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管家職分〈二〉(林前4:1至13)

哥林多前書 31023 

10我照神所給我的恩,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

11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

12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

13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14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15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16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

17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

18人不可自欺。你們中間若有人在這世界自以為有智慧,倒不如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的。

19因這世界的智慧,在神看是愚拙。如經上記著說:“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

20又說:“主知道智慧人的意念是虛妄的。”

21所以無論誰,都不可拿人誇口,因為萬有全是你們的。

22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或世界,或生,或死,或現今的事,或將來的事,全是你們的。

23並且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又是屬神的。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1 甚麼是「神奧秘事的管家」呢(林前4:1)?

2 「管家」與「執事」有何關連(林前4:1,2)?

3 何謂論斷?為何保羅不論斷自己呢(林前4:3)?

4 哥林多信徒竟起來作王,為何使徒保羅會這樣說話(林前4:8)?

5 基督徒的一生是否就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及天使觀賞呢(林前4:9)?

2)「小心解釋」“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基督的執事」(林前41

「執事」的同義詞

第一個詞彙

可用來形容君王的僕人、教會的執事、服事人家飲食的待應(太20:26;約2:5;羅13:4;15:8;林前3:5)。

第二個詞彙

僕人的意思。在新約聖經只出現了一次(來3:5)。

「執事」的意思

「執事」,可解作「僕人」 “servant”、「隨從」 “attendant”、「助手」 “helper”(太5:25;路1:2;4:20;約7:32;18:3;徒5:22;13:5;林前4:1)。這個詞彙最初是用來描寫軍艦裡最低層划槳的奴隸,他們是船上最低級的奴隸,為眾人所輕視。

「神奧秘事的管家」(林前41

「奧秘事」,意即「隱藏的事情」 “hidden thing”、「秘密」 “secret”、「奧秘」 “mystery”(可4:11;羅11:25;16:25;林前2:1;4:1;13:2;14:2;15:51;弗1:9;6:19;西1:26;2:2;帖後2:7;提前3:9;啟17:5)。參照以弗所書六章十九及二十節,保羅把福音與奧秘放在一起,意即神現今才向世人顯明救世的福音,而保羅就成為其中一位解釋福音的代言人。在比較兩處經文及參照上文下理後,保羅乃是講解「奧秘事」的器皿(林前4:1)。

「管家」,可指那些「管理家裡的人」 “manager of a household”(路12:42;16;1,3,8)及擁有權柄及責任的「管理人員」 “administrator, one who has authority and responsibility for something”(林前4:1,2;加4:2;多1:7)。在比喻的用語,乃是指教會內的使徒、教師、監督。

主的判斷(林前44

 4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

「論斷」,這個詞彙在第三節裡先後出現了兩次,而再次在第四節裡出現一次。為著把人的論斷與主的論斷加以區分,和合本卻把它翻作「判斷」。

主的光照(林前45

當主顯現之際,一切人視為隱秘之事,皆會被顯露出來,沒有任何人可以隱瞞事情的真相。

神的稱讚(林前45

保羅問心無虧,存著無虧的良心,但卻不以此為稱義的條件,並且深知主再來之際,必可從主得著稱讚(林前4:4至5)。

對神工人正確的態度

視自己為僕人(林前412

比較中文譯本

「所以人應當這樣把我們看為基督的差事,做神之奧秘事的管家。不但如此,這裡所求於管家的,就是要他顯為可信靠。」

比較原文聖經

「當以」,含有「如此」 “thus”、「這樣」 “in this manner”、「同樣地」 “likewise”的意思(太5:19;徒23:11;羅11:5)。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要視他為僕役,因為「執事」可解作「差事」或「僕人」的意思。保羅貴為使徒,卻沒有擺甚麼的架子;反之,竟以僕人自居,可見他是何等謙卑的神僕。

視自己為管家

福音不是屬於神僕的,乃完全本乎神的。換句話說,神僕人只是替代神作管理的工作,這是神工人應有的態度。

神工人對自己的態度(林前434

不怕被信徒論斷(林前43

「我被你們論斷」與「或被別人論斷」的「論斷」,在希臘文聖經是兩個不同的詞彙,而第一個的「論斷」,含有以下幾種不同的意思:

一)仔細的查考,藉著小心研究的過程來尋索真理 “study thoroughly, seek to learn the truth of by the process of careful study”(徒17:11)。

二)在法庭內的審問 “investigate in court”(路23:14;林前9:3)。

三) 批評、表示不贊同 “criticise, express disapproval”(林前9:3)。

四)小心地評估、調查、判斷 “evaluate carefully, examine, judge”(林前2:15;徒11:12)。

不怕被別人論斷

這個「論斷」乃是指著「法院」而言的 “court of justice”(林前4:3)。或許保羅的意思是這樣,他不單不怕信徒的反對,即使是被外邦人帶到法庭裡,接受他們的審訊,也視為極小的事。

任由主來判斷(林前45

在短短一段說話裡,保羅先後用了三個與「論斷」有關的字眼(林前4:3,4,5)。第五節的「論斷」,可以有以下幾種不同的意思:

1 決定,來到作結論 “decide, come to a conclusion”(林前2:2)。

2 寧可,判定某樣東西比別的更好 “prefer, to judge one thing better than another”(羅14:5)。

3 評估,根據某些正確的東西來作判斷 “evaluate, judge based on correctness of something”(徒4:19;林前10:15)。

4 所持的觀念,有某種的意見 “hold a view, have an opinion”(徒15:19)。

5 在法律上的對與錯上作出決定 “make legal decision decide a legal question of right or wrong”(約18:31;徒23:3)。

6 判刑,判定有罪的意思 “condemn, judge as guilty”(約7:51)。

7 管理人民 “rule over people, govern”(路22:30)。

保羅責備哥林多信徒

1 以亞波羅及自己為例

6弟兄們,我為你們的緣故,拿這些事轉比自己和亞波羅,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免得你們自高自大,貴重這個,輕看那個。(林前4:6)

發出三個不同的問題:參照新國際譯本的翻譯,保羅是為著信徒的好處,讓以上的事情應用在亞波羅及自己的身上,使他們可明白越過真理的教訓,叫他們切勿自高自大,也不要以某人為傲。哥林多教會高舉領袖,抬舉人的學說及智慧,結果導致結黨分爭。保羅以亞波羅及自己為例證,說明高舉人乃是錯謬的做法。

發出三個不同的問題

和合本

7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

新國際譯本

7For who makes you different from anyone else? What do you have that you did not receive? And if you did receive it, why do you boast as though you did not? (1 Corinthians 4:7 NIV) 

呂振中

誰使你跟別人有分別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既也是領受的,為甚麼誇口、好像不是領受的呢?

保羅直接指出信徒的問題:第一,不要自視高,視自己為與眾不同。第二,信徒一切的好處及恩典皆是從神而來,根本沒有甚麼可誇之處。第三,如果一切皆是從神而領受的,那麼有甚麼可叫信徒誇口呢!

哥林多基督徒起來作王

8你們已經飽足了,已經豐富了,不用我們,自己就作王了。我願意你們果真作王,叫我們也得與你們一同作王。

保羅以譏諷的口吻來說話,指控哥林多信徒自高自大,如同不用保羅及亞波羅的協助,便可與主作王一般。保羅巴不得信徒已可作王,叫使徒能與他們一同得著王權。保羅是哥林多教會第一任的牧者,而亞波羅乃是第二位的牧人,沒有他們辛勞的作工,信徒根本沒法可得著救恩及被建造起來。由此可見,哥林多不單是忘本,也是極其自義。

保羅見證自己的職事

使徒的謙卑

9我想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

羅馬人打勝仗後,由將軍帶領軍隊凱旋的歸來,尾隨著扣上鎖鍊的戰俘。這些犯人被送往鬥獸場去與野獸爭鬥,最後慘死在刑場中。保羅在此論到的這場戲,就是在鬥獸場的那一幕戲。使徒如此說話,要讓哥林多信徒知道自己是一無所有,證明使徒是極其謙卑的。

使徒被輕視

一)被視為愚拙

10我們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你們在基督裡倒是聰明的;我們軟弱,你們倒強壯;你們有榮耀,我們倒被藐視。保羅被世人視為愚拙;反之,哥林多信徒卻視自己為了不起,擁有世上的聰明智慧。

二)被視為軟弱

保羅自認軟弱,不堪一擊;反之,哥林多教會卻自以為無懈可擊。

三)被眾人藐視

哥林多信徒認為他們擁有世上的智慧,乃是得天獨厚,得著地上的高位。保羅卻說明一件事,作為基督徒及主的僕役,乃是被眾人所藐視的。

四)被視為污穢

「污穢」,可直譯作「垃圾」 “garbage”、「浮渣」 “scum”、「廢物」 “refuse”等意思。用作比喻時,可解作最悲慘及卑劣的人。在古希臘的用語,這個詞彙與補償或贖罪的代價有關,因為在瘟疫或災難爆發後,罪犯會被獻為祭,成為國民的贖價。

五)被視為渣滓

「渣滓」,可解作「擦掉的東西」 “what is wiped off”、「擦去的塵埃」 “dirt rubbed off”、「擦下的污垢」 “off scouring, scrapings”。在古希臘的世界裡,雅典人為著平息災難,便每年把一個犯人投在大海來祭祀海神,而「渣滓」則與以上的習俗有關,意即與補償的贖價有關。這個詞彙與「污穢」有類似的意思,兩個字眼乃是同義詞。

使徒的苦難

飢渴之苦

「我們還是又飢、又渴」(林前4:11),意即使徒在飲食上有缺乏,以普遍世人的眼光來看,這是苦事。

赤身之苦

保羅不單是又飢又渴,也是「赤身露體」的(林前4:11)。「赤身露體」,不是一絲不掛的意思,乃是指使徒所穿的是粗衣麻布,沒有華衣可穿著。參考新世紀譯本,卻把它翻作「沒有足夠的衣服來穿著」。

挨打之苦

和合本的「挨打」,在呂振中譯本是翻作「挨拳打」,乃是被人用拳頭打或擊打的意思。在哥林多後書十一章內,保羅親口見證說,為著傳揚主的福音,他曾被猶太人鞭打了五次,每次三十九下,也曾被棍打了三次,亦被石頭打了一次。

流離之苦

「沒有一定的住處」(林前4:11),說明保羅居無定所,為著傳揚福音的緣故,過著飄泊流離的生活。

工作之苦

「並且勞苦,親手做工。」(林前4:12)「勞苦」,含有作工直至筋疲力盡的意思。以雙手來作工的體力勞動,乃是專為奴隸所設,這為希臘人所厭惡的。保羅為主甘願降卑,以體力勞動來換取生活的所需(徒18:3;20:34;帖前2:9;帖後3:8)。

被咒罵之苦

「咒罵」是「中傷」 “slander”、「侮辱」 “insult”的意思(約9:28;徒23:4;林前4:12;彼前2:23)。

被逼迫之苦

「逼迫」,含有「迫害」、「有系統的壓迫及折磨」的意思。保羅四處出外佈道及建立主的教會,換來不少對頭人的苦害,有些反對福音的人有組織及系統來反對這福音使者,叫他受著不少的苦頭。

被毀謗之苦

「毀謗」,含有「褻瀆」、「侮辱」、「中傷」、「咒詛」的意思。保羅讓哥林多教會知道使徒的職分,叫他換來人家惡毒的言語之攻擊。

回應的態度

祝福

面對人家的咒罵,保羅不以惡報惡,反為他的對頭人祝福,從保羅的身上,看見他覆行主耶穌於山上的教訓(太5:38至41)。

忍受

「忍受」,可指「存著忍耐」、「容忍」、「忍受」、「寬容」的意思(太17:17;可9:19;路9:41;林前4:12;林後11:1;弗4:2;西3:13;帖後1:4)。被人逼迫確實是一件苦事,但保羅竟然可以忍氣吞聲,實在是難能可貴,這位使徒真是大有器量。

善勸

「善勸」,在呂振中譯本是譯作「和解」,與美國新標準譯本的譯法相似—「安撫」或「調和」 “we try to conciliate”。而新世紀譯本則把它意譯作「我們替他們說些好話」 “we speak nice words about them”。身處在被敵人攻擊的情況之下,保羅不但不以惡計還以顏色,並且竟可替仇敵說話,藉和解之法來解決問題。

亮光

眨低自己

使徒自稱為「執事」(在原文是被人最輕視的奴隸)、「世界上的污穢」及「萬物的渣滓」等。人多是高抬自己,連基督徒也不例外,但保羅卻自眨,顯出自己的渺小及無有。

以善勝惡

使徒被人無理的惡待,奇怪的是,他卻甘心樂意地忍受這一切的苦難。此外,神的僕人竟為他的仇敵祝福,求神賜給其對頭人福氣。還有,藉著和解之法來面對人家的毀謗(林前4:12至13)。保羅不以惡報惡,卻使用以善報惡之法。

3)「盡心行道」“Exercise” (X) 

iEXP 查經法

作主的奴僕

主的用人應有僕人的心態,存卑謙的態度來事主事人(林前4:1)。

忠心的管家

神所求於管家的條件是誠實可靠,要忠心講解神的奧秘(林前4:2)。

不怕人論斷

人言可畏,這是千真萬確的;如果問心無虧的話,主的僕人就不用懼怕接受人家的判語了(林前4:3至4)。

忍耐的等候

主顯現之際,信徒的所作所為,沒有一樣可瞞過祂。學習忠心的作工,忍耐等候主的顯現,這樣必可得著主的稱讚(林前4:5)。

不抬舉自己

保羅在這段經文裡,流露著神僕人的典範之一,就是不抬舉自己。(林前4:1,6,9,13)。

為主受苦難

保羅列出一些他自己曾受到的苦難,卻甘心忍受這一切。弟兄姊妹,我們願意為主受苦麼(林4:11至13)?

勝苦難之法

保羅面對人的辱罵、咒詛、攻擊,他不以惡報惡,卻以屬靈方法及原則來面對,實在不是容易學習的學課(林前4:12至13)。

4)「勇敢見證」 “Proclaim” (P) 

通過操練真理,信徒必然可經歷神。當研經者經歷到神及明白真理後,我們便應效法初期教會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見證。通過口傳的方式,向未認識耶穌基督的朋友見證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來建立主內信徒。iEXP查經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見證」 “Proclaim”。

iEXP 查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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