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右邊的笑臉是代表快樂的人生,左邊的金錢符號則是富有的人生。如果能選擇的話,你會揀選甚麼呢?
2 為何你有以上的選擇呢?
3 按你的意見,甚麼是構成快樂人生的要素呢?
馬可福音10:17至27
17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8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19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20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1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2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23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24門徒希奇他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5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26門徒就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7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馬可福音10:17至27)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1 請在疑難之處,劃上疑問號。
2 把這人對耶穌基督的態度及認識圈起來。
3 先用方格圍起神的誡命及「你還缺少一件」的話,然後用箭號把兩節經文聯繫起來﹙可10:19,21﹚。
4 在「你還要來跟從我」下面用黃色的螢光筆劃線。
5 用直線把「神的國」、「得救」及「因為 神凡事都能」聯繫起來﹙可10:23,24,25,26。27﹚。
2)「小心解釋」“Expound”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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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與財富有沒有衝突呢?跟隨耶穌基督的人可否富有呢?錢財與快樂有何關連呢?各位,你懂得回答以上的問題嗎?
1 為甚麼這人稱耶穌基督為「良善的夫子」﹙可10:17)?
2 人是靠遵行律法來得救嗎﹙可10:20)?
3 這擁有巨富的人快樂嗎﹙可10:22)?
4 按你的了解,這富翁是否一個敬虔的人呢﹙可10:17至22)?
5 為何有錢人那麼難進天國呢﹙可10:24至27)?
可10:17
其它福音書指出這人不但擁有財富,並且他亦是一位年輕的官﹙太19:22;路18:18﹚。換言之,他是一位年少氣盛,擁有金錢及地位的人。按人來看,這人的財富、身份及地位,能叫他換來不少豔羨的目光;可是,這人仍未得著永生。換言之,這人還沒有得著永恆的福分或真正的快樂。為著得著永生,這人便飛跑到主那裡去,跪在祂面前。以上的行動,說明這人尋索永生的態度是極其迫切、真誠及謙卑的。這少年人稱耶穌基督為「良善的夫子」,乃是一種尊重的表現。在馬可福音裡,作者讓我們看見永生是接受的﹙可10:15﹚,而決不是繼承的。這年輕有財有勢的人誤以為單靠自己的好行為便可得著永生,說明他是深受猶太人律法主義的毒害。
可10:18
對猶太人來說,神才是至善的﹙參考代上16:34;代下5:13﹚。這位年青人稱主耶穌為良善的夫子,但主卻反問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如此的反問,基督決不是否認祂的良善,或否認其神性。憑推斷說,或許主是藉這個問題叫這人認真的反思:一,叫他稱呼人時切勿漫不經心,並且藉此提醒他唯有神才是良善的。二,當這人稱主耶穌為良善時,他是否到底地相信耶穌基督真的從神那裡來的呢?
可10:19
主耶穌轉過來,試圖把這人的視線轉移到神的十誡上。按先後次序的引述,基督把第六誡、第七誡、第八誡、第九誡及第五誡擺放在這人面前。有趣的是,這些皆是關乎人際關係的誡命。十律沒有提及「不可虧負人」,而這句話是可譯作「不可欺詐」的。極有可能,這是第八及九誡合適的補充﹙參考申5:16至20﹚,適用在富有人家身上。奇怪的是,基督竟沒有提及第十誡,即「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欺詐背後的動機可源自貪心;那麼,在此所使用的「不可欺詐」,乃是等同第十誡的思想。
可10:20
根據猶太人的習俗,十二歲的男孩子便可成為「律法之子」,意即有責任遵行律法的教訓。當主耶穌與這人重溫這些誡命後,這位擁有名譽、地位、金錢、權勢及青春的人隨即之反應是,他自少便有遵行這些命令。
可10:21
主耶穌愛這年少有為的人,而這樣的愛並不是根據這人的反應或優點的。明顯的是,這年青人是不明白遵守誡命的真正意義的。這人最大的缺陷是沒有徹底的倚靠神。在此,基督坦誠的指出這人的問題。有幾個要點是值得我們關注的:首先,主耶穌決不是倡導靠行為得救的道理。第二,主不是要求所有跟隨祂的人皆要變買一切來賙濟窮人;如此的挑戰,乃是直接針對這人的屬靈光景而言的。這人是自義及單靠自己的;那麼,他是沒有完全效忠於神,而錢財卻變相的成為他個人的神明。第三,跟隨基督乃是委身及倚靠神的表現。
可10:22
這人的神態及行動,正好說明他仍然是貪愛錢財過於一切的。似乎主耶穌的要求是極高及不合理的,但卻針對這人內裡的問題而發出的。主耶穌愛這人,盼望他能得著永生及真正的快樂;可是,這人心裡的神明﹙錢財﹚卻攔阻他得著天國的福分。
可10:23至25
主說:「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據某些聖經學者的推斷,「鍼眼」是位於耶路撒冷某城門上極細小的入口。假若城門的入口關閉了,載貨的駱駝是無法可進入城內的。可是,如此的城門是在中世紀才建成的。簡言之,在耶穌基督的時代時,根本沒有如此的城門。這裡的鍼是指用來縫紉的鍼,而其它的解釋則全屬揣測而已。耶穌基督把握機會來教導門徒,以誇張的話來指出普遍財主的問題。基於貪戀錢財之故,許多人便很難得著永生了!
可10:26
門徒獲悉財主是那麼難進天國後,他們便追問主誰才可得著拯救!
可10:27
對人來說,人根本是無法可靠己力來得著永生的。從整本聖經的教導來看,罪人是無法可靠自己的功德來換取救恩的。自古至今,神所採納的方法是靠恩得救﹙因信稱義﹚。唯有藉著神的恩典,人才可得著拯救。
結語
參照上文下理的記載,主耶穌指出擁有如孩童單純心思的人才可進天國﹙可10:13至16﹚。小孩子是一無所有,並且沒有甚麼可倚靠的。這位財主單憑己力來遵守律法,期望藉此得著永生;再者,貪愛錢財成為他的捆綁,叫他無法能起來跟從基督。那麼,小孩子的單純信心與財主的自我中心,成了鮮明的對比。得著真正喜樂之途決不是從金錢而來,而卻是從跟隨基督而來的。
3)「盡心行道」“Exercis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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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單憑己力是無法可得著救恩的﹙可10:19﹚。唯有藉著神的恩典,接受耶穌基督在十架的救贖,人才可得著天國的席位。
2 錢財可攔阻未信主的朋友來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參考可10:22﹚,它也可以成為基督徒靈命成長的障礙物。
3 跟隨基督為信仰的核心,也是塑造基督徒靈命的竅門﹙參考可10:21﹚。換言之,跟隨基督乃是得著拯救的起步點,並且它亦是信徒靈命邁向成熟之必經要道。
4 背誦馬可福音10:22至23。
22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23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馬可福音10:22至23)
5 對未信主的朋友來說,要立志看看錢財是否攔阻你信靠基督的原因。對信徒來說,我們則要檢討錢財是否我們靈命成長的障礙物。
6 立志以主為我心中的喜樂及滿足,並且靠主的恩典不受環境及物質來支配我的情緒。
4)「勇敢見證」 “Proclaim” (P)
通過操練真理,信徒必然可經歷神。當研經者經歷到神及明白真理後,我們便應效法初期教會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見證。通過口傳的方式,向未認識耶穌基督的朋友見證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來建立主內信徒。iEXP查經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見證」 “Pro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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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經後,嘗試把真理應用在日常生活、家庭生活及教會生活裡,並且求神讓你可經歷神話語的真實及神的大能。在家庭祭壇、小組聚會及社交場合裡,把握機會向未信主及信徒分享自己的經歷;向未信主的朋友見證福音的大能,也藉此建立信徒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