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 神而來的義.
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11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裏復活。
12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
13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
14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15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甚麼事上、存別樣的心、 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
16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
1) 「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1 何謂「在他裏面」﹙腓3:9﹚?
2 甚麼是「因律法而得的義」﹙腓3:9﹚?
3 怎樣才可得著「基督的義」﹙腓3:9﹚?
4 難道保羅不認識耶穌基督及復活的真理嗎﹙腓3:10,11﹚?
5 使徒所追求的是甚麼的賞賜呢﹙腓3:12至14﹚?
6 在保羅的心目中,甚麼是「完全人」﹙腓3:15﹚?
7 保羅對自命成熟的信徒有何叮囑呢﹙腓3:15至16﹚?
2) 「小心解釋 」“Expound”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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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謂「在他裏面」﹙腓3:9﹚?
對保羅來說,全人類皆因在亞當裡而被定罪,但卻因信靠耶穌基督的緣故而得著屬神的生命﹙參考林前15:22﹚。
「在基督裡」可算是保羅的神學信仰之核心。藉著接受耶穌基督為個人的救主,人便可與基督聯合,因而「得著基督」“gain Christ”﹙腓3:8﹚,並且「得以在他裏面」“found in him”﹙腓3:9﹚。簡言之,這是說明耶穌基督與信徒的關係之重要詞彙。
2 甚麼是「因律法而得的義」﹙腓3:9﹚?
按照猶太人律法的要求,使徒保羅在未認識耶穌基督為彌賽亞前,於同胞眼中是一個義人。可是,在神眼中這些義如同「污穢的衣服」一般﹙賽64:6﹚。在認識基督後,保羅深深發現「因律法而得的義」是虛空及無用的。
3 怎樣才可得著「基督的義」﹙腓3:9﹚?
從基督而來的義
藉著聖靈於人心裡的工作,罪人才會認罪、悔改及接受耶穌基督為救贖主。這樣信靠基督的信心,罪人才可蒙神的稱義。
從真神而來的義
自古至今,神稱人為義的方法是一致的。在舊約聖經裡,人皆是因信靠真神而被稱為義人的﹙參考創15:6﹚。換言之,獨一真神才是義的源頭。
4 難道保羅不認識耶穌基督及復活的真理嗎﹙腓3:10,11﹚?
舊約背景
在整本舊約聖經裡,聖徒皆是試圖竭盡所能來認識神的,為要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
復活之意
對基督徒來說,在生命進程裡,我們必須先後經歷兩次不同的復活。第一次是在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時,那時我初嘗基督復活的能力,叫我們得著新生命﹙心靈的復活﹚。第二次是信徒在將來得著榮耀的身體而言的﹙身體的復活﹚﹙參考帖前4:13至18﹚。
認識之意
這裡的「認識」,乃是「藉著經歷來認識」之意。在此,保羅所論及的認識,決不單是頭腦的認識,而是包括生命的經歷。
他的心願
保羅的心願是要與基督作更深的聯繫,目的是要進深的經歷復活主的能力及為主忍受苦難。
5 使徒所追求的是甚麼的賞賜呢﹙腓3:12至14﹚?
經文的焦點
腓3:12至16可分為兩個段落或焦點:第一,保羅向讀者交待自己的心願,就是決意得著神為他所預備的獎賞;第二,他向腓立比信徒發出呼籲,提醒他們來跟隨其個人生活的方式。
學者的推測
根據有些聖經學者的見解,使徒保羅特意在此回應其對頭人;這些偽師倡導信徒在世上可步向完全的道理。另外一些學者則認為保羅是回應猶太律法主義的人,他們認為人可藉遵守律法來達至完全。
追求的原因
在短短兩節經文裡,保羅見證他自己是未完全的,因而叫他有空間來進深的追求認識主﹙腓3:12至13﹚。
追求的目標
「標竿」,乃是賽跑選手於賽事中,其眼睛聚焦的所在之處。對保羅來說,這「標竿」可能是耶穌基督於世上的典範,意即因順服至死及戰勝死亡。
追求的獎賞
根據上文下理,我們無法可確定這是甚麼獎賞。也許是這是在神面前完全得贖的時間,或是在基督臺前得賞賜的一刻﹙林後5:10﹚。
6 在保羅的心目中,甚麼是「完全人」﹙腓3:15﹚?
背景資料
在古時,人家稱學問淵博的哲人為「成熟的人」。
完全之意
這裡的「完全人」,意即成熟的基督徒﹙參考林前2:6﹚。
7 保羅對自命成熟的信徒有何叮囑呢﹙腓3:15至16﹚?
保羅深信成熟的基督徒必會同意他的見解。或許在某些見解上有分歧,但保羅深信神必叫他們明白這些問題。再者,使徒叮囑他們要按先前的進度繼續前行。「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腓3:16﹚這句話乃是形容賽跑者的守則,意即他們必須跑在自己的跑道上。在這裡,使徒保羅指出信徒必須跟隨先前的路線,繼續走上這條屬靈道路。
3) 「盡心行道 」“Exercis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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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主光照我們,讓我們目睹自己現今的屬靈光景,並且加力給我們,讓我們能竭力地追求認識救主耶穌。
你認為自己完全嗎﹙腓3:15﹚﹖可怎樣追求完全呢?
4) 「勇敢見證」 “Proclaim”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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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經後,基督徒應嘗試把真理應用在日常生活、家庭生活及教會生活裡,並且求神讓你經歷祂話語的真實及神的大能。在家庭祭壇、小組聚會及社交場合裡,把握機會向未信主及信徒分享自己的經歷及見證福音的大能,也藉此建立信徒的生命。
在查考經文後,慕道的朋友可以存一個開放的心向神禱告,為要嘗試經歷這些真理的可信性。無論遇到甚麼難題或經歷,慕道者可嘗試禱告,並在下一次查經時與各人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