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11:2至16
2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
3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4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
5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6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7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8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9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10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11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
12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
13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14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
15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
16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1 甚麼是蒙頭(林前11:4)?
2 為何保羅要求哥林多教會的婦女在聚會中必須蒙頭呢(林前11:5至15)?
3 為何使徒那麼尊橫,不容許人家與他辯駁呢(林前11:16)?
2)「小心解釋」“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基督
3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林前11:3)
「頭」,耶穌基督為教會的頭,意即元首之意(弗4:15;1:22至23);父神則是耶穌基督的頭,但這並不是說基督比父神較為次等。
基督的頭
3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林前11:3)
保羅特特使用「頭」來帶出兩件事情:「屬下」“subordination”及「源頭」 “origination”。基督是屬於神的信息,滿佈哥林多前書之內(3:23;15:28),而基督又是源自父神的(參考林前11:8)。神是三而一的,父神、基督、聖靈彼此相屬,並無分彼此。意即說,父神不是較聖子高級,神子亦不是比聖靈更高級。在救贖的歷史裡,父神差派耶穌基督到世上來,為罪人成為贖罪祭(約3:16至18);從這角度來看,耶穌基督是父神的下屬,並且在救贖的源頭來看,救贖是源自父神的。那麼,稱父神為耶穌基督的頭乃是合理的。
神的形像
7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林前11:7)
「形象」,與別的東西相像,與別的東西有相同形狀的意思(參考林前15:49)。
神的榮耀
神的所是及所行就是榮耀的。這個詞彙可解作「光輝」或「榮耀」等意思。為何男人不應蒙頭?因為他們是神的反映,把神的形像及榮耀反射出來。
主的安排
11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 (林前11:11)
參照新國際譯本的翻譯,讓我們看見男女是必須共存的。他們無法自存,乃是彼此相屬的。
萬有之源
12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 (林前11:11至12)
根據創世記的記述,女人是由男人而出(創2:18至25)。為何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原因極其簡單,自始祖亞當、夏娃出現之後,神便讓夏娃在世上生養眾多,成為人類的母親。
使徒的稱讚
1記念使徒
「記念」
這個詞彙正好與遺忘作對比,含有記住,放在心思裡的意思。有原文學者認為,這裡的記念不只是一種憶述保羅過去在哥林多的日子,也大有可能是暗示信徒在禱告裡經常記掛著保羅。
2 堅守教訓
「堅守」,可解作繼續相信,引伸這是合宜的行動。
「教訓」,含有「傳統」或「教訓」的意思。英文欽定本譯作「法令」,但有聖經學者認為「傳統」更合乎保羅的原意。為到哥林多信徒能持守保羅所傳授的教訓,換來使徒的稱讚。
聚會的原則
1 男子聚會的模式
「講道」是講預言的意思。保羅強調弟兄在聚會中說預言之際,切勿蒙著頭,在屬靈層面來說,這是羞辱基督為頭的行徑。
2 婦女聚會的模式
5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6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林前11:5至6)
似乎保羅沒有禁止婦女在聚會中講預言,但她們務必遵守一個原則,就是要蒙上頭巾,表明他們的身分及位分。
新約的背景
在特土良的時代,猶太婦女在北非的街道上行走時已有蒙頭的習慣,使她們極之顯眼。這種習俗似乎是源自中東一帶,正如亞述人要求已婚或寡居的婦人蒙頭,而妓女或奴隸則毋須如此作。保羅的祖家是大掃,由於它靠近東方,故比希臘及小亞細亞較為嚴格。使徒保羅參照這種獨突的習俗,把它應用在教會崇拜之內。
初期的教會
在早期教會的歷史裡,於地下墓穴的圖畫上看見婦女禱告時頭是部分蒙著的,而馬利亞及其他神聖的婦人則沒有蒙頭。那時要求修女必須蒙頭,有些時候也要求在教會內事奉的婦女蒙頭。在不少羅馬天主教會內,同樣要求婦女在聚會中蒙頭,但卻不是全球婦女務必遵守的慣例。
近代的教會
一)稱蒙頭為絕對真理的教會
著名聖經學者維爾 “William Edwy Vine”認為婦女在聚會蒙頭不是風俗,乃是絕對的真理。現今如「弟兄會」及「教會聚會所」(俗稱「小群」)也是這個學說的倡導者。
二)視蒙頭為風俗習慣的教會
嚴厲的說話
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內用了許多頗為嚴厲責備的話。假若哥林多教會向來沒有婦女蒙頭的話,保羅便不會要求婦人如此嚴格地遵行這嶄新的教訓。由此可見,哥林多婦女是早已有這風俗習慣了;不然的話,保羅便真是蠻不講理了。
蒙頭的模式
保羅完全沒有告知哥林多婦女蒙頭應有的模式,可見她們早已知道怎樣作了,顯示這是一個慣常沿用的習慣。
蒙頭與剃頭
按當時的風俗,人家會把行淫婦人的頭髮剃光。哥林多人熟識那時的風俗,婦女沒有蒙頭及禿頭,乃是羞恥的表記,可見這是眾人皆知的常理,不用多花唇舌來解釋。
已有的觀念
13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14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 (林前11:13至14)
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
使徒要求信徒自行作審察,按照他們已有的是非觀念,判定婦人應否蒙頭。參照上文下理,似乎哥林多信徒是熟識婦女蒙頭的風俗,知道蒙頭是否合理,可見這是他們早已知曉的社會習慣。
其它的書信
如果婦女蒙頭是女信徒務必遵守的真理,為何使徒保羅沒有在其它書信內強調這個教訓呢?保羅沒有如此作,或許其它教會並沒有這個問題,又或這只是哥林多城一帶的風俗習慣而已。
會堂的風俗
「蒙著頭」,意即「有東西從頭上垂下來」(林前11:4)。這是指著猶太人在會堂參與聚會時所穿戴的頭巾,稱之為「他勒夫」 “the tallith”。當猶太教徒進入會堂前,便要在門外蒙上頭巾。如猶太人一樣,羅馬人在禱告時也要蒙上頭巾。
希臘的風俗
希臘人與猶太及羅馬人的習慣很不同,他們在禱告或獻祭時,不會穿戴任何的頭巾,在戶外生活也是如此。昔日的希臘婦女很少在公眾場所中露面,卻過著嚴格隔離的生活。未婚的女子,很少離開其住所,除非是在節日之外,但仍以觀眾或參與者的姿態出現。即使是結了婚,婦人仍居住在「婦女的房間」 “gynaeconitis or women’s rooms”裡。希臘婦人的頭巾多是髮網、髮袋、頭巾,有時更是把整個頭部遮蓋著。女子蒙頭乃是婦人的記號,說明他們是與男人有別的。如果廢除蒙頭的話,就如同表示在基督面前男女是沒有分別的。難怪保羅如此氣憤,嚴厲地指出婦女必須在聚會中蒙頭了。
蒙頭的用意
1 不蒙頭為羞恥
5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6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林前11:5至6)
猶太人把行淫的婦人剃光頭髮,明明的叫她羞辱(賽7:20),而外邦人也有如此作。
2 女為男的榮耀
7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林前11:7)
為何婦女在會中要蒙頭?保羅把其原因交待出來,男人是神形像及榮耀的反照,因為男人是直接從神而出;此外,女人也是男人的榮耀,而夏娃則是直接從亞當的身體而出。
3 神創造的目的
8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9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林前11:8至9)
神創造夏娃的目的,乃是叫她成為亞當的助手,說明女人是為男人造的。
4 為天使的緣故
10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林前11:10)
姊妹在聚會中守著本位,藉著蒙頭來見證神創造的目的及次序,不單說明男女信徒皆有差異,並且在靈界中,天使也在觀察教會的所作所為,他們為教會的旁觀者(林前4:9;弗5:21;提前5:21;比較詩103:20至21)。其它不最合理的解釋,可參照下面的註解。
5 女人源自男人
11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
12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 (林前11:11至12)
夏娃是源自亞當的,藉著婦女蒙頭便可見證神創造的次序,表明女人是源自男人的真理。
6 禱告應有模式
13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林前11:13)
女人在聚會中禱告,必須把頭蒙上,否則這就算為不合宜了。
7 男女外貌之別
14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
15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 (林前11:14至15)
男女的外貌及打扮應有分別,女扮男裝或男扮女裝總不相宜。男的蓄一把長髮,保羅視之為羞辱,而女子就不然,因為擁有長髮是她們榮耀的表記。
8 沒有爭辯之處
16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林前11:16)
在完結這段信息時,保羅強調沒有爭辯的餘地,婦女在聚會中蒙頭乃是當時極其合宜的作為。
亮光
1 風俗與真理
單單參照經文,或許會叫我們產生錯覺,讓我們覺得婦女在聚會中蒙頭是絕對的真理。經參照聖經的背景後,讓我們知道婦女蒙頭乃是希臘婦人的風俗,這並不是猶太及羅馬人的風俗習慣。此外,新美國標準譯本把十一章二節「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翻作「又堅守傳統,正如我把它傳給你們。」
2 屬靈的意義
婦女在聚會蒙頭有其屬靈的意義,如果保羅只強調外表的形式,因而忽略了其中的教訓,這是全無意思的。
3)「盡心行道」“Exercise” (X)
iEXP 查經法
男女有別
男女有別,這並不是不平等。神造男造女,在生理及心理上已有分別;此外,通過婦女蒙頭的教訓,保羅讓哥林多信徒明白男女信徒在教會聚會裡皆有不同的角色及職分,兩者應學習怎樣持守著自己的本分。
屬靈次序
神是基督的頭,這並不是說,耶穌基督比父神低微;男人是女人的頭,也不是指男人比女人高超。保羅不是在宣揚「大男人主義」,乃是說明男女應有的屬靈次序。現今有些婦女大攪女權運動,爭取平等,為女人爭取權益,這是值得我們支持及鼓勵的。可悲的是,有些婦女矯枉過正,認為男人可以作的,他們也要如此作,因為女人不亞於男人。男子的體格與女士有別,如果婦人強迫自己如男人一樣,這是不合理的。現今在世上,不論在社會或家庭裡,不少問題及沖突是基於對神創造男女的屬靈次序有所偏差。男女有不同的角色及職分,絕不可混淆及誤解,否則亂子便會不斷頻生了。
屬靈教訓
通過保羅論到婦女在聚會中應蒙著頭,藉此帶出屬靈的教訓。讓我們把這個原則引伸到現今的生活中,在此反複思考,盼望藉此得著啟迪。現今不少信徒,甚至有些教會領袖是持這個觀念:人是看外貌,神是看內心(撒上16:7);他們把這句說話應用在主日崇拜的服飾上,意即主日崇拜所穿的衣服是甚麼不最重要,隨隨便便也都可以,以便服參與崇拜是絕對沒有問題的,最要緊是聚會者的心態。如此的講法,在某程度是合理的;但問題卻是,如果昔日哥林多婦女也持這樣的論調,她們大可以說:蒙頭是形式,不須那麼拘泥。正如俗語說:「有於內必形於外。」如果心裡是存著尊敬神及聚會的心,相信這人必定會穿得整整齊齊、端端正正的出席崇拜。
入鄉隨俗
蒙頭乃是希臘婦女在聚會中應有的裝扮,說明自己是與男人有別。每一國家、地區、城市皆有其獨特的文化及風俗,如果不是違反聖經的教導,基督徒應盡量依從。
4)「勇敢見證」 “Proclaim” (P)
通過操練真理,信徒必然可經歷神。當研經者經歷到神及明白真理後,我們便應效法初期教會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見證。通過口傳的方式,向未認識耶穌基督的朋友見證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來建立主內信徒。iEXP查經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見證」 “Proclaim”。
iEXP 查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