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那时,耶稣对他们说:“今夜,你们为我的缘故都要跌倒。因为经上记着说: ‘我要击打牧人, 羊就分散了。’
32但我复活以后,要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
33彼得说:“众人虽然为你的缘故跌倒,我却永不跌倒。”
34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夜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
35彼得说:“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众门徒都是这样说。
36耶稣同门徒来到一个地方,名叫客西马尼,就对他们说:“你们坐在这里,等我到那边去祷告。”
37于是带着彼得和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同去,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
38便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你们在这里等候,和我一同警醒。”
39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40来到门徒那里,见他们睡着了,就对彼得说:“怎么样,你们不能同我警醒片时吗?
41总要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
42第二次又去祷告说:“我父啊,这杯若不能离开我,必要我喝,就愿你的意旨成全。”
43又来见他们睡着了,因为他们的眼睛困倦。
44耶稣又离开他们去了。第三次祷告,说的话还是与先前一样。
45于是来到门徒那里,对他们说:“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吧?时候到了,人子被卖在罪人手里了。
46起来,我们走吧!看哪,卖我的人近了!”
47说话之间,那十二个门徒里的犹大来了,并有许多人带着刀棒,从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那里与他同来。
48那卖耶稣的给了他们一个暗号,说:“我与谁亲嘴,谁就是他。你们可以拿住他。”
49犹大随即到耶稣跟前说:“请拉比安。”就与他亲嘴。
50耶稣对他说:“朋友,你来要做的事,就做吧!”于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稣。
51有跟随耶稣的一个人,伸手拔出刀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个耳朵。
52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53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吗?
54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
55当时,耶稣对众人说:“你们带着刀棒出来拿我,如同拿强盗吗?我天天坐在殿里教训人,你们并没有拿我。
56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先知书上的话。”当下,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
57拿耶稣的人把他带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去,文士和长老已经在那里聚会。
58彼得远远地跟着耶稣,直到大祭司的院子,进到里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这事到底怎样。
59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假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他。
60虽有好些人来作假见证,总得不着实据。末后,有两个人前来,说:
61“这个人曾说:‘我能拆毁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 ”
62大祭司就站起来,对耶稣说:“你什么都不回答吗?这些人作见证告你的是什么呢?”
63耶稣却不言语。大祭司对他说:“我指着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
64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65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他说了僭妄的话!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这僭妄的话,现在你们都听见了。
66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回答说:“他是该死的。”
67他们就吐唾沫在他脸上,用拳头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说:
68“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
69彼得在外面院子里坐着,有一个使女前来说:“你素来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稣一伙的。”
70彼得在众人面前却不承认,说:“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71既出去,到了门口,又有一个使女看见他,就对那里的人说:“这个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稣一伙的。”
72彼得又不承认,并且起誓说:“我不认得那个人!”
73过了不多的时候,旁边站着的人前来对彼得说:“你真是他们一党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来了。”
74彼得就发咒起誓地说:“我不认得那个人!”立时,鸡就叫了。
75彼得想起耶稣所说的话:“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他就出去痛哭。 (太26:31至75)
1)「仔细查看」 “Eye”
iEXP 查经法
1主耶稣论到的「杯」,究竟是指什么呢(太26:39,42)?
2十二营天使数目有多少呢(太26:53)?
2)「小心解释」“Expound” (E)
iEXP 查经法
耶稣基督的预告(太26:31至35;可14:27至31;路22:31至38;约13:37至38)
主引述旧约
主耶稣引述撒迦利亚书十三章七节的话,指出门徒必因祂的缘故跌倒。「跌倒」,其字面的意思是设下陷阱、网罗、或绊脚之物。意思就是说,所有门徒将会遗弃基督,并且视祂为效忠祂的障碍物。当这位牧人(主耶稣)被击打时,门徒便会随即离祂而去(太26:31)。
主嘱咐门徒
主耶稣清楚表明,祂不单要经历死亡,并且必能战胜死亡的权势。当祂复活后,要在门徒以先到加利利那里去(太26:32)。
门徒的反应
彼得的反应
彼得率先作出回应,表示众人或许会因主跌倒,但自己却不会如此(太26:33)。在此,再次让我们看见彼得率直及自信的性格。听见如此的回答,主耶稣不但没有称许,更指出今夜鸡叫以先,彼得必会三次否认祂。接着,彼得更宣称即或要死,也不会否认主(太26:34)。
门徒的反应
听见彼得激昂的回应,其余门徒也相继跟风,表示他们是不会背弃主的(太26:35)。
基督在园里祷告(太26:36至46;可14:32至42;路22:39至46;约18:1)
祷告的时间
某圣经学者推算,主耶稣及门徒大概是在晚上十时至十一时左右抵达客西马尼园的。
祷告的地方
客西马尼,意即油榨之地,因为那里布满了橄榄树及油榨。
祷告的意义
这里的「祷告」,不是平常的祈求或代表,而是用来形容专门向神祷告的字眼。
祷告的伙伴
主耶稣带同彼得、雅各及约翰前往客西马尼园那里去,然后独自一人祷告(太26:37)。
祷告的心情
马太交待到主耶稣在祷告前的心情是极其恶劣的。主不但「忧愁」及「难过」,甚至伤痛到一地步,更是「几乎要死」(太26:37,38)。
祷告的重点
旧约的用语
杯不单是受苦及死亡,并且在旧约里通常是指神的忿怒。
学者的见解
究竟这里的杯有何意思,最常见有以下几种的解释:
死在十架上;
在十架前的早死;
犯罪;
与父的分隔,即灵性的死亡。耶稣基督在十架上成为全人类的罪之承担者;故此,杯乃是指神的忿怒临到祂的身上,使祂惨痛的与神分隔开。第四种解释应是最合理的。
祷告的次数
第一次祷告
要求门徒守候
在祷告前,主耶稣叮嘱三位爱徒要在那里等候,并且与祂一同儆醒。这个词汇可用来形容守门人或守门的奴仆。
求父把杯挪开
主耶稣俯伏在地,恳切求父神若是可以的话,就把这杯挪开(太26:39)。
祷告后的发现
祷告过后,主耶稣发现三位门徒竟然进入了梦乡。为这缘故,便以质询的口吻来追问彼得,了解他们不能与祂一同儆醒片时的原因;并且再次提醒他们必须儆醒,免得入了迷惑(试探)。主耶稣明白他们的心灵是愿意儆醒守候的;可是,却敌不过肉身的软弱(太26:40至41)。
第二次祷告
主祷告的方向
主耶稣深知祂必须喝这苦杯,叫父神的旨意得以成就(太26:42)。
祷告后的发现
祷告过后,主再次看见门徒被肉体软弱所胜,三位门徒仍是睡眼惺忪(太26:43)。
第三次祷告
第三次祷告的内容,大致与上两次相同。接着,便向门徒问道:「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么?」最后,更表示时候已经到了,因为出卖祂的人已经在场了(太26:45至46)。
基督被犹大出卖(太26:47至56;可14:43至52;路22:47至53;约18:2至12上)
卖主的时间
有学者推算说,假若逾越节筵席是在晚上六时左右开始,而我们容许大约有三小时在楼房上的讲论,往客西马尼的路程占半小时,在园里有一小时的祷告,那么出卖主的事情便是约在十时半发生的。
犹大的同党
出卖主的犹大带同宗教领袖及许多携同武器的人前来,目的是要拘捕自己的恩师(太26:47)。在捉拿主的群众中,有祭司长(路22:52)、守殿官(路22:52)〈圣殿的警察长〉、长老(路22:52)、千夫长(约18:12)〈罗马兵丁的首领〉、一队兵(约18:3)〈罗马一队军兵有六百人〉及法利赛人的差役(约18:3,12)。捉拿一个手无寸铁,也没有暴力倾向的主耶稣,是否需小题大做?其实在这行动中,反映犹太人宗教领袖及罗马人志在必得,要把主耶稣捉拿及处决。由此看见世人坚决拒绝主的程度。
卖主的记号
亲嘴乃是家人、密友、师生显出特别感情的记号;可是,犹大竟以如此亲密的行动来出卖其老师。从经文里,我们看见犹大早已与图谋恶计的人商议好,他会以亲嘴来指出谁是他们想辑拿的人(太26:48)。
基督的回应
主的称呼
主耶稣没有使用到人家惯常用来称呼朋友的词汇,而却以「同志」或「同伴」来取代之。如此的操词,为要显示他们两人先前的关系,但却没有感情在其中。
甘愿被捕
主耶稣容让犹大下毒手,于是其同党便前来把祂拘捕了(太26:50)。
主的医治
彼得起来反抗,竟把大祭司的仆人马勒古的右耳砍掉,主却治好这人的刀伤,免得彼得惹上官非(路22:51)。
主的劝告
在这危急、千钧一发的时候,主命令门徒收刀入鞘,任由人捉拿祂,因为这绝对不是动武便可解决事情的时刻(太26:51至52)。
父的旨意
通常来说,一营有六千名兵士。如果不是父神的旨意,神可差派十二营天使来搭救祂自已的儿子(太26:53)。
应验圣经
主宣称这事必然成就,因为在旧约里早已预言了(太26:54,56;可14:49;参考以赛亚53:7至9)。从主的请求中,让门徒自由的离去,看见祂对门徒的爱护(约18:8至9)。「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18:11)表明主已坚决走上十字架牺牲的道路。主向群众宣告,昔日他们不捉拿祂,要等待现今的机会,这正是黑暗掌权的时间(路22:53)。若不是父神容许(约19:11),主耶稣绝对不会落在外邦人的手中。
彼得的反应
路加福音告诉我们,出刀伤人的是彼得(路22:51)。
门徒的逃遁
目睹恩师被人生擒,门徒便往四处逃遁了(太26:56)。
主耶稣接受审讯
受审的次数
主耶稣先后经历六次的审讯。按性质而论,头三次是宗教性的,而最后的三次是民事的审讯(约18:12至14;太26:57至68;太27:1至2;约18:28至38;路23:6至12;约18:39至19:16)。
受审的地点
背景
在耶撒冷的公会,乃是由七十位祭司长、长老、文士及一位大祭司组成,人数合共有七十一人。他们选用单数的人数,为要避免在投票时出现同票的情况。
公会
主耶稣被带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接受审讯前,已先被前大祭司亚拿审问(约18:12至14)。亚那乃是该亚法的岳父。或许如此延迟的策略,乃是为要让该亚法有时间迅速的齐集公会成员在一起。
受审的时间
三次宗教的审讯,大概是在晚上十时半至早上六时进行的。
受审的目的
犹太传统
在犹太人的司法制度里,有美好严格盘问证人的程序,借此了解其见证的真伪。假若见证人的口供是彼此矛盾的话,便可宣告指控主耶稣的个案是伪造的。在犹太法例里,如果是涉及国家的案件,作假见证的人是要被处死的。虽然罗马政府没有把处决作假见证的人之生杀权交给公会,但公会最低限度也应惩治他们,但他们却没有如此作。由此可见,公会成员是存着偏见来审判的。
处决基督
由于犹太人没有处决犯人的权柄;因此,他们必须把主耶稣交给罗马人来继续审讯。马太清楚表示,祭司长及全公会齐集一起的目的,乃是要以假见证来指控基督,为要把祂处死(太26:59)。
受审的过程
作假见证来陷害主
虽然有许多人起来作假见证,但没有一个能经得起任何的测试(太26:30)。
两个见证人的指控
最终,有两个人起来指控主耶稣,诬告祂要拆毁神的殿,并且三日内又建造起来。其实主耶稣指圣殿是自己的身体,并且死后三天必会复活而已(约2:19);但这两个见证人却存心把祂的话扭曲。值得留意的是,他们两人也无法同意对方所作的假证供(可14:59)。
大祭司起来质询主
听见两个见证人的谬论后,大祭司便质询主耶稣,要求祂作出回应;可是,基督却默然不语(太26:62)。接着,便要求主耶稣起誓来回答,究竟祂是不是神的儿子弥赛亚(太26:63)。
耶稣基督起来说话
从主耶稣的回答里,祂肯定大祭司的假设是对的。不但如此,更宣称当日子到的时候,祂必以审判者的姿态出现(但7:31)。
大祭司教唆众人
撕裂衣服是人家表示哀悼或悔改之意;在此,人应听见亵渎主的圣名才如此作。可是,大祭司不顾一切的要定主的罪;除非主提及神圣希伯来神的名字,或使人敬拜偶像,并侮辱神的尊严;否则,祂是没有亵渎神的。主耶稣把自己与神联在一起或许会被认为是犯罪,但大祭司最少要先来证明这是虚假的。大祭司没有权来独自判决,他必须得着议会投票来支持。大祭司一口咬定主耶稣说了僭妄的话(亵渎的话);那么,理应是要把祂处死的(利24:16)。在大祭司教唆之下,公会成员一致同意把主耶稣处决(太26:66)。
公会恶待主耶稣
在大声叫好之余,出席聆讯的成员更是以各种的方法来凌辱主耶稣(太26:67至68)。如此的行为,乃是为犹太法律所禁止的。
彼得跟随主
彼得被人指控远远的跟随主(太26:58),但这不是他的错。他的错是跟随,因为主要他避开才是!主耶稣早已警告彼得将会否认祂,并且主耶稣也有引用撒迦利亚13:7的话:「我要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了。」最后,主耶稣清楚命令门徒不要跟随:「让这些人去罢」(约18:8至9)。如果彼得听从及遵守,他便不会如此丢脸的叫主失望了。
彼得否认主
有学者认为彼得否认主的事故在福音书内皆有不同的描述;故此,推断彼得曾分别在两个场合里三次的不认主,意即合共有六次。按个人的见解,彼得只有三次的否认主。
第三次的机会
主耶稣先后有三次带同彼得、雅各及约翰出外(太17:1;路8:49),这里的是第三次机会(太26:37)。
基督保持缄默
主耶稣被人指控时保持缄默,如此应验了以赛亚53:7的话。
3)「尽心行道」“Exercise” (X)
iEXP 查经法
儆醒的操练
操练儆醒绝不容易,因为心灵是十分愿意的,但肉体的软弱却常常叫我们失败而回(太26:41)。
可耻的犹大
跟随基督多年,犹大竟使用叫人咋舌的手段来出卖其恩师。求主怜悯,叫我们切勿作出如此忘恩负义卖主卖友的行动(太26:15,49)。
4)「勇敢见证」 “Proclaim” (P)
通过操练真理,信徒必然可经历神。当研经者经历到神及明白真理后,我们便应效法初期教会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见证。通过口传的方式,向未认识耶稣基督的朋友见证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来建立主内信徒。iEXP查经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见证」 “Proclaim”。
iEXP 查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