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永世的见解

是否历世历代的人在同一时间复活呢? 人未复活前,居住在什么地方,在那里有没有知觉呢? 1) 复活的真理 约伯的见解 在旧约多处的经文内,旧约圣徒约伯深信复活的真理,这成为他心中的盼望及生存的动力(伯19:25至27)。 基督的见解 主耶稣引述旧约的事例,借此向撒都该人证明复活的教训(出3:6;太22:31至32)。 大卫的见解 大卫在诗篇十六篇内论到自己的复活,也借此预告基督从死里复活的事件(诗16:8至11)。 以赛亚的见解 以赛亚在其书卷内清楚交待有关复活的事情,表明这是世人必经的路(赛26:19)。 但以理的见解 但以理论到义人及恶人的复活,也预告两者的结局(但12:2)。 撒迦利亚的见解 撒迦利亚得着启示,预告当主再来时,必带同其「圣者」一同的降临在地上。这些圣者应是指着那些复活后,得着荣耀身体的基督徒而言。(亚14:5)有些学者却认为「圣者」是天使,也有些认为这是天使及圣徒的组合。 新约的根据 基督的预言 在新约圣经内,基督多次预告有关祂必会战胜死亡,从死里复活(太16:21;17:23;20:19)。 基督的教训 主耶稣不但预告自己的复活,也不下数次的教训人明白这方面的真理(太22:31至32;约2:19至22;5:28至29;11:25至26)。 保罗的教训 使徒保罗在其书信内,不厌其烦的教导信徒有关复活的真理,也将其细节向基督徒交待(林前:15:20至24,35至50;林后5:1至4;腓3:21;帖前4:13至18)。 复活的次序 耶稣基督为首 如果耶稣基督没有从死里复活,信靠祂的人也不可复活,主乃是基督徒复活的元首(西1:18;林前15:23)。

12末后的审判

那类人将会被神审判? 试把各类有关审判的经文找出来作比较。 1) 为新约圣徒而设的审判 有关经文 主要是与基督徒在天上论功行赏的两段经文,分别是哥林多前书3:10至15及哥林多后书5:10;其次,与它有间接关系的有罗马书14:10、哥林多前书4:1至5、9:24至27、帖撒罗尼迦前书2:19、提摩太后书4:8、雅各书1:12、彼得前书5:4、启示录2:10、3:11、4:4、4:10。 审判过程 臆测 由于启示录四章提及的二十四位长老,各人已拥有自己的冠冕,表明他们已得应得的赏赐(启4:4,10)。此外,基督带同新妇降临时,那是基督徒已身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象征着他们的义行(启19:8);可见那时已施行论功行赏了。参照这两处经文所带来的亮光,让我们可以颇为确定,基督徒论功行赏的时间是在教会被提之后。 地点 「台」(原文编号968),可以解作审判官的座位,或是看来像宝座的台,让统治者或审判官在其上发表演说(徒12:21)及聆听案件之用(徒18:12至17)。「基督台前」,意即耶稣基督审判基督徒的地点,主在那里,按着信徒一生的言行论功行赏。 对象 受审判的人与耶稣基督所立的根基有关,而唯有基督徒才与基督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信靠基督为救主的人才会在这段时刻接受审判。 审判结果 与得救无关 基督徒的得救是本乎信,完全与行为没关连(弗2:8至9)。行为乃是信心的果子,而神却要追讨每一位信徒的行为(参帖前1:3),按其表现施与赏赐。 亏损与赏赐 拥有美好品行的基督徒,不单可得著称赞,也必定可享有赏赐(参林前4:5;弗6:8)。那些不冷不热的信徒,虽然不会失去救赎之恩,却受着亏损(参林前3:15;西3:25),失去得赏赐的机会。 2) 为旧约圣徒而设的审判 但以理的预告 但以理论到大灾难的可怕;此外,又提及有关义人及恶人的复活,并且论到两种人的不同结局(但12:1至3)。故此,有些学者便以此推断所有旧约的圣徒乃是在大灾难后复活,得着他们的赏赐。 在大灾难之后(启20:11至15) 如果单单参考但以理先知于十二章的预言,好像所有恶人乃是在大灾难后便与义人一同复活;而最大的分别,就是不信主的恶人却要起来接受他们永远的刑罚。其实这见解是不对的,启示录把恶人复活的事故放在千禧年结束之后,证明旧约圣徒与历世历代恶人的复活应有一千年的差距。 3) 为灾中殉道者而设的审判 由于在大灾难期间信主的人不肯向敌基督降服;故此,这些圣徒为着信仰而殉道。他们将于大灾难后从死里复活,得着赏赐(启20:4至6)。启示录没有明确交待其审判的细则,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群殉道者可得以进入千禧年国度里,并且成为基督的祭司,与主一同作王一千年。 4) 为灾中犹太生还者而设的审判

12末後的審判

那類人將會被神審判? 試把各類有關審判的經文找出來作比較。 1) 為新約聖徒而設的審判 有關經文 主要是與基督徒在天上論功行賞的兩段經文,分別是哥林多前書3:10至15及哥林多後書5:10;其次,與它有間接關係的有羅馬書14:10、哥林多前書4:1至5、9:24至27、帖撒羅尼迦前書2:19、提摩太後書4:8、雅各書1:12、彼得前書5:4、啟示錄2:10、3:11、4:4、4:10。 審判過程 臆測 由於啟示錄四章提及的二十四位長老,各人已擁有自己的冠冕,表明他們已得應得的賞賜(啟4:4,10)。此外,基督帶同新婦降臨時,那是基督徒已身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象徵著他們的義行(啟19:8);可見那時已施行論功行賞了。參照這兩處經文所帶來的亮光,讓我們可以頗為確定,基督徒論功行賞的時間是在教會被提之後。 地點 「臺」(原文編號968),可以解作審判官的座位,或是看來像寶座的臺,讓統治者或審判官在其上發表演說(徒12:21)及聆聽案件之用(徒18:12至17)。「基督臺前」,意即耶穌基督審判基督徒的地點,主在那裡,按著信徒一生的言行論功行賞。 對象 受審判的人與耶穌基督所立的根基有關,而唯有基督徒才與基督有直接的關係,因此信靠基督為救主的人才會在這段時刻接受審判。 審判結果 與得救無關 基督徒的得救是本乎信,完全與行為沒關連(弗2:8至9)。行為乃是信心的果子,而神卻要追討每一位信徒的行為(參帖前1:3),按其表現施與賞賜。 虧損與賞賜 擁有美好品行的基督徒,不單可得著稱讚,也必定可享有賞賜(參林前4:5;弗6:8)。那些不冷不熱的信徒,雖然不會失去救贖之恩,卻受著虧損(參林前3:15;西3:25),失去得賞賜的機會。 2) 為舊約聖徒而設的審判 但以理的預告 但以理論到大災難的可怕;此外,又提及有關義人及惡人的復活,並且論到兩種人的不同結局(但12:1至3)。故此,有些學者便以此推斷所有舊約的聖徒乃是在大災難後復活,得著他們的賞賜。 在大災難之後(啟20:11至15) 如果單單參考但以理先知於十二章的預言,好像所有惡人乃是在大災難後便與義人一同復活;而最大的分別,就是不信主的惡人卻要起來接受他們永遠的刑罰。其實這見解是不對的,啟示錄把惡人復活的事故放在千禧年結束之後,證明舊約聖徒與歷世歷代惡人的復活應有一千年的差距。 3) 為災中殉道者而設的審判 由於在大災難期間信主的人不肯向敵基督降服;故此,這些聖徒為著信仰而殉道。他們將於大災難後從死裡復活,得著賞賜(啟20:4至6)。啟示錄沒有明確交待其審判的細則,但可以肯定的是,這群殉道者可得以進入千禧年國度裡,並且成為基督的祭司,與主一同作王一千年。 4) 為災中猶太生還者而設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