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律法师试探主(路10:25至37)
律法师的问题(路10:25)
不是一般的律法师
这里提及的「律法师」,不是一般的律法师,有学者推测,他不是一般解释及教导摩西律法的老师,乃是犹太人法典的专家,在所属地区解释及讲授律法,是一个专业人士。
律法师的心态
这位律法师不是存着一个虚心受教的态度来到主的跟前,乃是存着一个不良的动机,为要试探主(10:25)。律法师的错谬,正是昔日及现今犹太人误解旧约圣经的地方,犹太人以为人是靠守律法得救,这是极其错误的,也是违反圣经一贯的真理。从旧约至新约,「因信称义」的信息是极其鲜明的(创15:6;罗4:1至4)。神赐下律法,不是期望人借遵行律法而得救,乃是借律法表明神的标准是何等的高,人是无法完全遵守的;通过律法的光照叫人知罪(罗3:20,23),让罪人发现自己的问题,在神面前降卑,求祂的赦免。可怜的是,一个以研究及讲授律法的学者,也不明白神的救法。
主耶稣的反问(路10:26)
主没有直接更正这人的错谬,却反问他一个问题。主的问题背后的意思,意即究竟律法的核心教训是什么呢?主要求这人回答自己所发出的问题。
律法师的回覆(路10:27)
律法师引用申命记六章第五节及利未记十九章第十八节作为他的答案。主没有说他答错,更表明这是正确的答案,可见这律法师十分熟悉圣经,在研经上实在有心得;但可悲的是,这人一知半解,以为自己已得了得救的钥匙,其实却误解了神话语的意思。
主论得救之法(路10:28)
主的回答:「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是否主也赞同人是靠行律法得救呢?当然不是!主意思的背后,引伸一个爱神爱人的信徒,是知行合一的,真正的信心是有行动的。稍后主所论及「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就正是用来强化这一点。换句话说,一个真心信主的人,是会流露爱神爱人的表现,爱神及爱人的行动,就是他拥有信心果子的明证。
律法师的自义(路10:29)
听了主这样说之后,这律法师不但没有醒觉,反自觉有理,这是自义的表现。昔日许多宗教人士以自己为义,不以神为义,误以为靠自己的行为可换取神的悦纳,正如以赛亚先知所说,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64:6)。
主以比喻解答(路10:30至37)
由于知道律法师不明白律法的真义,主便以举世驰名的「好撒玛利亚人」比喻向他解释真理了。一个人被强盗夺去财物,甚至连衣服也取去,更被打个半死,有一个祭司路经此地,看见无动于忠,见死不救。此外,有一个利未人路经案发现场,也是毫无反应,沿路离去了。祭司是宗教的领袖,是亚伦后裔,是神和人中间的中保,在神的圣殿中事奉神。利未人是祭司在神殿中的助手。他们即是事奉神的人,目睹同伴受害,应有怜悯别人的心。他们不是伤者的邻舍,因为他们毫没爱心的表现,这两位宗教人士只顾自己,是极其自私自利的表现。根据肉体的生命,他们是祭司及利未人;但按神的标准,他们完全达不到神「爱人如己」的指标。两人不是表里一致,乃是假冒为善,显出心中没有真实的信心。撒玛利亚人由于血统不纯正,受到犹太人很大的歧视。但他遇见伤者时,反应却十分不同,他甘愿出钱出力,以实际的行动来关怀这伤者。当主耶稣讲完这比喻后,便问谁是伤者的邻舍。(“Which of these three do you think was a neighbor to the man who fell into the hands of robbers?” NIV)律法师从这简单的比方中,知道谁是一个真正爱邻舍的人,就是那位撒玛利亚人。一个爱人如己的人,不是单凭口讲,乃是要付上行动的。一个有资格承受永生的人,不是靠肉体的条件,也不是靠脑袋里的真理知识有多少,乃是单靠真实的信心。真心信主的人是会爱神,亦会爱人的。正如约翰壹书里的教训,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是会流露出爱弟兄姐妹的生命的(3:13至20)。
2) 法利赛人与文士的阴谋(路11:37至54)
法利赛人诧异的原因(11:37)
一个法利赛人邀请主耶稣与他一同吃饭,由于法利赛人吃饭时有洗手的仪式,就诧异他的宾客没有洗手便吃饭了。原来法利赛人吃饭时,有繁复的洗手礼仪。当有宾客到访时,便有人把水拿到他们的面前,让客人可在椅子上先洗其中的一只手,接着众人举起酒杯,彼此为酒祝谢,然后他们才安舒的躺卧在饭桌前(昔日犹太人是躺卧在饭桌前进食的)。跟着他们再次洗手,今次把双手洗完后,主持筵席的负责人或主礼人便会为饼及酒祝谢,然后全体整声说「阿们」。用膳后,要把饼碎收起来,接着再次洗手,谁先洗手后,便领其他人作一个感谢的祷告,别人要跟着他一起重覆先前的祈祷。
主耶稣责备法利赛人(11:38至44)
主看见这法利赛人有这奇特的反应时,便借此严责昔日的法利赛人。当中主向他们宣告三个祸:
公义及爱神的事竟不行(11:42)
法利赛人以为把祭物献上,严格执行十一奉献的规条,便是尽了他们在信仰上应有的本分,但他们却忽略更重要的事,就是行公义及爱神的事。换句话说,他们只有敬虔的外貌,却没有敬虔的实意。
爱慕为首及受人的尊敬(11:43)
法利赛人好为首,喜欢接受人的尊重及称赞,喜欢求从人而来的荣耀,过于追求荣耀至高之主。
自以为领袖却使人不洁(11:44)
旧约犹太人若接触死尸或坟墓的话,便要视为不洁共七天之多(民19:16)。法利赛人被比作「不显露的坟墓」,走在其上的人也不知道,意即法利赛人的教导,使人成为不洁,听众也没有发觉,这是他们对百姓的祸害。这群人有祸了!
耶稣基督责备律法师(11:45至52)
由于律法师听见主严责法利赛人,心中不满主的责备,在气忿之下,直接顶撞主。因此,主也不客气的指控他们。
能说不能行(11:46)
律法师将难行的规条教训人遵守,自己却不能遵守,这是能说不能行,也是假冒为善的表现。
杀害众先知(11:47至51)
亚伯是在旧约中最早的一个殉道者,而撒迦利亚则是指被人杀害的那一位祭司,这事件是记在历代志下24:20至21,而历代志是犹太人圣经最后的一卷书,意即亚伯是第一位殉道者,而撒迦利亚是旧约最后的一个殉道者,借此指出犹太人也是一直敌挡及杀害神的代言人。
阻碍人得救(11:52至53)
律法师自以为得了得救的智慧,在错误解释圣经下,反叫人受害;他们不但不肯听主耶稣的教训,还禁止别人来到主的面前得恩惠。难怪主说他们有祸了!
[1] 路10:25至37;路11:37至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