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当时,有几个文士和法利赛人对耶稣说:“夫子,我们愿意你显个神迹给我们看。”
39耶稣回答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神迹,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
40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
41当审判的时候,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尼尼微人听了约拿所传的,就悔改了;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约拿更大。
42当审判的时候,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她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
43污鬼离了人身,就在无水之地过来过去,寻求安歇之处,却寻不着。
44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到了,就看见里面空闲,打扫干净,修饰好了,
45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鬼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这邪恶的世代也要如此。”
46耶稣还对众人说话的时候,不料,他母亲和他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他说话。
47有人告诉他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你说话。”
48他却回答那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
49就伸手指着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
50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 (太12:38至50)
1)「仔细查看」 “Eye”
iEXP 查经法
1为什么文士和法利赛人前来请求主耶稣施行神迹呢(太12:38)?
2约拿果真在鱼腹内三日三夜吗(太12:40)?
3南方的女王是那里的女王呢(太12:42)?
4为何尼尼微人及南方的女王有资格来定罪呢(太12:41,42)?
2)「小心解释」“Expound” (E)
iEXP 查经法
主耶稣论神迹(太12:38至45;路11:24至26,29至32)
宗教领袖的请求
请求的时间
原文圣经一开始就是说,「然后他们回答他」,表明法利赛人及文士是继续这场争论的。换言之,这群宗教人士不肯罢休,务要与主耶稣争持到底。
神迹的意思
在这场舌剑唇枪中,法利赛人及文士要求主耶稣施行神迹(太12:38)。「神迹」(原文编号4592σημεῖον semeion /say·mi·on),在新约圣经内分别被译作预兆、普通或超自然的预兆等。在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节的「预兆」,乃是有特殊意义的事件。
背后的用意
这批犹太宗教领袖不单是要来看看神迹而已,因为主耶稣已多次施行过神迹了。在旧约圣经及两约中间文献的亮光中,我们知道预兆乃是很快或即时应验神奇的征兆,借此印证预言的真确性。犹太人不是要求看神迹,因为他们已声言主耶稣赶鬼的能力是出自邪灵的。现今要求看预兆,为要主耶稣澄清他们心中的疑团,了解祂真正的身份。
耶稣基督的回应
责备的说话
「淫乱」(原文编号3428μοιχαλίς moichalis /moy·khal·is),可以解作不忠或淫乱之意。主耶稣以毫不避讳的态度,指出那时犹太人不再效忠原先的信仰。换言之,这是犯属灵奸淫的表现。
唯一的预兆
旧约的神迹
主耶稣引用约拿被大鱼吞在腹中三日三夜的神迹,表明这是历史的事实,而绝对不是天荒夜谈之说。「大鱼」(原文编号2785κῆτος ketos /kay·tos),英文译本分别把它翻译作大鱼、海怪及鲸鱼等。有学者指出,也许这条大鱼是掠香鲸,因为曾有这种哺乳类动物吞了十五呎长鲨鱼的先例。此外,也有别的学者认为这是鲸鲨,因为曾有些被吞食的人,被发现时仍在鱼腹内活着的。
神迹的意义
预表的成分
约拿被大鱼吞在肚腹里的事实,含有预表性的意义,意即旧约内的人物或事件是基督个人及其工作之预示。
有关的时间
究竟三日三夜是不是现今的七十二小时呢?现今学者仍未能达成共识。假若传统受苦周的计算是对的话,那么主耶稣是在星期五钉十架,然后是于星期日复活的话,祂的尸体便只留在墓穴内有三十六小时左右而已。故此,有学者认为主耶稣是在星期三钉十架的,因为唯有这样才能满足三日三夜的要求。在犹太人的他勒目内,视一天任何部分的时间为整体的一天,这也是拉比的思想。换言之,在犹太人的习俗里,三日三夜可以是三天不同时段的组合,不一定是现今的七十二小时。
预表的目的
其实是否足三日三夜,决不是这处的重点。主耶稣要强调的是,祂决不会在犹太人面前显出预兆。日后,耶稣基督得胜死亡,从死里复活,借这预兆来证明祂是弥赛亚救主(太12:40),并且显出宗教领袖的不是。
将来的审判
尼尼微人的见证
罪大滔天的尼尼微人,听见先知约拿的信息时,这些外邦人便即时披麻蒙灰,向神作出悔改(拿3:5至9)。主耶稣比约拿更大,祂乃是神所差派出来最大的先知(代言人)。听见最大先知的信息,亲眼目睹祂所行的异能,但仍然硬心不肯悔改的话,显出犹太人不思悔改的程度是极其严重的(太12:41)!难怪主耶稣要如此说话,表示在审判时,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些选民的罪了。
士巴女王的见证
借着在农产品方面的丰收,加上处身于经商的路线上,叫示巴人享有大量的财富。士巴女王是外邦异教徒,竟千里迢迢的来到所罗门处,为要从他身上得知神的智慧(王上10:1至13)。不错,所罗门王是当时最伟大的智者;可是,主耶稣的智慧远远超过他的智慧。以色列人得天独厚,可以听见耶稣基督所传讲的恩言;可惜的是他们并没有珍惜这些难能可贵的机会。如此错误的决定,便成为审判他们的准则了(太12:42)!
真心的悔改(太12:43至45)
比喻的重点
某圣经学者给这赶鬼的比喻一个标题—「没有內里重生的改革」。
比喻的解释
自从犹太人被掳归回故乡后,他们不再返回敬拜偶像的陋习。「房子」虽然被洁净,但却仍是「空」的。正如在比喻里,论到污鬼离开房子后,带同七个比自己更凶恶的鬼再次返回故居。结果,后来的情况比先前的情况更糟糕。犹太人以自己的智慧来解释律法,并且单靠个人的力量来遵守人为的规条,误以为这样可叫他们得救。没有尝过神超自然的重生,而只有人努力地改革自己,这是没有丝毫益处的。
主耶稣论亲属(太12:46至50;可3:31至35)
基督的亲属
正当主耶稣在讲话教训人之际,祂的母亲及兄弟前来找祂(太12:46)。大有可能那时主耶稣的养父已离开人世;故此,在主耶稣出来传道时,已再没有提及他。主耶稣为约瑟及马利亚的长子,并且在福音书内还记载祂有好几位弟弟及妹妹。
个人的关系
不是弃绝家人
主耶稣这样说话,绝没有轻视之意。可以肯定的是,主深爱他们,过于其家人对祂所付出的爱(太12:48)。
属灵上的关系
在跟随主耶稣的门徒中,有男有女,因信靠祂而与祂建立了属灵方面的关系(太12:49)。主耶稣所看重的,决不是表面或血统上的关系,而是聚焦在灵性或信仰方面的。耶稣基督成为神的羔羊,为世人牺牲,乃是神所命定的。换言之,任何遵行神旨意的人,便会接受神所差来的弥赛亚;那么,人便可成为神家的一分儿了(太12:50)。
文士的简介
被掳后的职责
自以色列亡国后,在被掳期间,文士开始钻研律法,以致他们精通其内容。自始,他们的职责就是抄写及教导律法。在主耶稣的时代,文士必须要年满三十岁,并且要有多年研读希伯来圣经及犹太传统的心得。换言之,他们乃是满有权威解释圣经的学者及律法师。
拥有崇高地位
文士是开创会堂敬拜的先锋,某些文士乃是公会的成员。自主后七十年后,文士的地位更被人提升,因为他们成为保存口传律法及传留希伯来圣经之士。为此,文士要求其门徒尊崇及尊重他们,甚至远超过他们对亲生父母的尊敬。
三种主要工作
保存律法;
讲解律法;
施行审判。
南方的女王
南王的女王,即示巴的女王。由于示巴地位于阿拉伯的南部,与以色列地相距有一千二百哩之多,在那时被视为地极(太12:42)。
虚伪的领袖
这群犹太宗教人士视自己为律法及传统的专家,不亚于任何人。可是,他们竟称主耶稣为「夫子」(太12:38)。如此伪善的表现,相信是要借此挖苦主耶稣,因为他们先前断定祂是异端及亵渎者。此外,也许他们是借着阿谀奉承之法,叫祂在没有防避之下失脚。
淫乱的世代
文士及法利赛人乃是以色列国于信仰上的缩影,他们远离神的话语及相交,反而陷在表面、自义及律法主义的宗教中。犹太人的宗教领袖竟陷在如此的光景中,邪恶及淫乱的世代不但显出选民的败坏,更说明他们在信仰上是极其不贞洁的(太12:39)。
3)「尽心行道」“Exercise” (X)
iEXP 查经法
信仰的贞洁
或许在肉体的关系上,不少信徒是保持贞洁的;可是,在信仰上又如何呢(太12:39)?
历史的事实
新派教会及神学家不信神迹奇事,有些视约拿三日三夜在鱼腹里的事件为天荒夜谈(太12:40)。圣经里的历史事实,你相信吗?
最大的忽略
那时,犹太人有机会在自己的家乡里亲眼目睹主耶稣的风采,以第一身来得闻其恩言,并且能成为主施行神迹的目击证人;可是,他们却没有珍惜这些福分,如此冷漠的表现应成为我们现今信徒的鉴戒(12:41至42)。
个人的信仰
得以成为基督徒,不是靠肉体的关系及条例,而是借着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以致能与祂建立个人的关系(太12:49至50)。
4)「勇敢见证」 “Proclaim” (P)
通过操练真理,信徒必然可经历神。当研经者经历到神及明白真理后,我们便应效法初期教会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见证。通过口传的方式,向未认识耶稣基督的朋友见证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来建立主内信徒。iEXP查经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见证」 “Proclaim”。
iEXP 查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