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祖亚当夏娃犯罪后与神的关系有什么改变? 人类犯罪后于个人方面有何影响呢? 世人犯罪后对别人有什么影响呢? 1) 与真神关系的影响 叫神极不喜悦 始祖的犯罪 参照创世记3:8,深信始祖亚当及夏娃本来与神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神人同在乐园内享受紧密的交往,但基于人类犯罪的缘故,他们便失去这种宝贵的福分,不单如此,罪叫神极不喜悦。 恨恶以色列 分别在何西阿书9:15及耶利米书12:8内,作者语气十分重的描写神对以色列人的反感,尤其在何西阿书里,神不单憎恶他们,更不再怜爱衪的选民;可见百姓犯罪的情况实在是极其严重,否则神绝对不会那么说话。神起初本是爱他们的,但后来却改变衪的决定,于拣选百姓后便后悔,这并不是神出尔反尔,乃是基于衪恨恶罪恶的本性,衪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才有这样的表现。 恨恶邪恶者 基于人的罪 神清楚明说衪厌恶邪恶(诗5:5;11:5;箴6:16至17),由于这些犯罪者讨厌及恨恶神,加上他们所犯的罪,所以才遭神的厌恶(出20:5;申7:10;诗18:40;69:4;箴29:10)。 恨恶人的恶 正义的愤慨 在旧约里很少论及神恨恶恶人,却常常提到因他们的恶而忿怒。我们不应视神的忿怒如同人不受控制的烈怒。神向恶人显出衪的怒气,乃是衪正义的愤慨而已。 旧约的词汇 于旧约内有几个字眼是用来描述神的怒气的: 第一个字眼,其原意就是「喷出」to snort,以这词汇来形容神的怒气,十分图象化。有一百八十次的名词是与神的怒气有关的。经文可参考出埃及记32:10至11,士师记2:14,耶利米书10:24及诗篇30:5。 第二及第三个字眼(charah and yacham),根据其希伯来文的字根,乃是与「热力」有关。可见神所发的怒气是烈怒,经文可参考诗篇106:40及耶利米书4:4。 新约的词汇 罗马书及歌罗西书分别说:犯罪者是与神为敌的(罗8:7;西1:21)。雅各亦清楚明说:「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4:4) 虽然贪爱世界者,就是与神为敌,但神爱世上所有的人,包括犯罪得罪衪的人,并且借着衪的儿子耶稣基督成为罪人的挽回祭(罗5:8至10),以实际行动来证明衪是深爱衪的仇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