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奉獻給神作活祭與之前十一章的內容有甚麼關係呢(羅12:1至2)? 為甚麼勸導基督徒要服從掌權者呢(羅13:1至7)? 愛的精髓是甚麼呢(羅13:8至14)? 神義的揭示(羅1至8章) 神義的辯證(羅9至11章) 神義的應用(羅12至16章) 在一至八章內,保羅向讀者揭示了神是義者,通過介紹福音的真理,表明祂是義者,接著的三章聖經內,使徒從歷史的角度,以揀選以色列家、救恩轉向外邦人及在末後的日子以色列人會全家歸主為實例,辯證神的作為是正確的,祂是宇宙萬物的義者。 在最後的一大段裡,神的僕人向收信者表明,既已蒙恩及稱義,應通過行事為人,彰顯神的義行來。十二至十六章是真理實踐的篇幅。 聖徒的責任(羅12至13章) 1) 個人的奉獻(羅12:1至2) 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12:1至2) 獻上為活祭(羅12:1) 把身體奉獻(羅12:1) 使徒保羅以圖像化的說話來帶出奉獻的真理。「將身體獻上」,這絕對不是指信徒只把肉身奉獻便可以了,乃是指全人的呈獻給神。 保羅的善勸(羅12:1) 「勸」(原文編號3870) 含有嚴肅及慎重的勸告、懇求等意思。 「慈悲」(原文編號3628) 是眾數,顯示神的慈悲是眾多及豐富的。使徒不以強權來迫信徒,乃以神諸般豐富的慈悲勸勉讀者。留意保羅在十二章第一節所用的連接詞是「所以」,這連接詞把頭十一章的經文串連起來,提醒信徒要因為神憐憫世上所有的罪人,為他們設立救恩,稱凡信靠基督的人為義,由罪人變成神的兒女,並且可享有眾多的恩典,因此我們當把自己獻上! 合理的服事(羅12:1) 「理所當然」(原文編號3050),希臘文含有合理、根據理由合邏輯的意思;中文聖經和合本把原文的意思準確的翻譯出來。 奉獻的果效 蒙神悅納(羅12:1) 原文「喜悅」(原文編號2101)含有喜悅或悅納的意思。把自己獻上為活祭,是蒙主悅納的,神樂意接納這種人的獻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