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 15:23–41
23于是写信交付他们,内中说:“使徒和作长老的弟兄们问安提阿、叙利亚、基利家外邦众弟兄的安!
24我们听说有几个人从我们这里出去,用言语搅扰你们,惑乱你们的心。其实我们并没有吩咐他们。
25所以我们同心定意拣选几个人,差他们同我们所亲爱的巴拿巴和保罗往你们那里去。
26这二人是为我主耶稣基督的名不顾性命的。
27我们就差了犹大和西拉,他们也要亲口诉说这些事。
28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
29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
30他们既奉了差遣,就下安提阿去,聚集众人,交付书信。
31众人念了,因为信上安慰的话就欢喜了。
32犹大和西拉也是先知,就用许多话劝勉弟兄,坚固他们。
33住了些日子,弟兄们打发他们平平安安地回到差遣他们的人那里去。
35但保罗和巴拿巴仍住在安提阿,和许多别人一同教训人,传主的道。
36过了些日子,保罗对巴拿巴说:“我们可以回到从前宣传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们景况如何。”
37巴拿巴有意要带称呼马可的约翰同去;
38但保罗因为马可从前在旁非利亚离开他们,不和他们同去做工,就以为不可带他去。
39于是二人起了争论,甚至彼此分开。巴拿巴带着马可坐船往塞浦路斯去;
40保罗拣选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们把他交于主的恩中。
41他就走遍叙利亚、基利家,坚固众教会。
1)「仔细查看」 “Eye”
iEXP 查经法
1 保罗不肯接纳马可的约翰为同工的决定,对不对呢(徒15:38)?
2 基利家是什么地区呢(徒15:41)?
2)「小心解释」“Expound” (E)
iEXP 查经法
基督
耶稣基督的名是包含祂自己的所是及其旨意的(徒15:26),这乃是保罗及初期信徒于事奉上的推动力。
圣灵
外邦人归信主后,不用接受割礼,这乃是出自圣灵的引导及指引(徒15:28)。
主的道(徒15:35,36)
主的道,即福音信息另外的一个别名。
会议后的跟进(徒15:23至35)
1 送信的人选
巴撒巴,其名义是安息日之子。西拉,即扫罗之缩写。极有可能,巴撒巴的犹大是操希伯来语的犹太基督徒,而西拉则是操希腊语的犹太基督徒。耶路撒冷教会议决差派他们两人出去,与保罗及巴拿巴把信件带往安提阿教会去(15:23),把耶路撒冷教会的决定告知众人。
2 书件的对象(徒15:23)
耶路撒冷致函给位于安提阿、叙利亚、基利家的外邦教会。这里的安提阿,乃是位于叙利亚境内的那一个,即现今土耳其的安泰雅。叙利亚是希腊文,即希伯来文的亚兰。在新约时代,它是罗马帝国的一个省分。基利家乃是小亚细亚东南部的省分,它的首都是大数,即使徒保罗的出生地。
3 书件的内容(徒15:24至29)
一)写作之目的(徒15:24)
(1) 与律法主义者割席
在信件内,耶路撒冷教会表明奉行律法主义的人,以话语来搅扰安提阿教会,叫信徒的心被惑乱。「搅扰」,意思是以邪恶的教义来颠覆信徒的心。「惑乱」,可解作搅乱的意思。通过发出信件,耶路撒冷教会要指出这些奉行律法主义者是没有得到官方的认可及权威的。
(2) 外邦教会应作的事
耶路撒冷教会把饮食及道德方面的原则告知外邦基督徒,这些命令乃是普世适用的(参考徒15:29)。
二)推荐送信人(徒15:25至27)
二人为耶稣基督的名不顾性命,究竟是保罗及巴拿巴或是犹大及西拉呢?有意译本指出,这二人是犹大及西拉;也有另外一本意译本表示,他们二人是保罗及巴拿巴。路加医生从来没有交待过犹大及西拉为主不顾性命的事件;可是,在较早之前,却记述保罗及巴拿巴遭逼迫的事迹,并且保罗怎样差点儿连性命也不保的经历(徒13:50;14:19至20)。那么,不顾性命的二人应是保罗及巴拿巴。犹大及西拉是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徒15:22),意即他们是被信徒认可的;再者,他们被教会同心印证后,才被委派他们前往安提阿教会去(徒15:25)。在信件内,耶路撒冷教会向安提阿教会清楚交待说,犹大及西拉不但是官方认可的送信人,并且他们也会以口述的方式向教会讲解有关的细节(徒15:27)。
三)禁令的颁布(徒15:28至29)
为何耶路撒冷教会要向外邦信徒颁布几条禁令呢?
(1) 颁布之因
1/ 原因之一
如此可确保教会不会分为两大阵营,即「极端律法派」及「极端恩典派」。
2/ 原因之二
这样的决定可奠定统一的原则,更有效地向失丧的犹太人作见证。那时,教会(基督徒)与会堂仍有接触;如果外邦基督徒胡乱吃血,不但会冒犯犹太人,也会成为传福音的障碍。
3/ 原因之三
叫外邦信徒知道,他们不用再负上律法的轭。如此的决定,不但能巩固信徒的信心,也叫教会于人数有所加增(徒16:5)。
(2) 禁令之源
耶路撒冷教会所颁布的禁令,决不是出于人意,而是全属圣灵的意思(徒15:28)。
(3) 禁令内容
1/ 祭偶像的物
这里祭偶像的物,乃是指献给偶像的肉。昔日,人在庙宇里把部分的祭肉烧在坛上,然后在那里吃掉部分的祭肉。最后,把剩余的部分在市场上销售,让人可在家中享用。禁令叮嘱外邦基督徒,要求他们切勿吃祭偶像的物,因为这是与拜假神扯上关系的。如此的举动,乃是犹太人一直所厌恶的。
2/ 吃血的问题
自洪水毁灭世界后,神便准许挪亚及世人吃肉;可是,神却严禁人吃血,因为血是生命的象征(创9:4)。
3/ 勒死的牲畜
勒死的牲畜不是放血而死的,其体内仍充满了血。对犹太人来说,他们一向是不可吃未经放血而致死的动物(利17:3至5)。换言之,他们决不可吃未经正常方法屠宰的牲畜。
4/ 奸淫的问题
在旧约圣经内,神列出各样的淫行,这为属神的人之禁地。根据不少解经家的意见,这里的奸淫是包括了奸淫、同性恋、与兽行淫、近亲通婚等恶行(利18章)。极有可能,以上四个禁令是与利未记十七及十八章内的礼仪性律法有关。不可行淫是道德性的禁令,除此以外,其余三样皆是礼仪性的。虽然外邦基督徒不用再奉行割礼,但为着犹太人的良心,却应遵守以上所论及的禁令。外邦信徒切勿胡乱使用自己于信仰上的自由,免得成为犹太人的绊脚石(基督徒及非基督徒)。
(4) 蒙福应许(徒15:29)
「如果你避免这些事情,你便会昌盛了。」国际标准译本的翻译,让我们看见如此的禁令,其背后是蕴藏了神的福气。
4 差遣送信人
送信人接受了耶路撒冷教会的差遣后,便启程前往安提阿去。在那里齐集当地的信徒后,他们便把官方公函交给教会(徒15:30)。
5 教会的反应(徒15:31)
从这封来自耶路撒冷教会的公函里,证实基督徒是因信称义,而不是靠遵行律法来得救的。从这些鼓舞的说话里,叫安提阿外邦教会欢天喜地。
6 先知的工作(徒15:32至34)
一)重修根基(徒15:32)
安提阿教会深受奉行律法主义者的毒害;现今,借着犹大及西拉来修补破口,叫信徒能再次站在稳固根基之上。
二)工成身退(徒15:33至34)
接受完两位先知的教导后,安提阿教会便愿意犹大及西拉能平安的返回耶路撒冷。可是,西拉却留在那里,日后更成为保罗一同上路的宣教伙伴。「惟有西拉定意仍住在那里」(徒15:34)不少学者认为最古旧的抄本是没有这节经文的;极有可能,这是日后才加上去的,这填补的资料是用来解释第三十三及四十节明显的矛盾。如此的见解,全属人的推测而已。
7 宣教士的工作(徒15:35)
返回安提阿教会后,保罗及巴拿巴便与别的信徒,一同在那里肩负教导及传讲主道的工作,继续把福音真理传开。
会议后的风波(徒15:36至41)
1 保罗的提议(徒15:36)
经过了一段时日后,保罗便向巴拿巴表示,他有负担返回昔日所建立的教会去,了解信徒的近况。不久之后,保罗便展开第二次的宣教行程,前往小亚细亚及希腊一带传扬福音及建立教会(徒15:36至18:22)。
2 同工的争论(徒15:37至39)
一)巴拿巴的意见
「有意」,可解作存心之意(徒15:37)。巴拿巴决意要带同马可的约翰与他们一同上路;可是,却遭到保罗的反对。由于昔日在旁非利亚,马可的约翰舍弃保罗及巴拿巴而去,因而叫保罗对他有不良的印象(徒15:38)。极有可能,保罗认为决不可选用一个不可靠的人,来承担这要求甚大的工作。
二)宣教士的争论
为到选用同工的决定,保罗与巴拿巴皆各持己见,因而换来厉害的争论,叫他们拆伙。由于巴拿巴不断的坚持,方便带同他的表弟马可前往居比路去(西4:10;徒15:38至39)。
3 保罗的决定(徒15:40至41)
一)新的伙伴
保罗与巴拿巴分道扬镳后,便拣选了西拉为他宣教的伙伴,这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1) 他是来自耶路撒冷教会的代表,把公函交给安提阿教会(徒15:22)。
(2) 他是罗马公民(徒16:37)。拥有如此的身份,于便他进出罗马帝国的版图。
(3) 他是先知(徒15:32)。
(4) 他为安提阿教会所认识;故此,弟兄们才把他们两人交于主的恩中。
(5) 由于西拉曾是彼得的文书,也许他是精通希腊文的人(彼前5:12)。
二)他的决定
路加医生指出,保罗所作出的决定,并没有巴拿巴那么意气用事及情绪化的。再者,安提阿教会是赞同保罗的决定(徒15:40),但并没有认同巴拿巴的取向。在使徒行传内,自此再没有提及巴拿巴的工作,说明保罗的工作才是蒙官方认可的。话虽如此,马可最终却蒙保罗的接纳,说明保罗是胸襟广阔的人(提后4:11)。
三)坚固教会(徒15:41)
保罗与西拉不经水路,却借陆路前往位于加拉太省的地方。叙利亚及基利家的教会在何时被建立,我们实在难以知道;但从15:23的记载里,我们知道这些教会已经存在了,也许这是保罗前来安提阿前结的果子。
亮光
1 牧者的心肠
在这段经文里,我们看见保罗是一位关心群羊需要的牧者(徒15:36,41)。
2 人物的变动
自巴拿巴与保罗分道扬镳后,他就不再出现在使徒行传的字里行间了。
3 两人的取向
巴拿巴带同自己的表弟马可,前往自己的家乡居比路来工作(徒4:36)。另一方面,保罗却带同新的伙伴,在自己的家乡一带(基利家)来作工(徒21:39)。
3)「尽心行道」“Exercise” (X)
iEXP 查经法
耶路撒冷会议(徒15:1至29)
从这个极具关键性的会议里,我们应有以下的学习:
1 双方的代表
他们皆清楚列出问题的所在,并且双方也有派出代表来辩论。
2 熟悉的人物
所有事实皆是由他们熟悉的人提供的。
3 劝告的代表
最终的劝告是由一位他们信任为客观及有智慧的人所提出的。
4 一致的决定
他们的决定是一致的。
5 合一的心态
会议成员拥有确保圣灵合而为一的心态。
属灵人的问题(徒15:37至40)
保罗及巴拿巴皆是属灵人,这是我们无可置疑的。可是,为到个人的见解,两位神仆却坚持不下,不肯作出任何的妥协。如此历史的记载,让我们再次看见人性的软弱。
4)「勇敢见证」 “Proclaim” (P)
通过操练真理,信徒必然可经历神。当研经者经历到神及明白真理后,我们便应效法初期教会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见证。通过口传的方式,向未认识耶稣基督的朋友见证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来建立主内信徒。iEXP查经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见证」 “Proclaim”。
iEXP 查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