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犹太人的罪(罗2:1至3:8)

1)「仔细查看」 “Eye”  iEXP 查经法 为何使徒保罗要指出犹太人的毛病呢(罗2:1至24)? 割礼有什么真正的意义呢(罗2:25至29)? 为什么保罗要在此提及「神的信」及「神是真实的」呢(罗3:3至4)? 2)「小心解释」“Expound” (E)  iEXP 查经法 神义的揭示(罗1至8章) *福音的真义(罗1:1至17) *外邦人的罪(罗1:18至32) *犹太人的罪(罗2:1至3:8) 1) 论断的罪(罗2:1至16) 论断的事实(罗2:1) 在指出外邦人的罪行后,保罗便接着指出犹太人的问题。 「无可推诿」 17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神夸口; (罗2:17) 25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礼固然于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礼就算不得割礼。 (罗2:25) 28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 (罗2:28) 参照以上几节经文,这里的「你」,乃是是指犹太人(参罗2:17;2:25,28)。犹太人定外邦人的罪,指他们弃绝真神。可是,犹太人也同样犯相似的罪行,也是没有借口来推卸责任的。 「论断」(原文编号2919) 英文圣经译作「宣判」 pass judgment (NIV)。同一字眼在中文圣经译作「刑罚」(可12:40)、「受刑」(路23:40)、「审判」(约9:39)及「判断」(罗11:33)。在原文分别有以下的意思: 判决或判决的行动。

3外邦人的罪(罗1:18至32)

1)「仔细查看」 “Eye”  iEXP 查经法 神岂不是满有慈爱吗?为什么祂会显出忿怒来呢(罗1:18)? 何谓「神的永能和神性」(罗1:20)? 为什么保罗要把这些罪行列举出来呢(罗1:21至32)? 2)「小心解释」“Expound” (E)  iEXP 查经法 神义的揭示(罗1至8章) *福音的真义(罗1:1至1:17) 外邦人的罪(罗1:18至32) 18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19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 20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21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 22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 23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 24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25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26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 27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28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29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 30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 31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

12信徒的罪

罪人认罪悔改归向基督后,便成为神的儿女,信主后应否仍守律法呢? 谁是基督徒的仇敌呢? 信徒犯罪后有什么损失? 经常犯罪没有悔意的基督徒有什么恶果呢? 1) 信徒的标准 不合圣经的讲法 「错误完全」的学说 False Perfectionism 这派人士认为基督徒不会再犯罪,因为他们已脱离了犯罪的律。另一种变易的讲法认为信徒的罪性并没有根绝,乃是指他们可在某段时间内完全不犯罪。 这些均是违背真理的见解,因为这均不是源自圣经的理论。圣经所谈及的「完全」,乃是指到信徒的「成熟」及「成长」等。真正的完全唯有待信徒在复活后,得着荣耀的身体才可实现。 「反律法派」的学说 Antinomianism 他们认为基督徒不应再受着律法的捆绑,这种讲法可导致放纵情欲。有人以这为基督徒自由的别名,如此作是绝对不合宜的。 基督徒应彼此担当别人的重担,活出「基督的律法」来(加6:2)。可见人家强说信徒不应守律法的讲法,是违背圣经一贯的教导。不错,人不靠遵守律法来得救,但没有人可把神的律法删除,以自己的见解或标准来取替神话语的权威。 合乎圣经的讲法 神既是圣洁的,属神的儿女应行在光明中,以真理的教导及指标,尽量活出主的圣洁来,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 2) 信徒的仇敌 世界 撒但为世界的头目及控制力量的源头,牠借着假冒来迷惑众人。魔鬼利用多种方法叫信徒软弱跌倒,其中也使用一些黑白不分、模糊不清的东西来对付人,叫人难以面对及回应。 肉体 概念 肉体乃是潜藏于人心中的罪恶之律。有学者视罪性与肉体为同一样的东西。圣经说,肉体有其工作(加5:19),以欲念为特色(加5:24;约壹2:16),可把信徒捆绑(罗7:25),在它里面一无是处(罗7:18);借着与基督联合,于主所赐的新生命里显出肉体的衰坏及无用。 控制 靠着确信旧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架的真理,让主耶稣在信徒心中居首位,使肉体不可为首。得胜的秘诀不是根绝肉体,乃是顺着圣灵而行(加5:16)。 魔鬼 已定的计谋

11个人的罪

罪恶有没有轻重之分? 世人所犯的一切罪,是否故意的呢? 神视什么为不可赦免的罪呢?请举例说明之。 1) 源自圣经的教训 保罗于罗马书第三章内清楚指出世人皆犯了罪(3:9至18)。世人的言行均达不到神的标准,因此被神定罪。 约翰壹书第一章告诉我们,世人都是说谎的(1:6);雅各书则告诉我们人皆是存偏心待人的(2:4);保罗于哥林多前书第三章里,让我们知道何谓属肉体(3:1至4);于加拉太书内则告知信徒各项的罪行(5:19至21)。 2) 个人罪恶的特征 普及性 除了婴孩外,所有人皆犯了罪,我们于许多事上都有过失,这是雅各清楚指出的(3:2)。保罗也指出犹太人及外邦人均是罪人,犯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 明显性 世人犯罪的实况是非常明显的,在人的言行举止里皆可发现人的罪行,得罪神,也得罪人,叫神极其不喜悦。 其类别 不合圣经的类别 罗马天主教把罪分为两大类: 「轻微的罪」 Venial Sin,意即小罪,所以犯罪者很容易就可被赦免其罪,即使不前往办告解也是可以的。 「致命的罪」 Mortal Sin,意即是大罪,乃是致命的,犯罪者要进行「忏悔礼」Sacrament of Penance才可把它除掉。这是完全没有圣经根据的。天主教徒借着不断的念经、自行刑罚、禁食、朝圣及向神父作「告解」,视这为忏悔的方法。 合乎圣经的类别 轻重之分 彼拉多把主耶稣交给罗马兵丁责打及欺凌(约19:1至3),以残暴的手法来对待神的儿子,这实在是罪大恶极,但与该亚法对比,主耶稣却视该亚法,把神的儿子交给外邦人彼拉多,所犯的罪更大(约19:11)。 是否故意 故意犯罪

10罪的归算

亚当夏娃犯罪对其后人有什么影响呢? 若人要为到始祖的罪过负责,你认为合理吗? 1) 神学定义 英文「归算」 Imputation的字眼,源自拉丁文 Imputare,可解作「计算」 to reckon或「归在某人的帐目上」 to charge to one’s account。神学家把它应用在罪恶的观念上。有关这个真理的主要经文为罗马书5:12,论到罪乃是由亚当进入世界,但神学对这处的经文,均有不同的见解。 2) 不同学派 伯拉纠派 Pelagian Theory 始创人为英国僧人伯拉纠Pelagius,于主后409年倡导这学说。其学说乃是这样:亚当的罪只祸害自己,却没有影响其子孙,把罪遗传给他们。罪是属个人的,意即自己犯的恶才属罪恶,并且人是可借着遵守律法而得救的。死亡乃是人生极限的终结,这与罪恶无关。这种学说于主后418年在迦太基会议里被裁定为异端,随后被「苏仙尼派」Socinianism及「单神论」,即「神位一体论」Unitarianism所接受。 亚米纽论Arminian Theory 亚米纽Arminius是荷兰的神学家(主后1560至1609年),他认为罪乃是世人于世上所遭不幸的事,这完全与亚当所犯的罪没有关系;故此,有人称之为半伯拉纠论。希腊东正教、循道宗及接受亚米纽主张的教会乃是接受这种学说的教派。 半遗传论 Mediate Imputation Theory 这种学说由法国修模大学Saumur神学教授巴斯Placeus提倡,而这论理却在主后1644年于法国砂兰吞Charenton之改革教会大会内被判为异端。巴斯认为人是分为三个部分的:灵、魂、体。他相信神在人类出生时,每次创造个别的灵;故此,人的灵是洁净的,没有丝毫的沾污,后来才被肉体所败坏。基本来说,人是没有原罪的,却只有败坏的肉身,这就算为神咒诅亚当子孙的「原罪」,因此有人称之为「间接归罪论」。简单来说,魂、灵与肉身结合时,三者才被圈在罪里。 直接遗传论 Realistic View 这种理论乃由伯拉纠的对头人奥古斯丁所首创,因此有人称之为「奥古斯丁论」Augustine View。他的理论为大多数改革家所接受。浸信会神学家史特朗A. H.

9罪的遗传

你认为人有原罪吗? 什么是原罪? 你认为人是完全败坏的么? 1) 神学的定义 某些神学家称之为「遗传的罪恶」 Inherited Sin,意即人的罪恶状态 Sinful State 是从父母及先祖而来,其源头可追溯自始祖亚当及夏娃。 有些 学者称之为「罪性」Sin Nature,其焦点放在罪恶的身上,意即它把全人类的本质败坏。罪的本质与罪的果子皆有不同之处,前者是其根源,后者却是其实际的犯罪行为。 有人称这为「原罪」Original Sin,他们持这种见解,是基于亚当最先犯罪,败坏其生命,借着生命的传递,把败坏的本性传送给全人类。 2) 圣经的支持 保罗称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心中所喜好的去行者为「可怒之子」(弗2:3),招惹神的忿怒。大卫在诗篇五十一篇内,提到他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母腹内的时候已有了罪。可见罪恶不是源自后天,乃是源自先天的。 圣经多处论到全人类皆是败坏及不洁的,被其罪恶的本质所污染。其中可分为三点: 世人的心思已被败坏(林后4:4;罗1:28;弗4:18)。 由于世人的罪性,使他们的情感也出现问题(罗1:21;1:24;1:26;多1:15)。 由于被罪恶所捆绑,世人被迫站在一个与神对立的地位上(罗6:20;7:20)。 3) 相关的真理 完全的败坏 基本的定义 「完全的败坏」 Total Depravity,意即人的天性是完全败坏的。「邪僻」(原文编号96) adokimos,其原意是「经不起测试」 not standing the test(罗1:28)。借此让我们明白何谓「完全败坏」,意即人通不过讨神喜悦的测试,说明他在神面前是一无是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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