軟弱者跌倒! 聖徒的自由(羅14:1至15:13) 1) 信徒飲食的自由(羅14:1至23) 接納信心軟弱者(羅14:1至6) 1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2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 3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 4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5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 6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 (羅14:1至6) 主已收納信心軟弱者(羅14:1至6) 飲食文化 每一個民族皆有自己飲食的文化,甚至某些哲學學院亦有自己飲食的習俗。對猶太人來說,他們是不吃豬肉的,而希臘人則視豬肉為美食。

12聖徒的責任(羅12至13章)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把自己奉獻給神作活祭與之前十一章的內容有甚麼關係呢(羅12:1至2)? 為甚麼勸導基督徒要服從掌權者呢(羅13:1至7)? 愛的精髓是甚麼呢(羅13:8至14)? 2)「小心解釋」“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神義的揭示(羅1至8章) 神義的辯證(羅9至11章) *神的主權(羅9:1至33) *神的救法(羅10:1至21) *神的恩典(羅11:1至30) 神義的應用(羅12至16章) 神義的應用(羅12至16章) 在一至八章內,保羅向讀者揭示了神是義者,通過介紹福音的真理,表明祂是義者,接著的三章聖經內,使徒從歷史的角度,以揀選以色列家、救恩轉向外邦人及在末後的日子以色列人會全家歸主為實例,辯證神的作為是正確的,祂是宇宙萬物的義者。 在最後的一大段裡,神的僕人向收信者表明,既已蒙恩及稱義,應通過行事為人,彰顯神的義行來。十二至十六章是真理實踐的篇幅。 聖徒的責任(羅12至13章) 1) 個人的奉獻(羅12:1至2) 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12:1至2) 獻上為活祭(羅12:1) 把身體奉獻(羅12:1) 使徒保羅以圖像化的說話來帶出奉獻的真理。「將身體獻上」,這絕對不是指信徒只把肉身奉獻便可以了,乃是指全人的呈獻給神。 保羅的善勸(羅12:1)

11真神的恩典(羅11:1至30)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神對以色列人有甚麼恩典呢(羅11:1至10)? 對外邦人來說,神有甚麼恩典呢(羅11:11至24)? 為甚麼使徒要提及「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呢(羅11:26)? 2)「小心解釋」“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神義的揭示(羅1至8章) 神義的辯證(羅9至11章) *神的主權(羅9:1至33) *神的救法(羅10:1至21) *神的恩典(羅11:1至30) 1) 沒有棄絕選民的恩(羅11:1至4) 1我且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 2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在神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 3“主啊,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  4神的回話是怎麼說的呢?他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 (羅11:1至4) 使徒的保證(羅11:1) 特別詞彙 在保羅的書信裡,「斷乎沒有」出現了十四次(中文聖經和合本有不同的翻譯),而單單在羅馬書已出現了十次。 舉例說明 保羅清楚證明以色列人沒有全然被神棄絕,他以自己為實例,雖是猶太人,卻沒有被神放棄,神還讓他可明白耶穌基督的救恩,顯出主沒有全然離棄以色列人。 舊約的保證(羅11:2至4) 神預先知道以色列的軟弱(羅11:2上)

10真神的救法(羅10:1至21)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甚麼是「真知識」(羅10:2)?「得救」與「真知識」有何關係呢(羅10:2)? 為何使徒要引述眾多舊約經文呢(羅10:5至21)? 何謂「口裏認耶穌為主」及「心裏相信」呢(羅10:9至10)?究竟這樣怎能叫信徒得救呢? 2)「小心解釋」“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神義的揭示(羅1至8章) 神義的辯證(羅9至11章) 神的主權(羅9:1至33) 神的救法(羅10:1至21) 1) 使徒的心願(羅10:1) 1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羅10:1) 保羅有一個心願,就是盼望自己的同胞能得到神的救恩,他的願望不是只停留在心思裡,乃是要實際付上行動的,使徒為以色列人付上禱告的代價。弟兄姊妹,我們有沒有為自己的骨肉之親獻上禱告呢? 2) 選民的偏差(羅10:2至3) 2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3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羅10:2至3) 以色列人錯失了接受基督的救恩是有其原因的,在此,使徒交待筒中原因: 只有肉體的熱心 猶太人實在對信仰有熱心,但他們只憑著肉體的熱誠,以致他們錯失認識耶穌基督是彌賽亞的機會。世上許多人有肉體的宗教熱誠,為信仰有極大的擺上和犧牲,但這些宗教的熱忱,不能叫他們認識至高的神。 不是按著真知識 「知識」含有完備或正確及重要的知識的意思;如此的知識乃是由經驗得到的 “experiential knowledge” 。為此,中文聖經把「真」字加上去,為要強調以色列人對神的熱心乃是不符合真理的。以色列人不能認識救主耶穌基督是因為他們沒有這種特殊的知識;他們只憑個人的經驗、理解、智慧等來了解救恩,結果完完全全把主耶穌拒於門外! 不知道真神的義

9真神的主權(羅9:1至33)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究竟是甚麼叫保羅那麼難過呢(羅9:1至4)? 為何神的話沒有落空呢(羅9:6至13)? 神公平嗎(羅9:14至33)? 2)「小心解釋」“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神義的揭示(羅1至8章) 神義的辯證(羅9至11章) 九至十一章的插段,是保羅加入歷史的部份,說明以色列人硬心不願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以致救恩轉落在外邦人的身上,在揀選以色列人的事情上,神沒有不義,外邦人可蒙救贖,同樣顯明神是義者,並且在末後的日子裡,神的選民會全然歸主;此外,也只可證明神沒有絲亳的錯誤,祂是義者,並且祂的作為也是極之正確的! 神的主權(羅9:1至33) 1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 2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 3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羅9:1至3) 1) 愛同胞的保羅(羅9:1至3) 在甚麼事情可看見保羅是一個熱愛國民的人呢?從他說話的態度、內容,與及他心裡為國民的傷感,便可略知一二了! 在主裡的真話(羅9:1) 保羅表明自己是說真話,絕對沒有謊言在其中的。他誠心實意表明:「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意即寧可同胞享有永生,而自己反失去神的救恩,他也是極之甘心樂意的。在舊約聖經裡也看見神人摩西為神的百姓曾經說過類同的話(出32:32),可見兩位神僕都是非常熱愛自己的國民的。 在主裡的良心(羅9:2) 「良心」的意思 「良心」,乃是神賦予世人內裡分辨對與錯的能力,意即人道德的知覺。在一般情況下,「良心」是處於中性狀態的。 被聖靈感動 保羅不是憑自己的血氣,或是順口開河的說這番話,乃有聖靈的見證的。他絕對不是為要誇耀自己,讓人看見他是那麼愛同胞,因而得著稱讚,才說這句話的。乃是他的良心也可作證,同樣神的靈,可共證這句話的真實性。 在主裡的憂傷(羅9:3)

8得勝的道路(羅8章)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在基督裡」與這小段經文有甚麼關連呢(羅8:1至4)? 為何作者要多次在這段經文裡提及「聖靈」呢(羅8:5至17)? 保羅為何論到現今的苦楚與將來的榮耀呢(羅8:18至25)? 為甚麼認識主的愛那麼重要呢(羅8:26至39)? 2)「小心解釋」“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神義的揭示(羅1至8章) *福音的真義(羅1:1至17) *外邦人的罪(羅1:18至32) *猶太人的罪(羅2:1至3:8) *世人被定罪(羅3:9至20) *闡釋救恩道(羅3:21至5:21) *新人與舊人(羅6至7章) *得勝的道路(羅8章) 保羅在第七章內,告訴我們他未得救時被罪惡捆綁的痛苦(羅7:1至13);並且見證一個重要的真理,基督徒單靠自己勝過罪惡是極其痛苦的,但到了第八章,就是使徒個人的轉捩點,走上得勝的路,筒中有四個重要的秘訣:「在基督裡」(羅8:1至4),「體貼聖靈」(羅8:5至17),「榮耀美盼」(羅8:18至25),「認識主愛」(羅8:26至39)。 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羅8:1至4) 1) 在基督裡(羅8:1至4) 主耶穌藉枝子與葡萄樹講解信徒與祂個人的關係(約15章),在新約裡多次講及有關在基督裡的真理;若要清楚明白這個重要真理,便要把有關經文列出來,加以研究才能掌握。在此,使徒只把在基督裡兩個要點列舉出來: 不被定罪(羅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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