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彼得与哥尼流〈三〉(徒10:34至48)

使徒行 1034–48

34彼得就开口说:“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

35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

36神借着耶稣基督(他是万有的主)传和平的福音,将这道赐给以色列人。

37这话在约翰宣传洗礼以后,从加利利起,传遍了犹太。

38神怎样以圣灵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稣,这都是你们知道的。他周流四方,行善事,医好凡被魔鬼压制的人,因为神与他同在。

39他在犹太人之地并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们作见证。他们竟把他挂在木头上杀了。

40第三日,神叫他复活,显现出来;

41不是显现给众人看,乃是显现给神预先所拣选为他作见证的人看,就是我们这些在他从死里复活以后,和他同吃同喝的人。

42他吩咐我们传道给众人,证明他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审判活人死人的主。

43众先知也为他作见证,说:‘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 ” 

44彼得还说这话的时候,圣灵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

45那些奉割礼和彼得同来的信徒,见圣灵的恩赐也浇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

46因听见他们说方言,称赞神为大。

47于是彼得说:“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洗呢?” 

48就吩咐奉耶稣基督的名给他们施洗。他们又请彼得住了几天。

1)查看 “Eye” 

iEXP 

1 圣灵的降临与圣灵的恩赐有什么共通之处(徒10:44至45)?

2 为何彼得那么快替哥尼流及其亲友施浸呢(徒10:48)?

2)小心解“Expound” (E) 

iEXP 

神的

在神众多属性之中,彼得表示祂是「不偏待人」的。意思就是说,神是一视同仁的、祂是不偏袒、也不徇私的。

哥尼流的(徒1033

当哥尼流蒙天使指示后,他并没有耽延,随即便差派人寻找彼得的下落。再者,哥尼流得认定彼得是神的代言人,深信必能从他口里听闻主的说话。

彼得的讲论(徒103448

讲论的重

彼得的讲论可分为三个不同的重点:分别是论及主题的引言(徒10:34至36);解释主题的阐明(徒10:37至41)及总结(徒10:42至43)。

讲论

一)神的性(徒103435

「就开口」,乃是希腊口语化的表达方式,指接着是重要的的内容。「神是不偏待人」.乃是中东地之惯用语(徒10:34)。「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这里并非倡导人是靠行为得救的,而是表明不论年龄、种族、性别、或社会阶层的人,若是渴慕神及其公义的话,这便是得救的美好时机。如此的描述,并不是说这类人已蒙恩得救,乃是表明这种人是蒙恩得救理想的候选人。 

二)福音容(徒103643

(1) 万有的主

普遍来说,犹太人称神为「万有的主」。 

(2) 福音

神借着耶稣基督,把福音首先传给以色列人。彼得向外邦的听众宣告,耶稣基督才是全人类之「万有的主」(徒10:36)。

(3) 福音先

施浸约翰是福音的先锋,他所宣讲的是叫人悔改的浸礼。主耶稣承接施浸约的工作,日后在加利利正式展开其事奉(参考太4:12;可1:14)。

(4) 受膏基督

1/ 旧约预

耶稣基督是受膏者,意即祂就是弥赛亚。旧约一早便预告此事,神必以圣灵来膏这位弥赛亚,使祂得着大能(赛61:1至3;参考路4:16至21)。借着在四处施行善事及赶逐污鬼,显示弥赛亚是有神同在的(徒10:38)。

2/ 所周知

耶稣基督以大能施行神迹及赶逐污鬼的事,已传遍当时的巴勒斯坦地,即使在该撒利亚的哥尼流及外邦人,也曾听闻这些事迹(徒10:38)。

(5) 基督的死

1/ 击证

耶稣基督在犹太人之地,包括犹太人视为圣地的耶路撒冷,祂的言行有彼得及信奉祂为弥赛亚的人作见证。

2/ 指控百姓

这里的「他们」,乃是指犹太人及其宗教领袖而言的。彼得先后几次严责犹太人的恶行,并且指控他们是除掉弥赛亚的凶手(徒3:15;4:10;5:30)。

(6) 祂的复活

借着犹太人的恶计,耶稣基督最终被他们钉死在十架上。可是,这位被犹太人误会及弃绝的弥赛亚,神却叫祂复活过来(徒10:40)。

(7) 祂的显现

1/ 异教的背景

对某些希腊人来说,他们相信某些建立城市的英雄或神明,乃是以隐形的姿态出现的。

2/ 肉身的显现

虽然得胜死亡后的基督,没有出现在所有人的眼前;但却特意向祂所拣选的见证人显现,并且曾与这些见证人同吃同喝。主先后多次向信徒显现,并且曾同一时间出现在五百多位信徒中,说明这绝对不是幻觉。自古至今,不少异端教派倡导耶稣基督的肉身没有复活之谬论。彼得郑重宣告基督已得胜死亡,并且在肉身向门徒显现,因为这是基督教的要义(徒10:41)。

(8) 祂的吩咐

在大部分犹太人的文献里,神自己是被他们视为审判者的。在圣经多处的地方,论到耶稣基督被神委任作审判者(徒10:42;约5:21至29;徒17:30至31;帖后1:7至10;提后4:8)。当审判时间到了,不论已死去的人、或是活着还存留的人,没有一人可逃避将来末后的大审判(启20:11至15)。

(9) 先知的

在旧约圣经,有不少地方论到神赦罪之恩(赛53:11;耶31:34,亚13:1)。在众先知的预言中,有些是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现今彼得清楚表明,唯有信靠耶稣基督的人,借着祂的名便可罪得赦免(徒10:43)。

(徒104448

一)圣

(1) 与割礼无关

这些没有受割礼的外邦人,圣灵竟降临在他们身上,说明他们与犹太人基督徒一样,是可蒙恩得救的。在此,我们看见得救与割礼无关。再者,外邦人不用先成为犹太教徒,随后才可成为基督徒。只要接受耶稣基督为弥赛亚,便可得着圣灵,成为神的儿女;这就是信徒得救的凭据了(弗1:13至14;弗4:6至7)。

(2) 无关

彼得不用按手,圣灵便降在外邦人的身上。此外,圣灵的降临是在浸礼之前,说明接受浸礼决不是得着圣灵的条件。

(3) 的得救

在圣灵未降临前,这些外邦人是还未得救的,因为享有圣灵的人才能成为神的儿女。

(4) 方言的现象

圣灵把说方言的恩赐赐给外邦人,表明神已收纳外邦人为教会的一分子。至于这些方言是怎样的言语呢?究竟是天使的话语、或是外邦的语文?大有可能,这些语文是来自约帕的信徒能明白的,其中可包括希伯来及亚兰文。

二)圣

(1) 六位成的反

陪伴彼得前来的六位信徒皆是奉行割礼的基督徒。他们目睹圣灵浇灌在外邦人的身上,听见他们以方言来赞美神,便感到惊讶万分。如此的反应,乃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犹太人的心思里,从来没有想到异族也可得着神的救恩。

(2) 使徒彼得的

彼得亲眼目睹圣灵的工作,让他深信神是悦纳外邦人的,便决定替他们施浸。如此的行动,乃是宣告犹太与外邦基督徒无分彼此,两者已归入耶稣基督的名下,得以合成教会的身体(徒10:47至48)。

亮光

人凶手

在此,彼得再次指责犹太人,直斥他们是杀害弥赛亚的凶手(徒3:15;4:10;5:30;10:39)。

哥尼流及其他外邦人是在圣灵降临后才接受浸礼的,说明得救与浸礼无关。

3)心行道“Exercis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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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徇私的神

某些基督徒说:「神特别爱某某人,因为…。」如此的讲法,无形中就把神陷在不义中,因为指祂是偏爱及徇私的。

彼得的

彼得多次指出犹太人的问题,并且直指他们是杀害弥赛亚的凶手,这人真是有胆色。

的意

有些信徒迟延不肯接受浸礼,因为他们强调浸礼不会叫他们得救。虽然浸礼与得救无关,但却是主的吩咐,谁可推却呢!

4)勇敢见证 “Proclaim” (P) 

通过操练真理,信徒必然可经历神。当研经者经历到神及明白真理后,我们便应效法初期教会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见证。通过口传的方式,向未认识耶稣基督的朋友见证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来建立主内信徒。iEXP查经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见证」 “Proclaim”。

iEXP 查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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