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路1:1至4;約1:1至18;太1:1至17;路3:23至38 1) 資料的來源(路1:1至4) 路加福音1:1至4,是遵照昔日希臘人慣用的寫作形式來寫這本書的「前言」。「提阿非羅」意即「神的朋友」。路加稱他為「大人」,或許他是當時的有地位或擁有官職的人(參考徒23:26;24:3;26:25)。本書寫作是經過仔細研究,並且內容是根據事實的先後次序寫成的(1:3)。 2) 基督的先存(約1:1至18) 道的見證(1:1至5) 道與父神的關係(1:1至2) 道的源頭(1:1) 「太初」〈原文編號746〉,通過這個字,說明了耶穌基督的先存性,在未創造宇宙萬物之先,基督已經存在,並且祂是創造萬物並統管萬有的主宰;因此,主被稱為「元始」〈原文編號746〉(西1:18《也可譯作太初》;參考啟21:6;22:13)。 道的解釋 約翰沒有花太多唇舌來解釋,因為這是新舊兩約慣用的詞彙,對當時代的猶太人及外邦人來說,是絕不陌生的。 希臘文 「道」(Logos),在希臘文基本的意思是「言語」,是一個代名詞。當中含有「心思意念」的表達;故此,「言語」與「思念」是一致的,那麼「言語」可用來代表整個人,而神的言語就可當作神的整體了。 舊約聖經 在舊約聖經的記載裡,神以「言語」(Debar)創造天地(創1:3;詩33:6;來11:3),神的「言語」可代表祂的心意(詩119:3,9)。「道」與「律法」也是相通的〈意即神的旨意〉(參考賽2:3;彌4:2)。「言語」也代表了神的能力或旨意,成為神的代名詞,這是舊約時代一種文詞的表達方式。 新約時代 時至新約時代,以色列人沿用了亞蘭文,因此選了「言語」(Memra)作為替代神的名字。 哲學思想 在希臘的哲學思想中,「道」是含有智慧或理智、公義、言語、淵源等意思;故此哲士以「道」作為代表宇宙界所蘊藏的智慧或奧祕。 基督的代名詞 基於以上眾多的原因,作者非常有智慧的選用「道」,作為基督的代名詞,表明基督的先存性及神性。 道與萬物的關係(1:3) 道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並且是統管萬有的主宰(西1:15至17)。 道與世人的關係(1;4至5) 難解的詞彙 究竟甚麼是「生命」呢?何謂「人的光」呢?
Author: Kenneth Thumb 譚約珥
1鳥瞰福音書
1) 福音書的重要 保羅的經歷 為何保羅會說以下的一番話呢?「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情願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1:21,23;3:7至8)原因極其簡單,皆因保羅真知道耶穌基督,認識祂的榮美、神聖、尊貴及寶貴,故此一生否定自己,忠誠的跟隨主。 主的言與行 福音書記載了主的言與行,把神的兒子清楚向讀者介紹,使未信主的朋友,可明白至高者對人類的大愛,並且可接受祂為世人所設立無條件的救恩;對基督徒而言,使聖徒可更進深認識祂,真知道主是至寶,讓我們不再貪戀世界,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一生愛祂、事奉祂、跟隨祂! 2) 福音書的簡介 內容的來源 根據一般的研究,福音書內容的溯源有以下三種主要的理論: 口傳的理論(The Oral Tradition Hypothesis) 這理論作了一個假設,就是福音書作者是獨立著書的,他們的資料完全來自口傳,主耶穌的言與行被人廣傳,作者就把這些言語記錄下來。 互用的理論(The Mutual Use Hypothesis) 這派的學者贊成福音書的作者彼此借用對方的資料,但他們不能確實知道誰才是借用別人資料的人。時至今日,只有少部分人接受這種理論。 文件的理論(The Documents Hypothesis) 這是現今最多學者接受的理論,他們皆 接納四福音的內容是依據某些文獻的。較多人接受的文件是馬可福音及另外不存在的文獻Q(Quelle 為德文「來源」之意)。 成書的日期 成書的日期,實在是眾說紛云,當中有學者認為馬可福音是福音書最早期的,也有學者反對這種講法。若是接受馬可為最早成書的學者,一般同意它是約在主後50 年的作品。馬太於主後60至70年成書。路加福音是在主後60至64年成書。約翰福音則於主後60至90年完稿。 書卷的作者
13永世的見解
是否歷世歷代的人在同一時間復活呢? 人未復活前,居住在甚麼地方,在那裡有沒有知覺呢? 1) 復活的真理 約伯的見解 在舊約多處的經文內,舊約聖徒約伯深信復活的真理,這成為他心中的盼望及生存的動力(伯19:25至27)。 基督的見解 主耶穌引述舊約的事例,藉此向撒都該人證明復活的教訓(出3:6;太22:31至32)。 大衛的見解 大衛在詩篇十六篇內論到自己的復活,也藉此預告基督從死裡復活的事件(詩16:8至11)。 以賽亞的見解 以賽亞在其書卷內清楚交待有關復活的事情,表明這是世人必經的路(賽26:19)。 但以理的見解 但以理論到義人及惡人的復活,也預告兩者的結局(但12:2)。 撒迦利亞的見解 撒迦利亞得著啟示,預告當主再來時,必帶同其「聖者」一同的降臨在地上。這些聖者應是指著那些復活後,得著榮耀身體的基督徒而言。(亞14:5)有些學者卻認為「聖者」是天使,也有些認為這是天使及聖徒的組合。 新約的根據 基督的預言 在新約聖經內,基督多次預告有關祂必會戰勝死亡,從死裡復活(太16:21;17:23;20:19)。 基督的教訓 主耶穌不但預告自己的復活,也不下數次的教訓人明白這方面的真理(太22:31至32;約2:19至22;5:28至29;11:25至26)。 保羅的教訓 使徒保羅在其書信內,不厭其煩的教導信徒有關復活的真理,也將其細節向基督徒交待(林前:15:20至24,35至50;林後5:1至4;腓3:21;帖前4:13至18)。 復活的次序 耶穌基督為首 如果耶穌基督沒有從死裡復活,信靠祂的人也不可復活,主乃是基督徒復活的元首(西1:18;林前15:23)。
12末後的審判
那類人將會被神審判? 試把各類有關審判的經文找出來作比較。 1) 為新約聖徒而設的審判 有關經文 主要是與基督徒在天上論功行賞的兩段經文,分別是哥林多前書3:10至15及哥林多後書5:10;其次,與它有間接關係的有羅馬書14:10、哥林多前書4:1至5、9:24至27、帖撒羅尼迦前書2:19、提摩太後書4:8、雅各書1:12、彼得前書5:4、啟示錄2:10、3:11、4:4、4:10。 審判過程 臆測 由於啟示錄四章提及的二十四位長老,各人已擁有自己的冠冕,表明他們已得應得的賞賜(啟4:4,10)。此外,基督帶同新婦降臨時,那是基督徒已身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象徵著他們的義行(啟19:8);可見那時已施行論功行賞了。參照這兩處經文所帶來的亮光,讓我們可以頗為確定,基督徒論功行賞的時間是在教會被提之後。 地點 「臺」(原文編號968),可以解作審判官的座位,或是看來像寶座的臺,讓統治者或審判官在其上發表演說(徒12:21)及聆聽案件之用(徒18:12至17)。「基督臺前」,意即耶穌基督審判基督徒的地點,主在那裡,按著信徒一生的言行論功行賞。 對象 受審判的人與耶穌基督所立的根基有關,而唯有基督徒才與基督有直接的關係,因此信靠基督為救主的人才會在這段時刻接受審判。 審判結果 與得救無關 基督徒的得救是本乎信,完全與行為沒關連(弗2:8至9)。行為乃是信心的果子,而神卻要追討每一位信徒的行為(參帖前1:3),按其表現施與賞賜。 虧損與賞賜 擁有美好品行的基督徒,不單可得著稱讚,也必定可享有賞賜(參林前4:5;弗6:8)。那些不冷不熱的信徒,雖然不會失去救贖之恩,卻受著虧損(參林前3:15;西3:25),失去得賞賜的機會。 2) 為舊約聖徒而設的審判 但以理的預告 但以理論到大災難的可怕;此外,又提及有關義人及惡人的復活,並且論到兩種人的不同結局(但12:1至3)。故此,有些學者便以此推斷所有舊約的聖徒乃是在大災難後復活,得著他們的賞賜。 在大災難之後(啟20:11至15) 如果單單參考但以理先知於十二章的預言,好像所有惡人乃是在大災難後便與義人一同復活;而最大的分別,就是不信主的惡人卻要起來接受他們永遠的刑罰。其實這見解是不對的,啟示錄把惡人復活的事故放在千禧年結束之後,證明舊約聖徒與歷世歷代惡人的復活應有一千年的差距。 3) 為災中殉道者而設的審判 由於在大災難期間信主的人不肯向敵基督降服;故此,這些聖徒為著信仰而殉道。他們將於大災難後從死裡復活,得著賞賜(啟20:4至6)。啟示錄沒有明確交待其審判的細則,但可以肯定的是,這群殉道者可得以進入千禧年國度裡,並且成為基督的祭司,與主一同作王一千年。 4) 為災中猶太生還者而設的審判
11千禧年國度
你對千禧年有甚麼認識呢? 試從舊約聖經內找出有關千禧年的經文。 1) 千禧年的意義 歷史背景 舊約的應許 以賽亞預告神的得勝,也論到子民蒙救贖後向神發出的頌讚(賽25:1至27:13),先知用了三章的篇幅來清楚描繪千禧年的景況。 基督的應許 當為基督鋪排道路的施浸約翰完結其任命後(太4:12),在正式開始其事奉前,主耶穌隨即起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4:17)。在差派十二位使徒外出傳道時,祂吩咐他們如此說:「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太10:7)。又當差遣七十位信徒出外傳道之際,再次囑咐他們說:「『神的國臨近你們了。『就是你們城裡的塵土粘在我們的腳上,我們也當著你們擦去。雖然如此,你們該知道神的國臨近了。』」(路10:9,11)。 選民的拒絕 馬太福音可分為三大段落 君王的介紹及證明(太1:1至11:1)。 君王被人反對(太11:2至16:12)。 君王最終被人拒絕(太16:13至28:20)。馬太福音的寫作對象是猶太人,作者首先向讀者交待耶穌基督為以色列人期待已久的彌賽亞,隨即便介紹選民怎樣的反對祂,最終是完全的拒絕,不肯接受祂為彌賽王。 耶穌基督承諾把國度賜給以色列人,但基於百姓的硬心,因拒絕承認基督為王而錯失國度的應許;故此,國度的應許因百姓的不信,暫時被中止過來,把神國降臨的日期押後(太21:42至43;徒28:23至29)。 再次承諾 雖然以色列人不肯接受基督為王,也叫他們錯失國度這寶貴的機會,但神沒有放棄他們。主再次將國度的應許放在百姓的跟前,讓他們可作決定,把握機會接受這個禮物。主耶穌清楚表示,為著選民的緣故,在大災難期間他們可再次得聞天國的福音(太24:14;啟7章;11章)。 應驗盟約 亞伯拉罕之約 神應許亞伯拉罕其子孫必成為大國(創12:1至3;13:16;15:5;17:7;22:17;22:18),也可擁有自己的地方,這些應許將會在千禧年的國度完全應驗。 大衛之約 在千禧年國度裡,我們可以看見大衛王能再次擁有國位,並且坐在這寶座上的君王,祂的國位是直到永遠的(代下13:5;撒下7:12至16;23:5)。 巴勒斯坦之約 神曾應許以色列人地土,至今還沒有應驗,但在千禧年國度裡這應許必定會完全實現(賽11:11至12;65:9;結16:60至63;36:282至9;39:28;何1:10至2:1;彌2:12;亞10:6)。 新約 神在新約內應許人新心、赦罪及聖靈的充滿,將來必會應驗在千禧年的國度裡(耶31:31至34;11:18至20;結16:60至63;37:26;羅11:26至29)。神必照著應許的內容,大大的賜福以色列人。
10基督徒被提(二):災前被提
神有沒有應許教會是不用經過地上的大災難呢? 教會被提前是否有跡可尋呢? 1) 災前被提的定義 教會為基督的身體,在「末後的一七」開始之際,已去世的基督徒必率先復活,得著榮耀的身體,並且地上的聖徒也會被接去,不用經過七年的大災難(帖前4:13至18;林前15:50至54;但9:27)。 2) 災前被提的學者 司可福 “Scofield”、華富爾得“John F. Walvoord”、潘特科斯“J. Dwight Pentecost”、史密斯“J. B. Smith”及來利“Charles C. Ryrie”等。 3) 災前被提的根據 末後的一七(但9:17) 末後一七的本質 末後一七的本質是「忿怒」(啟6:16至17;11:18;14:19;15:1;15:7;16:1;16:19;帖前:9至10;5:9;番1:15,18)、「審判」(啟14:7;15:4;16:5至7;19:2)、「憤怒」(賽26:20至21;34:1至3)、「刑罰」(賽24:20至21)、「試煉」(啟3:19)、「艱難」(耶30:7)、「毀壞」(珥2:2)及「黑暗」(珥2:2;番1:14至18;摩5:18)。神應許教會免去忿怒及刑罰,這是聖靈親自感動使徒保羅及彼得的(啟3:10;帖前5:9;帖後1:9至10)。 鋪排基督重返大地 藉著這段可怕的日子叫以色列人預備好迎見他們的彌賽亞(瑪4:5至6)。 藉此試煉世上的人 在參照啟示錄三章十節下,讓我們知道神使大災難臨到地上,為要試煉地上的人。藉著基督的寶血,已經叫基督徒在主裡無瑕無疵,那麼教會就不用再經煉淨的過程了。 在舊約時代無教會 七十個七是專為以色列人而設的年日,與教會完全沒有關係。教會乃是神的奧秘(弗3:1至6;西1:25至27),在舊約完全沒有她的足跡。她乃是藉著基督的捨身(弗5:25至26),通過基督戰勝死亡(羅4:25;西3:1至3),在祂復活升天後(弗1:19至20),然後差遣聖靈在五旬節時降下,正式叫教會成立於世上的(徒2)。 選民與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