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處聖經有明說神乃是獨一無二的呢? 聖經有沒有「三位一體」這個詞彙呢? 為何「三位一體」的真理那麼重要呢? 1) 神學的定義 何謂位格“Personality” 杜永嘉“Alban Douglas”說:「位格是持有知識、感覺和自由意志的個性表現。偶像沒有位格,因它是無知、無感覺、也無反應。」 引用禮拿“Robert Lightner”對這方面的見解﹕「人格包括有自覺及自決的能力。自覺的人指他能在人中肯定自我;這不單是意識知覺,因為動物也能肯定四周的事物。然而,畜類卻不能自我客觀化。人與畜類不同,因為人同時擁有知覺及自我意識。自決能力能展視將來,又為將來準備一連串的智力行動。自決能力也包括選擇的能力。畜類也有選擇,不過,牠沒有自決能力—根據牠自由意志來決定行動的能力。一般認為人格有三種要素—智力、情感和意志。」 以簡單言詞來說,真神是有智力、情感和意志的。換句話 說,神以智慧創 造及統管萬有,祂看見罪人不斷犯罪時 會憂傷。至高之主有祂獨特不變的旨意。 三 位一體 「三位一體」“Trinity”不是最好的詞彙,因它只強調三個不同的位格,而忽略三者的合一性。德文的「三而 一」“Three-oneness”(Dreieinigkeit),比較合適。故此,有學者把它稱為「三而一」“Triunity”。有神學家給它一個定義:「三位一體是由三個聯合的位格組成,三者不是分開存在的,而是完全聯合成為一位的神。其神性的本質卻分別存於父、子及聖靈中。」 2) 獨特的地方 極其難明的真理 三位一體的真理絕對不容易理解及明白,也無法以人的智慧來列舉例子或比方作解釋之用。 不是自相矛盾的 有不少不信聖經的人,視三位一體為自相矛盾的的教訓,大多數認為這是不合邏輯的。 與其它真理有關 正確認識真神之途 聖經強調神只有一位,但祂卻是三而一的。這不是說有三位的神,乃是說神是擁有三個不同的位格的。 正確明白救恩之途 某些異端教派視耶穌基督為凡人,有些則視祂為被造的神,不是至高的主宰,這樣把救贖的真理扭曲,叫人錯失得蒙救贖的機會;故此,三一神論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它直接影響對救恩的認 識。 藉著救恩顯明神對人的愛情,耶穌基督為神的兒子,祂就是神本身,竟願意降卑,取了人的肉身,降世為人,最後走上十架的不歸路,為罪人流血捨身,顯明了神奇妙的恩情。假若人不相信耶穌基督為神的話,便視祂的死不足為怪,直接眨低了十架救贖的行動。 3) 錯謬的學派 撒伯流派“Sabellianism” 起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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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神的名字
試從聖經內找出不同書卷的作者對神的稱呼。 新舊約聖經內有何處稱神為我們的「父」呢? 1) 「以羅欣」“Elohim” 詞彙的用途 中文聖經和合本把它譯作「神」。 在新舊約聖經內,首次出現在創世記的第一節裡。 在舊約裡出現了約2570次,大概有2310次是用來描述真神,其餘則是指外邦的假神(創35:2,4;出12:12;18:11;23:24等)。 詞彙的意義 其意義直接與字眼的源頭有關,學者有以下不同的見解: 有學者認為它是源自「懼怕」;故此,讓人知道神是使人懼怕、恭敬及配受敬拜的。 也有學者推斷這字眼與強壯有關,意即神就是大能者,滿有力量。 綜合以上兩種的講法,我們可以假設這詞彙若用來描述真神,便是宣告祂是強壯者“The Strong One”、大能的領袖“The Mighty Leader”及至高的神“The Supreme Deity”。 眾數的形態 「以羅欣」是眾數,在舊約的用途是極其獨特的;此外,在其它閃族的語系中也沒有這種的用法。 多神的眾數“Polytheistic Plural” 這詞本身最初是用來描述多神的,但後來卻用來談論獨一的真神。 三一神的眾數“Trinitarian Plural”
5神的屬性
甚麼是神的屬性呢?為何那麼重要? 神果真是全能的嗎?究竟甚麼是神的全能呢? 1) 神學家的定義 有神學家認為「神的屬性」“The Attributes of God”,乃是「神的完全」“The Perfections of God”。 浸信會神學家史特朗:「神之屬性,是祂神聖本性的那些特徵。這些特徵是與神的觀念不可分的,也是組成祂對自己的創造物有所表現的基礎。 我們稱它們為屬性,因為我們不能 不認定它們是神之存在的根本品質或能力,這是要把神之自我啟示的一些經常事實,作個合理解釋的緣故。」 學者路易斯“Gordon Lewis”對神的屬性有非常清楚的註解,「神是不可見、個別及活著的靈體,藉著幾種不同的屬性與其它所有靈體有別:於形而上,神是自存、永恆和不變的;於理智上,神是無所不知、信實及智慧的;於道德上,神是公正、憐憫及慈愛的;於情感上,神恨惡罪惡,乃是恆久忍耐及富有同情心的;於存在上,神是自由、真實及無所不能的;於關係上,神的本體是超越的,在宇宙裡的管治及救贖的行動中,乃是與其子民在一起的。」 2) 神學家的分類 神學家 分類 屬性 泰爾臣 Henry C. Thiessen杜臣 Vernon D. Doerksen 非道德 Non-moral 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永不改變
4神的計劃
諭令有甚麼意思? 神在世上有何計劃呢? 神是否強硬要求基督徒聽從祂的命令呢?你對神的旨意有何見解? 1) 計劃的定義 有華人神學家任以撒稱「神的諭令」為「神的元旨」或「神的旨意」。 浸信會神學家史特朗視「神的諭令」為「神的永遠計劃」,意即宇宙間過去、現在及未來的萬事都包含在其中。 有神學家認為有時我們可以視神的諭令為祂的計劃。神的諭令“The Decrees of God”在亙古前已經立定,乃是與神於所有國度及事情上的管治權有關。 在韋斯敏德信條,第三章的第一及二節裡,對神的諭令有以下的見解:「神從無始的永遠,按祂至智至聖的旨意,隨己意毫無改變的預定一切要成的事;然而神並非為罪惡之根源,也不妨礙受造之物的自由,或廢除天然之理的自由,及其相互的作用,反堅立之。」「神雖然預知諸般情況下所必成之事,但祂預定任何未來之事,並非祇因祂預知將有其事,或預定在某種情況下必會發生其事之故。」 2) 計劃的本質 大能者有效用的計劃 神既是大能者,祂必定有能力保守及實 行其計劃(賽55:11;賽59:1;羅9:19至21;約10:28至29)。 上主永不變更的計劃 聖經多處指出,神的計劃或旨意是不會變更的(詩33:11;來6:17;箴19:21;徒15:18;弗1:4;提後1:9;民23:19;撒上15:29)。然而,在人類的歷史中,也曾看見神曾後悔的記載(創6:5至7;拿3:10)。關乎這個問題,有學者提供以下三個解釋: 聖經作者以擬人法來描寫神的情感及思想,試圖讓讀者以人的角度來明白神的感受。 警戒尼尼微城的目的是叫他們悔改,離開罪惡,人民既離惡從善,神當然不會把災禍降下。 這乃是作者寫作手法之一,他以曲折的手法來形容,藉此向人介紹神的旨意。 包括萬有的獨一計劃 神隨己意作萬事(弗1:11),沒有任何事情是在祂的管治範圍之外,由於一切事情或計劃均在主的掌握之中;故此,其諭令只可被算為一個。 於創世以前已定之計 基督在創世以前,已被神所決定,要成為 世人的贖價(彼前1:20),神對信徒的揀選及選召,也是於萬古之先所定下的(弗1:4;提後1:9)。 全智之神的周詳計劃 神的計劃是十分周詳,祂不用參考任何的建議。神既是全知及全能的,必能保守及引導一切的事情,榮耀祂的名,也使它成為世人的好處(詩104:24;箴3:19)。
3神的創造
試從聖經裡找出有關三一真神創造萬有的經文。 根據你個人的見解,神創造萬有的六日過程裡,一日是否就是指現今的二十四小時呢? 為何創造論那麼重要呢? 1) 研究真理之因 聖經多次的提及 從舊約到新約,創世記提及有關創造的事蹟,約翰福音也不例外,希伯來書也是如此,啟示錄內同樣提及有關神創造的事例(創1:1;約1:1至3;來11:3;啟4:11)。 教會歷來所看重 在使徒信經的首句宣言中:「我信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可見初期教會也是看重神創造萬有的事實。 與其它真理連繫 神既是美善、沒有罪污的主宰,為何所造的人竟然會犯罪呢?創造論與其它聖經所啟示的真理連繫在一起,正確地探討創造論,可讓我們更準確來剖悉其它相關的真理。 世界宗教的觀念 某些人誤以為基督教與印度教於根源上有類同的地方,如在創造論的看法:在印度教經典之一的優波尼沙“The Upanishads”中,提及在這宇宙裡有一位婆羅門或梵天“Brahma”,乃是某種近乎神的存在,雖然是自存、無限、無所不在、真實,但卻是沒有位格的,唯有他才是真實的,其它一切則是馬耶“Maya”,意即虛幻之象;並且印度哲人盼望可藉著默想與梵天合而為一。 認識聖經所談及的創造論後,便清楚了解基督教的創造觀與印度教的完全不同,與它劃清界線。 與科學對話之途 接受進化論的學者試圖把聖經所倡導的創造論推翻,在歷史中聖經多次的被人惡意的攻擊。假若神的兒女好好的裝備,明白聖經所教導的創造觀,我們便可與不信聖經卻迷信科學的朋友對話了。 對抗新派的途徑 不少新派學者懷疑聖經的史實,否定宇宙是從神而來的講法,甚至接受進化論的謬論,可見基督徒有必要明白創造論的真理。 2) 創造論的內涵 源自三一的真神 唯有能創造及統管宇宙萬物一切的才是真神。聖經告訴我們,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乃是三位一體的真神,父神、耶穌基督及聖靈一同參與創造的奇工裡。經文根據:父神(創1:1;賽40:12;44:24;45:12);基督(約1:3;林前8:6;;西1:15至17);聖靈(創1:2;伯26:13;33:4;詩104:30;賽40:12至 13 )。 源自神的自主權 有些接受泛神論的哲學家,如斯賓挪沙“Spinoza”及黑格爾“Hegel”,認為萬物仍不斷在進化中;換言之,相信宇宙萬物是被動的,意即神乃是被動的創造萬有。 聖經明說,神是根據祂的旨意來創造萬有的(弗1:11;啟4:11),祂既是自足的,就不用倚靠外在的環境因素來執行祂的旨意(伯22:2,3;徒17:25)。 創造乃是暫時性
2神的學說
試從詩篇19:1至6,找出神在宇宙中向人的啟示。 在宇宙萬物中,你可以看見神那一方面的屬性呢? 哲學家及形而上學家推斷物質宇宙形成的四個可能性:第一,大自然構成的過程是永恆的,並且其形狀於永恆裡已存在了。第二,雖然物質已在永恆裡存在,但其現今的構成及形態則仍在自由的發展中。第三,物質是永存的,但其擺設及條理卻是本自神的工作,哲學家如帕拉圖及亞里斯多德,均倡導這種講法。第四,物質乃是被神創造的,由無至有,藉著造物主的能力而產生的,這正是與聖經的創造論相同。 1) 「因果論」“Cosmological Argument” 理論簡介 宇宙萬物的一切,乃是一種現象或結果,足以顯示其中的因。宇宙論又名「因果論」“Aetiological agrument”,證明有神的存在,並且 祂就是萬物的第一因“First Cause of All Things”。 這派學者認為宇宙是不會無緣無故突然地存在的,萬有的存在,就有使它存在的大能,此大能就是神。他們推斷,「果」就是宇宙,而「因」則是神,祂乃是自有永有的「因」。 代表人物 柏拉圖可算是這學說的鼻祖,其門生亞里斯多德則把它發揚光大。此外,還有奧古斯丁、安瑟倫及亞奎那等繼續演釋這種理論。 理論假設 根據這種理論的邏輯思想,它最少有三種不同的假設: 一切的結果都有其成因的。 其果是靠因而存在的。 大自然不是由自己而生的。 經文根據 詩篇十九篇第一至六節 藉著創造之物不斷地向人發出啟示(19:1至2)。 啟示的中心乃是天和大地(19:4)。 啟示的特質是不藉著言語,乃默默地向人發出信息(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