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耶稣上耶路撒冷去的时候,在路上把十二个门徒带到一边,对他们说:
18“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他死罪,
19又交给外邦人,将他戏弄、鞭打、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复活。”
20那时,西庇太儿子的母亲同她两个儿子上前来拜耶稣,求他一件事。
21耶稣说:“你要什么呢?”她说:“愿你叫我这两个儿子在你国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
22耶稣回答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他们说:“我们能。”
23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们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我父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
24那十个门徒听见,就恼怒他们弟兄二人。
25耶稣叫了他们来,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
26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
27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
28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太20:17至28)
1)「仔细查看」 “E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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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庇太的两位儿子是谁(太20:20)?
2为何这位母亲要为两名儿子前来请求主耶稣呢(太20:20)?
3坐在主耶稣左右两边有什么属灵的含意呢(太20:21)?
2)「小心解释」“Expound”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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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启示(太20:17至19;可10:32至34;路18:31至34)
时间
现今主耶稣朝向耶路撒冷,快将走上十字架的不归路(太20:17)。
地点
主耶稣完结祂在加利利省的事奉,便横渡约但河,前往位于河东的比利亚。
背景
在新约圣经内,不论是明示或暗示,皆指出犹太人与撒玛利亚是彼此敌视的。假若位于加利利的犹太人要南下的话,为了避免沾污自己,便会避免路经撒玛利亚省。主耶稣过河后,从北向南走,然后再渡河,由耶利哥前往耶路撒冷。
次数
在马太福音内,主耶稣先后多次论及祂自己的被捕、钉死及复活,而这次乃是第三次(太16:21;17:22)。
内容
在三次启示里,关乎主耶稣的受难,第三次是更直接及仔细的。在此首次论到钉十架的刑罚。此外,这次的行刑是官方性的,也是与外邦人有关的。再者,主耶稣必被人家戏弄、鞭打及钉在十架上(太20:19),在前两次是没有提及的。
基督被请求(太20:20至28;可10:35至45)
被请求的问题
请求的群体
参照马可福音的记载,雅各及约翰是亲自发出这问题的;换言之,不是他们两人的母亲代他们提出的(可10:35)。究竟两者是不是矛盾呢?以下有几种不同的解释:
代表发言
有学者根据古巴勒斯坦人的习惯,借助德高望重者或调解人来替自己说话。昔日的文化与今日的有别,人家说话时是比较间接的。换言之,雅各及约翰借助母亲的言语,发出这叫人感到尴尬的问题。可是,马可福音明说两人亲自发问,这种解释实在有欠完备。
一同发问
或许母亲及儿子是在同一时间内,一起发问这个问题的。
私下发问
亦有可能,经过讨论后,他们各自在私下向主耶稣提出这个问题。
先后次序
经过商议后,也许母亲先来发问,接着雅各及约翰便起来寻根究底。
请求的原因
背景
在政治层面上,左右是仅次领导人权力的位置。
推考
先前主耶稣应许门徒,必能坐着十二个宝座上来审判以色列(太19:28),也许雅各及约翰的母亲亦有所听闻。现今,儿子们为到主耶稣有所舍弃,身为人母的便很想知道他们日后将会得到的待遇(太20:21)。
主耶稣的回应
受苦的杯
这个的杯,参照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便知道这是指祂的受苦及受难而言的(太26:42)。深信雅各及约翰是无法明白主耶稣的意思,因为他们的老师事前是从来没有解释过这杯之含意。主耶稣清楚表明,祂自己要喝这受苦的杯,而雅各及约翰也绝不会例外的(太26:22,23)。换言之,为主受苦是必然的事,雅各及约翰也不会幸免的。
父的赏赐
至于赏赐的问题,主耶稣清楚的宣告,这决不是由祂决定,乃是由父神所命定的(太20:23)。
有别世俗
外邦君王是高高在上,以权力统治百姓。外邦人的大臣也行使权柄来管治老百姓。可是,耶稣基督却明确地表示,跟随祂的人之处事方式是有别于外邦人的(太20:25,26)。
属主的人
主耶稣直接了当的说,谁愿意为大的,便要作别人的用人。谁愿为首的,就要作人家的仆人。
人的用人
「大」,乃是与其重要性有关的。「用人」,即仆人之意。简言之,凡跟随主耶稣自命举足轻重的人,必须甘心乐意的纾尊降贵,成为人家的仆人。
人的仆人
「首」,意即排行在首位的。「仆人」,其实可翻作奴隶,更显出其地位是极其卑微的。主耶稣提醒属祂的人,自认为首要、杰出的,摇身一变,却成了人家的奴隶。如此的属灵定律,实在与世俗的见解有很大的差距。
主的榜样
「赎价」,乃是换取人脱离别人的控制,使人得着自由的价钱。主耶稣能成为门徒的榜样,因为祂是至高的主,但竟为着别人的好处,不但宁愿不受别人的服事,更加是甘愿来服事人。更伟大的是,主竟愿意为人舍弃性命,因而叫人得着自由(太20:28)。
人的自我
雅各及约翰想得到的权柄及地位,与世俗人没有什么的差异,显出跟随主的人,也时常显露自我中心的可怕(太20:20)。
人的无知
深信雅各及约翰根本不明白「杯」的意义,但竟信口开河的回答主耶稣(太20:22)。在此,显出他们的无知及愚昧。
人的恼怒
「恼怒」,即愤慨之意。雅各及约翰自我的心愿,竟叫十个同伴极其生气。如此自私自利及不合理的要求,竟破坏了彼此之间的感情及关系(太20:24)。
两个版本
马太与马可福音的记载是有差距的,但并非不能理解的。究竟是儿子或是母亲发出这条问题?详情可参考上面的解释。
随心所欲
参照马可福音的记载,雅各及约翰实在有点过分,他们期望老师能叫他们随心所欲(可10:35)。
3)「尽心行道」 “Exercis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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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作坏事
不论是谁作主动,雅各及约翰的母亲,实在犯了好心作坏事的毛病(太20:20)。
胡乱的作答
主耶稣向来没有交待「杯」的意义,但雅各及约翰却胡乱的回答。基督徒切勿胡乱向主作出任何承诺,这是我们应该紧记的(太20:22)。
自我的满足
雅各及约翰的要求,其本质是极其自我的。现今在教会圈子内,信徒所要求的敬拜形式、事奉路向及真理见解等,多是以人为本,不少是源自个人喜好的。如此自我满足的基督教,乃是违背主耶稣的教训(太20:23,28)。
属灵的定律
若自视为重要的信徒领袖,要依据耶稣基督所留下的属灵原则来事奉,意即要甘心乐意的作别人的奴仆(太20:28)。
4)「勇敢见证」 “Proclaim” (P)
通过操练真理,信徒必然可经历神。当研经者经历到神及明白真理后,我们便应效法初期教会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见证。通过口传的方式,向未认识耶稣基督的朋友见证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来建立主内信徒。iEXP查经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见证」 “Pro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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