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于腓立比的事奉〈二〉(徒16:25至40)

使徒行 1625–40 

25约在半夜,保罗和西拉祷告唱诗赞美神,众囚犯也侧耳而听。

26忽然地大震动,甚至监牢的地基都摇动了,监门立刻全开,众囚犯的锁链也都松开了。

27禁卒一醒,看见监门全开,以为囚犯已经逃走,就拔刀要自杀。

28保罗大声呼叫说:“不要伤害自己!我们都在这里。” 

29禁卒叫人拿灯来,就跳进去,战战兢兢地俯伏在保罗、西拉面前,

30又领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 

31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32他们就把主的道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

33当夜,就在那时候,禁卒把他们带去,洗他们的伤;他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洗。

34于是禁卒领他们上自己家里去,给他们摆上饭。他和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

35到了天亮,官长打发差役来说:“释放那两个人吧!” 

36禁卒就把这话告诉保罗,说:“官长打发人来叫释放你们。如今可以出监,平平安安地去吧!” 

37保罗却说:“我们是罗马人,并没有定罪,他们就在众人面前打了我们,又把我们下在监里,现在要私下撵我们出去吗?这是不行的。叫他们自己来领我们出去吧!” 

38差役把这话回禀官长。官长听见他们是罗马人,就害怕了,

39于是来劝他们,领他们出来,请他们离开那城。

40二人出了监,往吕底亚家里去,见了弟兄们,劝慰他们一番,就走了。

1)「仔查看」 “E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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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这是否主向基督徒作出的承诺吗?

2 禁卒及全家皆信主受浸;某些宗派则断言,全家一定是有婴孩在内的。如此的推论,合不合理呢(徒16:33至34)?

3 单单信神可叫人得救吗(徒16:34)?

4 为何保罗不一早表明他是罗马公民呢(徒16:37)?

2)「小心解“Expound”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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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

祷告及唱诗,两者组合成敬拜神的行动(徒16:25)。

主耶是神

保罗及西拉向禁卒指出主耶稣能叫人得救,因而叫禁卒及家人接受这福音。路加医生指出,他们全家皆信了神;参照路加于上文下理的记载,他是要强调主耶稣的神性。换言之,主耶稣就是神(徒16:31,34)。

主的道,意即福音或真理的代名词(徒16:32)。

牢里的经历(徒162534

美神的经历

保罗及西拉在坐牢前,已惨被人家无理的系打多棍,受尽皮肉之苦(徒16:23)。可是,落在囚室内,他们两人仍可祷告唱诗赞美神。从此可见,他们的灵性是不受到环境及肉身限制的。在逾越节里,犹太人所唱的诗歌是源自诗篇113:1至118:29的。这六首诗对他们来说,乃是耳熟能详的。极有可能,保罗及西拉是唱颂这些诗歌的;与他们一同被囚的犯人,也侧耳而听(徒16:25)。

大地震的经历

一)地震的威力

正当保罗及西拉赞美神之际,忽然地大震动,甚至监牢的地基都摇动了。更奇怪的是,如此的地震竟即时把所有的监门打开,并且众囚犯的锁炼也都松开了(徒16:26)。

二)禁卒想自

根据罗马法例,假若禁卒看守的犯人逃走的话,这人便要取代其位置了。那么,假若凶手逃脱的话,禁卒便要替他死。如此的背景,便可解释禁卒即时想自尽的决定了(徒16:27)。

福音的经历

一)布道机

大地震把禁卒从睡梦中惊醒过来,由于他误以为所有犯人皆逃遁了,因而即时有轻生的念头(徒16:27)。至于为何其他犯人没有趁机逃走,经文却没有作进一步的交待。或许他们没有逃走,因为监牢内仍有别的守卫(禁卒叫人拿灯来,说明监牢内仍有其他守卫的(徒16:29))。又或是基于宣教士的见证,他们便没有逃走(徒16:25)。如此超自然的经历,不但叫禁卒俯伏在保罗及西拉面前,更成为两位宣教士为主作见证的机会(徒16:29)。

二)慕道的心

目睹这超自然大震后,因而叫禁卒有慕道的心。随后,禁卒便带领保罗及西拉离开监牢,并且更谦卑的问:「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

三)传讲福音

(1) 背景

罗马人期望全家皆信奉一家之主的宗教;并且他们期望一家之主会引领全家来敬拜罗马的诸神。

(2) 主的名字

福音的中心是耶稣基督;那么,信靠主耶稣就是接受祂的所是及其工作了。

(3) 福音机

保罗及西拉把握机会,不但向禁卒传扬福音(16:31),也向这人的家人介绍福音(徒16:32)。

(4) 人得救

第三十一节决不是倡导一人信主,便可导致全家得救的谬论。保罗及西拉不但向禁卒传道,也向其家庭成员讲解真理。简言之,禁卒要凭个人的信心来信靠主耶稣,其家人也是如此。

四)全家得救

(1) 接受浸

看来,禁卒的房子是位于监牢上面的。也许浸礼是在水池或水箱里进行的,这正是保罗及西拉洗涤伤口的地方。或许这是监牢天井用来收集雨水的长方形水盆、泳池或浴池。禁卒全家信主及接受浸礼,但成员是不包括婴儿在内的。原因十分简单,婴孩无法听得明白神的说话(徒16:32),以致生发出信心来;再者,亦无法因信道而感到欢欣(徒16:34)。

(2) 心行

在禁卒信主前,他对保罗及西拉漠不关心。现今在信主后,他却主动作出关心,不但替两位宣教士清洁伤口,也把他们带到家里吃饭。如此的爱心行动,显示这人是真心信主的(徒16:33至34)。

(3) 感到喜

有学者指出,如此的喜乐,不单表现在言语上,也借着身体的举动来表达之。举例说:人家会跳跃、跳动、跳舞等(徒16:34)。

后的经历(徒163540

的通知

一)差役

差役是替罗马官长执行命令的人,尤其是专责施行鞭打或斩首等刑罚。他们手持一束的棍,把斧子插在其中,以此为其职位的象征。

二)通告

或许在一夜之间,官长改变初衷,因而打发差役前往监牢去,下令把保罗及西拉释放(徒16:35)。

的回

当保罗从禁卒口里听见获释的消息后,他的反应显得颇为激烈。由于保罗及西拉皆是罗马人,他们两人在没有被定罪下,便被人施刑及下监。加上现今又静悄悄的打发他们两人离开,保罗视之为不合理的。为这缘故,保罗便要求官长亲自的前来,把他们两人释放(徒16:37)。

一)不一早表明身份

为何保罗不一早显示其罗马公民身份呢?也许群众起来指控两位宣教士时,因骚乱所发出的声浪甚大,叫人难以听见保罗所讲的说话。也许保罗故意等待最有利的时机,才把这些私人资料让人家知道。

二)今才表明身份

罗马法律是保障其公民的。罗马公民是不会在公众场所受到凌辱性的刑罚,比方在公开场合里被人用棍打。再者,罗马公民有权经过审讯才被刑罚。鉴于罗马公民应受到合理的对待;因此,保罗要让官府知道,西拉和他所遭到的待遇是违法的。如此的申诉可成为先例,叫基督徒日后能避免受到不合理的对待。保罗如此作,为要指出基督徒不是颠覆性的。再者,他也不想当地居民误以为教会是由罪犯创立的。

的反

官长听见保罗的申诉便害怕起来。原因非常简单,如此违反罗马法例,不但可叫官长失去官职,并且罗马君王可把腓立比的特权废除。究竟官长作了什么,才叫这纠纷告一段落呢?是恳求(新英王钦定本)、安抚(新国际译本)、或道歉呢(现代英文译本)?其原意是恳求或央求之意。深信官长一定出尽奇谋,为要消除如此的纠纷(徒16:38至39)。

人蒙

保罗及西拉获释后,便连忙前往吕底亚家里去。他们与信徒有短暂的相交,并且勉励他们一番后,两位宣教士才离信徒而去(徒16:40)。

亮光

与保罗及西拉一同坐牢的囚犯,侧耳倾听他们两人的歌声,视之为罕有的娱乐节目一般(徒16:25)。

得救之途

罪人信主前,必须发现自己是罪大滔天的,如此才会叫他去寻找得救之途(徒16:30)。

3)心行道」“Exercis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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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苦中的敬拜

落在苦难中,保罗及西拉仍在监牢内敬拜神;这是值得我们反思及效法的(徒16:25)。

善用我的身份

保罗善用其罗马公民的身份;作为加拿大公民的你和我,我们又应怎样作呢(徒16:37)?

4)「勇敢见证 “Proclaim” (P)

通过操练真理,信徒必然可经历神。当研经者经历到神及明白真理后,我们便应效法初期教会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见证。通过口传的方式,向未认识耶稣基督的朋友见证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来建立主内信徒。iEXP查经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见证」 “Pro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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