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蒙神拣选?
是不是神预先知道某些人会相信衪,所以就拣选他们成为衪的子民呢?
神的拣选与「宿命论」有何分别?
神拣选人归向衪的过程,有没有干涉人的自由?
1) 主要的学派
具远见的拣选Foresight Election
某些神学家接受这种讲法,意即神预先知道谁会认罪悔改归向基督,于是便拣选他们。换句话说,这样的拣选是有附带条件的,如果人不肯接受救恩,神就不会拣选他们。此外,这种讲法,推断人是作主动的,不是至高的神。如此的理论及推断,是没有圣经的根据及不合理的。
组织性的拣选Corporate Election
著名新正统派的神学家巴特Karl Barth也是接受这种讲法的。他主张拣选是以基督为主的,然后才到群体性的拣选,最后才是个别的拣选。由于这种学说,有些人指控巴特为「普救论」Universalism的倡导者。
接受类似讲法的福音派学者,或许也受到巴特的影响。他们相信神首先在基督里拣选了一个群体,就是教会,随后个别以信心接受才成为这个群体的一分子。
个别性的拣选Individual, Pretemporal Election
根据某些神学家,认为这乃是神永恒的工作,神按照自己的主权,作衪所喜悦的,拣选一些人得着祂特殊的恩典及救赎,而完全不是基于这些人的先决条件。
这样的见解,说明神的救恩是没有附带条件,乃是在创世之前所决定,并且全是出自神的恩典。
2) 有关的词汇
拣选Election
神的拣选强调衪自由的选择,借此使人得着拯救。在圣经内,我们明显看见神自由的作决定,完全没有受到任何限制来拣选人(林前1:27至28;弗1:4)。此外,又看见神拣选个别的人(帖后2:13);让我们看见神的拣选是没有条件及属于个别性的。
在时间方面,神于创立世界之前就拣选得救的人(弗1:4),如此作是有神特别的用意,乃是让属祂的人活出圣洁(西3:12;彼后1:10)。
预定Predestination (proorizo)
在原文里,这个词汇乃是「预先定下划分出来」mark off beforehand的意思。其英文神学的词汇,可以解作「预早定下其命运」preplan a destiny。
在新约圣经内,让我们看见基督的死及意义,乃是神所命的(徒4:28;林前2:7);此外,父神的选民被预定成为后嗣、得着基业及效法其儿子耶稣基督(弗1:5;1:11;罗8:28至29)。
先见Foreknowledge (proginosko)
这个词汇用在几个不同的环节上:第一,先前及暂时的知识(徒26:5;彼后3:17);第二,神与以色列的关系(罗11:2);第三,基督的牺牲(徒2:23;彼前1:20);第四,现今神与其子民的关系(罗8:29;彼前1:2)。
神预先看见世人的终局,对个别对福音的反应了如指掌。神的拣选绝对不是根据其先见的,这是我们必须清楚了解及确信的,否则神就是被迫拣选人得救,在救赎的工作上只是扮演被动的角色。此外,神拣选与先见是没有矛盾的,两者是互不扺触,彼此是和谐的。
3) 综合的学说
根据神至高的意思
神拣选人成为衪的子民,应与祂的属性没有任何扺触。罪人蒙神的拣选,是与神的全知有关,意即衪完全知道一切的可能性。拣选也与神的旨意有关,没有受造之物可妨碍及影响衪的决定。神之所以拣选人,亦基于与衪的慈爱(弗1:4至5)。由于神无条件的爱,罪人才可被选上;并且神的选召也与衪是出自祂的怜悯,叫不配蒙恩的人被神选上(罗9:15)。在拣选人的事情上,又看见神奇妙的恩典,使罪人改变其身分,得着神儿女的地位和名分。此外,在拣选人中最终彰显神极大的荣耀(弗1:6,12,14)。神拣选罪人成为神的儿女,不单显明神的慈爱,并且表明神是公正的,祂的决定没有任何差错或缺点。
神拣选个别的信徒
神的拣选不是粗略的拣选,意即衪是按照自己的旨意来选召所指定的人,而不是概略的拣选了教会,其中可有弹性的处理。
不是按着神的先见
某些神学家误以为神是按着祂的全知来决定其拣选的,意思是说,由于神预知某些人会悔改信主,因此便拣选他们。这种讲法是有错谬的,因为视神是被动的,祂的拣选是本于人的决定。在拣选罪人的过程中,神绝对不是被动的,绝对不是按着衪的先见来拣选人。
拣选与永恒的关系
神绝对不是基于始祖犯罪后才设立救恩,在神还未创造世人之前,祂已定下了救赎的方法。由于神是没有开始及终结的,并且祂也是全能及全知的;故此,我们不能以人的逻辑来思想神的作为。绝对不是罪人先作回应,拣选接纳神的救恩,以致神无可奈何的拣选我们作为基督徒。保罗得着天上的启示,向以弗所信徒清楚的表示,神在创世之前,已在基督里拣选信徒,得着这永远的福分(弗1:4)。
拣选不会自动得救
神的拣选不会叫人自然的得救,蒙选召的人要认罪、悔改、信主,才可成为神的儿女,得着救赎的恩典。拣选要配合救赎的方法,人才可被称义,并且得着拯救。在神的计划里,两者可以有先后之分,罪人必须先蒙拣选,才可得着救赎。罪人要以信心信靠救主耶稣基督才可得救。拣选与得救是有分别的,但两者却连系在一起,彼此不可分割。
拣选是有神的美意
神的拣选是不会随时改变的,祂的旨意必定会成就,没有人可拦阻,也没有人可过问。至高者绝对不是蛮不讲理,任意而行,向世人显示衪的霸权主义。神拣选人,乃是有崇高及美善的目的,祂不单叫罪人可得蒙救赎,使蒙恩的人可以事奉衪,并且让神的儿女可以行善(约15:16;加1:15至16;弗2:10;帖前1:4至10),使他们可获取永恒的赏赐。
4) 反对的理论
宿命论的化身
宿命论者
某些人视神的拣选为变相的「宿命论」fatalism,或看它为「宿命论」的化身。他们相信既然神已作拣选,他们就不能作什么,不可变更神的旨意,视拣选为「宿命论」。
神的谕令
神的拣选与神的谕令有关,意即神所出的拣选,没有人可废掉。「宿命论」与神的谕令是有两个主要分别的:
在神谕令的背后,乃是出自衪智慧及慈爱的决定;而「宿命论」却是出自盲目的机缘。
「宿命论」与过程完全没有关系,它只强调结果,意即一切已成定局,没有人可扭转。而神的谕令不单注重其结果,也重视其过程。神的拣选不只是强调衪的主权,也与人的责任或回应有关。
否定自由意志
究竟神的拣选有没有干涉到人的自由意志呢?神创造人类,让始祖享有自由的意志,叫他们可运用自主权。在救赎人类的过程里,神没有扺触原先的决定,以强权来干预人的自由意志。神不会强迫人归向祂,祂不会介入人的思想领域,替人自作主张。不错,神的拣选要配合人的自由意志,但创造及统管万有的主却不会行使强权,以违反祂属性的方法,来强迫人归向衪。
有关罪恶之源
有些人不肯接受「预定论」的讲法,因为他们误以为接受这种道理后,便相等一件事,就是判断神为罪恶始源。他们以为若是神拣选人的话,便等同神预定人犯罪,即指控神为罪恶的源头。
神不单恨恶罪恶(诗5:5),并且也不会引诱人犯罪(雅1:13),否则衪没有资格来审判我们,因为衪不是义者。至高无上、圣洁没有瑕疵的神,绝对不会预定人犯罪。各人为到自已所犯的罪,均要付上责任,因为没有人强迫我们,神也不会令我们行恶。神的拣选完全与罪恶没有丝毫的瓜葛,误解真理的人,才会把两者连在一起来看。不错,神的拣选与预定人得着救恩有关,但神绝对不会预定世人行恶,以致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