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者 一)外证 初期教会的证明 初期一致同意使徒行传的作者是写路加福音的人,他乃是保罗布道旅程的同伴及密友。 第二世纪的证明 在第二世纪里,反马吉安主义的路加福音序言、穆拉多利经目(现存最早期的新约目录)、安任纽、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及特土良皆证明使徒行传的作者是路加。 其他教父的证明 其他教父如奥利金、优西比乌及耶柔米也是以路加为使徒行传的作者。 二)内证 代名词的使用 路加福音的内证同样是蛮叫人有深刻印象的。作者乃是保罗于旅途的同伴,在这些称为「我们的段落”里是清楚的(徒16:10至17;20:5至21:18;27:1至28:16)。在这些段落里,作者的代名词转为第一身(众数),表明他是在场的。 特选医学名词 路加福音及使徒行传内有许多医学的名词,显示他是非常熟悉希腊医学名词的。加上保罗清楚表明路加是一位医生(西4:14;参考提后4:11;门24)。再者,路加这位有教养的医生,也是保罗在旅途上的同伴,并且他住在巴勒斯坦最少有两年的年间,因此他是极有资格写历史的。 2 来源 一)个人经历 首先及主要的资料,乃是来自他个人经历的(徒16:10至40;20:5至28:31)。 私人日记。 源自保罗。 其它信徒(徒20:4至5;21:15至19)。 二)研究心得 再者,保罗曾在该撒利亚被囚禁有两年之多(徒24:27),那么路加便可以自由地在巴勒斯坦一带作究研的工作(路1:2至3)。经过小心地研究见证人的证据后,借着圣灵的指引,便写下了使徒行传。 3 权威 一)路加的贡献 新约圣经有7,947节,而路加福音及使徒行传则有2,157,即27.1%。与其它书卷比较,保罗书信有2,032节,而约翰所写的书卷则有1,407节。再者,唯有路加福音及使徒行传介绍耶稣基督的出生,并且引进到教会的诞生及保罗的事奉。如此的联系是重要的,借此可知道事件的先后次序。 二)教会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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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使徒再次被捉拿〈二〉(徒5:27至42)
使徒行傳 5:27–42 27帶到了,便叫使徒站在公會前。大祭司問他們說: 28“我們不是嚴嚴地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 29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30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他復活。 31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 32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 33公會的人聽見就極其惱怒,想要殺他們。 34但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眾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師,在公會中站起來,吩咐人把使徒暫且帶到外面去, 35就對眾人說:“以色列人哪,論到這些人,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辦理。 36從前丟大起來,自誇為大,附從他的人約有四百;他被殺後,附從他的全都散了,歸於無有。 37此後,報名上冊的時候,又有加利利的猶大起來,引誘些百姓跟從他;他也滅亡,附從他的人也都四散了。 38現在,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 39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 40公會的人聽從了他,便叫使徒來,把他們打了,又吩咐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講道,就把他們釋放了。 41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 42他們就每日在殿裡、在家不住地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1 迦瑪列所提及的丟大及猶大,他們是甚麼歷史人物呢(徒5:36至37)? 2 為何宗教領袖如此寬容使徒呢(徒5:40)? 2)「小心解釋」“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父神
12 使徒再次被捉拿〈一〉(徒5:12至26)
使徒行傳 5:12–26 12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他們都同心合意地在所羅門的廊下; 13其餘的人沒有一個敢貼近他們,百姓卻尊重他們。 14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連男帶女很多。 15甚至有人將病人抬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指望彼得過來的時候,或者得他的影兒照在甚麼人身上。 16還有許多人帶著病人和被污鬼纏磨的,從耶路撒冷四圍的城邑來,全都得了醫治。 17大祭司和他的一切同人,就是撒都該教門的人,都起來,滿心忌恨, 18就下手拿住使徒,收在外監。 19但主的使者夜間開了監門,領他們出來, 20說:“你們去站在殿裡,把這生命的道都講給百姓聽。” 21使徒聽了這話,天將亮的時候就進殿裡去教訓人。大祭司和他的同人來了,叫齊公會的人和以色列族的眾長老,就差人到監裡去,要把使徒提出來。 22但差役到了,不見他們在監裡,就回來稟報說: 23“我們看見監牢關得極妥當,看守的人也站在門外,及至開了門,裡面一個人都不見!” 24守殿官和祭司長聽見這話,心裡犯難,不知這事將來如何。 25有一個人來稟報說:“你們收在監裡的人,現在站在殿裡教訓百姓。” 26於是守殿官和差役去帶使徒來,並沒有用強暴,因為怕百姓用石頭打他們。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1 為何群眾要齊集在所羅門的廊下呢(徒5:12)? 2 彼得的影兒能治病嗎(徒5:15)? 2)「小心解釋」“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主的工作(徒5:12) 藉著使徒的手,主施行神蹟奇事,為要人能歸向祂(徒5:14)。
11 哄聖靈的事件(徒4:32至5:11)
使徒行傳 4:32–5:11 32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都是大家公用。 33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 34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 35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 36有一個利未人,生在塞浦路斯,名叫約瑟,使徒稱他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來就是勸慰子)。 37他有田地也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1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 2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餘的幾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3彼得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 4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裡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 5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仆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 6有些少年人起來,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 7約過了三小時,他的妻子進來,還不知道這事。 8彼得對她說:“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的價銀就是這些嗎?”她說:“就是這些。” 9彼得說:“你們為甚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到門口,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 10婦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腳前,斷了氣。那些少年人進來,見她已經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邊。 11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1 為甚麼神要即時刑罰亞拿尼亞及撒非喇呢? 2 何謂欺哄聖靈呢(徒5:3)? 3 屬神的人可被撒但充滿嗎(徒5:3)? 2)「小心解釋」“Expound” (E)
10 使徒被捕的事件〈二〉(徒4:13至31)
使徒行傳 4:13–31 13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 14又看見那治好了的人和他們一同站著,就無話可駁。 15於是吩咐他們從公會出去,就彼此商議說: 16“我們當怎樣辦這兩個人呢?因為他們誠然行了一件明顯的神蹟,凡住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我們也不能說沒有。 17惟恐這事越發傳揚在民間,我們必須恐嚇他們,叫他們不再奉這名對人講論。” 18於是叫了他們來,禁止他們,總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 19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 20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 21官長為百姓的緣故,想不出法子刑罰他們,又恐嚇一番,把他們釋放了。這是因眾人為所行的奇事,都歸榮耀與神。 22原來藉著神蹟醫好的那人有四十多歲了。 23二人既被釋放,就到會友那裡去,把祭司長和長老所說的話都告訴他們。 24他們聽見了,就同心合意地高聲向神說:“主啊,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 25你曾藉著聖靈託你僕人──我們祖宗大衛的口說: ‘外邦為甚麼爭鬧? 萬民為甚麼謀算虛妄的事? 26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 臣宰也聚集, 要敵擋主, 並主的受膏者。’ 27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 28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此包括徒4:28–29) 30他們恐嚇我們,現在求主鑒察。一面叫你僕人大放膽量,講你的道;一面伸出你的手來醫治疾病,並且使神蹟奇事因著你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 31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1 既然相信瘸子被醫治是神蹟,為何宗教領袖仍要禁止使徒來傳講基督呢(徒4:16)? 2 為何禱告後聚會的地方會震動呢(徒4:31)? 2)「小心解釋」“Expound” (E)
9 使徒被捕的事件〈一〉(徒4:1至12)
使徒行傳 4:1–12 1使徒對百姓說話的時候,祭司們和守殿官並撒都該人忽然來了。 2因他們教訓百姓,本著耶穌,傳說死人復活,就很煩惱, 3於是下手拿住他們。因為天已經晚了,就把他們押到第二天。 4但聽道之人有許多信的,男丁數目約到五千。 5第二天,官府、長老和文士在耶路撒冷聚會, 6又有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約翰、亞歷山大,並大祭司的親族都在那裡; 7叫使徒站在當中,就問他們說:“你們用甚麼能力,奉誰的名做這事呢?” 8那時,彼得被聖靈充滿,對他們說: 9“治民的官府和長老啊,倘若今日因為在殘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查問我們他是怎麼得了痊愈, 10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愈,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叫他從死裡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 11他是 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 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1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1 何謂守殿官呢(徒4:1)? 2 甚麼是聖靈充滿呢(徒4:8)? 2)「小心解釋」“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本著耶穌(徒4:2) 「本著耶穌」,直譯是「在耶穌裡」,有學者把它意譯作「在耶穌的個案裡」。意即是說,通過耶穌基督的個案,向群眾解釋復活的真理。 基督的名(徒4:7,10) 在希伯來人的意念裡,名字不單只是用來辨別個人的標籤,而名字是用來暗示其權柄、能力、品格、卓越、地位等。因此,公會所提出的問題,乃是要查探他們的能力及能力的來源,而不僅是一條具公式化的問題而已。 拘捕使徒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