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徒得啟示(太16:21至28)

21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22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 23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24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25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26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27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28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 (太16:21至28)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1為何主耶穌在這期間才啟示祂要被殺及復活呢(太16:21)? 2撒但果真的附在彼得的身上嗎(太16:22)? 3「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何解(太16:25)? 4人子於甚麼時間降臨在祂的國裡呢(太16:28)? 2)「小心解釋 」“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救贖的啟示(太16:21至23;可8:31至33;路9:22) 基督的啟示 啟示的時間 「從此」,勾劃出馬太福音的轉捩點。在較早之前,彼得得著天上的啟示,以致能認出主耶穌是彌賽亞。自此,主耶穌便由公開的事奉轉為私下的教導門徒,為要預備他們的心來接受祂的死亡(太16:21)。現今相距祂的死亡大概有六個多月的時間。 啟示的內容 受苦的地點 地點 耶路撒冷的名義是「和平的根據」,位於地中海東部的三十三英哩外,死海西面的十四英哩外。在歷史裡,這個城市飽經戰亂,沒有實際的平安。雖然猶太人視它為聖城,但大部分選民卻不肯接受主耶穌為彌賽亞。此外,耶路撒冷為聖殿的所在地,但聖殿已變得有名無實,因為連宗教領袖也無法帶領百姓認識真神! … Continue reading 1門徒得啟示(太16:21至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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