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当下,有人将一个被鬼附着、又瞎又哑的人带到耶稣那里,耶稣就医治他,甚至那哑巴又能说话,又能看见。
23众人都惊奇,说:“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
24但法利赛人听见,就说:“这个人赶鬼,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啊。”
25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就对他们说:“凡一国自相纷争,就成为荒埸;一城一家自相纷争,必站立不住。
26若撒但赶逐撒但,就是自相纷争,他的国怎能站得住呢?
27我若靠着别西卜赶鬼,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着谁呢?这样,他们就要断定你们的是非。
28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
29人怎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财。
30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31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
32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
33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
34毒蛇的种类!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
35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
36我又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
37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 (太12:22至37)
1)「仔细查看」 “Eye”
iEXP 查经法
1这又瞎又哑的人,其身体的残缺与被鬼附有关么(太12:22)?
2「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主耶稣这句话有什么意思呢(太12:28)?
3为何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呢(太12:31至32)?
2)「小心解释」“Expound” (E)
iEXP 查经法
基督的医治(太12:22至24;可3:23至27;路11:17至22)
治病时间
「当下」,据某圣经学者指出,其时间性是极具弹性的;故此,难以断定这段经文是紧贴于前文的。
人的反应
「大卫的子孙」,乃是弥赛亚众多名号之一。亲眼目睹主耶稣治病的群众,不但显得目瞪口呆,更加联想到这位治病的人是与弥赛亚扯上关系的。
被人指控
据犹太人的习俗,他们会处死交鬼或行邪术的人。法利赛人对主耶稣的指控,乃是十分严重的,因为他们断言祂赶鬼的大能是源自鬼王(太12:24),理应把祂处死才是。
基督的辩白(太12:25至37)
基督的论据(太12:25至30)
世人的常理
假若国家、城邑、或家庭自相分争的话,如此的内哄必会导致互相残杀的局面,因而两败具伤。主耶稣使用人间的常理,其论点是十分简单及扼要的,借此驳斥法利赛人恶意的指控(太12:25至26)。
无理的指控
撒但及其邪灵是与神为敌的;因此,靠鬼王赶鬼乃是极其荒谬的指控(太12:25至26)。
反击的问题
即使是法利赛人,也相信赶鬼的人之能力是源自神;那么,他们不应断定主耶稣的的权柄是出自撒但的。故此,主耶稣便反问法利赛人说:「我若靠着别西卜赶鬼,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着谁呢?」(太12:27)借着这反问式的句语,主耶稣指出法利赛人的逻辑推理是很有问题的。
正面的回答
反问完法利赛人后,主耶稣便正面的说:「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太12:28)由于法利赛人断定主耶稣是靠鬼王赶鬼;故此,祂决不能把预告的国度赐给他们。由于基督果真是靠神的灵赶鬼;那么,说明祂把神国赐下的宣告是真确的,并且祂就是这国度的君王。值得留意的是,马太使用「神的国」,而不是惯常使用的「天国」。如此的手笔,为要强化主耶稣是以「神的灵」来赶鬼的。
壮士的比喻
在第二十九节于原文圣经的开始,可以解释作「或以另外的途径看」。对某些犹太人来说,他们期望在弥赛亚时代里撒但被捆绑起来。故此,有学者指「壮士」是用来比喻撒但的。此外,某圣经学者指出这处的比喻,有如强盗冲入城堡时,一定要先把守卫制服方可。如此的讲论,为要说明如果基督能冲入撒但的阵营里,表明祂是大过撒但的。换言之,撒但一定不能把比自己更大的能力交给基督(太12:29)。
无中间路线
在此,主耶稣论到神国与邪恶势力的冲突,在这属灵的争战里,绝对没有中间路线可言。「收聚」乃是神的工作,而「分散」却是撒但的工作。神乃是和平的主宰,而魔鬼却是分争的策动者。虽然神的国是身处在这个纷乱的世界里,但她却具有合一的救赎大能。在这个世界里,人可拣选站在神的一方,或是以祂为对头人。
基督的总结(太12:31至37)
亵渎的罪行
使用连接词
「所以」,把亵渎圣灵与之前的经文连在一起(太12:31)。
亵渎的意思
「亵渎」(原文编号988 βλασφημία blasphemia /blas·fay·me·ah),这个词汇包括其动词、名词及形容词等,于新约圣经内合共出现了五十九次,而它分别译作亵渎、辱骂、责骂、毁谤等。
出现的次数
明显的是,亵渎乃是一种口舌的罪。除了希伯来书的作者外,所有作者均有使用过这个字眼。
学者的见解
罗拔杨格
杨格圣经汇编的作者认为,它含动词可解作「出言伤害」,而其名词则可解作「杀伤性的言语」。并且在其别的著作里,杨格指出「亵渎」在新约圣经是解作「邪恶的说话」。
高史毕尔
在高史毕尔译本内,马太十二章三十一节的「亵渎」是翻作「辱骂的言语」。
原文辞典
在李德及司各脱的原文辞典里,他们把它解释作诽谤、中伤、辱骂的言语。
博特尔斯
出言伤害、破坏名誉、中伤,乃是博特尔斯给这个动词的定义。
亨利马太
亨利马太认为在言语方面反对圣灵,乃是最差劲的罪行。
爱福特尔
爱福特尔相信这种犯罪的行动,乃是在圣灵的出现时,作出故意的对抗,亵渎就是其果子了。
亵渎神的灵
何谓亵渎圣灵的罪?某圣经学者指出,圣灵证明耶稣基督是弥赛亚,但却遭人故意的拒绝,这就是亵渎圣灵了。亲眼目睹主耶稣赶鬼的人,唯一可以接受的解释是,祂就是弥赛亚;可是,人却故意拒绝接受,这就是不可赦免的罪了(太12:31至32)。
审判的基础
通过果树的比喻,主耶稣表明所结的果子,就是用来判别果树好坏的准则(太12:33)。说话乃是人心灵的写照,把内心世界揭示出来。借着人的说话,便可知道人的好歹(太12:34至35)。三十三节至三十五节,这三节经文就是成为审判人的标准了。「闲话」,可以解作不小心或不真实的话(太12:36)。对主耶稣作出胡乱、或不准确的批评及判决,如此的人难免被神审判(太12:37)。
特别的词汇
「当下」,不能确定其事件的时间性,因为其原文是一个极具弹性的连接词(太12:22)。
生动的比喻
主耶稣以「壮士」来比喻作撒但,并且以生动的字眼来描绘,极具动感(太12:29)。
3)「尽心行道」“Exercis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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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比喻
在驳斥法利赛人中,主耶稣懂得怎样善用例子及比喻,乃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小心说话
法利赛人在心里妄下判断,结果显露于言语上(太12:24)。弟兄姐妹,我们切勿轻易用说话来批评人,因为恐怕我们的判决有失准确。
4)「勇敢见证」 “Proclaim” (P)
通过操练真理,信徒必然可经历神。当研经者经历到神及明白真理后,我们便应效法初期教会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见证。通过口传的方式,向未认识耶稣基督的朋友见证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来建立主内信徒。iEXP查经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见证」 “Pro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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