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娶親的筵席(太22:1至14)

1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

2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

3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

4王又打發別的僕人,說: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 

5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裡去,一個做買賣去,

6其餘的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

7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

8於是對僕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

9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

10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

11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裡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

12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

13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14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太22:1至14)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1甚麼是禮服(太22:11)?

2甚麼是「哀哭切齒」(太22:13)?

3何謂「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2)「小心解釋 “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基督的比喻

回應挑戰

主耶穌被宗教人士挑戰其屬靈權威,因而接二連三以三個不同的比喻來回應人家挑釁的行動。

遭人拒

通過這個比喻,主耶穌要顯出祂是怎樣被人棄絕的。猶太人被邀請參加婚筵,意即享有進入彌賽亞國的特權;可是,這些選民竟堅決接受這個邀請。

天國的比

背景

拉比多在比喻裡以神比作君王,而用兒子來代表以色列,並且場合多是論到為兒子擺設婚筵的。由於婚筵長達一星期;故此,對普遍需要辛勞地工作的農民來說,乃是難以接受的邀請。只有有財有勢的地主才可擁有那麼多空閒的時間來赴會。

重點

王的兒子

無疑王子就是彌賽亞自己,而筵席則是指著彌賽亞的筵席而言。

神的呼召

「請被召」,它不單是一種邀請,也是一種要求人作出決定的命令。通過這個比喻,讓我們看見被召的人是可以拒絕神的邀請的。

娶親的筵席

王的邀請

背景

在昔日的中東世界裡,婚筵與婚禮是不可分開的,它持續一星期之久,其中包括一連串的美食及慶祝,可算是所有社交生活之冠。被邀請的客人住在新郎父親的家中,而新郎父親會盡量提供客人的需要。客人留守至婚筵完結為止,成為一對新人的見證人。在富有人家裡,他們甚至把「禮服」提供給客人穿著的(太22:12)。新郎新娘進入房子後,便會在帳篷下主持婚筵,並且花大部分時間與賓客一同吃喝。

王的僕人

這裡的僕人,其字面意思可以解釋作奴隸。某聖經學者認為,這些僕人乃是傳講福音的傳道人。

人的推卻

昔日的背景

根據當時的風俗,客人是預先被主人邀請的;故此,已被邀請的人是沒有藉口推卻的。

人家的反應

「不理」,其字面是忽略、不關注的意思。如此推卻前往婚筵的邀請,乃是極其無禮的行為。

推卻的方法

第一次的推卻

參照背景資料及譯本的翻譯,讓我們看見這些賓客已預先有王的邀請,但他們竟全然的拒絕前往婚筵。

第二次的推卻

當接獲被拒的消息時,王沒有打消邀請這些嘉賓赴婚筵的念頭,便繼續打發別的僕人前往他們那裡去,通知他們筵席已準備好了,藉此再次邀請他們赴席(太22:4)。這些被邀赴席的人反應不一:有些在不理釆下便離開了,有一個前往自己的田去,有一個去作賣買;餘下的人中,他們甚至捉拿了王的僕人,先把他們凌辱,繼而把他們殺死(太22:6)。值得留意的是,惡待使者的行為乃是被古人所蔑視的。再者,惡待王的代辦乃是斷然叛國的行動,是圖謀造反的決定。

王的大怒

發兵除敵

接獲僕人被惡待的消息後,在一怒之下,王便差派軍人前往除滅那些兇手,並且把他們的城邑燒燬(太22:7)。

改變初衷

視來賓不配

從被邀赴席的反應,王斷定他們是不配被邀請的(太22:8)。

盡量作邀請

「岔路」,由兩個字眼組成,可以翻譯作主要的道路。在此,聖經學者皆有不同的見解,而有學者把它意譯作「繁忙的十字路口」。由於被邀赴席的反應,王便改變初衷,打發僕人前往人流眾多的街道,在那裡盡量邀請各式人等赴席。

王的質詢

常理

即使常人也懂得應穿上合適的裝束來參加王的慶典,不合宜的衣著乃是對主人無禮的表現。

質詢

當王看見在座上客中,竟然有一人沒有穿禮服前來時,便前往質詢,了解這人為何有這樣的決定。這人竟無言可答,顯出他深知如此作是不合宜的(太22:11至12)。

王的決定

於是王便吩咐用人前來,把他的手腳捆綁起來,丟在外邊的黑暗中,讓這人在那裡哀哭切齒(太22:13)。

人的結局

自我表現

這裡的難題

究竟從街道被邀請來的人,何時有時間回家換衣服?由於經文沒有交待,我們便不應作不必要的推想,因為這不是比喻的中心。或許王有供應赴席者合宜的衣服(太22:12),即使沒有,這人也應穿上合宜的衣服來出席這個盛會。

這人的問題

或許這人我行我素,完全沒有理會到王的要求,這些自我中心的表現,對王是一種極大的羞辱。

自遭刑罰

在列席的嘉賓中,唯有這人沒有穿上禮服,可見他是咎由自取的。「黑暗」「哀哭切齒了」(太22:13),乃是用來形容人怎樣被神刑罰,在陰間受苦的苦況。

的結語

最後,主耶穌在這比喻完結時說:「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22:14)從這個比喻裡,我們看見神的主權及人的自由意志是彼此配合的。神是不會奪去人的自由意志,強迫人歸向祂自己的。在人類的歷史中,神邀請多人接受救恩,可是祂卻親自作揀選,叫被選上的人得救。

另外一個的比喻

雖然這個比喻與路加福音的記載十分類同(路14:16至24),但卻是主耶穌在另外一個場合發表的。

穿上禮服的解釋

或許王有供應禮服給赴席的人;故此,沒有穿上禮服的人是無話可說的。

有關筵席的解釋

「筵席」,原文是早餐,即頭兩餐,通常是在早上中段的時間進食的。

3)「盡心行道 “Exercise” (X) 

iEXP 查經法

無情的人

那些被邀請赴席的人,不但無禮,更是無情。

自由意志

神絕對不會強迫人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祂容許人有自決的機會。

獲取救恩

人無法可靠自己的方法來換取救恩,只有接受神所賜的「禮服」(參考羅13:14;加3:27),罪人才可得進天國(太22:13)。

選上的人

神不是按我們的行為或外在的條件來揀選我們,我們能得著拯救,這是神極大的恩典(太22:14)。

4)「勇敢見證」 “Proclaim” (P)

通過操練真理,信徒必然可經歷神。當研經者經歷到神及明白真理後,我們便應效法初期教會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見證。通過口傳的方式,向未認識耶穌基督的朋友見證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來建立主內信徒。iEXP查經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見證」 “Proclaim”。

iEXP 查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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