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
2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23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
24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25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
26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27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
28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
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31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
3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33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
34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
35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36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
37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
38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39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41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42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43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44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45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46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
47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
48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太5:21至48)
1)「仔细查看」 “Eye”
iEXP 查经法
1什么是古人的话(太5:21,33)?
2何谓「拉加」与「魔利」(太5:22)?
3主耶稣如此说话,究竟是一种夸张的写作手法或是实际的命令呢(太5:28至29)?
4休书是什么(太5:31)?
5耶稣基督是否禁止其门徒起誓呢(太5:33至36)?
6被人打了右脸,不但不还以颜色,并且连左脸也转过来给人家打,这是什么教训呢(太5:39)?
7人怎能完全呢(太5:48)?
2)「小心解释 」“Expound” (E)
iEXP 查经法
天上的父亲
犹太人指着天、地、耶路撒冷及自己的头颅来起誓,但主耶稣却指出这均是属神或被神所支配的(太5:34至36),因为天是神的座位,地是神的脚凳、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而人的头发变白变黑也不是人可以自决的。
基督的教训
处理怒气(太5:21至26)
古人的见解
传统的讲法
学者称马太福音五章二十一至四十八节为「六对比」(太5:21,27,31,33,38,43),因为这六段均有「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只是我告诉你们」或类似的开始(除了第三十一节外)。某圣经学者指出,马太以这公式化的句语来开始每一段落,其意思是说:「你们是如此领会的」或「你们是如此在字面上领会的」(太5:21)。主耶稣并不是要贬低旧约圣经的教训,乃是要指出人家怎样错误理解其教训而已。
传统的错谬
根据犹太人拉比传统的见解,他们只视杀人为夺取人家生命的行动而已。文士及法利赛人皆是十分自义的,他们认为从来没有杀过任何人,但主耶稣指出神所要求的义,乃是源自内心,并不是表面化及死守律法的。
把真理扭曲
「不可杀人」,溯源自出埃及记二十章十三节,而杀人者死乃是其指定的刑罚(创9:6;民35:30至31)。可是,犹太人的传统是「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首先,犹太人把凶杀者带到法院去,以审判来取代刑罚。此外,在处理凶杀的事情上,犹太人忽视了神圣洁的本质,不但没有顾及到人是以神的形象来造的,亦没有关注到神才是审判者。再者,犹太人传统没有留意到凶杀者其背后的心态及动机。
基督的条例
动怒的意思
主耶稣所论到的「动怒」(原文编号3710),不是基于神被人羞辱而发怒,乃是由于弟兄叫自己感到不快,因而大动肝火。如此的发怒,其本质是自我中心的,并且人让怒气继续存留在心中,不肯饶恕别人。
杀人与怒气
凶杀与怒气是息息相关的,因为凶杀是源自人的怒气。怒气不但驱使人动了恶念,并且叫人付诸行动。主耶稣在此表明,不肯饶恕弟兄的人,不单难免受罚,并且把它与凶杀等同(太5:22)。
不可骂弟兄
「拉加」之意
「拉加」(原文编号4469),乃是源自亚兰文的词汇,意即笨人。不少译本把这个称号音译而已,因为很难寻找到现代完全相等的字眼。这是恶毒的辱骂、嘲笑及中伤,它大概可解作无脑的白痴、没价值的人、愚蠢的傻瓜、无头脑的人、笨蛋等。如此咒骂人的人,心中充满骄傲及轻蔑。
「魔利」之意
「魔利」(原文编号3474),意即愚蠢或钝的。在世俗希腊的文学作品里,这个词汇可用来形容一个顽固及无神的人。
「弟兄」之意
广义
有学者认为这里的弟兄,乃是犹太人惯常的用语,不一定是指主内的信徒而言的。
狭义
某圣经学者断定这是马太惯常的用语,乃是基督徒彼此称呼的名字。
可怕的刑罚
公会的审断
公会乃是由十二支派各选出六个长老,组成七十二个代表的组织。这些长老有权作出审理,并且可施与向犯人投掷石头的刑罚。
教训
门徒熟悉公会拥有生杀的权柄,借此提醒他们绝不可轻忽辱骂弟兄的恶行,因为在神眼中这是大罪(太5:22)。
地狱的永火
背景
由于昔日人家在欣嫩子谷祭祀假神、抛掷垃圾及死尸,并且那里以火烧毁垃圾(王下23:10);故此,犹太人视它为「地狱」的同义词。
教训
由于欣嫩子谷是比喻作地狱,在那里永远的刑罚恶人。主耶稣把咒诅人家的罪与冷血杀人的罪同列,为要说明咒骂弟兄也是大罪,提醒门徒不可掉以轻心(太5:22)。被送往公会接受审讯后,人便被审判,接受地上的裁决及刑罚;而地狱的火则用来比作将来的裁决及刑罚。
与弟兄和解
献祭的比喻
主耶稣用了两个比喻,借此说明门徒要处理自己的怒气。第一个,乃是献祭的比喻(太5:23至24)。第二个,则是司法的比喻(太5:25至26)。在第一个比喻里,与当事人发生过节的是弟兄,而在第二个比喻里,与当事人提出诉讼的是对头人。这里的献祭,也许主耶稣是指着赎罪日的献祭而言的。以色列人不能冲进祭坛的区域,因为唯有祭司才可献祭。献祭者只可把祭牲带到祭司的面前,按手在祭牲的身上,说明认同自己的过犯,然后才把牠交给祭司。祭坛是神圣的地方,如果献祭者未曾处理自己的怒气,就不应献祭。
司法的比喻
在司法的制度下,执法者可把欠债的人扔在监牢中,直至他归还一切的欠款为止(太5:26)。二十三及二十四节聚焦在无辜及有罪的当事人身上,但这里的焦点却只放在有罪的当事人身上(太5:25至26)。罗马法律保障原告可把被告带往法院去,而两者却可事前在庭外商议及和解。如果被告可与原告和好及缴付其欠款,便可避免见审判官了。审判官可判被告有罪,随后他便会被交到衙役的手中,最终便会被扔到监牢去(太5:25)。
严禁奸淫(太5:27至30)
犹太人的理解
「不可奸淫。」(出20:14;利20:10;申5:18)这是十诫之一,但可悲的是,犹太人只能表面化的理解这命令。文士及法利赛人视奸淫为肉身上的罪行,但却没有醒觉到这是源自人心的歪念。主耶稣的意思是说,即使男人没有与妇人在肉身上的接触,但却在思想上动了淫念,这已经是奸淫了。
处理奸淫之法
在犹太人的观念里,右边是更尊贵的。主耶稣以夸张的口吻,表示人如有这奸淫的习惯,便要不惜付上任何代价,即使献上右眼或右手,也是在所不辞。由于奸淫是源自内心的,因为剜掉右眼或砍掉右手并不能解决这种恶习;故此,可以肯定这是夸张法,决不是以字面的意思来理解的(太5:29至30)。
严禁休妻(太5:31至32)
犹太人的传统
「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太5:31)犹太人拉比在演译申命记二十四章一节上有很大的歧见,基本上他们分为两大学派:
撒买派
撒买派认为除了奸淫外,没有人可以离婚。
希路派
至于希路的跟随者则认为,在没有任何特别的事故下男人皆可休妻。拉比向人授予重要的休妻特可证,借此解除婚约。由于错误地解释圣经,有些人因不满妻子在食物里所放的调味品而休妻,也有拉比认为男人可因别的妇人比自己的妻子更美丽而休妻,也有犹太人历史学家约瑟夫是不满其妻子的礼仪而休妻的。
主耶稣的教训
主耶稣清楚表明唯有妻子在与别人行淫之下,丈夫才可与妻子离婚。「淫乱」,即不法的性行为,并且包括了奸淫、沦为妓女、同性恋、与兽淫合等(利20:10至14)。犯如此罪行的人,在旧约时代里是要被治死的。由于为了生计的缘故,那时离婚后的妻子多数会再婚。如果男人不是基于淫乱的缘故而休妻的,便陷其前妻在不义中,因为唯有在奸淫的情况下才可解除婚约。若妻子不是基于奸淫而被休的,她第二任的丈夫也被视为奸淫者,因为在神的眼中她还未正式与其前夫解除婚约(太5:32)。
诚实无伪(太5:33至37)
犹太人的传统
「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犹太人持有以上的观念乃是源自三段的旧约经文,分别是利未记19:12、民30:2及申23:21。
主耶稣的教训
不少人念这处的经文时,认为主耶稣不准人起誓。其实如此的观念是错的,因为神也曾起誓(来6:13至18),基督也曾如此作(太26:63至64)。耶稣基督在此所反对的,乃是轻率的、不敬虔的、或是随便的起誓。在那时代里,人随随便便以天、地、耶路撒冷及自己的头颅来起誓,但却不以神来起誓。原因非常简单,因为他们所说的是谎话,为免招惹神的审判,便不以神来起誓了。主耶稣所强调的教训,就是存着诚实无伪的心来说话,不用经常及胡乱起誓,借此来强化自己说话的可信性。
严禁报仇(太5:38至42)
犹太人的传统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处的教训是源自几处旧约的经文(出21:24;利24:20;申19:21),即律法内的「刑罚系统」penal system,称为「报复之律」lex talionis。简单来说,犯法者得着与其罪行相称的刑罚。神把司法制度赐给以色列人,但落在这群自我及自义的宗教领袖的手中后,他们却大肆破坏,叫神圣的法律成为报复的途径。
这法例的原意
警戒作用
如此的法例,乃是含有杀一警百的作用。
避免过限
刑罚与罪行应是相称的,决不可超过其过犯所应得的惩罚。
放弃主权之例
被人凌辱之例
对犹太人来说,被人掌掴不单是沉痛的一击,也是极大的凌辱。某学者更指出,使用右手的人只可掴到人家的左脸,大有可能这人是用右手的手背来击打,意味着更大的凌辱(太5:39)。主耶稣的教导更推前一步,被掌掴的人不单忍受第一次的凌辱,并且再转过来忍受第二次的击打,这是放弃主权更高层次的表现。
放弃权益之例
背景
里衣好比现今的内衣,而外衣则是穿在外面的衣服,并且可在晚上用来覆盖身体的衣服。若以外衣为抵押,借贷的人必须在日落之前归还给物主,让这人可在晚间以此保暖(出22:26,27)。
解释
第一种解释
路加福音六章二十九节没有用法律诉讼的词汇,并且其次序刚巧是与马太福音相反的,意即他先提外衣,然后才说里衣。故此,有人认为路加福音的记载可能与强抢有关,或不过是脱衣服的次序而已。某圣经学者视这段经文(太5:38至42)为「报复之律”的例证,借此说明个人受亏损及自我牺牲的教训。
第二种解释
「告」(原文编号2919),其字面的意思是被审判,在三本英文圣经译本不约而同的翻译作「提出诉讼」。欠债的犹太人有权保留自己的外衣过夜,因为这是他们最基本的权益。在法律的诉讼上,对头人很想得着对方的好处是必然的事。可是,主耶稣却教导其门徒,不单要把里衣交出来,并且连基于法定及人道的缘故可保留的外衣也应拿出来,其主要的教训不是避免法律诉讼,乃是学习存着无私的心放弃自己的权利及产业。
忍受不公之例
昔日巴勒斯坦地是属于罗马帝国的地土,而罗马兵士乃享有特权,可要求百姓替他运送物品。为了保障区民的权益,兵士只可强迫人民走一里的路程。不错,罗马兵丁以如此不公平的手法来对待以色列人,实在叫人难以忍受。主耶稣提醒门徒要放下自己的权利,为天国的缘故来忍受这些不公平的政策(太5:41)。
乐意济助之例
42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旧约圣经教导百姓要乐意帮助穷人(申15:7至11;诗37:26;112:5),并且不要向他们收取利润(出22:25;利25:37;申23:19)。
待人原则(太5:43至48)
自私心作祟
古人的遗训是爱你与你合得来的人,而仇敌是应该恨恶的。如此的理念是基于自私心的作祟,完全不是旧约圣经的教导。
删减的错误
43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文士及法利赛人是熟悉旧约圣经的,但他们却故意把“却要爱人如己”删减了(利19:18)。
增添的错误
论到爱的教训时,拉比不但以私意把真理删减了,也凭己意把自己的见解增添上去。旧约没有教导百姓要恨恶仇敌,但拉比却是如此教导其会众的。
主耶稣的教训
生命的流露
能对仇敌流露出爱心,可以为逼迫我们的祷告,这种超然的爱心绝对不是从人而来,乃是从天上的父神而来的,也借此说明这等人确实是天父的儿女(太5:44)。
以例子说明
天父的爱心
不论是义人或是歹人,天父也把阳光及雨水赐给他们,显出祂是不偏待人的。假若门徒自认为天父的儿子时,就应效法父神的榜样,把无私的爱流露出来(太5:45)。
税吏的爱心
犹太人轻视及讨厌税吏,因为视他们为出卖国民利益及欺压老百姓的人。主耶稣以他们为例证,表明他们也会爱合他们心意的人。假若自称为门徒的人,其爱心比税吏岂不是应更超然吗(太5:46)?
外人的爱心
这里的「弟兄」,意味着志同道合的门徒。假若门徒只向志同道合的伙伴问安,连未认识真神的外邦人也是如此的作,那么跟随基督的人有什么与众不同呢(太5:47)?
追求的目标
48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主耶稣在这段经文的意思,乃是要表明神才是义的标准。「完全」,可解作完美的及圣洁的。究竟不完全的门徒怎能成为完全呢?没有人可靠自己来达到神的标准,唯有拥有其生命的人,才能活出神的公义来。一方面,这是生命的流露;另一方面,也是门徒一生追求的目标。
古人的意思
犹太人常称过去历代的拉比为「远古的父老」或「许久之前的人」(太5:21,33)。
古人的遗训
拉比把口传的及手写的遗传与旧约圣经混为一谈,无形中是把神的圣言扭曲了。
神的怜悯
在旧约时代里,犯奸淫者死,那么便自然地把婚约除消(利20:10)。但基于神的怜悯,祂没有强制执行这命令,并且容许人与奸淫的妻子离婚。
处己处人
怒气、淫念及爱心是源自内心世界的,也直接影响我们处人处事的态度及行为。如果内在生命是对的话,其生命流露出来的内涵必然是合宜的(太5:21至48)。
3)「尽心行道 」“Exercise” (X)
iEXP 查经法
以神为标准
不少犹太教的传统是以人为本的,我们也应小心,尽量避免以人的意思来解释圣经。
心灵的处理
心灵的健康直接影响信徒的行为,这方面是我们绝对不容忽视的!
4)「勇敢见证」 “Proclaim” (P)
通过操练真理,信徒必然可经历神。当研经者经历到神及明白真理后,我们便应效法初期教会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见证。通过口传的方式,向未认识耶稣基督的朋友见证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来建立主内信徒。iEXP查经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见证」 “Proclaim”。
iEXP 查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