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17:1–15
1保羅和西拉經過暗妃坡里、亞波羅尼亞,來到帖撒羅尼迦,在那裡有猶太人的會堂。
2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
3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裡復活;又說:“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
4他們中間有些人聽了勸,就附從保羅和西拉,並有許多虔敬的希臘人,尊貴的婦女也不少。
5但那不信的猶太人心裡嫉妒,招聚了些市井匪類,搭夥成群,聳動合城的人闖進耶孫的家,要將保羅、西拉帶到百姓那裡。
6找不著他們,就把耶孫和幾個弟兄拉到地方官那裡,喊叫說:“那攪亂天下的也到這裡來了!
7耶孫收留他們。這些人都違背凱撒的命令,說另有一個王耶穌。”
8眾人和地方官聽見這話,就驚慌了,
9於是取了耶孫和其餘之人的保狀,就釋放了他們。
10弟兄們隨即在夜間打發保羅和西拉往庇哩亞去。二人到了,就進入猶太人的會堂。
11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
12所以他們中間多有相信的,又有希臘尊貴的婦女,男子也不少。
13但帖撒羅尼迦的猶太人知道保羅又在庇哩亞傳神的道,也就往那裡去,聳動攪擾眾人。
14當時弟兄們便打發保羅往海邊去;西拉和提摩太仍住在庇哩亞。
15送保羅的人帶他到了雅典,既領了保羅的命,叫西拉和提摩太速速到他這裡來,就回去了。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1 在使徒時代裡,該撒曾頒佈了甚麼命令呢(徒17:7)?
2 何謂保狀(徒17:9)?
2)「小心解釋」“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基督(徒17:3)
基督,即受膏者,猶太人則稱之為彌賽亞。
耶穌(徒17:7)
「另有一個」,其原文的意思是「另有一個不同的類別」。意即是說,耶穌基督是有別於該撒的。也許在帖撒羅尼迦城內,保羅曾傳講有關耶穌基督是彌賽亞王及其國度的真理;現今,猶太人便以此來指控他的罪證。奇怪的是,猶太人從來很少效忠羅馬政府的,但現今卻以反政府的罪名來控告這些宣教士。
往帖撒羅尼迦(徒17:1至9)
1 路經的地方(徒17:1)
離開腓立比後,這些宣教士向西南走,沿著羅馬大道走,經過暗妃波里及亞波羅尼亞,最終抵達帖撒羅尼迦。暗妃波里與腓立比相隔約三十英哩,亞波羅尼亞與暗妃波里則相距約三十英哩,而帖撒羅尼迦卻離開亞波羅尼亞約有四十英哩。通過經文的記載,某學者推測他們幾位宣教士是騎馬前往目的地的。他們沒有留在暗妃波里及亞波羅尼亞佈道,或許那裡沒有會堂之故。
2 帖撒羅尼迦
帖撒羅尼迦是馬其頓省的首府及最重要的城市,估計人口有二十萬。它是希臘第二大的商業中心,僅次於哥林多,並且它是一個重要的海港。羅馬政府把自由賦予給它,容許帖撒羅尼迦人自行徵收稅款、製造錢幣及委任地方官。由於它位於幾條經商大道之中,並且擁有卓越的海港,乃是一個極具戰略性的地位。在宗教方面,猶太教及埃及人的宗教在該城內皆有其影響力的。
3 在會堂講道(徒17:2至3)
一)一連三星期(徒17:2)
路加的報導只集中在他們怎樣向猶太人展開工作,即這次宣教工作的初期。在保羅的書信裡,他把這些空隙填補起來,讓我們知道這次宣教工作是有其它細節的。這裡的一連三個安息日,並不是指宣教隊逗留在帖撒羅尼迦只有三個星期的時間;而是保羅連續有三個安息日集中向猶太人傳福音,然後才將焦點移向外邦人,有數星期之久。如此的推測,有三個支持的原因:
(1) 在保羅這次到訪中,腓立比教會最少先後有兩次送錢給他(腓4:15至16),意味這次停留是不止三個星期的。
(2) 再者,保羅自食其力來謀生(帖前2:9;帖後3:7至10);如此顯示經過了一段時間,腓立比教會的資助才能送到保羅的手上。
(3) 大部分帖撒羅尼迦的歸信者皆是敬拜偶像的外邦人,而不是會堂的信眾(參考帖前1:9)。
二)講道的方式(徒17:2至3)
(1) 辯論(徒17:2)
辯論,即講理或以對話的形式來辯論。這不是正式的講章,而乃是一種討論。在整個答問過程中,保羅回應來自聽眾不同的問題。保羅以聖經為本,與聽眾一同辯論,藉此向他們傳福音。
(2) 講解(徒17:3)
講解,含有完全打開之意。
(3) 陳明(徒17:3)
陳明是指證據放在旁邊;如此的證據,乃是神權威性的話語。
(4) 傳與(徒17:3)
傳與,即傳講及宣告。保羅在這會堂裡,清楚宣告耶穌基督就是猶太人的彌賽亞。
三)講道的重點(徒17:2至3)
保羅以釋經的方式,指出耶穌基督的死亡及復活,乃是與舊約聖經內的預言吻合的,並且勸告人家來接受這位猶太人應許的基督。值得留意的是,保羅的講論是稱為修辭式的三段論法:
(1) 大前提
彌賽亞必須受苦、死亡及復活(徒17:3上)。
(2) 小前提
我所傳與你們的,這是小前提(徒17:3下)。
(3) 結論
這位耶穌就是基督,乃是其講論的結論(徒17:3下)。。
四)講道的結果(徒17:4)
(1) 聽從真理(徒17:4)
保羅與群眾經過一連三個星期的辯證後,叫不少外邦人及尊貴的婦人聽從真理。
(2) 惹來嫉妒(徒17:5)
有潛質歸向猶太教的外邦人聽從保羅的言論,是否基於這個理由叫猶太人感到失去威勢而嫉妒呢?某些學者是持以上見解的;可是,另外一些學者則認為,這裡的「嫉妒」應翻作熱心更為恰當。意思就是說,基於錯誤的熱心,叫這些不信的猶太人起來對付宣教士。猶太人招聚那些溜連在廣場上的卑鄙小人,試圖在城內發動暴亂,並且前往接待保羅及西拉的耶孫處,捉拿這些宣教士。
(3) 耶孫被捕(徒17:6至9)
1/ 被捕人等
究竟耶孫是誰?有人推測他是保羅的親人;可是,沒有人知道他確實是誰。由於暴徒在耶孫家中找不到宣教士,在無可選擇下的情況,便把家主及別的信徒捸捕了(徒17:6)。
2/ 指控罪名
「那些攪亂天下的,違背該撒的命令,另有一個王耶穌」,三者的意思是類同的;即反政府或叛國之意。暴徒指控耶孫收留宣講反羅馬政府言論的分子,因而把有關人等押戒前來(徒17:6至7)。
3/ 即時反應
群眾和地方官聽見這話時,便即時驚慌起來。在主後四十年代,羅馬人與猶太人的關係是動盪的。就是在這些年間,猶太人先後幾次起來作亂。為此,羅馬政府曾在主後四十一年發出公函,指出必懲治那些在亞歷山大鬧事的猶太人。在主後四十九年,於猶太人社區出現騷動,因而叫羅馬君王把所有猶太人逐出羅馬。由於暴徒把反羅馬的罪名冠在宣教士身上,難怪聽見的人及地方官皆驚慌了(徒17:8)。
4/ 釋放疑犯
何謂保狀?它可能是一種契約,意即耶孫要作出保證,保羅決不會重返該地。或有學者認為,耶孫及同伴得著保釋,其他基督徒便要作出承諾,保羅及西拉務必離開此地,否則當地基督徒便會受到嚴峻的刑罰。日後,當保羅想重返該地時,論到數次遭撒但的攔阻,深信與這保狀有關(帖上2:17至18)。
往庇哩亞(徒17:10至15):
1 信徒的差派(徒17:10)
庇哩亞沒有歷史、政治、或商業的價值;但那裡卻有猶太人的社區。庇哩亞與帖撒羅尼迦相隔約四十英哩,它是適合避難的小鎮。
2 會堂的事奉(徒17:10)
趁著漆黑之際,帖撒羅尼迦的信徒便靜悄悄的把保羅和西拉送走。他們抵達庇哩亞後,按照保羅一向的慣例,便向會堂的會眾證明耶穌基督是彌賽亞了。
3 該城的反應(徒17:11至12)
一)甘心領受
由於庇哩亞人熱衷的領受福音,顯示他們比帖撒羅尼迦人更尊貴,或其品格是更高尚的(徒17:11)。
二)天天考查
庇哩亞人熱切的追尋真理,每天均前來查考聖經,為要明白真道(徒17:11)。
4 該城的擾亂(徒17:13至14)
當帖撒羅尼迦的猶太人獲悉保羅的下落,知道他繼續在庇哩亞傳神的道時,便遠赴該地,為要再次搧動群眾起來對付這人。該地信徒知道後,便把保羅送到海邊。至於西拉和提摩太兩人則留在庇哩亞,並沒有逃遁。究竟為何沒有起來逃命,路加卻沒有交待。
5 保羅的離去(徒17:15)
人家把保羅帶往雅典,讓他獨自一人在那裡。可是,保羅卻要求護送他上路的人,把西拉和提摩太速速的帶來。至於何故,路加卻沒有進一步的解釋。
亮光
1 佈道的地點
保羅特意前往帖撒羅尼迦,因為這是一個極具策略性的地點(徒17:1)。假若能在那裡建立教會的話,這城的交通網及其它條件是有利福音傳開的。
2 佈道的策略
保羅先前往會堂見證真道,讓那些有聖經背景的人先來聽聞福音,這是其佈道的策略之一(徒17:1)。
3 被控的罪名
「耶穌是王」,這是一個反政府的同義詞;猶太人以此來指控保羅及其同伴(徒17:7)。難怪在保羅的書信裡,他只稱耶穌基督為主,而不稱祂為王,因為避免犯上官非。
3)「盡心行道」“Exercise” (X)
iEXP 查經法
佈道要訣
保羅本著聖經向人見證基督,這是個人佈道的要訣(徒17:2)。
天天讀經
讓我們從庇哩亞人身上學習,立志天天勤讀聖經(徒17:11)。
4)「勇敢見證」 “Proclaim” (P)
通過操練真理,信徒必然可經歷神。當研經者經歷到神及明白真理後,我們便應效法初期教會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見證。通過口傳的方式,向未認識耶穌基督的朋友見證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來建立主內信徒。iEXP查經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見證」 “Proclaim”。
iEXP 查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