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 21:17–30
17到了耶路撒冷,弟兄们欢欢喜喜地接待我们。
18第二天,保罗同我们去见雅各,长老们也都在那里。
19保罗问了他们安,便将神用他传教,在外邦人中间所行之事一一地述说了。
20他们听见,就归荣耀与神,对保罗说:“兄台,你看犹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万,并且都为律法热心。
21他们听见人说,你教训一切在外邦的犹太人离弃摩西,对他们说,不要给孩子行割礼,也不要遵行条规。
22众人必听见你来了,这可怎么办呢?
23你就照着我们的话行吧!我们这里有四个人,都有愿在身。
24你带他们去,与他们一同行洁净的礼,替他们拿出规费,叫他们得以剃头。这样,众人就可知道,先前所听见你的事都是虚的;并可知道,你自己为人循规蹈矩,遵行律法。
25至于信主的外邦人,我们已经写信拟定,叫他们谨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与奸淫。”
26于是,保罗带着那四个人,第二天与他们一同行了洁净的礼,进了殿,报明洁净的日期满足,只等祭司为他们各人献祭。
27那七日将完,从亚西亚来的犹太人,看见保罗在殿里,就耸动了众人下手拿他,
28喊叫说:“以色列人来帮助!这就是在各处教训众人,糟践我们百姓和律法并这地方的。他又带着希腊人进殿,污秽了这圣地。”
29这话是因他们曾看见以弗所人特罗非摩同保罗在城里,以为保罗带他进了殿。
30合城都震动,百姓一齐跑来,拿住保罗,拉他出殿,殿门立刻都关了。
1)「仔细查看」“Eye”
iEXP 查经法
1 保罗有没有教导一切在外邦的犹太人,不要给孩子行割礼及遵行条规呢?如此的指控是否属实呢(徒21:21)?
2 为何犹太基督徒仍然严守律法呢(徒21:24)?
2)「小心解释」“Expound” (E)
iEXP 查经法
神
1 父神的工作
父神借着保罗的事奉,叫外邦人的福音工作得以展开(徒21:19)。
2 荣耀的对象
不少直译本把它翻作荣耀神,有些则是意译作赞美神,两者皆与其原意非常相近(徒21:20)。
主
「信主的」,原文圣经的意思是「已经确信」“having trusted”,却没有主这个词汇。为要读者更容易明白,某意译本(NLT)便翻作“外邦信徒”(徒21:25)。
保罗与信徒会面(徒21:17)
保罗与耶路撒冷信徒会面,受到热烈的欢迎。那时,犹太基督徒开放自己的家庭,让没有接受割礼的外邦信徒栖身在其中,这乃是一个非常重大的突破。
保罗与长老会面(徒21:18至19)
1 会面的时间
某学者估计,保罗最后一次前往耶路撒冷是在主后五十七年间;那么,保罗就是在这期间与耶路撒冷的领袖见面,向他们交待他在外邦展开的工作(徒21:18)。
2 与长老会面
至于雅各是谁(徒21:18)?最有可能的是,他就是主耶稣肉身的兄弟。有学者推断说,他就是长老团中的首领。在教会历史的进程里,长老渐渐的取代使徒的地位,成为教会领袖的重要角色。
3 会面的重点
在抵达耶路撒冷后的第二天,保罗便前往与雅各及长老会面。极有可能,保罗就在这一刻,把在外邦教会所筹集的款项,转交给他们。在此,路加医生只交待到一件事情,就是保罗在众长老面前,分享神借着他在外邦中的作为(徒21:19)。
4 长老的反应
当众长老听见神在外邦人中工作,叫不少外邦人归信基督;为这缘故,便将荣耀归给主(徒21:20)。
5 长老的建议(徒21:20至25)
一)建议的原因(徒21:20)
「多少万」,原文是十千。某学者估计,那时信主的犹太人最少有五万人,即是在整个巴勒斯坦地里犹太人十分一的人数,也是八倍法利赛人的数目。当听完保罗的见证后,长老们便随即向他献议。由于有人指控保罗是教导外邦人不遵守律法的;故此,他必须要以行动来澄清及证明(徒20:21;参考20:24)。至于为何犹太基督徒仍然遵守律法,以下是两个主要的原因:首先,由于这些旧约仪式及习俗是由神自己设立的;故此,犹太人归信基督后,因着对神的爱及顺服叫他们更热切来遵行这些条例。其次,耶路撒冷的使徒及领袖从来没有禁止信徒继续遵守律法。那么,犹太信徒继续遵行这些旧约的条例,乃是可以理解的。由于犹太人起来反抗罗马政府,因而叫耶路撒冷城在主后七十年时被毁灭了。自此之后,耶路撒冷教会便失去其领导的地位。遵不遵守旧约的条例,因而不再是教会主要的问题了。
二)建议的行动
这些犹太基督徒所许的是什么愿呢(徒21:23)?为什么耶路撒冷教会要求保罗陪同四位信徒前往圣殿呢(徒21:24)?这些信徒皆许了拿细耳人的愿(民6章);当分别为圣归神的日子完结时,他们必须前往圣殿行洁净的礼。由于他们太过贫困之故,因而长老要求保罗替他们缴付有关的费用。也许保罗在返回耶路撒冷前,也因为沾了不洁而不洁净七天之久(民19:12)。为这缘故,保罗便陪同四名犹太信徒前往圣殿,不但替他们缴付费用,并且他本人也借着洁净的礼仪,宣告自己也得蒙洁净了(参考徒21:27)。通过如此的行动,保罗便可以向指控他的人宣告,他是一位忠诚遵守旧约礼仪的犹太人。
三)先前的条例
在此,耶路撒冷教会的长老再次重申,指出外邦基督徒务必遵守以下四条非常基本的条例(徒21:25;参考徒15:21):偶像的污秽(敬拜偶像);各种的淫行(包括奸淫、同性恋、与兽行淫、近亲通婚等);勒死的牲畜(被勒死的牲畜,体内仍有血液,因而被犹太人视为不洁);不可以吃血(血是生命(申12:23);并且血能赎罪(利17:11))。
保罗的回应
保罗按照长老的建议,在第二天与四位信徒一同前往圣殿去。大有可能,保罗前往祭司处告诉他自己七天洁净的日子已正式开始,并且让祭司知道,这四名许了拿细耳人的愿之贫困者,他将会替他们支付一切祭物的费用,也会按时返回圣殿来举行有关的礼仪。再者,他还可能告诉祭司,这四名许愿的人将会何时完结这愿,并且计划与他们前来举行完结许愿的仪式。
全城的骚乱(徒21:27至30)
1 骚乱的时间
当保罗将近完结其七天洁净的日子时(徒21:27;参考民19:12),犹太人便试图耸动群众来捉拿保罗。
2 骚乱的原因
分隔外邦人院与圣所(或称为内院)有一围墙,把两个区域分开。圣所为犹太人的专用区,外邦人是绝对不可闯入的。犹太人得到罗马政府的允许,把私自闯入这处的外邦人处死。即使罗马公民闯入这处,也是难逃一死的。来自亚西亚的犹太人,曾看见保罗与以弗所人特罗非摩在耶路撒冷内(徒21:27,29)。为这缘故,他们便捏造虚假的事实(徒21:28),指保罗把外邦人带往内院,以此为借口来耸动人来捉拿他。
3 骚乱的情况
当群众听见如此说话时,即时产生很大的骚乱。人家把保罗拖出以色列人院,拉他到外邦人院处,然后把殿门关上,免得骚乱继续在圣地内进行(徒21:30)。
亮光
1 外邦教会
自耶路撒冷被毁后,该处教会不但失去影响力,并且外邦教会渐渐取代其领导的地位。
2 人的指控
人家起来指控保罗,指他习以为常的教导外邦人不用旧约的礼仪,这是莫大的罪名(徒21:21)。
3)「尽心行道」“Exercis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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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的顺命(徒21:26)
在没有违反福音真理的原则下,保罗听从长老的指令,遵行旧约的仪文及条例。保罗是教会举足轻重的领袖,但却谦卑地听从其他领袖的建议,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保罗的敌人(徒21:29)
犹太人不顾一切,甚至捏造事实来指控保罗,看见他们坚决敌挡福音的心。不少世俗人也以各样的方法来拒绝基督的福音;由此可见,引导人家信主是绝对不容易的。
4)「勇敢见证」 “Proclaim” (P)
通过操练真理,信徒必然可经历神。当研经者经历到神及明白真理后,我们便应效法初期教会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见证。通过口传的方式,向未认识耶稣基督的朋友见证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来建立主内信徒。iEXP查经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见证」 “Pro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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