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按你的個人見解分享何謂罪呢? 試從新舊約聖經裡找出一些有關罪惡的詞彙。 1) 舊約的詞彙 「犯罪」 “Chata” 出現次數 這個詞彙於舊約出現了522次(出20:20;士20:16;箴8:36;19:2)。 基本意思 其基本意思乃是「不中目標」 “to miss the mark”,與新約的希臘文“hamartano”相同。但打不中所指定的目標,卻可誤中別的目標。這個觀念不一定是被動的,乃可以是主動的誤中。 基本用途 這個字眼通常與道德上的邪惡、拜偶像及禮儀上的不潔扯上關係。 「惡」 “Ra” 出現次數 這個詞彙於舊約出現了444次(創3:5;38:7;士11:27)。 基本意思 其基本意思,乃是「打碎或毀壞」 “breaking up or ruin”,與新約的希臘文“poneros”相同。 基本用途 通常可解作災難或翻譯作邪惡。顯示是有害的,並且與道德錯誤有關的。 「罪過」 “Pasha” 基本意思
Author: Kenneth Thumb 譚約珥
4子的職事
主耶穌基督於天上有甚麼工作呢? 主耶穌於將來作甚麼呢? 耶穌基督戰勝死亡,從死裡復活,於地上多次向門徒顯現後(徒1:3;林前15:5至7),便駕著雲彩被接到榮耀去(徒1:9),完成了地上的任務;但主的工作不是在此便告終結,神的兒子於現今及將來仍施行祂的工作。 1) 過去的職事 應許保惠師 主未上十架前,多次向門徒應許聖靈的降臨,而祂的離世乃是叫聖靈降臨的必然條件(約14:16至18;14:26;15:26;16:7)。 聖靈的降臨 彼得於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日子裡,重申聖靈的降臨完全是源自耶穌基督的差派,基督的復活及升天乃是其先決的條件(徒2:32至34)。 2) 現今的職事 教會的元首 耶穌基督戰勝死亡及撒但的權勢,復活及升天後,坐在父神寶座的右邊,在天上作為教會的元首(太26:64;弗1:20至23)。 建造身體 耶穌基督差派聖靈到世上,作為信徒的保惠師(約14:16至20;14:25至26;15:26;16:7)。聖靈把信徒連於元首基督,歸入神兒子的名下,受浸成為一個身體(徒1:5;2:33;林前12:13),讓信徒有新生的樣式(羅6:4至5)。 關顧身體 以弗所書的5:26,「要用水藉著道」,「水」乃是「道」的同義詞,意即基督用祂的說話來潔淨教會,使她成為聖潔。於人認罪悔改歸向基督之際,人便被基督的寶血潔淨,被稱義成聖了(羅5:9)。 耶穌基督保養顧惜其身體,為要使教會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5:29;4:14)。 賜下恩賜 保羅引述詩篇的話,描述基督如同得勝仇敵時,把擄來的犯人一同帶來,把掠物與百姓分享,正是凱旋歸來的樣子(詩68:18;弗4:8)。耶穌基督勝過死亡後,藉著聖靈把恩賜分給信徒(林前12:5至11;弗4:7至13)。 賜下能力 藉著枝子與葡萄樹的比方,讓信徒明白基督與他們的關係乃是結連在一起,我們從基督的身上支取能力,藉此多結果子(約15:8)。 信徒的祭司 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來2:18) 主耶穌成為基督徒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祂不但能體恤我們的憂患,並且能成為我們隨時的幫助(來4:14至16)。 成為先鋒的大祭司(來6:19至20) 「先鋒」用來描述探子的偵察,或用來形容使者預告君王的出現。耶穌基督乃是信徒的先鋒,不但先嘗死味,並且得勝死亡而復活,祂也成為最先到達天堂的先驅。主已於天家成為為信徒的大祭司,這是我們也可前往與祂一起的保證。
3基督生平
主耶穌的死有何意義呢? 為何主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教義那麼重要呢?試從聖經內找出基督戰勝死亡的證據。 基督於地上的生活是研究祂生平的焦點,藉此證明拿撒勒人耶穌為神所預備的彌賽亞。福音書的作者試圖證明耶穌基督乃是應驗了神於舊約裡對人的應許;故此,經常引用舊約的經文。單單在馬太福音書內就有129處引自舊約的地方,好像:「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太1:22;2:5;2:15;2:17;2:23)或類似的話就經常出現在經卷內。雖然四本福音書的特色各有不同,但其重點也是為要向人證明耶穌基督乃是世人的救贖主。 1) 基督的話語 馬太福音的重點 對比其它福音書,馬太福音五分之三的內容是耶穌基督的言論,可見這本福音書非常重視主的話語,其中也包括一些極其要緊的言論,如「登山寶訓」中(5至7章)「我告訴你們」等字句(5:20,26,34,39;6:5…),也滿佈這幾章經文內,為要顯出基督言論的權威。 耶穌基督的全知 在「撒種的比喻」內,看見耶穌基督的全知,祂深知各類人對福音道種不同的反應(太13)。此外,於橄欖山上主亦清楚預告末後的事件,證明祂是全知的主(太24,25章)。並且主於臨別贈言的講論裡,清晰地宣告及講解有關聖靈的工作,說明祂擁有預知的能力(約14至16章)。 耶穌基督的權威 話語的權柄 在主的言論裡,不但多次表明祂是彌賽亞,也明說其教訓的權柄是源自父神(約12:49),並且直接表示祂是從父所差來(約17:8)。 話語的內涵 主所說的話就是生命(約6:63,68),其話語也顯出神的智慧來(太13:54),甚至使不信者驚訝(可6:2;路4:22)。 2) 基督的工作 應驗舊約 在以賽亞先知的預言裡,清清楚楚表明彌賽亞是一位醫治者,祂可使瞎眼的看見,耳聾者得聽見,啞巴能說話,瘸子能行走(賽29:18;32:3;35:5至6;參考番3:19)。主耶穌於世上施行眾多的神蹟,使多人得著醫治,說明祂是醫治者,應驗舊約的預言。 千禧國度 主耶穌所施行的神蹟,不單應驗舊約的預言,並且把一幅圖畫放在我們的面前,讓我們可預先目睹千禧年國度內的景像,藉此了解主在其中的管治及所施與的大能。 身份證明 約翰福音內的七個特選神蹟,分別指出主是彌賽亞,亦同時證明祂就是神的兒子(約20:30至31)。 3) 基督的被拒 雖然耶穌基督明說祂是彌賽亞,但卻遭多人的拒絕。主耶穌在世上,以言語及行動來證明祂的身份,卻換來群眾的反感及棄絕。主肉身的兄弟不最接受祂,誤以為祂是要顯揚名聲(約7:3至5)。猶太人及其宗教領袖也不肯接受祂的言論(約7:30,44;8:59;11:47至53),甚至主釘十架的整個過程裡,也遭各人的冷眼、譏諷、頂撞及堅拒(太26:67;26:68;27:13;約19:7;太27:5;太27:39至40;路23:36;太27:41至43;27:44)。更可悲的是,即使主耶穌勝過死亡,從死裡復活後,猶太人也不肯相信;甚至經祭司長及長老商議後,造謠說主並沒有復活,其屍體乃是被門徒偷走的(太28:11至15)。 4) 基督的死亡 舊約的預告 耶穌基督為彌賽亞,為世人的罪犧牲及死亡;舊約的經文早已預告這極其重要的歷史事件(詩22:1;22:6至8;22:16至18;69:21;賽50:6;53:4至7;但9:26;亞13:7)。
2子的身份
請列舉耶穌基督幾個不同的身份,並且加以註解。 試從福音書內找出數處有關主耶穌曾發表的重要教訓或言論。 在舊約聖經歷史裡,有三類人是要被膏油所膏的,分別是先知(王上19:16;賽61:1)、君王(撒上10:1;15:1;王上19:15至16)及祭司(出30:30;40:13)。 1) 神的先知 先知的稱號 應驗舊約 摩西預言神必興起一位像他的先知(申18:15),這個預言應驗在耶穌基督的身上,祂就是神要興起的先知(徒3:22至24)。 雖然有人視耶穌基督為神所興起的先知,但有人持不同的態度,不肯接受祂為神的代言人(太21:11,46;約7:40至53)。有人稱主為拉比(約1:38;3:2),這並不是基於主的背景及教育程度,乃是本於祂所發表的權威性教導。 自稱先知 主耶穌自稱為先知(太13:57;可6:4;路4:24;13:3;約4:44),並且表明其工作內容乃是替神向人說話(約8:26;12:49至50;15:15;17:18)。 先知的教導 主在世上最主要的工作之一是藉著講道(太4:17)及教導(太7:29)來宣講神的話語,向人介紹神的計劃。 把握機會 當有機會時,主便於會堂的聚會裡(可1:21)、公開露天的場合中(可4:1),爭取每一時機來傳講神的說話。 沒有系統 耶穌基督沒有選定任何特定的課題或課程,當機會臨到時,祂便抓緊機會來教導群眾。舉個實例,當主在不同場合教導罪惡的真理時,有時祂會以明訓來教導,有些場合卻使用比喻(太23:13至36;太21:28至46)。 善用例證 主在不同場合、不同聽眾,使用不同的例證來講解真理(太24:40至41;路15:4,8)。 善用問題 主耶穌善用問題來回答敵對者的質詢(太22:20;22:28;22:42),靈巧地處理這些難題。 滿有權威 基督與文士於教導上最大的分別乃是權柄的差距(可1:22),祂的教導滿有能力。這是神代言人的記號,也顯明祂就是神所興起的先知。 先知的教材 在新約聖經內佈滿主耶穌的教訓及言論,其中有三處是頗具代表性的,分別是「登山寶訓」(太5至7)、「橄欖山寶訓」(太24至25)及「樓房上寶訓」(約13至16)。 登山寶訓
1神人二性
那一處新約經文告訴我們主耶穌是無所不在的? 在福音書內那處提及有關主耶穌能叫死人復活的事蹟呢? 那裡論到主耶穌擁有審判的權柄呢?為何祂可以審判世人呢? 1) 基督完全的神性 擁有神的屬性 永存(約8:58;17:5) 耶穌基督自稱擁有神的屬性,就是未有世界之前,祂已存活在宇宙中,這是神的永存性。 無所不在(太18:20;28:20) 主耶穌教導門徒怎樣禱告的事件中,自稱擁有無處不在的能力(太18:20)。 向門徒宣告大使命之際,主耶穌同樣表明祂也是無在不在的(太28:20)。 能作神所作的 赦罪能力(可2:1至12) 在福音書內,有不少的地方告訴我們,主耶穌擁有赦罪的能力,如同神一般。 使人復活(約11:43) 主耶穌在世上時,使死了數天的拉撒路起死回生,證明祂擁有叫死人復活的能人,顯明祂就是神。 審判世人(約5:22;5:27) 世上沒有一個完全的審判官,因為人都是有瑕疵及罪性的。主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在祂裡內完全沒有罪污或不潔,唯有祂才是完美的審判官;故此,父神把審判的權柄賜給祂,與此同時亦顯示主的神性。 以上三點乃是耶穌基督親自表示的,並不是從別人口述而得的結論。換句話說,不是人家把神的本質加在主的身上,乃是祂親自宣告的。 擁有神的稱號 神的兒子 主自稱為神的兒子 耶穌基督公開自稱為神的兒子(約10:36),也從來沒有拒絕別人這樣稱呼祂(太26:63至64)。 猶太人的慣常用法 「某某的兒子」“son of”可解作「某某的後裔」“offspring
10道成肉身
為何耶穌基督要取上人的肉身,有何特別的用意呢? 基督徒可否不接受耶穌基督乃是從童貞女馬利亞而生呢? 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所記述的家譜有何分別呢?為何有這樣的分歧呢(太1:1至17;路3:23至38)? 1) 神學的定義 「道成肉身」“incarnation”,即「成為肉身」“in flesh”的意思,這乃是永恆神的兒子藉著童貞女降生,取上額外人性的本質。這樣卻沒改變或玷污神兒子的神性本質。 雖然「成為肉身」“incarnation”這神學的詞彙沒有出現於新約聖經內,但卻是聖經明確的教訓。使徒約翰說:「道成了肉身」(約1:14)及「成了肉身」(約壹4:2;約貳7)。「成為肉身」,即三一神的第二個位格,藉著降世,耶穌基督取了人的本性,但祂的人性是全無罪性的(羅8:3)。 2) 聖經的預告 神人的預告 「全能的神」(賽9:6),原文乃是由兩個字眼組成的:第一個是「神」“El”;第二個是「英雄」“gibbor”。第一個詞彙,明顯是指彌賽亞的神性而論的;第二個字眼則與人性有關。 「以馬內利」(賽7:14),不單是指神對百姓的看顧及保守,在上文下理更含有藉著這童貞女所生的孩子,把神帶到百姓的中間。 童貞女生子 被新派神學家反對 不少新派神學家極力反對這個聖經的真理,他們斷定「童女」“almah”(賽7:14),應解作生理成熟及適婚的少女,卻沒有童貞女的意思。他們認為假若以賽亞先知要帶出這個意思的話,便該使用「童貞女」“bethulah” 這個字眼。 雖然「童貞女」“bethulah”可指「分別」的婦人,但不一定是指貞潔的婦女(結23:3;珥1:8)。故此,可以說新派這些講法是極之錯謬的。 似乎「童女」“almah”不是用作形容貞潔婦人的專有名詞,但她們經常與貞潔扯上關係。那麼以賽亞所採用的詞彙是恰當的。 童貞女的幾種解釋 在解經學派中,對於這段經文有以下幾種主要的解釋: 第一種說法,他們不信這處是預告將來的彌賽亞的,推斷在當時代已有一位無名的婦人誕生嬰孩,也許祂是童女,亦可以不是貞潔的婦人,但絕不是指馬利亞而言。 第二種講法,相信這童女就是指馬利亞,但卻不接受在當時代有童貞女生子的過案。 第三種講法,他們不單相信這是彌賽亞的預言,也接受在亞哈斯時代確有童女生子的這回事。究竟誰是亞哈斯年代的童女呢?學者有以下三個建議: 亞哈斯的妻子。若這個答案是對的話,這孩子就是希西家。 一個不知其名的童女。那麼沒有人知道誰是這位孩子的真正身份了。 以賽亞的第二位妻子,但當發預言時,先知還未把她迎娶過來。如果這個推斷是對的話,這孩子可以是以賽亞先知的新迎娶妻子所生的「瑪黑珥沙拉勒哈斯罷斯」,或是別的兒子。這個講法假設以賽亞的第一任太太已離世(7:3)。 3) 使用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