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
2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3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4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
5他們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
6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
7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
8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
9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
10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
11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
12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13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
15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16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你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
17你們這無知瞎眼的人哪!甚麼是大的?是金子呢,還是叫金子成聖的殿呢?
18你們又說:‘凡指著壇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著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
19你們這瞎眼的人哪!甚麼是大的?是禮物呢,還是叫禮物成聖的壇呢?
20所以,人指著壇起誓,就是指著壇和壇上一切所有的起誓;
21人指著殿起誓,就是指著殿和那住在殿裡的起誓;
22人指著天起誓,就是指著神的寶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 (太23:1至22)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1何謂「摩西的位」(太23:2)?
2宗教領袖怎樣佩載經文呢(太23:5)?
3「會堂裡的高位」是甚麼地方(太23:6)?
4為何猶太人要指著殿和天起誓呢(太23:21,22)?
2)「小心解釋 」“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基督的教訓(太23:1至13;可12:38至40;路20:45至47)
教導的對象
接受宗教領袖的權柄
當群眾及門徒齊集在聖殿裡,聆聽主耶穌與不同宗教領袖辯論之際,主突然轉過來警告聽眾,表示他們應接受宗教領袖的權柄,但卻不應跟隨他們虛假的行為(太23:1)。某些學者指出,在許多會堂裡有一突出的座位,稱之為「摩西的位」。在那裡講解律法的法利賽人及文士,相信這樣的傳統是源自摩西自己的教訓,並且幻想自己為摩西世代相傳的繼承人。
不要效法領袖的行動
主耶穌沒有否定這些法利賽人及文士對律法所作的解釋,但卻提醒他們要小心他們的行為(太23:3)。
教導的內容
能說不能行(太23:3至4)
主耶穌指出這些宗教領袖的問題,乃是能說不能行,意即空談理論,沒有實際敬虔的行為(太23:3)。宗教領袖把難擔的重擔擱在別人的肩頭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願意動,藉此所得的權勢來欺壓弱小的群體(太23:4)。
只求人看見(太23:5)
背景
佩戴經文帶的習慣,大概是源自主前四百年的時間。經文帶上有一個盒子,內裡有四段不同的經文,猶太人必須在早禱及晚禱時把它們佩戴在頭上及左手上。經文帶要戴在左手上,因為它更能靠近人的心臟。根據舊約兩處的地方,猶太人把繸子繫在衣裳的四角上(民15:38;申22:12)。宗教領袖特意把繸子加寬,為要叫人更容易看見自己。
目的
猶太宗教領袖如此作,其目的非常簡單,乃是務要別人看見自己的衣飾,藉此來誇耀自己(太23:5)。
只喜愛高位(太23:6)
「筵席上的首座」,其字面意思是飯餐裡的第一個臥床;而「會堂裡的高位」.乃是會堂內主要的座位,這些座位面向會眾,其背後則是放了經卷的箱子。據背景資料顯示,在第一世紀的會堂裡,德高望重的客人可坐在椅子上,而大多數聽眾只可坐在蓆上。
求人的尊敬(太23:7至12)
當時的背景
街市乃是人流最多的地方。在希臘及猶太的文化裡,問安是頂重要的禮貌。不向對律法擁有高超理解能力的人致敬,乃是對這人作出很大的侮辱。「拉比」,其字面的意思是「偉大的」,意即我的主,乃是門生對老師的尊稱。通常人家稱拉比為「阿爸」或「爸爸」,他們則稱其學生為孩子。再者,在當時的世代裡,拉比是含有至上的、超越的、最有知識的及偉大的概念。
難解的地方
主耶穌在這裡的教訓,是不是信徒不應改口稱呼其牧師為弟兄呢(太23:8至10)?保羅自稱為哥林多教會的父親,這豈不是違背主耶穌這裡的教訓嗎(林前4:15)?稱呼某人牧師或主教,決不是問題,因為這是他們的工作或崗位而已。在此,其實主耶穌指出文士及法利賽人是奪取了神的榮耀,因為他們只不過是神的代言人而已。再者,藉此警告會眾切勿把宗教領袖的地位與神的地位平放在一起,意即不可把神該得的榮耀歸給人。
謙卑的功課
主耶穌再次提醒聽眾,誰為大就要作別人的用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太23:12)如此的教導,乃是信徒必須緊記的屬靈定律。
基督的責備(太23:14至22)
第一禍
禍的意思
「禍」,意即悲哀。不少英文譯本把它翻作「悲哀」,也有些意譯作「可怕的」。這乃是一種的叫喊聲,帶出忿怒及痛苦的意思。
有禍之因
文士及法利賽人是有禍的,因為他們的行事為人如演戲一樣,這乃是極大的虛假。再者,他們不但堅拒進入天國,並且攔阻別人進去(太23:13)。
第二禍
不少人把遺產奉獻給聖殿;可是,大部分的金錢竟落在文士及法利賽人的手中。由於文士被邀請替人立遺囑及替物業作轉名手續,他們便誘騙寡婦把房子送給聖殿,但結果把收益歸在自己的名下。為要達到目的,他們便在寡婦家中為她們作冗長的禱告;因此,寡婦便把遺囑更變了。如此邪惡的行為,實在是假冒為善的表現(太23:14)。
第三禍
在巴勒斯坦地以外,猶太教徒熱衷的帶領外邦人成為教徒。外邦人改教後,猶太人把拉比的傳統擱在他們的肩頭上,因而攔阻他們認識真理,使外邦人成為雙倍的「地獄之子」。為這緣故,主耶穌便嚴責這些宗教領袖(太23:15)。
第四禍
胡亂的起誓
宗教領袖視指著殿、壇、天起誓,沒有甚麼約束的能力(太23:16,18,22)。假若起誓的人食言,決不會受到猶太律法的懲治;因此,猶太人便胡亂起誓了。
虛假的表現
主耶穌指出殿比金子大(太23:17),壇比壇上的禮物更大(太23:18);再者,天乃是神及其寶座之所在(太23:22)。換言之,指著三者來起誓,皆有約束的能力。通過猶太人慣常起誓的習慣,主耶穌一針見血的指出他們之虛假。
可憐的外邦教徒
被猶太人誘騙入教的外邦人,比宗教領袖更為可憐,他們竟成為雙倍的地獄之子(太23:15)。
七類的法利賽人
有學者指出,在巴勒斯坦有以下七類的法利賽人:
「肩頭的法利賽人」
他們故意把好事擱在自己的肩頭上,為要顯出自己的虔誠來。當他們禱告時,故意把灰撒在自己的頭上,為要表示自己是謙卑的。故意在臉上顯出愁容,為要暗示自己是虔誠的。
「耽擱的法利賽人」
他們靈巧地提出屬靈的藉口,為要耽擱行善。
「受傷的法利賽人」
當有婦女在場時,有些法利賽人為了避免犯看到婦女而動淫念的罪,便閉起眼睛來;結果碰到牆壁、柱及其它物體而受傷。
「失足的法利賽人」
為要顯示自己的謙卑,法利賽人故意彎腰及拖慢腳步,以致失腳及摔倒。
「記事的法利賽人」
他們仔細地把所有的善事記下來,顯示神欠他們許多的賞賜。
「懼怕的法利賽人」
他們所作一切的事,皆是基於懼怕地獄之故。
「虔誠的法利賽人」
這種法利賽人的行為,其背後的動機是源自愛神及取悅神的心。
誇耀自己的衣飾
從宗教領袖的衣飾來看,其背後的用意是要高抬自己。
3)「盡心行道 」“Exercise” (X)
iEXP 查經法
外表與內心
我們信徒的外表與內心世界是一致的嗎?
以宗教取利
某些宗教領袖竟以卑劣的手法,在宗教圈子裡謀取暴利(太23:14)。基督徒要提防這樣的人。
4)「勇敢見證」 “Proclaim” (P)
通過操練真理,信徒必然可經歷神。當研經者經歷到神及明白真理後,我們便應效法初期教會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見證。通過口傳的方式,向未認識耶穌基督的朋友見證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來建立主內信徒。iEXP查經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見證」 “Proclaim”。
iEXP 查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