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他,
16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神的道,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
17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
18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假冒為善的人哪,為甚麼試探我?
19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他。
20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
21他們說:“是凱撒的。”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22他們聽見就希奇,離開他走了。
23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那天,他們來問耶穌說:
24“夫子,摩西說:‘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25從前,在我們這裡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
26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
27末後,婦人也死了。
28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
29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
30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31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
32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33眾人聽見這話,就希奇他的教訓。
34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
35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
36“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
37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38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39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40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41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
42“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
43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
44‘主對我主說: 你坐在我的右邊, 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
45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
46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 (太22:15至46)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1希律黨是何許人(太22:16)?
2何謂假冒為善(太22:18)?
3撒都該人既然不信復活的事,那麼為何追問有關復活後的情況呢(太22:23,28)?
4被眾多宗教領袖挑戰後,為何主耶穌以一條問題來作總結呢(太22:41至42)?
2)「小心解釋 」“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主三次被人挑釁
第一次被人挑釁(太23:15至22;可12:13至17;路20:20至26)
羅馬的稅制
這是每年人要繳付的稅項,有時被稱為人頭稅。
當時的背景
由於以色列國被羅馬人所佔據,因此猶太人對他們的統治者是沒有感情的。羅馬政府要求以色列人繳付稅項,藉此提醒他們乃是沒有自由的人。那時的奮銳黨,乃是猶太人狂熱的地下組織,他們常常與羅馬政府攪對抗,是絕不會繳交稅項的。通常人是以羅馬貨幣來繳交稅款的,但卻不是絕對的慣例。在羅馬的銀幣上,刻有皇帝的肖像,並且刻有「該撒提庇留,神聖亞古士督的兒子」;另外一面則刻有「大祭司」,實在冒犯了許多猶太人。
主被人試探
主被人試探的時間
大有可能,法利賽人聽見主耶穌的言論後,感到極之忿怒,繼而要設下惡計來阱害祂。
主被人試探的原因
法利賽人離開現場後,便一同商議出對策,設下陷阱來指控主耶穌。
被差前來試探的人
他們的組合
法利賽人差派其門生及希律黨的人,前去試探主耶穌。
他們的說話
參照直譯本與意譯本的意思,兩者的分別並不大。這些前來試探主耶穌的人,以恭維的說話,藉此來取悅主耶穌;期望主耶穌在沒有防備之下,掉入他們預先所設的惡計裡。
基督的回應
直斥其非
基督是全知的主,深知他們的動機是要設計來陷害祂;故此,便直斥其非,指出他們是裝模作樣,乃是如假包換的偽善者。
實物教材
主耶穌從他們手裡得著一個羅馬的銀幣,然後以一個簡單的問題,藉著這個實物教材來引導他們自行作答。「當歸」,原意是歸還給該撒本屬於他的東西。如此暗示是一項債務,即含有義務及責任的意思,而不是隨意的。換言之,繳稅給該撒是合宜的事情(太22:21)。
第二次被人挑釁(太23:23至33;可12:18至27;路20:27至40)
挑釁的時間
相信這事件是與先前的事故緊貼在一起的。
那時的背景
根據猶太人的慣例,兄弟有責任替已離世的兄弟生子立後(申25:5至6)。撒都該人把他們的神學建基在摩西五經上,視其它經卷主要用來記錄傳統及輔助五經的。他們認為在摩西五經內,沒有提及有關復活的教訓,因而否定如此的真理。
他們的用意
撒都該如此的發問,為要指出復活乃是荒唐的道理。
基督的回答
他們的錯誤
主耶穌直接指出撒都該的問題,一是不明白聖經,二是不認識神的大能(太22:29)。
復活的真理
主耶穌清楚指出,死人不但會復活,並且將來是不會論嫁娶的,如同天使一樣(太22:30)。
聖經的教訓
主耶穌引述出埃及記3:6的話,指出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藉此宣告復活乃是摩西五經內的真理(太22:32)。
他們的反應
「希奇」,直譯作把嘴籠住(林前9:9),意即使他們沉默起來。聽見主耶穌的回答,撒都該人頓時變得啞口無言(太22:33)。
第三次被人挑釁(太23:34至40;可12:28至34)
被人挑釁的時間
不論在政治及神學見解上,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皆有很大的分歧,兩派乃是水火不相容的。當主耶穌的回答叫撒都該人啞口無言時,法利賽人便前來向主耶穌展開第二輪的挑釁行動。
被人挑釁的重點
文士把律法分為六百一十三條,二百四十八條是正面的教訓,而三百六十五條則是負面的教訓。現今律法師前來考問主耶穌,要求祂把最首要的命令列舉出來。「那一條」,有些譯本作「那一類」,某學者認為這律法師很想知道那一類的律法是最大的;「那一類」這翻譯與別的譯本是有別的。
被人挑釁的回應
最大的誡命
《聆聽篇》簡介
《聆聽篇》由申命記6:4至9,申11:13至21及民15:37至31組合而成,乃是猶太教徒經常引述及抄寫的經文。在主耶穌的時代,虔誠信徒每天唸《聆聽篇》兩次。此外,猶太人把申命記6:4至9,申11:13至21,出13:1至10及出13:11至16至寫在皮革上,把它們放在一個一吋半乘一吋半用潔淨皮革造的盒子內。
引述《聆聽篇》
主耶穌所引述的經文,首處是出自《聆聽篇》的。第一處是源自申命記6:5的話,另外一處則是出自利未記19:18。
愛神的誡命
「心」,「性」及「意」的含意有共通之處,意即人應用整個的人、所有的能力及所有的容量來愛神。
其次的誡命
愛神愛人乃是舊約聖經的重點,也是新約基督徒信仰的核心。
道理的總綱
「一切」,即全部、完全之意。「總綱」,其字面是「被懸掛起來」的意思。故此,新英王欽定本直譯作:「在這兩條誡命上懸掛了一切的律法及先知」。有學者把這節經文意譯為:「這兩條命令是短樁,一切在神律法裡的都懸掛在它們上面。」
主以問題來總結(太23:41至46;可12:35至37;路20:41至44)
發問問題的時間
藉著發問問題,猶太宗教領袖接二連三想主耶穌掉進他們所設的陷阱裡;可是,他們卻失望而回(太22:15至40)。在星期三的早上,主耶穌便開始在聖殿裡教訓人(太21:23)。也許法利賽人死不罷休,現今繼續圍聚在主耶穌的旁邊,試圖尋找攻擊祂的機會。
基督發問的問題
彌賽亞(基督)是誰的子孫?主耶穌希望知道法利賽人對這方面有何見解(太22:42)。
法利賽人的回答
「是大衛的子孫。」可見他們的答案是對的。
主的第二個問題
主耶穌引述詩篇110:1的話,帶出一個神學的難題,藉此考問法利賽人對聖經的認識。究竟為何大衛稱其子孫為主呢?在主耶穌引述的這節經文裡,我們可看見以下三個的特點:
聖靈感動
大衛被聖靈感動才如此的說話;從此可見,大衛的見解是源自神的。
兩個的主
在希伯來聖經裡,第一個主字是耶和華,第二個則是主或主宰之意。
祂的神性
主耶穌明確地指出大衛之子彌賽亞是神(太22:45)。
法利賽人的沉默
法利賽人聽見主耶穌的問題,沒有一人可回答一言,並且從那天開始,再沒有人敢膽公開挑戰祂了(太22:46)。
法利賽人
以賽亞書26:19及但以理書12:2話,乃是法利賽人相信死人復活的根據地。由於不敢公開地對付主耶穌,法利賽人便在暗地裡計劃,設法要指控祂是起來叛變的,好叫羅馬政府把祂捉拿來處決(太22:15)。
希律黨員
大有可能,希律黨是支持希律的管治及其政策的人。
撒都該人
撒都該人所論到的事例,乃是源自偽經透比書的。撒都該人的人數雖然小,但卻是最富有及具影響力的派別。他們乃是猶太教內的貴族,於聖殿裡擁有很大的控制權。雖然有財有勢,但卻不受同胞的尊重,尤其是法利賽人。在政治上,他們是支持羅馬政府的。
律法教師
律法師乃是研究摩西律法的專家。
羅馬的人頭稅
對猶太人來說,他們最討厭的是人頭稅,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是屬於神,而不屬於該撒的。此外,摩西律法是嚴禁百姓雕刻形像的(出20:4),為這緣故,羅馬貨幣上的該撒像更叫猶太人噁心。
三個不同問題
主耶穌先後三次被猶太宗教領袖追問,三個問題的性質皆有不同之處,分別是政治性的(太22:15至22)、教義性的(太22:23至33)及倫理性的(太22:34至40)。
3)「盡心行道 」“Exercise” (X)
iEXP 查經法
臨危不亂
滿有智慧的主耶穌,面對法利賽人設下的惡計,也是臨危不亂(太22:15至17)。
人心險惡
從法利賽人的門生及希律黨員之說話,我們看見他們的虛假,並且背後的用意是要叫主耶穌防不勝防,使祂掉進他們所設的陷阱裡(太22:16)。人所說的話,許多時是心口不一的。
愛神愛人
我們有沒有履行愛神及愛人的誡命呢(太22:38至39)?
4)「勇敢見證」 “Proclaim” (P)
通過操練真理,信徒必然可經歷神。當研經者經歷到神及明白真理後,我們便應效法初期教會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見證。通過口傳的方式,向未認識耶穌基督的朋友見證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來建立主內信徒。iEXP查經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見證」 “Proclaim”。
iEXP 查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